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交通运输系统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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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群众来访,要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善于做细致的思想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廉政“提醒”,使职工不犯或少犯错误。
对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对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不汇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七、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健全与完善交通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措施,要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八、以上七条责任内容既是检验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依据,又是年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重要内容,也是年度评先评优的先决条件,如领导干部发生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单位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被司法机关和上级查处的,取消单位当年优评资格。
希望认真对照,严格执行。
附:
《顺昌县交通运输系统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
中共宁都县交通运输局党总支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交通系统
2011年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抄送:
县委、县纪委,县直机关党工委,市交通局党委、纪委
宁都县交通局党建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印发
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
为了监督检查各单位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和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依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科学、准确地对各单位党政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
二、考评内容和标准
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评内容,主要根据《顺昌县交通运输系统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评分表》,实行百分制考评。
三、考评步骤
1、述职述廉报告。
被考评单位要以党政班子名义形成一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
党政一把手、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写出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报告。
2、召开测评大会。
由局党委考评组对被考评单位领导班子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测评。
3、查阅资料。
主要查阅领导班子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的文件、记录、批办群众来信来访及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等材料。
4、个别访谈。
考评组同参加测评大会的机关工作人员及党内外群众代表个别谈话。
5、小组审定。
考评组提出综合考评意见报局党委审定并将此意见作为当年班子及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评先评优、推荐任用的重要依据。
6、意见反馈及整改。
考评组向被考评单位反馈意见,被考评单位及其成员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四、考评时间
年终考评一般为当年的12月中下旬或次年初。
平时根据情况组织抽查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终总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评分表
项
目
考
评
内
容
基
本
分
分
标
准
自
评
考
执
行
责
任
制
情
况
︵
35
︶
年初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签订责任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范围及任务分工;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年底前写出党政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结和党政正职和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4
未召开廉政部署会议、未签订责任书、无责任制分工各扣0.5分;
廉政工作方案、分析会情况、落实责任制工作总结、党政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未反馈各扣0.5分。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重视领导《廉政准则》学习教育。
检查中发现问题一件扣1分;
作风建设不落实扣1分;
《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未列入党支部学习内容、培训计划各扣1分。
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专题教育不少于1次;
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
继续推动以机关单位、企业和家庭为重点的廉政文化建设。
6
专题廉政教育少一次扣0.5分,党政“一把手”未上廉政党课缺一次扣1分;
廉政党课材料未上报的扣1分、未按要求落实廉政文化活动的每项扣1分;
被评为上级优秀廉政党课教案的加1分。
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三项谈话”制度,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应对责任对象约谈1次以上;
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体系建设;
认真抓好责任制考评和责任追究。
重大事项未报告1次扣1分;
约谈对象未达1次以上、记录不全扣1分;
《工作规划》不落实扣1分;
惩防体系建设无具体落实措施扣1分;
未组织责任制考评扣1分;
落实责任追究1件加1分。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提高生活会质量;
及时上报生活会、述职述廉材料。
5
《廉政准则》未列入民主生活会内容扣1分(以记录为据);
未开展述职述廉扣1分;
未上报材料每项各扣0.5分。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各专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做到有落实、有反馈、有创新;
积极开展党风廉政调研,撰写调研文章。
10
专项部署工作未落实未反馈每项扣1分、未撰写报送一篇党风廉政调研文章扣1分;
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每项加1分;
承担县级以上专项检查工作任务的每次加1分;
推广先进典型经验的每次加1分。
廉
洁
律
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被发现违反有关规定一次扣2分。
反
腐
倡
工
作
落
实
55
8
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违反规定依次建房、低价购房和多占住房;
禁止公车私驾私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行为;
规范津贴补贴。
接待费、会议费、小车费未在政务公开栏公示扣1分,超过业务工作需要增长的酌情每项扣1—2分;
被发现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信访查办
案件
12分
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利益;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做到有案必查,立案及时,量纪准确,执行到位;
认真做好案后整改和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
12
出现越级集体访(超过5人)扣1—3分;
有案不查被发现1起扣4分;
未按规定做好“一案一整改”扣3分;
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每件扣1分,未做好回访教育每件扣1分;
不重视支持案件查办工作扣1—3分。
纠风效能
6分
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重点部门和“热点”问题监督管理,对不正之风敢抓敢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积极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监督管理不力,不正之风被上级发现并查处或通报每起扣2分;
被效能告诫每人次扣1分;
政风行风评议、机关效能排名后二位各扣1—2分。
源头治理
29分
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执法监察项目实行预报(备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深化工程领域源头治本工作。
有关制度出现不报、漏报或违规问题每起扣1分,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每起扣2分;
重大决策部署未落实扣2分;
未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本工作每项扣1分。
进一步深化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实施动态监管,抓好新一轮防范周期工作。
未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
未对风险点实施动态调整监管的扣1分,组织实施不落实扣1—3分。
积极推行“五要”工程和“五心”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
7
未推行公有资产监管、集中帐户设置和公共资源配置未按制度要求规范运作的每项扣1分;
政务公开被上级通报批评、查处的每件扣1分。
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坚决制止私设“小金库”,积极推行国有资产“非转经”管理。
审计发现违规一次扣2分(以审计和专项检查为据),私设“小金库”问题被查处每项扣2分;
应纳入而未纳入“非转经”管理扣1分。
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加强检查和纠错整改;
重视搞好党务公开工作。
民主议事决策不落实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公开内容不新不全、资料未存档、未编制目录、被上级通报处理的,每项扣1分;
未实行公开的不得分;
党务公开工作不落实扣1分。
单位发生重大案件或主要领导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