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沧桑话东干6清初的宽容时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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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沧桑话东干6清初的宽容时代

百年沧桑话东干(6)清初的宽容时代

民国时期的著名回族军事家、政治家白崇禧曾经评论说,回族的命运是“始于隋唐,盛于元明,衰于满清”,这基本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随着大明江山气数已尽,朱由检同学在煤山自挂东南枝,紫禁城里换了东北那疙瘩来的新主人,中土穆斯林三百年的好日子也逐渐走了头,开始走下坡路了。

那有人说了,是不是清朝一建立,民族政策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呢?

这倒也不是。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满族统治者对穆斯林及其背后的伊斯兰教和伊斯兰文化,也存在一个先优待拉拢、到逐渐冷淡,直至反目为仇的过程,这是笔者查阅了许多零碎资料后得出的结论。

在一些所谓的权威著作里,却看不到这样一个过程,笔者查阅的几部权威回族史,倾向性都极其明显,每每介绍清代到清代,往往是跳过前面清政府前期对穆斯林的民族政策不提,直接从歧视和压迫开始讲起,给人一种“清政府一开始就对穆斯林采取民族歧视压迫政策”的错觉,这种倾向性是危险而不负责任的。

不认真考察这个过程,不深入探讨其中的原委,我们就不可能真正了解,白崇禧所说的回族的命运“衰于满清”究竟是怎么回事。

生长于白山黑水之间的满族,最初信奉的是原始萨满崇拜,由于满蒙政治联姻的需要,喇嘛教逐渐被满族人接受,并受到特别的推崇。

至于穆斯林和伊斯兰教,从现有的资料来看,满清入关前双方似乎并没有什么交往,所以谈不上什么了解。

不了解也就无所谓特别对待,清朝建国之初很长一段时间,满族统治者对穆斯林的任用看不出什么特别信任或者不信任的地方,在南下征服明王朝的过程中,穆斯林是作为明遗民的一部分来看待的,该用就用,该杀就杀。

前者的例子,有康熙年间担任过直隶提督的马进良,后者的例子如顺治年间打着“反清复明”旗号起义的米喇印、丁国栋等等。

顺便说一句,距蒙元灭亡都300年了,“米喇印”这个名字还保留了很浓郁的色目味儿,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明代对色目人的宽容。

随着满族统治者在中原站稳脚跟,他们也逐渐接受了中土文化,并形成了自己对中土文化、宗教和民族的独特认识。

大致来说,满族人眼里的宗教分三个层次:

首先是“国教”,也就是儒教。

严格地说,儒家思想并不是一种宗教,但约定俗成称呼如此。

相对长期生活在中土的汉族,满族当时算是个“外来户”,在接受蒙元短促而亡教训的基础上,满族统治者比蒙古人更加顺应形势,虽然在民族政策上长期采取抑汉尊满政策,但在文化上可谓全盘接受了中土文化,对儒家思想推崇备至。

你看孔老夫子

的冷猪肉,就是清代吃得最多最勤,为啥满清一入关,就迫不及待地封孔老二为神马“大成至圣先师”?

说白了,这只是笼络中土百姓人心的一种手段,真的镇压起儒生来,人家可是毫不含糊的,两千年封建史中,清代文字狱是最为酷烈的(也包括涉及穆斯林的文字狱,我们后面会谈到),所以对满族统治者的这种笼络姿态大可不必过高评价。

其次是“异端”,也就是佛教、道教这些中土传统宗教。

这里“异端”并不是一个贬义符号特别强烈的概念,只是“有悖于儒家思想”的意思。

满族统治者认为,释、道这些宗教的教义与儒家思想有抵触,并包含有诸多对统治者有消极影响的地方,但这些他们既不宣扬造反,也不反对上层统治者(毕竟磨合了几千年,本土宗教对王权已经极为驯服了),所以采取的是利用加限制的政策,也就是借助宗教的影响来麻醉群众,使他们不反抗统治;同时又极力限制宗教的影响力,不让宗教做大与中央分庭抗礼。

所以满族统治者特别喜欢采取拉一派、打一派的策略,利用制造一些教派之争“挑动群众斗群众”,让这些“异端”相互内斗而无法干扰统治。

例如比如抬高佛教,打压道教,把张天师从一品一下撸到五品,弄得整个清代,道教都是灰头土脸,元气大伤;佛教里面则是扶持红教,打压黄教,总而言之让你们不得安生。

最后是“邪教”,也就是白莲教、天理教、拜上帝教这些打着宗教旗号造反的组织。

整个清代,对“异端”和“邪教”的区分有一条很明确的红线,那就是看是否妨碍了统治,不妨碍统治的宗教是“异端”,妨碍统治的就是“邪教”。

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义和团红灯照,最开始的口号是“反清灭洋”,官府看了很不待见,觉得和白莲教是一路货色的东西,称为“拳匪”,逮着就杀;后来义和团改成“扶清灭洋”了,官府的态度也就来了个大转弯,改叫“拳民”了,还派兵协助义和团一起打洋鬼子。

义和团虽然不是宗教,但道理差不多。

清代的白莲教起义和太平天国运动为什么杀戮极其酷烈?

