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4627771 上传时间:2023-05-07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4.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docx

客户协议书最新版

客户协议书

 

交易账号:

客户名称:

(会员单位名称)

 

风险揭示书...................................................................3

协议书...........................................................................8

附件1(客户调查表).......................................................16

附件2(补充资料)...........................................................18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是一种潜在收益和潜在风险较高的投资业务,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解风险的程度、风险控制能力以及投资经验有较高的要求。

(会员单位)是具有交易所签约会员资格的企业法人,客户签署本协议,代表其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来进行贵金属延期交收交易业务的风险已有了充分的认知与了解。

本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揭示书”)旨在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且帮助投资者评估和确定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本揭示书披露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但是并没有完全包括所有关于贵金属交易的风险。

鉴于投资风险的存在,在签订本协议及进行交易前,投资者应该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确保自己已经充分理解有关交易的性质、规则;并依据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承担风险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该交易。

若投资者对于本揭示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应该及时咨询相关的机构,对揭示书不存在异议时请亲笔签字(机构投资者需加盖公章)确认。

一、温馨提示

1、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具有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不适合利用养老基金、债务资金(如银行贷款)等进行投资的投资者。

2、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只适合于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投资者:

A、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B、能够充分理解有关于此交易的一切风险,并且具有风险承受能力;

C、因投资失误而造成账户资金部分或全部损失、仍不会改变其正常的生活方式或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状况的。

二、相关的风险揭示

(一)政策风险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规章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二)价格波动的风险

贵金属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投资价值的商品,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国际经济形势、美元汇率、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原油价格等等),这些因素对贵金属价格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全面把握,因而存在出现投资失误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则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投资者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三)技术风险

此业务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来实现。

有关通讯服务及软、硬件服务由不同的供应商提供,可能会存在品质和稳定性方面的风险;交易所及其会员不能控制电讯信号的强弱,也不能保证交易客户端的设备配置或连接的稳定性以及互联网传播和接收的实时性。

故由以上通讯或网络故障导致的某些服务中断或延时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

另外,投资者的电脑系统有可能被病毒和/或网络黑客攻击,从而使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无法正确和/或及时执行。

对于上述不确定因素的出现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有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交易风险

1、投资者需要了解交易所的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具有低保证金和高杠杆比例的投资特点,可能导致快速的盈利或亏损。

若建仓的方向与行情的波动相反,会造成较大的亏损,根据亏损的程度,投资者必须有条件满足随时追加保证金的要求,否则其持仓将会被强行平仓,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交易系统以伦敦贵金属现货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国内贵金属市场价格及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连续报出交易所贵金属现货的人民币中间指导价。

该价格可能会与其他途径的报价存在微弱的差距,交易系统并不能保证上述交易价格与其他市场保持完全的一致性。

3、投资者在交易系统内,通过网上终端所提交的市价单一经成交,即不可撤销,投资者必须接受这种方式可能带来的风险。

4、投资者通过会员以电话的方式下市价单,一经会员交易部报价确认成交后,即不可撤销或撤回,投资者必须接受此种报单方式有可能带来的风险。

5、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不会对投资者作出获利保证,并且不会与投资者分享收益或共担风险。

投资者应知晓针对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的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亏损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

6、投资者的成交单据必须建立在自主决定的基础之上。

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

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在电话以及电子交易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偶然性的明显的错误报价,交易所可能事后会对错价及错价产生的盈亏作出纠正,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不可抗力风险

任何因交易所不能够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其他无法预测或防范的不可抗力事件,都有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影响,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特别提示

1、投资者在参与投资之前务必详尽的了解贵金属投资的基本知识和相关风险以及交易所有关的业务规则等,以依法合规地从事贵金属投资业务。

2、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作为天津滨海新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项目,与现有的国内其他贵金属交易市场相比,在交易模式、交易规则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别;而且交易所为了确保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稳定地发展,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强化市场的监管。

请您务必密切地关注有关于该市场的公告、风险提醒等信息,及时了解市场风险状况,做到理性投资,切忌盲目跟风。

3、投资者在开通交易之前,请配合会员开展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工作,完整、如实地提供开户所需要的信息,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规避有关的要求,否则,交易所可以拒绝为其开通交易服务。

4、本风险揭示书上述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的列明有关该市场贵金属交易的所有风险因素,投资者在参与该市场投资之前,还应认真的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有所了解和掌握。

