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起重机维护检修规程2464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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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起重机维护检修规程24640

 

桥(门)式起重机维护检修规程

 

二○○七

 

1总则835

2完好标准835

3桥式起重机的维护和常见故障837

3.1 维护837

3.2 常见故障和处理方法838

4桥式起重机的日常检查检验840

5桥式起重机的修理841

  5.1 检修周期及内容841

5.2 检修方法与质量标准842

6试车及验收852

7维护检修安全注意事项855

 

1总则

1.1适用范围

参照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桥(门)式起重机维护检修规程》(HG25036-91)以及“起重机械管理标准”等有关管理制度,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单梁或双梁桥(门)式电动或手动起重机(以下简称为“起重机”)的维护检修。

起重机上减速器的维护检修按减速器的有关维修规程执行。

本规程若与制造厂的技术文件或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管理制度的规定相抵触时,应遵循制造厂技术文件和的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管理制度的一切规定。

1.2结构简述

桥(门)式起重机如图1,主要由机械、金属结构和电气等三大部分组成(手动起重机无电气设备)。

 

1.2.1机械部分:

包括主起升机构、副起升机构、小车运行机构和大车运行机构等四大部分。

1.2.2金属结构部分:

包括桥架和小车架等两部分。

1.2.3电气部分:

包括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等两部分。

2完好标准

2.1零、部件

2.1.1主体完整,零、部件齐全。

电缆滑线整齐,行走灵活。

2.1.2轨道终点有安全挡,吊钩、电动葫芦升高有限位开关,制动器工作灵敏可靠。

2.1.3钢丝绳磨损均匀,质量符合GB1102《圆股钢丝绳》的要求。

2.1.4照明、信号和其它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准确,符合要求。

2.1.5防腐、防雨、接地等设施完善、可靠,符合技术要求。

2.1.6各连接件螺栓紧固、齐全,符合技术要求。

2.1.7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有清晰的标牌,标牌应有下列内容:

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日期等;大、小钩有安全标志。

2.2运行性能

2.2.1设备润滑系统畅通,实行“五定”、“三级过滤”。

2.2.2运行平稳,无异常振动、颠簸和杂音等不正常现象。

2.2.3各部位温度、转速、电流等运行参数符合技术要求。

2.2.4起重能力要定期检验,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2.3技术资料

2.3.1起重机应建立台帐和安全技术档案。

2.3.2台帐应有设备位号、名称、规格型号、资产编号、价格、图号、材质、制造厂、设备用途、安装位置、始用时间及附属设备(如电机、减速机)的规格型号等。

起重机走向在备注栏注明。

在每年的一月整理核对一次。

2.3.3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2.3.3.1目录;

2.3.3.2设备概述;

2.3.3.3机构;

2.3.3.4一般技术检查;

2.3.3.5负荷试验;

2.3.3.6安装、改造、技术鉴定记录;

2.3.3.7大、中修记录;

2.3.3.8操作人员登记表;

2.3.3.9事故记录;

2.3.3.10所附技术资料一览表;

2.3.3.11检查部门检验记录;

2.3.3.12起重机的总装配图、易损件图、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准用证等技术资料。

2.3.4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检修规程齐全。

2.4设备及环境

2.4.1设备整洁,轨道无杂物,密封点无泄漏。

2.4.2环境宽敞,采光良好,运行安全。

3桥(门)式起重机的维护和常见故障

3.1维护

3.1.1桥(门)式起重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操作;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能进行操作。

起重机操作人员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3.1.2桥(门)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内容如下:

3.1.2.1机械设备

1.严格执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更换或添加润滑油(脂)时必须按“五定”、“三级过滤”有关规定进行,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要及时消除泄漏现象。

起重机所用润滑油(脂)牌号见《附录》(LX/JS·JD·002·51—2007)中传动设备润滑一览表。

2.经常检查设备各重要部位的连接螺栓是否紧固可靠。

3.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与各传动部位是否良好,减速机、电动机及轴承座的温度、声响等是否正常。

