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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题库

招投标题库

一、名词解释

标的:

是指当事人通过法律行为所要完成的事项。

仲裁:

又称公断,是当发生合同纠纷而协商不成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选定的仲裁机构对合同争议依法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裁决的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诺成合同:

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为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

是指除了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交付标的物的合同。

仲裁协议:

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书面协议。

代理:

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已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又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合同法律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缔约过失责任:

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

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能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抗辩权:

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

又称不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予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

 

后履行抗辩权:

也称异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后履行顺序时,后履行一方有权要求先履行的一方先行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因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要约:

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撤回:

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取消要约,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要约撤销:

是指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既要约已生效),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约人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撤回:

是承诺人阻止或者消灭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

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招标代理机构:

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开标:

是指招标机构在预先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式启封揭晓的行为。

评标:

是招标机构确定的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排序,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的行为。

 

定标:

又称决标,是指招标人在评标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中标人,或者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行为。

招标:

【1】广义的指由招标人对工程、货物和服务事先公开招标文件,吸引多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加竞争,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2】中义的是指由招标人对工程、货物或服务事先公开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3】狭义的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社会或几个特定的承包者发出投标邀请,事先公开招标文件的行为。

 

标底:

是依据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和要求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

招标文件,简称标书,是表明招标项目的概况,技术要求,招标程序与规划,投标要求,评标标准以及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的书面文件。

实质性要求:

是指招标文件中包含的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主要合同条款等等关键内容。

 

招标公告:

是面向公众公开发布的载明招标人,招标项目情况,招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的书面文告。

公开招标:

又称为无限竞争招标,是由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并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有意的投标人接受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只有被邀请的承包人才能够提交投标的招标方式。

现场踏勘:

是指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对项目实施现场的经济、地理、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和环境进行的现场调查。

最低投标价法:

即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作为中选投标,但此投标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综合评分法:

又称打分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按照预先确定的评标标准,对各投标文件所需评审的要素进行量化、评审计分,以特别文件综合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单位的方法。

 

接近标底法:

是以标底价作为衡量标准,选报价最接近评标标底者为候选中标人的评审方法。

投标:

是标人响应招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希望中标的意思表示。

投标文件:

是表明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载明自身资信资料,实施招标项目的技术方案,投标价格以及相关承诺内容的书面文件。

综合评估法:

指采用量化指标考察每一投标人的综合水平,以各项因素评价得分的累计分值高低,排出各标书的优劣顺序。

银行保函(担保书):

是银行(担保机构)受申请人(投标人)的请求,向受益人(招标人)开具的用来担保申请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独立的书面保证文件。

投标保证金(bid security):

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串标(围标):

是指投标人为谋取中标而同招标人、评标人或其他投标人暗中合谋的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资格预审 :

业主对愿意参加投标的承包商,对其公司的技术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的一系列书面审查,以确定是否有资格及能力承包合同义务。

资格后审:

对于不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招标方需要对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有能力及资格承担合同义务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期日起到公布中标日为止的一段时间。

在此期间内全部投标书均为有效,投标者不得修改或撤销其投标。

不平衡报价:

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调整各个子项的报价,既不影响总报价,又在中标后可以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一种报价技巧。

工程建设索赔:

是指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有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反索赔:

就是找出说明事实的理由和根据,反驳对方提出的索赔或向对方提出新索赔要求。

风险:

一般是指在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中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或财务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

建设工程一切险:

是以承包合同价格或概算价格作为保额,以重置基础进行赔偿的,承保以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建设期间由于保险责任范围的风险造成保险工程项目的物质损失和列明的费用的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凡在工程期间的保险有效期内,因在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工程试车:

是指设备安装工程中部分或整体安装完毕后进行的设备试运转,用以检验安装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附加工作:

附加工作是指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

额外工作:

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时间。

缺陷通知期:

缺陷通知期即国内施工文本所指的工程保修期,自工程接受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为止的日历天数

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代理。

▲指定分包商:

指定分包商是指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选定,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

保留金:

保留金是指按合同约定从承包商应得的工程进度款中相应扣减的一笔金额保留在业主手中,作为约束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措施之一。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分包:

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投标:

指的是某承包单位为了承揽不适于自己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而与其他单位联合,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去投标的行为。

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简答题

公开招标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

(1)发布招标公 告;

(2)资格预审;(3)发放招标文件;(4)投标预备会;(5)编制、递送投标文件;(6)开 标;(7)评标(资格后审);(8)中标;(9)合同谈判与签订。

简述招投标的基本原则和意义 

基本原则是: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

 

意义:

①有利于控制工程投资; 

②有利于鼓励施工企业公平竞争,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 

③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 

④有利于形成由市场定价的价格体制,使工程造价更加趋于合理。

代理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

①代理活动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②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③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思④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条件: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再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标或无效标

答:

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未密封、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内容不全。

 4、没有投标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5、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7、未提交保证金的;  8、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9、投标人递交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招标人自行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招标人自行招标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第4条对招标人自行招标的能力做出了具体规定:

   ①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②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③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④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⑤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订立施工合同的条件 

答: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施工合同文件有哪些,解释顺序是什么?

 

答: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注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关于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将其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

《招投标》规定必须招标的范围有哪些

答: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授助资金的项目。

详细叙述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优缺点 

⑴公开招标的优点:

招标人可以在较广的范围内选择中标人,投标竞争激烈,有利于将工程项目的建设交予可靠的中标人实施并取得有竞争性的报价。

 

  公开招标的缺点:

由于申请投标人太多,一般要设置资格预审程序,而且评标的工作量较大,所需招标时间时间长、费用高。

 

⑵邀请招标的优点:

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和设置资格预审程序,节约招标费用和节省时间,由于对投标人以往的业绩和履约能力比较了解,减少了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违约的风险。

 

邀请招标的缺点:

由于邀请范围较小,选择面窄,可能排斥了某些在技术上有竞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因此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较差。

工程投标技巧有哪些

答:

 1、突然降价法。

2、不平衡报价法。

3、先亏后盈法4、优惠取胜法。

5、以人为本法。

6、扩大标价法7、联合保标法

建设工程的投标程序 

(1)投标的前期工作A.获取信息并确定信息的可靠性B.对业主进行必要的调查分析C.投标方向的选择 

(2)申请投标和递交资格预审书 (3)接受投标邀请和购买招标文件 (4)研究招标文件 

(5)参加标前会议和勘察现场,环境调查 (6)制定实施方案、编制施工规划 (7)确定投标报价 (8)编制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投递 

(10)参加开标会,中标与签约

什么是投标偏差 

  一般是指在投标过程中,投标方提供的工程方案与招标方提供工程在技术方面有不符的地方。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二)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简述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情况有哪些。

 

 1. 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 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4. 拟公开招标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施工项目(需审批)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的区别,各自适用?

 

(1)资格预审   ❖定义:

资格预审是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并组织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标准和方法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优缺点:

关系如何选择审查方式。

   ◎优点:

可以减少评标阶段的工作量、缩短评标时间、减少评审费用、降低社会成本(提高评标质量)。

 

  ◎缺点:

延长招标投标过程,增加招标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费用。

   ❖适用:

技术复杂或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且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

 

  ❖具体办法:

两种,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

一般采用合格制,潜在投标人过多的,可采用有限数量制。

  

(2)资格后审   ❖定义:

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的初步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

   ❖优缺点:

 

  ◎优点:

可以避免招标与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工作环节和费用、缩短招标投标过程,有利于增强投标的竞争性。

 

  ◎缺点:

在投标人过多时会增加社会成本和评标工作量。

   ❖适用:

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

   ❖办法:

合格制。

工程承包合同类型及适用范围?

