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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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附件3

广西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1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关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规定,指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意外事故,特制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2适用范围

2.1《指南》规定了制定应急预案的原则要求、基本框架、保证措施、编制步骤、文本格式等。

适用于从事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2.2产生、收集、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可参考本《指南》。

3原则要求

3.1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2体现应急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3.3注意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相兼容。

3.4因地制宜,切合实际。

以本《指南》为基础,可适当增减相关内容。

充分考虑内部及外界(如自然灾害或临近单位的危险源)的事故诱因;正常工作时段及节假日和夜间等时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事故或紧急状态对单位内外人员和环境的威胁以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等。

4基本框架(见附录A)

4.1应急预案简介

4.1.1应急预案编制目的

应急预案应当着眼于最大限度降低因火灾、爆炸或其他意外的突发或非突发事件导致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组分泄漏到空气、土壤或水体中而产生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4.1.2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明确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一般应针对各个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在场所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并细化到各个生产班组、生产岗位和人员。

4.1.3应急预案文本管理及修订

明确应急预案在单位内的发放范围及应当进行修订的情形。

4.2单位基本情况及周围环境综述

4.2.1单位基本情况

4.2.2危险废物及其经营设施基本情况

4.2.3周边环境状况

4.3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形

明确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和标准。

如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危险废物溢出、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当启动应急预案。

4.4应急组织机构

4.4.1应急组织机构、人员与职责

明确事故报警、响应、善后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及其职责。

要建立应急协调人制度。

应急协调人必须常驻单位/厂区内或能够迅速到达单位/厂区应对紧急状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应急预案。

4.4.2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明确发生事故时应请求支援的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名单及其可保障的支持方式和能力。

4.5应急响应程序-事故发现及报警(发现紧急状态时)

明确发现事故时,应当采取的措施及有关报警、求援、报告等程序、方式、时限要求、内容等。

明确哪些状态下应当报告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并请求支援,哪些状态下应当向邻近单位及人员报警和通知。

4.5.1内部事故信息报警和通知

4.5.2向外部应急/救援力量报警和通知

4.5.3向邻近单位及人员报警和通知

4.6应急响应程序-事故控制(紧急状态控制阶段)

明确发生事故后,各应急机构应当采取的具体行动措施。

包括响应分级、警戒治安、应急监测、现场处置等。

4.6.1响应分级

明确事故的响应级别。

可根据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分成完全紧急状态、有限的紧急状态和潜在的紧急状态等三级。

4.6.2警戒与治安

4.6.3应急监测

明确事故状态下的监测方案,包括监测泄漏、压力集聚情况,气体发生的情况,阀门、管道或其他装置的破裂情况,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等。

4.6.4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明确各事故类型的现场应急处置的工作方案。

包括控制污染扩散和消除污染的紧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污染事故扩大或恶化的措施;污染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对措施等。

4.6.5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7应急响应程序-后续事项(紧急状态控制后阶段)

明确事故得到控制后的工作内容。

如组织进行后期污染监测和治理;确保不在被影响的区域进行任何与泄漏材料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处理贮存或处置活动,确保所有应急设备进行清洁处理并且恢复原有功能后方可恢复生产等安全措施。

4.8人员安全救护

明确紧急状态下,对伤员现场急救、安全转送、人员撤离以及危害区域内人员防护等方案。

撤离方案应明确什么状态下应当建议撤离。

4.9应急装备

列明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包括种类、名称、数量、存放位置、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

4.10应急预防和保障措施

4.11事故报告

规定向政府部门或其他外部门报告事故的时限、程序、方式和内容等。

一般应当在发生事故后立即以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告,在发生事故后5-15日以书面方式报告,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4.12事故的新闻发布

4.13应急预案实施和生效时间

4.14附件

5应急预案保证措施

应急预案是在紧急状态期间的行动方案。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紧急状态期间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包括:

1.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对应急工作组进行培训和演练。

一般应当针对事故易发环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预案演练。

应急响应一般程序是:

(1)评估紧急状态;