4.经常检查滑轮绳槽磨损情况,轮缘有无崩裂及卡住现象。

5.注意检查钢丝绳有无破股、断丝、打结、扭曲、出槽、磨损现象;在卷筒上和滑轮中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现象;以及端部的固定连接、钢丝绳的压板的完好情况。

6.经常检查吊钩是否有裂纹、永久性变形,板钩心轴、衬套有无磨损,吊具是否完好,连接吊钩的螺母和螺栓是否松脱或被切断;要防止吊钩自动脱落。

7.起重机使用前应检查起升机构制动器及大、小车机构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

8.检查控制器的各对触头的接触是否良好,开闭顺序是否符合正常要求。

9.检查各种安全保护外壳是否可靠,扶梯、平台、栏杆是否牢固。

3.1.2.2其他

1.经常检查桥架所有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2.使用中必须避免急剧的启动和制动。

3.起吊重物时,严禁超载起吊。

4.吊起重物时,必须在垂直位置;不允许用移动大车及小车的方式来移动地面上的重物。

5.控制器应逐步开动,在机械完全停止运转前,禁止将控制器从顺转位置直接到逆转位置(紧急情况例外)。

6.露天起重机不工作时,必须用夹轨器将起重机可靠地固定好。

3.1.3起重机械主管人员要定期对桥(门)式起重机进行安全技术检查。

3.1.4桥(门)式起重机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在消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3.1.5在下列情况之一时,操作人员必须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1.5.1有异常声响。

3.1.5.2起升机构的钢丝绳从卷筒上或滑轮上脱落。

3.1.5.3钢丝绳扭曲、打结或整股折断。

3.1.5.4在运行中某零、部件发生脱落、失控或损坏。

3.1.5.5指挥人员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或在特殊情况下非指挥人员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3.1.5.6操作规程规定的其它必须紧急停车的情况。

3.2常见故障和处理方法

桥(门)式起重机的常见故障和处理方法如下表。

部位

故障现象

故障原因

处理方法

尾部螺纹及退刀槽钩头表面出现裂纹

超期、超载使用、或材质缺陷

更换

钩嘴危险断面磨损超过其截面的10%

超期使用

更换

钢丝

断股、断丝、打结或磨损

受到冲击载荷或使用不当

断股打结时应停止使用断丝在一个捻距内超过总丝数的10%应更换

绳槽不均匀磨损

材质不均匀,安装不符合要求

修理、更换

滑轮不转动

滑轮心轴、钢丝绳磨损

更换心轴或钢丝绳

部位

故障现象

故障原因

处理方法

滑轮

滑轮倾斜、松动

轴上定位板松动

调整、紧固定位板

卷筒绳槽磨损和跳槽

长期使用或钢丝绳的规格不合要求

当卷筒壁厚磨损达到原厚度的20%以上时应更换卷筒,或使用规格合适的钢丝绳

卷筒上发现疲劳裂纹

材质缺陷或超载

更换卷筒,调整载荷

卷筒轴、键磨损

材质不当或安装不符合要求

停止使用,立即检修

产生裂纹

材质不合要求

更换

轴弯曲超过0.5mm/m

超载或材质不合要求

校直或更换轴

不能刹住重物(对运行机构则是小车或大车断电后滑行距离过大)