 

1)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的工程数量(没有数量,取决于图纸)、单价(用于变更和支付)及合同总价固定不变,由承包人包干,除非发生合同内容范围和工程设计变更及约定外的风险。

  适用:

规模小、工期短、技术简单、设计到位。

 

2)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的各分项工程数量是估计值,合同履行中,将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计算调整,而各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固定的,除非发生工程内容范围、数量的大量变更或约定以外的风险,可以调整工程单价。

 

适用:

数量难以确定。

 

3)可调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又可以分为可调总价合同(工程数量是固定的、合同没有工程量)和可调单价合同(工程数量是预估可调整的)。

两种合同的总价和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范围、条件、方法、因素和依据进行调整。

 

适用:

规模大、技术复杂、工期长,总价:

设计到位;单价:

量无法确定,共同原因:

人材机市场价格波动大。

 

4)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格中工程成本按照实际发生额确定支付,承包人的酬金可以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管理服务费、利润的固定额计算,或按照工程成本、质量、进度的控制结果挂钩奖惩的浮动比例计算。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分别是什么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 

一、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为原件)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保证金交存凭证复印件   (6)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承诺及补充意见   (7)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投标报价说明   (9)报价表(又称投标一览表)   (10)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   (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二、投标文件中应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所述内容后附以下文件及资料(未注明的为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提供当地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材料及安全资格证;   

 三、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部署;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方案;   4、施工技术措施;   5、施工组织及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段的划分、主要工序及劳动力安排以及施工管理机构或项目经理部组成);   6、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7、质量保证措施;   8、工期保证措施;   9、安全施工措施   10、文明施工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⑴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⑵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⑶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⑷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简述仲裁的原则 。

⑴自愿原则; ⑵公平合理原则; 

⑶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 ⑷一裁终局原则。

施工索赔的特征有哪些?

 

⑴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商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⑵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⑶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工程师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和施工现场的需要,可以直接向承包商发出的变更通知包括哪些 

⑴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⑵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⑶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⑷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订立施工合同应该遵循的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的原则 l 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 诚实信用的原则 , 等价有偿的原则 ,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原则。

施工合同订立的条件  

(1) 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 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 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n

(4) 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n

(5) 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根据FIDIC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业主可以凭履约保函索赔?

 

⑴专用条款内约定的缺陷通知期满后,仍未能解除承包商的保修义务时,承包商应延长履约保函有效期而未延长; 

⑵按照业主索赔或争议、仲裁等决定,承包商未向业主支付相应款项; ⑶缺陷通知期内承包商接到业主修补缺陷通知后42天内未派人修补; ⑷由于承包商的严重违约行为业主终止合同。

根据FIDIC的规定,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的主要差异表现在哪些方面?

 

⑴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 ⑵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 ⑶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 ⑷业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 ⑸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监理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有哪些?

 

⑴授予监理人权限的权利; ⑵对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 ⑶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⑷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控制权

什么是不平衡报价法,如何运用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法,又叫前重后轻法,是指在利用工程量清单的报价中,在总报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调整内部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价,又能在中标后满足资金周转的需要,获得较理想的经济效益。

 

一般可以考虑在以下几方面采用不平衡报价:

 

1)先完成的工程量项目报高价,后完成的工程量项目报低价。

 2)能增加的工程量项目报高价,要减少的工程量项目报低价。

 3)对设计图纸不明确,难以计算准确的工程量项目报高价。

 4)对工程内容做法说明不太清楚的项目或有漏洞的地方报低价。

 

5)对于暂定项目,若业主规定了暂定项目工程量的分项内容和暂定总价款,并规定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在总报价中加入这笔固定金额,但由于分项工程量不报准确,允许将来投标人按所报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付款,则投标人投标时可将暂定项目工程量的单价适当提高;若业主列出了暂定项目工程量的数量,但没有限制这些工程量的估价总价款,要求投标人既列出单价,也按暂定项目的数量计算总价,当将来结算付款时可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所报单价支付,投标人可以采用正常价格,或投标人估计今后实际工程量肯定会增大,则可适当提高单价;若只有暂定项目的一笔固定金额,将来这笔金额做什么用,由业主确定,则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规定的暂定项目工程款列入总报价即可。

简述施工索赔的依据?

 1)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

(2)政策法规文件;(3)往来的书面文件;(4)会议纪要;(5)批准的施工季度计划和实际进度记录;(6)施工现场工程文件(7)工程照片、录像资料(8)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9)工程财务纪录文件(10)现场气象纪录(11)市场行情资料。

索赔程序(4个28天1个42天)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

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42d内给予答复。

 l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42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

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l

(6)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 天内完成赔

付。

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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