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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梯协议两方

 

临时用梯协议

 

有限公司

 

 

工程有限公司

 

本临时用梯协议(简称“协议”)于2014年10月23日,由下述双方在签订:

本协议项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鉴于

1.电梯已经大体安装完毕,,但电梯的最终交付尚未完成;

2.甲方需要临时使用电梯,用于[电梯运输人和货物的上下];

3.乙方拟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电梯提供给甲方进行临时使用。

因此,双方在平等、公平和合理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电梯的临时使用

1.1临时使用期限

电梯临时使用期限起始于2014年10月24日并预计截止于2014年12月24日。

若临时用梯无法于前述截止日期前截止,则甲方应提前至少三十(30)天书面通知乙方预计需要延长的期限,并仅在获得乙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在前述截止日期后继续临时使用电梯。

在本协议项下,“临时使用期限”指起始于2014年10月24日至甲方终止临时使用电梯的期限。

1.2对电梯的检查

在临时使用期限开始之前和结束之后,双方都应共同对电梯的各方面状况进行检查并做相应的书面记录(即附件二:

《临时施工用梯检查清单》),该书面检查记录应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该书面检查记录应作为判定电梯临时使用期限内所发生的损害及相关费用的依据。

该书面检查确认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电梯厅门、轿厢(包括轿厢门、轿厢四壁、操纵箱、按钮、地板、吊顶等)、厅外召唤箱面板(包括按钮)、地坎等外观情况;

(2)整梯运行情况;

(3)现场提供的电源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机房照明及清洁状况良好,防盗措施良好。

1.3临时用梯整修

为了保证电梯在最终移交时处于良好状态,在临时使用期限结束之后,甲方、乙方及使用方应根据前述《临时施工用梯检查清单》进行验收向甲方提交电梯整修意见/方案及整改报价。

乙方应在收到责任方的付款后7天内对电梯进行整修(以下简称“临时用梯整修”);(如遇非乙方产品质量及安装的问题造成的损坏和返修,由责任方承担费用)

1.4电梯的管理责任

临时使用期限期间,电梯受损(因电梯本身质量原因导致的除外)和灭失的风险以及对电梯的管理责任应自临时使用期限开始之日零点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在临时使用期限内发生的电梯非因本身质量和安装原因导致的(包括对任何第三方的)损害、损失、索赔、赔偿、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应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应使乙方免于受到该等损害、损失、索赔、赔偿、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的任何影响。

1.5终止临时使用

在临时使用期限内,如果甲方或实际使用方不当使用电梯或违反本协议2.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中使用规范要求或乙方判断设备存在安全可靠运行隐患的,乙方有权立即要求甲方和实际使用方终止电梯的临时使用。

2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2.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甲方的义务和责任以外,甲方在临时使用期限内负有如下的义务和责任:

(1)配备专职电梯司机进行电梯安全操作(电梯司机必须持有电梯司机操作证),并对电梯司机进行相关的工地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训,同时进行有关电梯钥匙使用的书面告知并将相关记录存档。

对电梯司机进行日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做到安全使用,严禁违章操作。

(2)专职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范围仅限于电梯正常上下运行操作,严禁进行其他操作;

(3)严禁除专职电梯司机对电梯进行安全操作外,任何第三方人员进行电梯操作;

(4)电梯临时使用期间,如有政府部门检查及出现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方承担;

(5)因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未完善,使用方必须配备电梯轿厢内与外界有效的通信设施;

(6)根据乙方的要求自费对电梯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轿厢、厅门、外召面板、地坎)进行保护性包装,避免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电梯,并在临时使用期限结束后负责移除该等保护性包装;

(7)负责电梯的日常清洁工作;

(8)负责监督落实责任方对非因电梯产品质量及安装原因造成的修理及零部件更换费用;

(9)保证电梯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

(10)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讯等系统安全可靠;

(11)完成电梯机房的门、窗、灯、消防设施和机房的防尘;

(12)将紧急救援方法张贴在电梯轿厢醒目的位置,严格遵守经乙方确认的《临时施工用梯管理细则》(见本协议附件三);

(13)妥善保管开梯钥匙,不将开梯钥匙交给任何第三方;

(14)运送物品时,注意应将物品均匀摆放,不得超过电梯荷载重量60%使用电梯;

(15)每日电梯的连续运行时间不得超过[十二(12)]小时;