(2)隔离并防止人员进入受影响的现场,撤离有关人员或进入避难场所;(3)必要时,提供紧急医疗救助;(4)通知响应机构和设施响应人员;(5)如果可行,控制事故(如控制泄漏等),但要注意安全,工作人员要受过训练并使用合适的装备;(6)为公共机构响应人员提供支持;(7)清理和处理现场,结束;(8)后续事项:

报告,评估。

2.建立应急队伍。

大中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专业的应急队伍(如火灾小组、爆炸小组等);小型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兼职的应急队伍。

3.安排应急专项资金,用于隐患排查整改、危险源监控、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设备购置、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4.与周围社区和临近企业、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促进相互配合。

5.将应急预案依法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6.在事故应急期间,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要求,做好各项应急措施的衔接和配合。

6编制步骤

6.1准备工作

6.1.1成立应急预案制定小组

小组应当由熟悉单位自身情况的人员和各方面(如安全、环境保护、工程技术、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等)的专业人员或专家组成。

必要时,可邀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人员参加或利用专家系统。

6.1.2制定工作计划

制定详细周密计划,确保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6.1.3收集资料和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1)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单位安全与环保记录、生产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情况;(3)国内外同类单位环境污染事故资料;(4)地理、环境、气象资料;(5)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外部相关单位的应急预案;等。

6.1.4分析评估

分析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

(2)环境污染事故后果;(3)环境污染事故的有效预防措施;(4)环境污染事故案例及可借鉴的经验;(5)环境污染事故可能影响区域;(6)应急组织机构的模式、职责、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程序;(7)报警方式、方法;(8)有效通讯方式;(9)自身能力和具备的资源;(10)可用的外部援助资源及联系方式;等。

6.2起草应急预案

组织编写应急预案。

要特别考虑分析评估时针对应急工作各方面不足提出的改进建议。

6.3审定、发布实施并备案

邀请有关机构和专家对应急预案草案的合理性,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应急过程中是否会产生新的危害等进行科学评价和审核。

经审核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审定后发布实施,并依法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4修订应急预案

7文本格式要求

应急预案文本应:

(1)便于查询。

合理组织各章节,便于每个不同的使用者能够快速地找到所需要的信息。

(2)便于兼容。

应急预案的内容尽量采用一致的逻辑结构和规范的格式,以便各级应急预案能更好地协调和对应。

7.1文本格式

7.1.1封面

标题、单位名称、预案编号、实施日期(修订日期)、签发人(签字)、公章。

7.1.2目录

7.1.3引言、概况

7.1.4术语、符号和代号

7.1.5预案内容

7.1.6附录

7.1.7附加说明

7.2文本要求

7.2.1使用A4白色胶版纸。

7.2.2正文采用仿宋4号字,1.25倍行间距,两端对齐。

 

附录A应急预案基本框架说明

附录A根据《指南》第4部分“基本框架”,对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做进一步阐释和说明。

本应急预案基本框架不要求照搬。

应急预案也可采用以“应急环节”为单位的模块化编排方式,即将与某一环节相关的内容都编排到一个模块。

如将“应急监测”作为一个模块,在该模块中规定所有涉及应急监测的内容,包括指挥管理、执行程序、执行者、联系方法、监测设备、监测方案、技术资料、相关图表等。

1应急预案简介

1.3应急预案文本管理及修订

明确应急预案在单位内的发放范围。

如规定在每个经营场所至少存放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副本,在每个相关设施或设备点至少存放一份简洁明确的应急响应程序图或行动表。

对外发放的,应列出获得应急预案副本的外单位(如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名单。

必要时,应急预案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应当分发给可能受其事故影响的周边单位,如学校、医院等。

明确应急预案应及时修订,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

一般在以下情况下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适用法律法规变化;应急预案在紧急状态下暴露不足和缺陷,甚至完全失效;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设计、建设、操作、维护改变;可能导致爆炸、火灾或泄漏风险提高的其他条件改变;应急协调人改变;应急装备改变;应急技术和能力的变化;各个生产班组、生产岗位发生变化;等。

2单位基本情况及周围环境综述

本节的作用是让各方应急力量(包括外部应急/救援力量)事先熟悉和掌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的有关情况,以利于保证应急行动的顺利开展。

2.1单位基本情况

如:

(1)单位基本情况概述。

包括本单位及危险废物经营场所(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在地)的地址/地理位置、经济性质、经营种类、从业人数、隶属关系、危险废物经营的种类和规模等内容。

(2)单位的空间格局。

包括本单位及危险废物经营场所的厂区布置、主要道路、疏散通道、紧急集合区等(可附图)。

(3)单位人员。

包括本单位及危险废物经营场所人员的构成、数量和在生产区域的分布情况等。

在介绍单位人员情况时,可以按照与危险废物接触的紧密程度来划分单位人员类别,以便于管理和应急沟通。

2.2危险废物及其经营设施基本情况

如:

(1)所经营主要危险废物情况。

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形态、特性、主要危害等,可列表。

(2)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设施情况。

说明各设施在厂区内的位置,各个生产环节的装置设备及其运行状态,生产工艺和能力等。

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有必要说明其建设标准、配套装置、贮存能力及区域环境等情况。

(3)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的中间产物及最终物质。

(4)危险区域。

根据

(1)、

(2)、(3)的情况,说明单位危险区域的分布情况。

2.3周边环境状况

说明本单位周边一定范围(如1千米)内地形地貌、气候气象、工程地质、水文及水文地质、植被土壤等情况;周围的敏感对象情况。

说明周围的主要危险源(即周边可能对本单位产生不利影响或危及本单位安全状态的危险源)情况。

敏感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下列特征的区域:

(1)需特殊保护地区:

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

(2)生态敏感与脆弱区:

如沙尘暴源区、荒漠绿洲、珍稀动植物栖息地、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3)社会关注区:

人口密集区、文教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区、医院等。

3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形

明确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和标准。

如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以下事故时,应当启动应急预案:

(1)危险废物溢出。

如①危险废物溢出导致易燃液体或气体泄漏,可能造成火灾或气体爆炸;②危险废物溢出导致有毒液体或气体泄漏;③危险废物的溢出不能控制在厂区内,导致厂区外土壤污染或者水体污染。

(2)火灾。

如①火灾导致有毒烟气产生或泄漏;②火灾蔓延,可能导致其他区域材料起火或导致热引发的爆炸;③火灾蔓延至厂区外;④使用水或化学灭火剂可能产生被污染的水流。

(3)爆炸。

如①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可能因产生爆炸碎片或冲击波导致安全风险;②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可能引燃厂区内其他危险废物;③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可能导致有毒材料泄漏;④已经发生爆炸。

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贮存、利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各个环节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进行不利情况下的辨识和分析,识别出发生概率大、危害后果严重的事故和发生环节,作为应急预案关注的重点。

致污事故的辨识方法有:

①风险分析法;②专家评审法;③风险事故类比分析法等。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可参考《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引发事故的诱因有人为错误,设备老化,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周边事故,社会风险(如停电),以及危险废物自身的理化特性(如爆炸性、反应性等)等。

分析事故危害程度应当考虑:

(1)危险废物的理化特性(如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反应性、毒性或感染性等),其危害人体健康或污染环境的机理,以及在环境中累积、迁移和扩散等特性。

(2)敏感区域。

判别事故影响的敏感区域应当考虑风向和风速、水流方向和速度、污染物可达的影响距离、在影响范围内的影响时限、敏感对象的响应时间等多个要素。

例如,大气风向在10到30分钟内发生较大变化的概率较低,若污染物持续释放的时间超过30分钟,则影响范围可能因风向变化而明显大于单风向条件下的影响范围。

4应急组织机构

4.1应急组织机构、人员与职责

以事故应急响应为主线,明确事故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及其职责;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应急日常管理部门及其职责;要体现应急联动机制要求。

如建立:

(1)应急领导机构:

在日常工作中,负责制订和管理应急预案,配置应急人员、应急装备,对外签订相关应急支援协议等;在事故发生时,负责应急指挥、调度、协调等工作,包括就是否需要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做出决策。

应急领导机构通常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内部主要职能部门领导组成。

要建立应急协调人制度。

应急预案及其分预案或下级预案均应当指定一人担任首要应急协调人并指定后备应急协调人,赋予首要应急协调人和后备应急协调人调动人员、设备、资金和协调所有应急响应措施等实施应急预案的权力。