1.制动器杠杆系统中的活动铰链被卡住,制动轮工作表面有油污,制动带有严重磨损,铆钉裸露,主弹簧弹力调整不当或弹簧疲劳,制动力矩过小

2.在长或短冲程电磁铁制动器上,制动拉杆的锁紧螺母松开

3.盘式制动器弹簧压力不足,制动片的磨擦面上有油污

4.电磁铁冲程调整不当

1.润滑活动铰链,用煤油清洗制动轮表面,更换制动带,调整主弹簧更换已疲劳的主弹簧

2.紧固螺母

3.调整弹簧螺母,清洗制动片

4.调整电磁铁冲程

制动器不能打开

1.制动带粘在有污垢的制动轮上

2.活动铰链被卡住

3.主弹簧张力过大

4.制动器顶杆弯曲,顶不到电磁铁

5.在长或短冲程电磁铁制动器上电磁线圈烧毁

6.电压低电磁铁吸力不足

1.用煤油清洗制动轮或制动带

2.调整,润滑铰链

3.调整弹簧

4.将顶杆调直或更换顶顶杆

5.更换线圈

6.测量电磁铁的电压,查明原因予以解决

在制动器上发生焦味制动带很快磨损

制动带与轮之间的间隙不均匀导致运转中产生过热现象

调整两侧间隙相等

制动器易于脱开调整位置

调整螺母松动

调整制动器紧固螺母

发生嗡嗡声

1.电磁铁短路、环断裂

2.电压过低

3.电源线接头接触不良

4.电磁铁调整不好

5.盘式弹簧过紧

1.更换

2.调整电源电压

3.改善电源线接头

4.调整电磁铁

5.调整弹簧螺母

齿轮

齿轮损坏

齿磨损

工作时跳动继而机构损坏开动或制动时跳动

更换齿轮

1.根据允许磨损量(一般为原齿厚的15~25%对起升机构齿轮偏向小值,对运行机构齿轮偏向大值)进行检查

2.起升机构换新齿轮而运行机构齿轮则可修理

3.换新键,保证齿轮可靠地装配于轴上

部位

故障现象

故障原因

处理方法

联轴器连接螺栓孔磨损

超载或安装不合要求

对起升机构的联轴器应更换新件对运行机构联轴器可重新扩孔配螺栓

齿形联轴器轴齿磨损

由于缺少润滑,工作频繁

对起升机构轴齿磨损达到原齿厚的15%应更换新件,对运行机构齿磨损达原齿厚的30%应换新件

轴齿折断

紧急刹车所致

换轴

运行不平稳及发生歪斜

1.车轮轮缘过度磨损

2.起重机的钢轨不平直

1.更换

2.调直、找正钢轨水平

夹轨器

夹不住

1.各连接部位有卡涩现象润滑不良、松动

2.闸瓦磨损

1.检查各节点,消除故障,加润滑油

2.更换

小车运行机构

打滑

1.轨道上有油或冰霜

2.同一截面内现轨道标高相差太大

1.除去油污和冰霜

2.调整轨道至同一标高

大车运行机构

啃轨道

1.两主动轮直径不相等大车线速不等致使主体倾斜

2.金属结构变形

3.轨道安装误差

1.成对更换新轮

2.检修金属结构,必要时可进行火焰找正

3.调整轨道使其跨度、直线性、标高等均符合技术标准

滑动轴承

过度发热

1.轴承装配偏斜或过紧

2.润滑剂不足或油的质量不合要求

1.重新装配消除偏斜调整间隙

2.按要求加润滑剂

滚动轴承

超温

有污物或缺少润滑剂

清洗,加入适量的润滑油(脂)

啃声大

磨损或装配不良

更换或调整

周期性的齿颤振音响主动轮尤为显著

节距误差大,齿侧间隙超过标准

修理、重新安装

剧烈的金属锉擦声引起减速机体振动

高速轴与电动机轴不对中或齿轮轮齿表面磨损不均齿顶有尖锐的边缘所致

修理、调整对中或相应修整齿轮轮齿

蜗杆减速器有敲击声

轴承滚珠破碎或保持架损坏,轴颈卡住,轮齿磨损,缺少润滑油

更换轴承,修整轮齿,加注润滑油

4桥(门)式起重机的日常检查检验

4.1要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起重机的缺陷,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4.2起重机的定期检查分为使用前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全面检查)。

4.3定期检查的内容如下:

4.3.1在每次使用前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4.3.1.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安全机构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

4.3.1.2轨道的安全情况。

4.3.1.3钢丝绳的安全情况。

4.3.2每月检查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检查内容包括:

4.3.2.1每日检查的全部内容;

4.3.2.2吊钩等吊具有无异常情况;

4.3.2.3钢丝绳、滑轮组、索道等有无损伤;

4.3.2.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4.3.2.5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该做上列检查。

4.3.3年度检查由蓝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检查内容包括:

4.3.3.1包括每月检查的全部内容;

4.3.3.2进行载荷试验,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检查各机构的安全情况;

4.3.4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使用以前也应进行全面检查;

4.3.5起重机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

5桥(门)式起重机的修理

5.1检修周期及内容

5.1.1起重机的检修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

5.1.2检修周期:

5.1.2.1起重机运行时间累计达三个月(2160小时)应进行小修。

5.1.2.2起重机运行时间累计达十二个月(8640小时)应进行中修。

5.1.2.3起重机运行时间累计达二十四个月(17280小时)应进行大修。

5.1.3检修内容:

5.1.3.1小修

1.调整、修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气设备。

2.紧固或更换各部分连接螺栓。

3.更换制动器刹车片。

4.清洗、检查各联轴器,更换易损件。

5.更换传动装置的润滑油,消除泄漏。

6.检查钢丝绳及吊钩。

7.检修照明信号及清理滑线污物。

5.1.3.2中修

1.包括小修内容。

2.清洗、检查、修理减速机,更换易损件及消除泄漏。

3.检查、修理传动机构,更换易损件。

4.检查、更换滑轮、吊钩、钢丝绳。

5.检查大、小车车轮的运行状况,消除啃轨故障。

6.检查主要电气元件及电气保护装置。

5.1.3.3大修

1.包括中修内容。

2.修理、更换制动轮、卷筒、传动轴等零部件。

3.修复桥架变形,调整或更换轨道。

4.全面修复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及电气设备的故障和缺陷。

5.桥架、起升机构和运行机构刷漆。

6.全面检修电气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

5.2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

5.2.1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和检修中的注意事项

5.2.1.1确定检修内容,制定检修方案,编制检修计划和检修进度表。

如对起重机进行重大改造而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提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管部门和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5.2.1.2检修前向检修人员进行任务、技术和安全交底,检修人员应熟悉检修规程和质量标准。

对起重机存在的重大缺陷应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检修人员在起重机上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带必要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等)。

5.2.1.3落实检修中所需的材料与备件,校验检修中使用的量具、仪器,准备好检修所需的工具,尤其是专用工具。

5.2.1.4起重机检修前,必须按原化学工业部颁布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的要求,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和“禁止通行”的标志。

不具备施工条件时,不准强行进行检修工作。

5.2.1.5检修中零部件的拆装应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尽量使用专用工具。

在拆卸过程中不准随意破坏零件,万不得已时必须得到有关技术负责人的批准。

5.2.1.6拆卸零件时要做好印记,记录原始安装位置,防止回装中出现漏装、错位、倒向等错误,即使具有互换性的零件在组装时也不得随意调换位置。

拆卸下来的零件要整齐地摆放在干净的塑料布上,不得直接接触地面;拆卸后减速机机壳要及时封闭,防止异物掉入。

5.2.1.7在检修过程中,零部件拆卸和装配的前后要规定对检修部位和关键部位进行测量,要如实地填写检修记录。

经过检修的零部件尺寸应恢复设计图纸所要求或允许的范围内。

5.2.2桥架的修理

5.2.2.1桥架的检查、测量。

应测量的项目有:

主梁上拱度,水平旁弯度,腹板的波浪变形,桥架的对角线差等。

5.2.2.2起重机桥架变形达到下列数值时,应进行检修。

1.当起重机吊起额定负荷的小车位于主梁的跨中时,主梁的下沉挠度在水平线以下超过L/700(L为起重机的跨度,下同),或无载荷的小车位于桥架的端部,主梁下沉挠度在水平线以下超过L/1000;

