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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教师工作积分制管理办法

xx中教师工作积分制管理办法(修订)

一、指导思想

根据《xx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要求,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不单纯以教学成绩评价教师,坚持全面、立体、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及工作实绩等方面科学评价教师工作。

进一步落实市中区《关于做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教师教师工作积分制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阳光操作,增强教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信。

2、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增强教师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使考核工作更趋于便捷、科学、合理。

3、坚持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做到与教师的评优、聘任、晋级及教师的绩效工资等有效结合。

三、基本思路

1、界定问题:

——教师评价一直是学校管理的重点,更是学校管理的难点;

——有的评价有结果,没过程;有结论,没依据;

——年度考核年年搞,可老师们年年不满意;

——教师职业倦怠增强,教师专业发展缺乏动力机制,等等。

2、制度设计:

——教师工作积分考核项目

1.基础项目(200分):

教师师德、日常出勤、工作任务、教学常规、

教学督导、教研活动、学生评价、教学成绩

2.加分项目:

规定动作:

基础项目中高于一般标准的内容。

自选动作:

业务竞赛活动、论文(著)发表或获奖、课题研究、辅导学生竞赛、教材开发、外出讲学、集体荣誉、个人荣誉,等等。

3.减分项目:

基础项目中低于一般标准的内容。

四、基础项目考核标准

1.师德考核:

教师师德包括教师的师德学习、敬业爱生、师德修养等,基础分为30分。

(1)积极参加师德学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按要求认真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笔记、心得不合要求每次扣1分,缺少一次扣2分)

(2)按要求参加升旗仪式,严肃认真。

不迟到,不早退,不喧哗。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

(3)能够认真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言行,不参与乱收费、乱补课、乱摊派等违规行为(每发现违规行为一次扣5分);因教师师德修养、工作遭至有效投诉者,一次扣5分

(4)关心热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学生的人格;不采取以罚代教,不将学生撵出课堂;(每发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5分,每发现将学生撵出课堂一次扣2分)

(5)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不饮酒,上课期间不接打手机等。

(每发现一次扣5分)

(6)热爱教育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出现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或恶意顶撞领导者,一次扣5分。

(7)各项活动(包括卫生检查)被评为优秀者,每次加0.5分。

(8)为学校招生或其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酌情加2-5分。

(9)公益活动记分:

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爱心捐助等社会公益活动,一次不参加扣2分。

2.出勤考核:

日常出勤含开会考勤,全勤为合格,20分。

(1)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无故缺勤扣1分。

(2)病、事假按学校请销假制度和上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工作量考核:

教务处按照新课程标准和教师担任的职务及兼职情况,为每个教师核定计算标准工作量,基础分40分。

工作量得分=40/标准工作量*周课时;满量得40分,平时加量=加量课时/20*5,跨头加量=跨头课时*1/3。

4.教学常规考核:

教学常规包括教学计划、教学总结、备课、上课、辅导、作业、考试、导师工作等内容,采用定期检查和学校领导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基础分40分。

(1)备课要研究教材,了解学生,并做好二次备课,教学计划、教学总结、备课和作业批改合计10分,按常规检查,3:

6:

1的比例分为三等,A:

10分,B:

8分,C:

6分。

(2)上课及自习课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不漏课,不随意调课,维护好课堂秩序,学生无睡觉现象。

按校领导值班查课记录每次A:

10分,B:

8分,C:

6分,D:

4分,求出平均分,按3:

6:

1分别计10分、7分、4分。

(3)各类考试监考按领导值班查课记录每次A:

2,B:

扣0.2分,C:

扣0.5分,D:

扣1分。

(4)、荣获学习进步之星的班级,对其成绩贡献最大三学科(以平均分差计),每人加1分。

5、导师制常规工作

导师制记录本:

A3分,B2分,C1分,D倒扣2分。

学生自主手册(2分),按校领导抽查,优加0.5分,差扣0.5分

6、班主任常规工作(满分3分)

按照每个学期班主任量化的总和进行排名,高一年级前两名的班主任得3分,其余班主任得2分;高二、高三年级前三名的班主任得3分,其余班主任得2分。

(得3分的比例约为50%)

7、政教处考核导师得分:

(1)任课教师评学生(即:

素质之星和进步之星评选)满分6分

第一步,将导师所负责的学生历次得分(任课教师评学生得分)相加,然后求平均值;第二步,按照导师所负责的学生获得进步之星的次数加分,每人次在第一步求出的平均值上加0.5分;第三步,全校教师按照第二步的总分多少进行排名,然后按照20%、50%、30%的比例分别在教师积分中加6分、4分、3分。