首要应急协调人负责应急领导机构的全面工作。

应急首要协调人可以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得到单位的充分授权。

首要应急协调人和后备应急协调人,在正常运行期间必须有一人常驻单位/厂区内或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到达单位/厂区应对紧急状态。

应急协调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并熟悉如下情况:

单位/厂区的应急预案;单位/厂区的所有运行活动;单位/厂区危险废物的位置、特性、应急状态下的处理方法;单位/厂区内所有记录的位置;单位/厂区的平面布置;周边的环境状况和危险源;外部应急/救援力量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2)应急保障机构。

在日常工作中,负责应急准备工作,如应急所需物资、设施、装备、器材的准备及其维护等;在事故发生时,负责提供物资、动力、能源、交通运输等事故应急的保障工作。

(3)信息管理和联络机构。

在事故发生时,负责对内对外信息报送和传达等任务。

(4)应急响应机构。

主要是在发生事故时,负责警戒治安、应急监测、事故处置、人员安全救护等工作。

各应急组织机构应建立A、B角制度,即明确第一负责人及其各配角,规定有关负责人缺位时的各配角的补位顺序。

重要的应急岗位(如消防岗位)应当有后备人员。

应急预案应列出所有参与应急指挥、协调活动的负责人员的姓名、所处部门、职务和联系电话,并定期更新。

各级联系列表均应当将首要联系人列在首位,并按照联系的先后次序排列所有联系人。

4.2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明确发生事故时应请求支援的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名单及其可保障的支持方式和支持能力,装备水平、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抵达时限等,并定期更新。

联系列表应当将第一联系单位列在首位,并按照联系的先后次序排列所有联系对象。

外部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公安、消防、环保、医疗卫生等主管部门,专业应急组织及其他应急咨询或支持机构等。

为确保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在需要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同有关外部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必要的沟通和说明,了解他们的应急能力和人员装备情况,介绍本单位有关设施、危险物质的特性等情况,并就其职责和支援能力达成共识,必要时签署互助协议。

例如,若某医疗机构不具备救治被某种污染物侵害的伤员的能力,则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与其他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达成支援协议。

5应急响应程序-事故发现及报警(发现紧急状态时)

5.1内部事故信息报警和通知

规定单位内部发现紧急状态时,应当采取的措施及有关报警、求援、报告等程序、方式、时限要求、内容等。

如,发现紧急状态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①第一发现事故的员工应当初步评估并确认事故发生,立即警告暴露于危险的第一人群(如操作人员),立即通知应急协调人,必要时(如事故明显威胁人身安全时),立即启动撤离信号报警装置等等应急警报。

其次,如果可行,则应控制事故源以防止事故恶化。

②应急协调人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做出初始评估(如事故性质,准确的事故源,数量和材料泄漏的程度,事故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通知单位可能受事故影响的人员以及应急人员和机构(如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应急队伍或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如果需要外界救援,则应当呼叫有关应急救援部门并立即通知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必要时,应当向周边社区和临近工厂发出警报。

③各有关人员接到报警后,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相应的工作。

报警有两个目的,动员应急人员和提醒有关人员采取防范措施和行动。

报警方式包括:

呼救、电话(包括手机)、报警系统等等。

通常,可以通过目测或一些检测设备(如液体泄漏监测装置、有毒气体监测装置、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来确认是否发生事故。

对事故释放出来的物质,可以通过审查有关货物清单或化学分析进行确认。

5.2向外部应急/救援力量报告

明确哪些状态下(如泄漏、火灾或爆炸可能威胁单位/厂区外的环境或人体健康时)应当报告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并请求支援。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应急预案的要求,一般需要向消防、公安、环保、医疗卫生、安监等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通常包含:

①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②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和地址;③事件发生时间或预期持续时间;④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泄漏等);⑤主要污染物和数量(如实际泄漏量或估算泄漏量);⑥当前状况,如污染物的传播介质和传播方式,是否会产生单位外影响及可能的程度(可根据风向和风速等气象条件进行判断);⑦伤亡情况;⑧需要采取什么应急措施和预防措施;⑨已知或预期的事故的环境风险和人体健康风险以及关于接触人员的医疗建议;⑩其他必要信息。

