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理念加快专业合作社向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迈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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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理念加快专业合作社向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迈进

创新理念加快专业合作社向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迈进

  创新发展“新仓经验”的两个课题

  新仓经验对于新仓农村经济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是一个推动。

进一步创新发展“新仓经验”,有两个新的课题,需要认真探索。

  第一个新的课题就是如何在推进“两个转变”中发挥作用。

  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家庭双层经营体制提出了新的战略思想,做了新的制度安排。

在这个背景下,如何推动新农村建设?

为什么要提出“两个转变”。

“家庭经营”是双层经营的基础,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

而在“统一经营”层面,长期以来统一经营的主体都定位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

但近些年,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

特别是全国各地出现了一大批专业合作社、各种协会等农业产业化组织。

在这种背景下,农民的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突破了过去统一经营的主体仅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局面。

从多年实践来看,这极丰富了统一经营的容,增添了统一经营的活力,创新了农村经营体制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力发展,使农村经营体制不断完善发展。

  平湖供销合作社近几年开展的创新发展“新仓经验”举措,已经围绕“两个转变”这个大思路做了很多创新工作,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围绕“两个转变”,我们组织创新发展“新仓经验”的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首先应该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第二,要建立更多的服务组织,特别是金融服务组织;第三是扩大规模,让更多的农民能够从规模经济中获得效益。

  第二个新课题:

怎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并发挥积极作用?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

“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强调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那么,我们如何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它应该是什么样子?

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什么基本特征?

这是我们首先要研究的问题。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一个较突出的问题,是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重要原因是有些干部认识问题没很好解决,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还没有到位。

  我国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想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我们可以从欧美各国的合作社、从东亚日本、国和地区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得到一些启示:

一是农民合作社是一种很现代的企业经营组织;二是只有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育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加快专业合作社向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转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育成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有什么基本特征?

具体地说应该包括以下五点:

  第一,坚持成员以农民为主体和互助性经济组织的性质。

  第二,产权关系明晰。

包括出资成员的股权结构和盈余分配,要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

合作社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员以其账户记载的出资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当责任。

  第三,治理结构完善。

这是专业合作社作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的核心问题。

合作社组建以后有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组成治理结构对其进行治理。

合作社治理机构的设置和运作就是合作社产权的具体表达。

  第四,合作社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政府不直接干预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

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按企业破产法和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依法破产;

  第五,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

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的要求管理科学化,合作社部建立高效的组织管理制度,在出资者、聘任者和全体成员之间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我们应该通过什么途径使专业合作社加快实现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第一,创新理念。

许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经验证明,注意用现代发展理念来引领专业合作社发展,是合作社提升创新力、竞争力的首要因素。

农业经营体系怎么适应时代特征?

提高整体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的理念,采取离消费者最近的方式销售产品,如农产品直销模式、农产品超市化经营等,树立品牌观念、合作观念、循环农业观念等等,这些理念对合作社发展都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认真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化建设。

当前最重要的,是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精神,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管理和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健康发展。

  应该从以下几个环节来进行工作。

第一,规合作社工商登记;第二,加强服务功能建设,提升经营服务能力。

当前,专业合作社重点要增强加工与营销环节服务功能,使农户更多地分享更多加工和流通环节利润。

通过增强服务功能建设,使合作社发挥“六个载体”的作用,即:

科技推广的载体、品牌推介的载体、信息服务的载体、产品市场营销的载体、项目实施的载体与农业保险的载体。

  第三,坚持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保持农民的主体地位。

目前,不少已经工商登记的专业合作社,在治理结构、运作机制等方面还不符合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原则,有的是“公司十农户”在合作社中生化。

有不少公司领办型合作社一股独大,股权结构很不合理,产权关系不清晰,合作社受公司少数成员控制;管理也没有表达;理事会、监事会不健全,或者是摆饰。

有些学者把这类合作社称为“翻牌合作社”,带“红帽子”的合作社,“大农吃小农的合作社”,这直接关系到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方向问题,是当前依法规中要解决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对这一类合作社怎么办?