(2):

宿舍管理满分2分

按照每学期班级宿舍量化的总和进行排名,各级部前两名的班级为A类班级,其它班级为B类班级。

A类班级的任课教师(即:

学生导师)得2分,B类班级任课教师(即:

学生导师)得1分。

既带A类班级又带B类班级的任课教师(即:

学生导师)得1.5分。

(3):

学生违纪

导师所负责的学生被通报批评每次扣导师0.2分;导师所负责的学生被警告每次扣导师0.4分;导师所负责的学生被记过每次扣导师0.6分;导师所负责的学生被记大过每次扣班主任、导师0.8分;导师所负责的学生被开除学籍留下查看每次扣班主任、导师1分;导师所负责的学生被开除每次扣班主任、导师2分。

最高扣4分。

学生做好人好事被学校通报表扬的每人次给其导师加0.1分,但最终此部分得分不突破满分2分。

8、政教处考核班主任及导师得分:

每学期按各班获得“两周之星”的多少排序,第1—5名,班主任加3分,任课教师得1分;第6—10名,班主任得2分,任课教师得0.7分;第10—11名,班主任得1分,任课教师得0.3分。

9、教研活动检查:

教研活动包括听课、集体备课、参加学校以上教研活动、参与区以上学术交流活动等,基础分25分。

(1)参加邀请听课2分,优秀4分,(按4:

6比例)讲授观摩课5分。

(2)每学期听课15次为达标,每缺1次扣1分,每超1次加0.5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3)学期集体备课,每缺1次扣0.5分,优秀备课组各成员加0.5分。

(4)按规定参加学校及以上教研活动的为合格。

教研活动包含会议出勤及评课。

会议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每缺席1次扣1分;参加评课8次得2分,多或少一次加减0.25分,最高加1分。

(5)按要求完成业务学习笔记和心得,优秀加4分,一般3分。

(6)在校园网上发表教学笔记,四十五岁以下的每月两篇,四十五岁以上的每月一篇,完成为3分,每超或少一篇,加或扣0.5分,加分最多不超过一分。

(7)在区以上单位做业务报告、专题发言、参与命题、撰写质量分析报告等情况,每次加2分。

7.学生评价记分:

每学期学校组织部分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两次整体评价,合格为10分。

学生满意率达90%以上的加3分,满意率达80%以上的加1分,满意率低于60%的扣3分。

8.教学成绩记分:

教学成绩是指教师所任教班级在模块考试和学业水平考试中的成绩,基础分30分。

不同年级按3:

3:

3:

1比例分出A、B、C、D一般(专业教师教学成绩综合专业生表现与专业教师评价确定等级),A等加9分,B等加6分,C等加3分;有相应参照,成绩特别突出者,酌情加1-3分。

9、教师辅导学生写的文章,学校政教处每采纳一篇(登报或刊物),辅导教师加0.5分,最高2分。

10、继续教育记分:

教师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继续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及考核。

基础分5分。

不按要求参加或考试不及格,一次扣1分。

五、加分项目考核标准

1.业务竞赛活动加分:

业务竞赛活动是指教师参加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课、说课、教案设计、课件制作等竞赛性质、展示性质的活动。

获区级二等奖的每次加1分,获区级一等奖的每次加2分;获市级二等奖的每次加2分,获市级一等奖的每次加3分;获省级二等奖的每次加3分,获省级一等奖的每次加4分;获国家级二等奖的每次加4分,获国家级一等奖的每次加5分。

取最高等级,不累计加分。

2.论文(著)发表或获得奖励加分:

此项指论文(著)在国家认定的正式刊物上发表、发行或论文(著)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专业机构组织的活动中获得奖励。

论文在一般刊物发表的每篇加1分,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每篇加3分;论著出版发行的每部加3分,只参与部分内容编写的每部加1分。

论文获得省级以上三等奖的每篇加1分,二等奖的每篇加2分,一等奖的每篇加3分。

取最高等级,不累计加分。

3.课题研究记分:

课题研究指各级各类的课题研究。

校本课题获三等奖的加1分,获二等奖的加2分,获一等奖的加3分;区级课题结题时课题主持人加3分,成员加1分;市级课题结题时课题主持人加4分,成员加2分;省级课题结题时课题主持人加5分,成员加3分;国家级课题结题时课题主持人加6分,成员加4分。

以上课题均指独立申请的课题,不含子课题。

取最高等级,不累计加分。

4.辅导奖记分:

教师辅导的学生在教育行政机构组织的竞赛性活动中获得奖励,本人获得辅导奖(以证书为准)。

获市级三等奖的加1分,二等奖的加2分,一等奖的加3分;获省级三等奖的加2分,二等奖的加3分,一等奖的加4分;获国家级三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的加4分,一等奖的加5分。

取最高等级,不累计加分。

5.教材开发记分:

教材开发指教师参加各级教育机构组织的教材开发工作并有文本成果。

参加学校教材开发的加2分,每参加高一级教材开发的则相应增加一分(可视所承担的内容多寡酌情增减)。

取最高等级,不累计加分。

6.外出讲学记分:

外出讲学是指教师被邀请作为主讲专家外出讲学活动。

凡参加此类活动的教师,每次加1分。

取最高等级,不累计加分。

7.集体荣誉加分:

集体荣誉指学校作为获奖单位的荣誉。

荣获区级荣誉,直接参与者每项每人加1分,活动负责人每项每人加2分,分管校长和校长每项每人加2分;荣获高一级荣誉,则相应增加1分。

取最高等级,不累计加分。

8.个人荣誉加分:

个人荣誉是指教师被各级教育机构表彰所获得的荣誉。

获得校级表彰的加1分,获得区级表彰的加2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加3分,获得省级表彰的加4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5分。

取最高等级,不累计加分。

9.导师与班主任工作记分:

导师没辅导一名学生加0.5分;因导师和班主任工作不到位出现辍学生,每辍学一人扣导师、班主任各1分;“两周一星”和“模范班级”班级评选成绩特别突出的班级,酌情加班主任1-3分。

10.在加分项目中没有列举出来的奖项和成果,酌情比照相关标准执行。

六、教师工作积分考核结果运用

1.评定实绩考核等级

学校根据每个教师的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确定教师的实绩考核等级并公之于众。

A等(30%)、B等(57%)、C等10%、D等3%。

2.积分运用

凡教师工作积分不能取得良好等级以上的,取消年度考核优秀或评优评先资格;凡教师工作积分不能取得合格等级以上的,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每次教师评优、晋级、评奖励工资、聘任、各项荣誉、干部选拔任用等将考核积分作为重要的参考条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名次列前者。

3.体现绩效工资

我校绩效工资由每月绩效工资和学期考核绩效工资组成。

每位教师每学期考核绩效工资平均为500元(每月拿出10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教师每学期实得考核绩效工资为:

(学校教师学期总考核绩效工资÷学校教师总积分)×该教师积分。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绩效工资按照不同教师系列考核结果分别计算。

附、考核说明

(一)师德考核

1.考核办法

学期末,学校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通过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体教师进行全面考核。

定量考核由学校依据标准,根据每位教师的平时表现及学校检查记录进行量化赋分;定性考核分为领导小组考评占40%,学生评教占30%,教师互评占30%。

然后以定量考核占80%、定性考核占20%的比例形成教师学期师德总得分,年度师德考核分数为两个学期的师德总分平均值。

2.考核等次及结果使用

(1)等次的确定。

根据考核最终得分的高低确定其等次,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方可定为“优秀”;在60分以上者,可定为“合格”;不满60分者,应定为“不合格”。

“优秀”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25%以内,“不合格”控制在5%以内。

(2)考核的结果由领导小组向教师本人反馈,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对教师奖惩的依据。

(3)考核结果按20%的权重纳入教师工作实绩考核及年度考核中,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优秀,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师德考核在“合格”以上,学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4)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当年不能聘用。

(5)推荐局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人选,其近两年师德考核必须为“优秀”。

(6)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本学年度的师德考核必须是“合格”以上。

(二)教学实绩考核

1.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学校考核和处室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根据枣教发[2006]60号文件精神,每学年的师德考核结果按20%的分数比例纳入教师工作实绩量化成绩及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优秀,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师德考核在“合格”以上,学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当年不能聘用。

2.等次划分及结果使用

(1)根据枣教发[2008]28号文件及市中教发【2009】66号文要求,对本校教师要进行年度教学工作实绩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等(30%)、B等(57%)、C等10%、D等3%;对学期教学质量特别突出的任课教师,学校可直接指定为A等,切实向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将此项考核结果按60%的分数比例计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总分。

(2)根据枣教发[2007]40号文要求,每年度对专技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等。

年度考核分为:

领导评议(10分)、专家评议(5分)、民主评议(5分)、教学实绩考核(60分)、师德考核(20分),总分100分,按得分多少排序,25%为优秀,70%为称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XX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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