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作制度汇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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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校一切收费必须记入财会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收、管、用分别设2-3人经手,每月收费支出都及时向“一把手”汇报,支出必有“一把手”亲自签字批准。
7.设有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收费管理举报箱、登记簿,及时协调解决收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8.定期接受领导检查,如有违背收费政策,个人取消评优资格,停发当有结构及其他奖金,严重者停止工作等待处罚。
余湾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试行)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不得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
2.宣传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
禁止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邪教活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确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自觉维护人民教师形象,廉洁从教;
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
不赌博,不酗酒,不在教学区内或学生面前吸烟,不做违反社会公德的事。
6.为人师表,用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言行教育和感染学生。
举止端庄,着装整洁得体,朴素大方;
不穿戴奢靡,不穿奇装异服。
7.努力学习新学的教育理论、遵循教育规律,为每个学生负责;
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用罚款或变相罚款的方式教育学生。
8.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尊重学生家长,坚持进行家访;
不指责、训斥家长。
9.关心集体,尊重同事;
不做有损于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事。
10.敬业爱岗、诲人不倦、恪尽职守;
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擅自调课、缺课,不撤离职守,不乱办班、乱补课。
文明教工条例
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师素质,结合学校实际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评选“文明教工”活动,特制定“文明教工条例”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
2.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区、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积极进取,争挑重担,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以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行为,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用粗俗的语言讽刺、挖苦学生。
4.关心学校集体,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忌乱发议论,犯自由主义,以免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5.工作作风严谨,一丝不苟,有效利用班上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不串办公室唠闲话,做私事。
6.工作时间严禁喝酒、打麻将,不在办公室、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
7.保持办公室卫生清洁,室内、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洁净,作好值日。
8.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齐,不穿过分露、透的服装,不浓妆艳抹,不戴过分刺眼、过大的饰物。
9.要团结互助,产生矛盾时,双方要互让互尊,主动交换意见,消除隔阂。
10.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说文明化、作文明事,教师间不直呼姓名,可称某某教师。
教职工师德行为规范要求
一.职业道德
(一)进校
1.教工比学生提前5分钟,班主任和领导成员提前10分钟到校上班。
行政人员值周每天上、下午比学生提前30分钟,上岗值勤。
2.衣着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背心到校上班。
3.在学生上、下学时要推车进、出学校,自行车在指定存车处自觉放整齐。
4.进校门,值勤同学问好时,教师要主动回礼说:
“同学好”或点头微笑。
5.进校后要认真打扫办公室和门前卫生。
不在校院内扔果皮纸屑,严禁在校内吸烟。
(二)上课
1.按时上课,教师要提前走出办公室,上课钟声落应走进教室。
2.教师上课要微笑进教室。
3.上课时,老师走到讲台前向学生说:
“上课”,待同学们站起向老师问好后,老师说:
“同学们好”,再让同学们坐下。
4.下课时,教师喊:
“下课”,同学站起喊“老师再见”后,老师应回礼说:
“同学们再见”,再下课。
5.老师上课着装整洁、得体、朴素、大方、体育教师应按体育老师着装要求上课。
6.教师上课期间不得坐着讲课、喝水、吃零食和看其它书报。
严禁把传呼机和手机带进课堂。
7.教师讲课与学生谈话要用普通话。
8.教师上课期间不得随便走出教室。
9.课堂上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把学生赶出教室。
10.不经年级组长或教导处批准,教师不得私自调课。
(三)办公
1.办公室要每天打扫保持整洁。
室内的物品、办公桌上的教学
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
墙下悬挂物品要经常保持干净、无污迹,地面要保持无灰土、碎纸。
2.上班时间在办公室要认真办公,不说笑打闹,不谈天说地。
教师之间谈话要轻声,以免影响他人办公。
3.在办公室时不经别人允许不要乱翻或拿别人的东西。
4.不串办公室,无事不到别的办公室说闲话,如有事需到别的
办公室,要抓紧时间办事,讲话要轻声。
5.在办公室与学生或家长谈话要轻声。
6.在上班时间绝对禁止炒票、谈论股票,工作日中午不喝酒。
7.爱护学校公物,精心保护电教器材、钢琴、教具、书籍等。
凡在功能室上课的教师,课后要负责组织学生整理功能室桌椅,保持整洁。
8.下班前,级、科组长要检查办公室,督促关好门窗、电灯、空调等;
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检查教室、功能室,督促学生搞好卫生、摆齐桌椅和教室内的用具,擦干净黑板,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四)集会
1.升国旗
(1)按时参加升国旗仪式,星期一上午7:
40准时到指定位置站队。
(2)参加升旗仪式要队伍整齐。
(3)在举行升旗仪式过程中不讲话,不走动,不看书报。
(4)升国旗时要立正,目视国旗。
(5)唱国歌时要肃立。
教师师德奖惩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师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育形象,鼓励教师注重师德修养,奖励在师德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规范教师的师德行为,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的处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滑翔小学教师师德奖惩暂行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省市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第二条:
本《规定》使用对象为:
学校的领导、教师、职工。
第三条:
学校将对在师德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并逐级推荐。
对教职工中违规违纪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
对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学校将授予“学校师德先进个人”、“学校师德标兵”称号,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师德标兵从师德先进个人中产生,其事迹在全校师生中、家长会上进行广泛宣扬。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思想政治上成为广大师生的表率。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政令,有高尚的社会公德,清正廉洁,正直诚实,在社会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3.忠诚教育事业,对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责任感,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效果明显。
4.乐于奉献,顾全大局,为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荣誉做出突出贡献。
5.关心、爱护、尊重每一个学生,诲人不倦,育人有特色,是学生信得过的知心朋友。
6.尊敬家长,真诚地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共同教育好孩子。
7.仪表端庄、大方,语言行为文明,用微笑面对学生、家长,具有很高的个人修养。
8.不参与以盈利为目的的有偿补课行为。
9.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第五条: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处以行政警告处分。
1.举止不文明,言语不健康,衣着不得体,有损教师形象。
2.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使学生管理出现不安全隐患。
3.讽刺、挖苦学生,言语过激,侮辱学生的人格。
4.不能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态度粗暴,损坏学校的办学
声誉。
5.对教学工作敷衍塞责,不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和辅导,教学成绩下降。
6.私自向学生推销书籍、刊物和各种商品,从中盈利。
7.剥夺学生在校上课和参加活动的权力。
8.教师之间争吵,犯自由主义乱传话,影响团结。
第六条: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行政记过处分,并降低工资一级。
1.有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
2.公开或变相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
3.参与社会上各种有偿补课,为补课班提供生源,或私自办班有偿补课。
第七条: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立即
停职。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严重身心伤害。
2.向家长及学生索要财物,影响极坏。
3.私自乱办补课班,强迫学生参加,屡教不改的。
第八条: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以取消教师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1.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公开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并造成不良影响。
3.品行不端,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影响恶劣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恶劣,严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5.对乱补课、乱办班,屡教不改顶烟上,造成严重影响的。
第九条:
在本《规定》的各项处罚行使期间,取消教师的当月奖金和结构工资。
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党员,还要给与党纪处分,积极分子取消一年,后备干部缓提。
第十一条:
对本《规定》的各项处罚,学校要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加强对教职工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党的方针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劳动态度教育、法制教育。
2.建立一支以党团员为核心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党、政、工、青齐抓共管。
3.建立思想工作网,做到支委会抓党员、团员,党员抓积极分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任。
4.支委会定期分析党内外思想状况(一季度)结合学校实际摸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
5.思想工作要把理解人、关心人、尊重人做为一项基本原则开展好谈心活动,注意思想工作双向交流。
6.领导干部要关心教职工做到“三知”,“五必访”。
三知:
教职工住处家庭情况经济情况
五必访:
职工不到班必访家里有困难必访
婚丧嫁娶必访家庭不全必访
外出及病必访
7.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要做到三点
一是了解本部门本年组成员的思想工作,健康生活等方面情况。
二是把了解掌握的情况随时发生的新情况及时的向学校领导互通情况,使领导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掌握情况,解决不了问题,提到行政或支部,使思想工作真正成为学校政法思想工作的纽带。
党风责任制度
1.书记全面负责抓党风,书记抓支委,支委抓党员,全体党员和党外群众监督书记。
2.月末为支部领导成员党性、党风、党纪自省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每月首周周五,为全校师生家长接待日,接受教职工、家长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的监督,对群众的批评,虚心接受坚决改正。
4.每学期支部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党风、党性、党纪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对领导成员个人的违纪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认真处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缺点或错误要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及时改正。
5.支部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的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6.每学期请工会组织职代会和教职工对班子成员的党性、党纪及思想工作表现进行一次严肃认真的讲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群众提出班子工作上的缺点失误及时改正。
端正党风,保持清政廉洁制度
端正党风,保持清政廉洁好作风,经得起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必须做到“三先行”,“三不准”,“三保持”即:
三先行:
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先行一步
在党员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检查先行一步
清政廉洁,以身作则,纠不正之风先行一步。
三不准:
不准行贿,受贿
不准请客送礼
不准违反财经纪律
三保持:
保持清政廉洁的好品质
保持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好作风
保持为人民服务的好思想。
教代会民主管理制度
1.党支部推荐,群众民主选举,配备德、才兼备的工会主席。
2.对工会主席认真考核,群众评议,提高自身素质,优者上,劣者下。
3.坚持教工代表或工会主席参加党员支部会议,研究有关重大决策,倾听他们的呼声。
4.按时领导工会召开教工代表大会,进行改选换届。
5.监督教代会及工会组织履行教代会职责和任务、义务。
6.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意识。
7.做到学校重大决策,请教代会审议通过。
8.坚持教代会民主评议中层以上特别是校级干部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应该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的模范。
2.党员要时刻将自己置身于群众之中,和群众保持广泛的密切联系。
3.党员要关心群众思想和生活,经常和群众谈心,了解群众疾苦,力所能及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4.党员应该负责做好本部门群众思想工作,掌握了解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
5.党员要随时随地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
6.党员在工作学习中要做群众的表率,事事起先锋模范作用,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在群众中扎根立足。
党员思想和工作汇报制度
1.党员必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1)按时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每月口头或书面向党小组长或支部委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及周围同志的思想、工作情况。
2.党员能否定期认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作为评选优秀的重要条件,也是考查党员的组织观念强否的标志。
3.党员坚持汇报制度要做为考证党员的内容之一。
4.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不搞特殊性。
5.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汇报制度执行情况。
党员学习制度
1.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校、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在学习中不得做其它活动。
2.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3.党员除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外,要坚持业余学习。
每周不少于2小时,党员干部不少于6小时。
4.要认真记学习笔记。
每月初主动交支部检查一次。
5.党支部每月总结学习情况。
并认真考评,把党员学习情况做为评选优秀党员或考评党员的条件之一。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委自觉坚持每季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小组每月一次生活会。
2.民主生活会要按时到会,如有事要先请假,不允许借故不参加会议。
3.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确定好中心议题,中心议题要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要求和班子、党员存在问题加以确定,要解决实际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要发安民告示,成员要做发言准备,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争取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会议。
5.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主要领导要带头发言。
经过批评达到新的团结。
6.每次民主生活会要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7.每次会议都要认真记录。
会后将会议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学校财务制度
1.全校教职工必须坚决执行财政政策,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禁铺张浪费。
2.财会人员要经常宣传财经制度政策。
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财务制度,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一切报销凭证必须履行报销手续,有经手人、审批人、验收人签字,方可报销。
实行财务人员先审查,主管领导批准的原则。
凡因公出借款必须前两天提出请款报告,返校后三日内报销结算。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凡教职工生活医疗等困难借款,不经校长批准,不得借用行政经费。
5.做好学杂费收缴工作,对申请免费者凭有关证明,主管校长审批方能免交。
6.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一百元以上的支出,不得动用现金。
收入现金要及时入银行,不得坐支。
7.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时报帐。
8.会计人员要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合理使用资金。
9.对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作斗争。
对不听劝告一意孤行的乱纪行为,财会人员可以越级上告。
10.财会人员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报告一次单位财务收支和现金管理情况。
11.凡外单位拖欠的款项,由财会人员及时催办,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催办。
12.严禁私设小金库,一经查出,层层追究。
设备物品保管制度
1.学校所有设备物品由保管员和财会人员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2.仓库存放有序、整洁,经常检查防止损失,努力做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学校一切物品、设备不应以任何理由借给教职工和其它单位长期使用,更不能化公物为已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侵占公物。
4.学校总务处负责全校设备管理工作,各保管员分别精心保管各自物品并登记上帐。
5.学校设备物品存放要固定便于使用,不经校领导和总务处许可不许动用。
6.人员变动时,必须把管理、借用的设备物品交接清楚,否则不能调转。
固定资产制度
1.增添固定资产必须由总务处统一办理验收手续,由经办人验收负责人签章,再到财务部门报销,未经验收不能交付使用。
2.总务人员根据固定资产的增减原始凭证,增加通知单及出入库手续,准确及时地处理帐目,定期核对帐卡。
3.学校的固定资产每年全面清点一次,有主管领导参加。
4.清查后要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清查报告表,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5.在清查中发现盘盈盘亏情况,需经查明原因后,填报告表,再调整有关帐卡。
6.清查工作要纳入工作日程,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