可以初步归纳为“学习法规、互利双赢;廓清产权、合理结构;政策诱导、制度约束;规运作,发展壮大”。

  学习法规、互利双赢。

即组织合作社骨干成员认真学习专业合作社法,领会合作社的性质、办社的原则和精神。

确立公司成员和合作社全体成员要齐心协力、互利双赢的理念。

所谓“互利双赢”,就是要通过学习引导,磨合探索,使公司不是工商资本农业以企业成员身份进入合作社去剥夺小农户,而是要与农户成为利益共同体实现双蠃使农户利益得到保护,同时公司能人的积极性和优势又能充分得以发挥,共同按合作社法要求把专业合作社搞好。

要切实把握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既要防止单一成员占有的股金比例过大,使合作社成为少数人控股的企业;又要考虑资本对合作社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出资人的利益,以调动出资人(合作社的领头人、骨干成员)向合作社出资的积极性。

  廓清产权、合理结构。

把公司和合作社在经营和产权上要分清,产权和财务上不能混在一起,合作社按照规要求进行组建。

合作社成员的出资,包括公司单位成员出资在的股权结构要合理。

  对企业股本独大、产权不清、组织很松散的,在引导规化建设的具体操作上,可以把握四个主要环节的做法:

  首先,分清产权关系。

公司和合作社在经营和产权上要分清,包括房屋、冷库、农业机械设施等,还有各自的出资额,在产权和财务上(包括账本)要分清。

其次,通过引导全体社员投股,调整股权结构,稀释公司股份所占全社股金总额的比例;还有“剥离”,对房屋、冷库、车辆、仓库、农业机械等设施,如是公司的,可以租赁给合作社使用。

最后,要规盈余分配。

盈余分配按照合作社法规定主要按照成员与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原则,确定具体方法,但要达到合作社法规定的原则要求,切实执行。

这样就可以增强合作制性质,做到规运作。

  政策诱导、制度约束。

注意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导向作用。

规定对运作规的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增加引导规化发展的诱导力;对有些治理结构、运作机制很不规的合作社,或有的工商企业试图通过进入合作社或领办合作社,圈地建厂,套取政府扶持资金,从扶持政策和制度上要受到约束。

对真正以农民为主体,运作规、优秀的合作社要定期表彰,给予奖励。

  规运作,发展壮大。

这一类合作社多数有一定经济实力、有经营能力的能人,有市场营销能力,只要规化工作做好,把能人、合作社骨干和多数成员积极性调动起来,就可以引导合作社逐步规化基础上做大做强,发展壮大。

  部管理制度的规化。

最主要是管理制度、股金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产品交易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另外,在组织指导工作方法上要注重分类型、分阶段推进,并进一步探索建立合作社规化建设评估考核机制。

  大力探索合作制农业产业化新路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创新产业化模式,大力探索合作制农业产业化新路子,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做大做强。

  总结各地实践,创新思路,引导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主要有四大方略:

加工增值,走产业化之路;品牌战略,走超市农业发展之路;循环农业,走提高资源效率之路;高效管理,走向管理要效益之路。

  如何通过产业化途径,加快合作社发展壮大?

最主要是按照“产业化”要求,增强合作社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等环节的服务功能,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到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增值效益。

特别要重视农产品采后的商品化处理几个重要环节,如产品分级、整理、包装、品牌、冷藏、储藏、运销和市场开拓等环节的功能建设,努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导力量。

  目前,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推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

即生产原料的农户,在自愿和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组成专业合作社作为组织载体,再由合作社通过合同等形式,与农产品加工或流通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

通过专业合作社这种形式和机制,把原料基地的农户和加工、流通企业形成一种紧密联结,相互依存,收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利益机制。

使农户经营降低交易成本,增强了防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效地增加经营收益。

  目前,“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有两类形式:

一类是合作社与加工龙头企业联接;另一类是与商业超市联接。

  二是“农户+专业合作社+公司”。

即由生产原料的农户联合起来组成专业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单独或联合起来办加工或流通企业。

这种模式近两年在、、等地都有了新的突破。

  三是“合作社+合作社”也就是合作社联合社。

若干个同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在运作比较规且有一定规模的基础上,为了扩大加工或产品营销服务规模,更好为成员服务,联合起来组成合作社联合社。

  四是专业合作社与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合作。

农产品行业协会主要由同类农产品供应链中的众多市场主体为实现共同利益和可持续发展而自愿组成的,并具有行业代表性、中介性、服务性、非盈利性、自律性的社会团体。

专业合作社可以参与与依托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合作,参加国外展销会,与国外同行进行洽谈,扩展对外交流渠道,提升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当然,政府层面有效组织引导、出台优惠扶持政策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

把“指导、扶持,服务”的职能落到实处,非常关键。

当前,加强农民合作社规化工作,扶持合作社发展壮大,工作量非常之大。

政府层面有效组织引导,处于关键环节。

新型市场主体大量涌现,经济基础发生变化,上层建筑怎么适应?

有的地区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来具体适应这方面的新任务,已初步呈现出明显成效,这方面做法和经验值得关注。

  另外,政府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研究完善和认真落实对专业合作社的工商登记、财政、税收、信贷、保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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