为什么今天要研究太平天国运动,才100多年前的历史,史料会极其缺乏?

说到底,就是清政府对“邪教”采取斩草除根、彻底不妥协政策的结果。

基督教的情况有点特别。

明末基督教第三次来华(第一次是唐代,第二次是元代)后,清政府对基督教的态度,始终在“异端”与“邪教”之间摇摆,屡次下令“禁教”,弄清楚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后面理解清政府对伊斯兰教的态度会很有帮助,所以这里要特别多说两句。

清代早期,清政府对基督教还是比较宽容的,但由于神权与王权的冲突,双方的关系自康熙朝开始迅速恶化。

众所周知,基督教是一神教,除了上帝,不允许信徒有其他任何崇拜,连祭拜自己的祖宗也不允许,更不用说“尊皇”了;另外一个大问题,在于基督教信徒的最高领袖是罗马教皇,而不是紫禁城里的皇帝,这也是中土文化绝对不允许的——就算是神仙,在我的地盘,也得归我管。

所以清代早期,除了顺治年间的短暂缓和期外,清廷对基督教一直是极为冷淡的的态度。

清政府与基督教的矛盾,在康熙晚年的所谓“礼仪之争”中彻底暴露无疑。

所谓礼仪之争,就是康熙四十三年(1704),罗马教廷宣布,禁止中国教徒祭祖、敬孔,连在家里摆放祖宗牌位也不允许,违反的教士要处以极刑。

这条禁令一经公布,立即引起了轩然大波,在康熙看来,教廷根本就是在和自己夺权,所以寸步不让,以牙还牙,于康熙四十五年收回了自己在康熙三十一年颁布的“容教令”,另外确立了“领票”制度,规定只有遵守利玛窦规矩,并发誓永不回复西洋的传教士,在获得书面许可以后才可以在华传教,否则一律驱逐出境。

事情最终以来华协调此事的教皇特使嘉乐被驱逐出境,教廷方面大败而归告终。

到了雍正以后,干脆全面禁止基督教,把基督教当作邪教看待了。

直到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传教士带着洋枪洋炮再一次来到中国,清政府才被迫允许他们自由传教。

这里顺便说一句,有关“礼仪之争”的问题,一直持续了两百多年,直到1939年,欧洲大战开始,中国作为反法西斯力量作用凸现,这时候罗马教廷不知道怎么脑筋一下开了窍,宣布中国信徒祭祖祭孔不违反教义,大家请自便,神马一神教禁止偶像崇拜,神马违反者格杀勿论,统统成了浮云——所以说,宗教这玩意儿,也是要为现实利益服务的,你有实力了,人家自然就服软。

这也可以看做中国几千年君权、神权斗争史上,君权取得的又一次胜利。

近几年中国政府与梵蒂冈的矛盾,大抵仍然是君权(现在应该叫主权了)与神权矛盾的延续。

那说了,说了这么半天,伊斯兰教到底算哪一类呢?

“国教”是高攀不起了,只能算是“异端”,但绝对不像有的人所说的,被清政府视作了基督教之类的“邪教”。

这一点我们后面慢慢谈。

毋庸讳言,由于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同样是教廷一神教,而且教宗还不在中土,导致在“神权和王权孰大”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与中土传统观念有根本分歧,但必须强调的是,清政府并没有因此将伊斯兰教像基督教那样打入“邪教”另册,仍然是作为本土的佛、道教来看待的,至于信奉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康、雍时期,清政府总体也是一个优待的态度,对于穆斯林的传统习俗相当尊重。

这里举两个例子:

一个是康熙年间的。

由于穆斯林有过斋月的习俗,斋月期间,穆斯林从日出到日落这段时间要做斋戒,不能出门,晚上才能外出,不懂得穆斯林习俗的人看了,会有一种“昼伏夜出,行为不轨”的感觉。

一些别有用心的官员借机小题大做,将情况报告给了康熙,称穆斯林意图谋反。

康熙看过之后,痛斥地方官昏庸,批示说:

汉诸臣分职时享君禄,按日朝参,而回民逐日五时朝主拜圣,并无食朕俸,亦知报本,而汉不及回也。

通晓各省,如官民因小不忿,借端虚报回教谋反者,职司先斩后奏。

天下回民,各守清真,不可违命,勿负朕恩有爱道之意也。

钦此钦遵!