5、我们诚挚地希望和建议投资者,从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地决定是否参与此市场的贵金属投资,合理的配置自己的金融资产。

本人(本机构)已认真阅读以上风险说明并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损失。

投资者抄写:

                            

(《风险揭示书》签字页)

会员(盖章):

     投资者(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月日

提示:

自然人投资者需签字确认;法人机构投资者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机构公章确认;非法人机构投资者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机构公章确认。

 

协  议  书

甲方:

(会员单位)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鉴于:

1、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已正式运营。

2、甲方为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的注册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甲、乙双方就交易所贵金属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自愿签订本协议书。

一、交易标的物

在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提供的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所有交易品种。

二、交易数量

具体细则参照《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

三、报价

交易系统以伦敦贵金属现货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国内贵金属市场价格及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连续报出贵金属现货的人民币中间指导价。

甲方根据相应的管理办法,在上述人民币中间指导价的基础上,连续报出贵金属现货的人民币买入价和卖出价。

四、交易时间及结算休市时间

1、交易时间:

北京时间每周一早上08:

00至周六凌晨04:

00不间断交易(结算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际市场休市除外);

2、结算休市时间:

每个交易日内的凌晨04:

00至06:

00(夏令时)或每个交易日内的凌晨04:

00至07:

00(冬令时);

3、开休市时间如果有变动以交易所的通知为准。

五、交易方式

乙方可自行选择通过电话或网络系统与甲方进行贵金属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

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均具有法律效力。

六、保证金

甲、乙双方的贵金属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采用保证金的形式进行,并委托与交易所有合作关系的商业银行对乙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进行资金存管。

乙方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交易所与保证金存管银行转账系统缴纳,不得以任何现金形式缴纳。

乙方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成交金额的【】,甲方有权根据交易所要求对交易保证金的比例进行调整。

乙方对缴存的交易保证金不享有任何利息。

七、费用

乙方在参与贵金属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过程中,需支付如下费用:

手续费、延期费、提货费、交货费及其他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等。

其中,

1、手续费:

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八;

2、延期费:

由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全体会员及投资者;

3、提货费\交货费:

收取标准及细则参照届时有效的《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

4、甲方有权根据交易所规则和要求对以上费用进行调整。

八、结算

具体结算办法及细则参照届时有效的《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九、风险管理

1、甲方以持仓风险率来计算乙方的持仓风险,持仓风险率的计算方法为:

风险率=客户账户当前权益÷持仓占用交易保证金×100%;

2、当乙方的持仓风险率小于100%时,乙方交易保证金不足,乙方必须追加交易保证金或者减少持有的头寸,直至乙方账户风险率等于或者大于100%。

当乙方账户风险率低于50%时,甲方将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全部强行平仓。

3、在乙方违规、遇到紧急情况以及交易所认为必要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强行平仓。

4、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贵金属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甲方有权根据交易所的规则和要求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全部强行平仓。

十、实物交割

具体交割办法和细则参照届时有效的《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现货交收管理办法》和《天津贵金属交易所铂金、钯金现货交收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开户及交易

1、乙方在甲方开设一个交易账户,此账户由交易所统一进行监管,并且必须经过交易所的审核,然后进行激活才可进行交易。

交易账户实行一户一码制。

2、乙方开户时,须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证(自然人投资者)或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机构投资者)等有效证件,并保证所提供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同时需要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用以实现与交易所保证金专用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

如乙方提供的开户资料有虚假,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乙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甲方。

如因资料发生变化,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所有的协议和电子化的通讯都须以亲笔签名和电子记录进行确认。

4、乙方必须对交易账户和所有密码进行妥善保管,并独自承担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如若确实丢失,乙方须提供其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自然人投资者)或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机构投资者)、客户协议书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并予以确认签字(机构投资者需加盖公章确认),经甲方和交易所核对无误后,方可将密码恢复至初始状态。

5、乙方必须确保其本人(或本机构)有足够的软件和硬件系统。

6、乙方的交易账户只限本人(或本机构)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甲方仅通过客户账号和密码以及电话密码核实乙方身份,乙方应妥善保存其本人(或本机构)的客户账号和相关的密码。

凡通过客户账号及密码登陆进行的交易操作,无论是否确属本人(或本机构)进行的交易,均被视为乙方本人(或本机构)操作。

所有因乙方密码遗失及被盗导致的损失,均与甲方及交易所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所有乙方通过网络或电话发出的交易指令,一经发出成交后,均不得撤销或撤回。