5.3向邻近单位及人员发出警报

明确哪些状态下(如在事故可能影响到厂外的情况下)应当自行或协助地方政府向周边邻近单位、社区、受影响区域人群发出警报信息以及警报方式。

用警笛报警系统向周边单位、社区通知事故的效果较差,因为这种系统只有在公众明白警报的含义以及应该采取的行动时才会有效。

紧急广播系统与警笛报警系统结合使用效果会更好。

紧急广播内容应当尽可能简明,告诉公众该如何采取行动;如果决定疏散,应当通知居民避难所位置和疏散路线。

6应急响应程序-事故控制(紧急状态控制阶段)

明确接到发生事故后,各应急机构应当采取的具体行动措施。

包括响应分级,警戒治安、应急监测、现场处置等。

6.1响应分级

明确应急预案的启动级别及条件。

事故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的分级是事件级别,不是响应分级。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可根据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将响应级别分成如下三级:

①I级:

完全紧急状态;②II级:

有限的紧急状态;③III级:

潜在的紧急状态。

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取决于所处理危险废物的类型,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的可能性,事故对人体健康和安全的即时影响,事故对外界环境的潜在危害,以及事故单位自身应急响应的资源和能力等一系列因素。

①I级:

完全紧急状态

事故范围大,难以控制,如超出了本单位的范围,使临近的单位受到影响,或者产生连锁反应,影响事故现场之外的周围地区;或危害严重,对生命和财产构成极端威胁,可能需要大范围撤离;或需要外部力量,如政府派专家、资源进行支援的事故。

例如:

危险废物大量溢出并向下游河流快速扩散。

②II级:

有限的紧急状态

较大范围的事故,如限制在单位内的现场周边地区或只有有限的扩散范围,影响到相邻的生产单元;或较大威胁的事故,该事故对生命和财产构成潜在威胁,周边区域的人员需要有限撤离。

例如:

液态污染物在某个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范围内以面状方式扩散;储罐、管线起火,有较多的危险废物泄漏,但可以安全隔离。

③III级:

潜在的紧急状态

某个事故或泄漏可以被第一反应人控制,一般不需要外部援助。

除所涉及的设施及其邻近设施的人员外,不需要额外撤离其他人员。

事故限制在单位内的小区域范围内,不立即对生命财产构成威胁。

例如:

某个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某一生产装置发生固态污染物泄漏;可以很快扑灭的小型火灾;可以很快隔离、控制和清理的危险废物小型泄漏。

在I级完全紧急状态下,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政府有关部门、上级管理部门或其他外部应急/救援力量报警,请求支援;并根据应急预案或外部的有关指示采取先期应急措施。

在II级有限的紧急状态下,需要调度专业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在第一时间内向单位高层管理人员报警;必要时向外部应急/救援力量请求援助,并视情随时续报情况。

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同单位一起处置事故。

在III级潜在的紧急状态下,可完全依靠单位自身应急能力处理。

发生事故时,往往会出现次生事故或衍生事故,甚至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如储罐的密封泄漏,可能从很小的泄漏到每分钟泄漏几升,泄漏液体会加速对该区域的污染,这样就会出现事故级别的变化。

若应急救援行动采取了不当的措施,同样极有可能导致事故升级,使小事故变成大事故。

因此,在实际应对事故时,需要应急协调人随时判断形势的发展,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6.2警戒与治安

明确事故应急状态下的现场警戒与治安秩序维护的方案,包括单位内部警戒和治安的人员以及同当地公安机关的协作关系。

事故应急状态下,必要时应当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无关人员进入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6.3应急监测

明确事故状态下的监测方案,包括监测泄漏、压力集聚情况,气体发生的情况,阀门、管道或其他装置的破裂情况,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等。

有关信息必须提供给应急人员,以确定选择合适的应急装备和个人防护设施。

环境监测方案可包括事故现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监测方案等。

监测方案应明确监测范围,采样布点方式,监测标准、方法、频次及程序,采用的仪器和药剂等。

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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