2.主梁水平度误差大于L/2000,门式起重机主梁水平度误差大于L/3000;

3.箱形梁对角线差大于5mm,桁架梁桥架大于10mm;

4.桁架结构单片桥架的垂直度误差大于H/1000(H为桥架的高度);

5.桁架节点间主要压杆的直线度大于2mm;

6.门式起重机的支腿垂直度误差大于H/2000(H为支腿高度);

7.腹板波浪变形:

最大波峰离上盖板H/3(H为腹板的高度)以上区域时:

板厚5mm,变形超过3mm;板厚≥6mm,变形超过1/2板厚。

最大波峰在其它区域时:

板厚5mm,变形超过6mm;板厚≥6mm,变形超过板厚。

8.主梁上盖板水平度误差大于B/200(B为上盖板宽度);

9.主梁腹板不垂直度大于H/200(H为腹板高度)。

5.2.2.3桥架修复后在放置小车前应进行检查,其质量标准如下。

1.当起重机桥架跨度L:

当L≤19.5m时,其允许偏差为±4mm。

2.桥架在水平面内对角线差:

箱型梁应≤5mm;桁架梁应≤10mm。

3.上拱度h,h=L/1000,桥式起重机允许偏差为±0.3h;门式起重机允许偏差为+0.3h~-0.1h。

4.主梁水平旁弯度f,桥式起重机为L/2000;

门式起重机≤L/3000(在走台和端梁都装好后测量)。

5.腹板波浪变形最大波峰:

离上盖板H/3区域,当板厚为5mm时,应≤3mm;当板厚≥6mm时为板厚的1/2;

在其它区域,当板厚为5mm时,应≤6mm;当板厚≥6mm时,应≤板厚。

6.主梁和端梁盖板横向不水平度应≤B/250(B为梁宽)。

7.主梁和端梁腹板的垂直度误差为H/250(H为腹板高度)。

8.端梁上拱度约为L/1500(L为轴距)。

9.端梁旁弯度为≤K/2000(K为端梁宽度)。

10.小车轨距L:

当L≤2.5m时,允许偏差为±2mm;

当L>2.5m时,允许偏差为±3mm。

11.主动走轮和被动走轮的跨距差应≤4mm(主梁跨距≤19.5m)。

12.大车走轮端面的垂直度误差应≤D/500(D为走轮直径,车轮外缘向外倾)。

13.车轮宽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的平行度误差为D/1000(D为车轮直径)。

14.同一端车轮中心线偏移量应≤2mm(通常测量车轮外侧面的偏移量)。

15.同一主梁车轮中心线同心度误差为L/1000(L为主梁跨长)。

16.同一端梁车轮中心线等高差应≤K/2000(K为轮轴距)。

17.同一端梁轮轴距差:

当轮轴距≤3.5m,允许偏差为±3mm;

当轮轴距为3.5~5m时,允许偏差为±4mm;

当轮轴距>5m时,允许偏差为±5mm。

5.2.3小车的修理

5.2.3.1小车四轮不在一个平面上的修复

小车在运行中有一个车轮不接触轨道时,应调整小车轮的高低差,在水平垫板上加垫调整,使四个小车轮在一个水平面上。

5.2.3.2小车安装后应进行检查,其质量标准如下。

1.小车跨距K:

当K≤2.5m时,允许偏差为±2mm;

当K>2.5m时,允许偏差为±3mm。

2.水平方向两对角线差应≤3mm。

3.上平面横向不水平度f:

当小车车轮跨距≤2.5m时,f为5mm;当小车车轮跨距>2.5m时,f应≤6mm。

4.梁腹板不垂直度应≤H/250(H为腹板高度)

5.主动走轮和从动走轮的跨距差:

当小车主动走轮与从动走轮的轮距L≤2.5m时,跨距差应≤±3mm;当L>2.5m时,跨距差应≤±5mm。

6.同一边主动轮与从动轮轮宽中心线偏移量应≤2mm。

7.同一边车轮轴距差为±2mm。

5.2.4运行轨道的修理

5.2.4.1运行机构啃轨的修复

1.由于主梁下沉,小车轨距变形而引起啃轨时,修复主梁变形,将小车轨距公差调整到要求范围内。

2.由于桥架变形,大车车轮的水平度、垂直度及对角线长等超差而引起大车啃轨时,修复桥架,调整大车轮。

3.桥架变形不大而啃轨,应调整车轮,调整的原则和方法是:

⑴尽量调整被动轮;

⑵调整前,用千斤顶将端梁顶起至车轮悬空;

⑶若调整水平度,在垂直键板加垫;若调整垂直度,在水平键板加垫。

空载时两轮应调成上部向外倾斜的型式。

5.2.4.2桥(门)式起重机轨道铺设完工后,除了要求垫板、压板、螺栓、垫圈等紧固件可靠外,轨道质量标准如下。

1.小车轨道

⑴轨距偏差:

箱形桥架、跨端区应≤±1mm;箱形桥架、跨中区为+1~+5mm(主梁跨距<19.5m=;单腹板或桁架应≤±3mm。

⑵两轨道高低差(同一截面):

当轨距≤2.5m时,应≤3mm;当轨距>2.5m时,应≤5mm。

⑶接头处高低差应≤1mm。

⑷小车轨道接头处断面错位应≤1mm。

⑸两轨道轨距差:

当轨距≤2.5m时,±2mm;当轨距>2.5m时,±3mm。

⑹小车钢轨轨道安装伸缩缝2~3±1mm。

2.大车轨道

⑴轨道跨度差应≤3mm(主梁跨距<19.5m=。

⑵轨道中心线与支承梁中心线差应≤3mm(主梁跨距<19.5m=。

⑶轨道直线度应≤2mm。

⑷接头高低差及侧向位移应≤1mm。

⑸两轨道高低差(同一截面):

在柱子处应≤10mm;其它位置应≤15mm。

⑹同侧轨道面标高误差为B/1500,最大≤10mm(B为柱子间距离)。

⑺轨道横向不平度为轨宽的5/1000。

⑻轨道安装伸缩缝:

工字钢钢轨:

安装温度≤10℃时伸缩缝为15±1mm;

安装温度>10℃为10±1mm;

钢轨为方钢时伸缩缝为20±1mm。

3.大、小车走轮直径偏差为<0.005D(D为走轮直径)。

5.2.5起升机构及运行机构的修理

5.2.5.1卷筒

1.沟槽磨损到不能控制钢丝绳时应予以更换。

2.卷筒出现单个气孔或砂眼,其直径小于8mm、深度小于4mm、每100mm长度内不多于1处、在卷筒全部加工面上不多于5处时,可不补焊继续使用。

3.卷筒出现裂纹,或卷筒壁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时,应予以报废。

4.缺陷允许补焊范围如表1(注:

在同一断面及100mm长度内不多于2处时,焊后可不经热处理,只须磨光即可)。

表1.

卷筒直

径mm

单个缺陷

面积cm2

缺陷深度mm

总数

≤700

≤2.0

≤25%

≤5

>700

≤2.5

壁厚

≤700

≤2.5

≤30%

≤8

>700

≤3.0

壁厚

5.2.5.2钢丝绳

钢丝绳的质量应符合GB1102《圆股钢丝绳》标准。

1.钢丝绳的报废

⑴钢丝绳有一股断裂则报废。

⑵钢丝绳在拉伸后直径变细超过直径的10%时报废。

⑶钢丝绳打硬摺时报废。

表2.

钢丝绳

的安全

系数

钢丝绳的类型

6×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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