由此足以看出,在康熙眼里,穆斯林的地位是高于汉族的,所以他才说出“汉不及回”这样的话,对于别有用心,虚报穆斯林谋反的官员,康熙采取了严惩不贷的态度,甚至用了“先斩后奏”这样的话,足见康熙对穆斯林的重视。

另外一个例子发生在雍正二年,山东巡抚陈世倌奉旨密访山东邪教状况,在汇报工作时,建议将回教也纳入“邪教”之列一并查禁,对此雍正有一段很著名的批示,必须全文引用:

此种回教之理,原一无可取。

但其来已久,且彼教亦不为华夏之所崇尚,率皆鄙薄之。

即彼教中之稍有知识者,十居六七若似有出于不得已之情,从无平人入其教门之理。

由此观之,则彼之所谓教者,亦不过止于此数,非蔓延难量之事。

至彼之礼拜寺、回回堂,亦惟彼教中敬奉而已,何能惑众?

所以自前代至今数百年以来,未闻有所作为,甚至跳梁不逞也。

奏中之论,皆太过矣。

朕令汝等严禁新奇眩幻、骇人动众之事,如僧道回回喇嘛等教,其来已久,有何害乎?

今无故欲一时改革禁除,不但不能,徒滋纷扰,有是治理乎?

未知汝具何意见也。

这段话什么意思呢?

很明显,雍正不同于康熙,他不喜欢伊斯兰教,说它“一无可取”。

但是,雍正并没有因为个人感情而影响立场,认为伊斯兰教不会妨碍自己的统治,认为“僧道回回喇嘛等教,其来已久,有何害乎?

”很明显,是把伊斯兰教与佛教、道教和喇嘛教相提并论的,没有因为伊斯兰教是一神教而将其打入另册,所以,雍正并不赞成查禁伊斯兰教,认为这样“徒滋纷扰”,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所以最终没有批准陈世倌的请求。

所以雍正对伊斯兰教还是持了一个比较理性的态度。

顺便说一句,一些有“良心”的历史发明家在引用这段话时,采取了断章取义的方法,只引用前面“无一可取”这句,国内某权威回族史就是这样,为了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在提到清王朝的民族宗教政策时,这句被掐头去尾、断章取义的引文便赫然在列,全然不顾雍正老儿虽然不喜欢伊斯兰教,但没有感情用事的事实,至于康熙的批文,则完全避而不谈,生生捏造出一段伊斯兰教被“打压”和“歧视”的血泪史,这是我们需要加以高度警惕的。

后来到了雍正七年,雍正又有一条关于穆斯林的批文,更能反映出雍正对穆斯林百姓的不偏不倚。

兹引用如下:

直省各处,皆有回民居住,由来已久。

其人既为国家之编氓,即俱为国家之赤子,原不容以异视也。

数年以来,屡有人具折密奏“回民自为一教,异言异服,且强悍刁顽,肆为不法,请严加惩治约束”等语。

朕思回民之有教,乃其先代留遗,家风土俗,亦犹中国人之籍贯不同,嗜好方言,亦遂各异。

……要亦从俗从宜,各安其习,初非作奸犯科、惑世诬民者比,则回民之有教无庸置疑也。

……且朝廷一视同仁,……朕念万物一体之义,岂忍视回民于众民有殊?

雍正八年,安徽按察使鲁国华上奏称:

“回民居住内地,不分大小建,不论闰月,以三百六十日为一年,……妄立把斋名目,违制惑众。

应请严行禁革,恪守典章。

”雍正接到奏章后勃然大怒,下令将鲁国华撤职查办。

这里引用《宪宗实录》中记载的批复全文如下:

回民之在中国,其来已久,伊既为国家编氓,即皆为国家赤子也。

朕临御天下,一视同仁,岂忍令回民独处德化之外!

是以曾颁谕上训以兴孝劝忠,望其型仁讲让,服教慕义,共为善良。

即数年来,亦未见回民作奸犯科,逞凶肆恶者。

且其中有志上进者甚多,应试服官,同于士庶。

而以文武科名出身,洊登显秩,为国家宣力效忠者,常不乏人。

至回民之自为一教,乃其先代相沿之土俗,亦犹中国之大,五方风气不齐,习尚因之各异,其来久矣,历观前代,亦未通行禁约,强其画一也,鲁国华此奏,甚属苛刻怪诞。

回民何尝不遵正朔?

而祗以其私记时日,即加以不遵正朔之名;回民何尝不遵服制?

而祗以其便用冠巾,即加以不遵服制之罪。

至于礼拜清正等寺名,亦不过如各省村邑、崇奉其土俗之神,皆为祀典之所不载,何独于回民刻意吹求、指为罪案乎!