(16)确保电梯轿箱控制面板应于非营运时间内关闭并上锁;

(17)对实际使用人员在使用电梯中的消防、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培训并进行监督管理;

(18)不得使用电梯运送垃圾和未密闭封装的液态、潮湿物品;

(19)电梯使用过程中,使用者应服从电梯司机指挥。

如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因停电、故障引起的电梯关人,请不要强行打开轿门以免发生危险。

迅速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到场解救;

(20)配合乙方的维保及修理并提供相关便利。

2.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以外,乙方在临时使用期限内负有如下的义务和责任:

(1)安排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进行每15天一次例行维保检查,并视情况进行调整、检修、润滑,以维持电梯安全运行;

(2)如发现电梯工作的环境(如电源参数、温度、湿度)不利于电梯正常工作时,应立即与甲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乙方在判断电梯存在安全可靠运行隐患的情况下,适用本协议第1.5条的规定;

(3)听取甲方对电梯运行状况的反映,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应做认真分析与纠正;

3付款方式

3.1临时用梯整修费

乙方发出临时用梯整修的《修理工程报价单》,甲方应核实后书面进行确认,并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整修费用。

4违约赔偿

如果任何一方(简称“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违约方应充分赔偿另一方(简称“非违约方”)因该等违约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为避免歧义,由于电梯的实际使用方之行为导致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仍需根据前述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前述赔偿并不免除非违约方根据适用法律及本协议享有的其他权利和救济。

5期限及提前终止

5.1期限

本协议应自本协议文首的签署日起生效,直至本协议项下双方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终止。

5.2提前终止

一方严重违约,且违约方未能在非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十五(15)天内对违约行为进行纠正或弥补,则非违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立即提前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自前述提前终止通知送达违约方时立即终止。

5.3终止的效力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并不免除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已经发生但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维保费、修理费等费用,拆除电梯的保护包装,向乙方返还开梯钥匙等)。

6.不可抗力

发生对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付款义务除外)的能力造成重大干扰的事件,且该等事件不能由受影响一方合理控制也不能通过勤勉努力避免(简称“不可抗力”),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恐怖活动、地震、火灾、核事故、罢工、暴动、内乱、天灾、无法获得原材料、法律变化或政府机构行为,则该等义务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期间暂停履行。

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刻通知另一方该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和详情。

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尽快合理地避免和消除该等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终结后,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任何暂停的义务。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无需向另一方承担因暂停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而使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

7.其他

7.1

因未正式运行就使用电梯载物载人,有可能会产生正式交梯之后电梯运行舒适感较差。

如出现以上情况,请甲方和使用方协调解决。

7.2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所有方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所有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引起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该等争议无法在自协商开始之日起三十(30)内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于上海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将为终局的,对双方具约束力。

败诉方将承担并支付所有的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

7.3通知

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规定的要求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均应以中文书写,并通过专人或快递服务,或通过传真送达或发送至另一方的下述地址或一方经过告知另一方而不时指定的其它地址。

该等通知的有效送达日期将根据以下方式确定:

(1)如果通过专人递送,以专人递送的当日视为送达日期;

(2)如以快递服务方式发送,应以该等文件交由快递服务公司保管后的第三日为送达日期;以及

(3)如用传真发出,送达日期为相关传真的发送确认单所示发送日后的第一个中国的银行正常营业之日。

7.3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

(本页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兹证明,双方已促使其正式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之日签署本协议。

 

[业主全称]

山东同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附件一指定电梯列表

 

序号

电梯梯号

规格

层站

台量合计(台)

1

L4

PT13/20-19

19/19

1

附件二《临时施工用梯检查清单》

工地名称:

济南出口加工区保税大厦C座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工地编号:

序号

检查部位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警铃按钮

按下按钮发出铃声(主电源断开后也应该有效)

2

★对讲

语音清晰(主电源断开后也应该有效)