所有乙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出的交易指令,以交易所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9、乙方对当日的交易结算结果有异议时,须在一个工作日即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

如果乙方未提出异议,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单所记载事项的认可。

10、乙方必须遵守和接受交易所及甲方规定的有关贵金属交易事项的一切规则。

11、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典押、质押或抵押,乙方也不得将本协议书中的任何权益全部或部分转让。

12、乙方在提取账户资金时,其最大的取款金额不能超过其交易账户内的可提取金额。

十二、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三、免责条款

1、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对市场的判断和操作建议仅供参考,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向乙方作出获利或不遭受损失的担保或承诺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据此进行交易产生的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市场情况或其他的特殊原因,甲方可能无法在乙方指定的价位建仓或平仓,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3、甲方并不能控制电讯信号的中断和连接以及互联网的畅通,也不能保证乙方自身网络设备及电讯设备的稳定性,由此原因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4、乙方电话下单,因电话线路遭受干扰、失灵等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5、由于价格剧烈波动而出现裂口性的不连续报价引起乙方单据以直接跳空高开或跳空低开的价格成交,以至于乙方的亏损超过其净值,此种情况属于系统性不可抗拒的风险,甲方保留其向乙方追索的权利,乙方必须履行其追加资金的义务,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6、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7、由于发生不可抗力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交易系统临时或永久性关闭及其他乙方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四、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均不得与乙方私下达成交易,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承诺,利用客户资金从事代客理财业务。

2、乙方保证,乙方不得与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私下达成交易,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承诺,委托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从事代客理财业务。

十五、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适当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对于甲方和乙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违反。

本协议的修订或更改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双方签署确认。

3、《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交易规则》、《天津贵金属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现货交收管理办法》、《天津贵金属交易所铂金、钯金现货交收管理办法》、《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投资者开户管理办法》、《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投资者销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将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本协议书的附件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承诺已充分阅读本协议书及附件内容,包括其中有关甲方的免责条款。

4、本协议书各项条款的解释权在甲方。

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书发生争议,应以友好协商的原则商议解决。

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交易所申请调解或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乙方可以通过解除签约的方式(依据《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投资者销户管理办法》办理)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客户协议书。

终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结清与交易所和甲方的所有费用和欠款,且在终止协议当天无任何成交记录。

6、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被交易所终止会员资格之日止。

款要对该法律效力,果乙方未提出异议,甲市场休市除外)。

必密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本协议书为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及交易所规则所订。

如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交易所规则等发生变动,导致本协议书相关条款与其规定相抵触的,应以该等规定为准;需要依据该等变动对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进行调整的,甲、乙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以下无正文)

附件:

附件一:

《客户调查表》;

附件二:

《补充资料》;

其他附件: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交易规则》、《天津贵金属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现货交收管理办法》、《天津贵金属交易所铂金、钯金现货交收管理办法》、《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投资者开户管理办法》、《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投资者销户管理办法》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提示:

乙方为自然人的,需签字确认;乙方为法人机构的,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机构公章确认;乙方为非法人机构的,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机构公章确认。

 

附件一

客户调查表(自然人客户)

客户姓名:

客户性别: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电话:

移动电话:

职业: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投资经验:

□证券(年)□外汇(年)□期货(年)

□期指(年)□期权(年)□金银(年)

□房地产(年)□银行理财产品

□其他(请列明)                   

投资目的:

□对冲□长期投资□短期投资□风险投资

投资风险偏好:

□高风险高收益□中风险中受益□低风险低收益

投资额度:

万元(预定的最高金额,包括开户资金和可能用于追加保证金的其他资金)

对于以上表格中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人是自愿填写,并且保证真实有效。

客户(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

客户调查表(机构客户)

机构名称: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机构代码):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营业执照):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公司地址:

投资经验:

□证券(年)□外汇(年)□期货(年)

□期指(年)□期权(年)□金银(年)

□房地产(年)□银行理财产品

□其他(请列明)                   

投资目的:

□对冲□长期投资□短期投资□风险投资

投资风险偏好:

□高风险高收益□中风险中收益□低风险低收益

投资额度:

万元(预定的最高金额,包括开户资金和可能用于追加保证金的其他资金)

对于以上表格中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机构是自愿填写的,并且保证真实有效。

机构(盖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附件二

补充资料

本客户协议书需附文件

一、自然人客户:

身份证复印件

二、机构客户: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