若回民果有干犯法纪之处,国宪具在,自当按律惩治,并无曲宥回民之条。

向后倘回民本无过愆,而大小官员等,但因其习尚少有不同,以此区区末节,故意苛求,妄行渎奏者,朕必严加处分。

鲁国华此奏,非有挟私报复之心,即欲惑乱国政,著将鲁国华交部严加议处!

正因为清代前期,清政府对穆斯林和伊斯兰教都持一个相对宽容的态度,所以当时穆斯林的生活也是平和而惬意的,与汉族的关系总体来说也相当和睦。

西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马新芳(回族)所著《陕西回族史话》一书中记载了这一时期不少回汉水乳交融的例子,有回汉之间逢年过节相互庆贺送礼的,有相互通婚和收养孤儿的,等等。

下面就是一个具体的例子:

清代陕西凤翔有一户回族人家,家中有一孝子,母亲身故后,娘舅家来找麻烦,要孝子必须给亡母找一块好的坟地安葬,说同村一户郑姓汉族人家里有50亩地,其中某处某处最适合安葬。

孝子无奈,只好找到郑家,请求卖一块地与他葬母。

郑家念其一片孝心,于是让出三分三厘地,作价五串钱卖给了孝子。

到了出殡那天,郑家又送与孝子五串钱礼金,等于将地白送与孝子。

这一故事在当地传为佳话。

请注意,这个故事隐含了极其重要的历史线索,除了里面反映的回汉大团结的历史,我们在后面讲到清代中叶以后回汉关系恶化的原因时时,回过头来再看这个例子,许多问题就会豁然开朗——当年的和谐有其原因,后来的不和谐也有其原因。

这里暂且打一个伏笔,先看其中反映的另一个现象,那就是清代前期的穆斯林,生活方式和思想已经相当华化。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穆斯林在葬俗方面已经普遍接受了汉族的风俗习惯,而葬俗是最能体现一个民族的文化的代表符号。

具体来说,首先就是穆斯林接受了汉族的“风水”文化和孝道文化,上面那个故事里,在传统的伊斯兰教义里是完全找不到这种概念的。

与此对应的,清代雍正年间成书的《姑妄言》也记载了不少当时穆斯林的葬俗,比如上坟、念经、披麻戴孝,等等,完全就是汉族的风俗习惯。

要知道,直到今天,这些习惯在回族内部还有颇多争议,有的人认为这些做法不符合伊斯兰教义,殊不知,穆斯林早在清代初期就已经是如此践行了。

顺便说一句,与《红楼梦》一样,《姑妄言》也堪称中国封建社会的大百科全书,里面就有不少反映明末清初江南地区穆斯林生活的描写。

从书中记载来看,明末清初江南的穆斯林,还保留了不少色目人流传下来的习惯,比如男子剪髭留须,语言中仍有许多外来词汇如“巴巴”(波斯语“爷爷”)、“哈理洼”(阿拉伯语“甜食”)、“满剌”(波斯语“宗教学生”),过开斋节,等等,同时也融入了大量中土文化习俗,比如过端午节吃粽子,过生日吃寿面,等等。

至于书中的主人公铁化,就是一个频频出入风月场,毫不顾忌伊斯兰教规的穆斯林。

有学者认为,明末清初,封建社会步入晚年,宗教日趋庸俗化和堕落化,越来越失去维系人心的力量,也越来越成为思想进步的桎梏,恶人趁机宣淫,善良的人则借此发泄对社会的不满,所以作者对铁化有违伊斯兰教规的种种描写,恐怕也是当时特定历史环境的一种合理反映。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穆斯林的思想文化,沿着明末南方“以儒释经”的道路,以及西北苏菲主义两条不同的发展路线,慢慢地走上了迥然不同的两条路,这两条路导致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这里分别介绍之。

首先看南方。

关于“以儒释经”我们在前面已经讲得比较清楚了,这里就不赘述了,单说在清代前期的进一步发展。

当时在南方(主要是江浙和云南),穆斯林延续了明末“以儒释经”的传统,涌现了一批著名的经学家,这些经学家往往同时也是汉学造诣很深的儒生,在运用“以儒释经”方面可谓得心应手,他们中的杰出代表,如南京人刘智,昆明人孙鹏,大理人沙琛、马德新,元江人马汝为等等。

其中马汝为还中过进士,当过国史编修,儒学造诣可见一斑。

至于马德新,我们在后面还会提到,这里也不赘述了。

西北苏菲教派的发展情况要着重讲一讲。

前面说过,苏菲教派在中土的传播,部分地解决了伊斯兰文化与中土文化的摩擦问题。

但是,由于苏菲教派所具有的神秘主义特质(更准确地说是中介特质,这个前面说过了),加上苏菲教派在中土传播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中土传统文化的影响,两者共同作用下,慢慢地发展出来一种极具特色的伊斯兰文化:

门宦制度。

下面我们就来重点聊聊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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