轿厢内与客户监护中心的通话应该有效

3

★照明

发亮及无闪烁

4

★通风

良好及无异声

5

★安全触板/光幕

动作时轿门重开及保持开启

6

★安全回路/放人装置/厅门三角钥匙

安全回路动作有效可靠,确保无短接

松闸放人装置有效

三角钥匙的管理责任明确

7

平层精度

轿厢与外门地坎水平精度良好

8

厅门装置

a.运行时无异声

b.门扇与门框间隙合理,无摩擦挂蹭现象

c.厅门无划伤

9

外召面板检查

安装到位,无遗失,外观完好

10

导靴

单边间隙<2MM,2边间隙<4MM;靴衬无磨损

11

轿厢及内壁

轿厢及轿门光洁无划伤,轿顶装饰完好无损

12

轿内操纵盘

整体COP及按钮安装牢固,无损坏

13

接触器/继电器

无异声和卡堵

14

机房噪音和环境

无异常,环境温度小于40度

15

曳引绳、限速器绳

无断股损伤,无粘连异物

16

对重

运行无异声

17

★称重测试

超满载正常

18

随行电缆

悬挂装置紧固、电缆无磨损、扭曲

19

★非同力原因,但影响电梯安全使用的事项

使用正式电源,电压波动幅度小于7%

井道已封堵,无孔洞

底坑无积水

机房门窗能正常锁闭,且有专人管理

20

其他特别事项

电梯编号:

备注:

1、检验结果符合要求打“√”,不符合要求打“×”。

2、打“★”部分为基本安全功能要求,必须全部符合才能使用电梯。

3、此表一式三份,是临时施工用梯启用前的设备状态确认。

 

甲方:

乙方:

(公章)(公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三《临时施工用梯管理细则》

(注:

此管理细则中提到的甲方指业主/总包,乙方指同力)

1、临时施工用梯期间,由甲方负责产品保护和使用管理,乙方对甲方的管理保护工作提供配合及支持。

使用期间,由甲方安排电梯司机进行操作(须有电梯驾驶证),甲方对电梯司机应进行相关的工地交底及安全培训,同时进行有关电梯钥匙使用的书面告知并将相关记录存档,并对电梯司机进行日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做到安全使用,严禁违章操作。

任何违章操作产生的事故、伤害等,均由甲方负责。

2、电梯作为工程货梯使用前,甲方应对电梯轿厢做好临时保护措施,如用木板保护轿厢轿壁、轿厢地板、轿厢楼层操纵盘用透明塑料纸保护,以免损坏轿厢内设备。

同时对电梯地坎、厅门、门框也进行相应的保护措施。

电梯使用中这种保护措施应持续进行,如有损坏、不全等,甲方应及时完善。

3、在电梯运行前封堵电梯井道周边的孔洞。

在使用中有异物进入井道造成电梯设备损坏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4、根据电梯的特殊性,施工用小推车尽可能轻进轻出轿厢。

尽可能不用电梯来运输沙浆、非干性建筑材料以及超长、超重的材料等。

运输沙浆和液态材料必须使用密闭容器装载,禁止运输易燃、易爆物品。

5、对于火灾、地震、水浸、人为破坏、管理失误、偷窃、电力设备故障井道及机房环境条件不符标准所造成的电梯局部或全部损坏,乙方将不承担甲方的损失。

如出现上述事故后,为恢复正常运行,乙方将会收取零件部件费、人工费等。

为了避免甲方不必要的损失,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应注意下述事项:

(1)避免使水进入电梯井道,特别是在交叉施工期间、楼面装修阶段、消防设备安装调试用水阶段等。

因为水浸会造成电梯设备的严重损坏。

(2)使用电梯搬运建筑材料时,应严禁超重,并应使被运物品在轿厢中放置位置均匀。

禁止强行抵住电梯门或用石块、木块等嵌入地坎中。

(3)机房是电梯控制部分所在地,甲方除应注意加装警告牌及门锁之外,还应保护机房的清洁、照明及通风良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确需在机房施工,应立即关闭总开关,停止电梯运行。

甲方在开启机房、关闭机房、保持机房清洁等具体方面制定相应制度,确保所有分包商共同执行。

(4)甲方在电梯井底积水时及时排除。

(5)甲方应保持电梯电源的稳定。

6、乙方提请甲方注意:

确保安全使用是第一重要的。

目前作为工程货梯使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电梯某些性能或外表质量,甲方应理解乙方的关切和建议。

为此,各方应共同配合,尽量缩短临时作为货梯使用的时间,做好各方面的保护、管理工作。

如出现条件恶劣或前述有关工作不到位情况,乙方有权将停止电梯的运行,直到满足使用必需的条件。

7、乙方将负责电梯使用期间的例行维修保养,以及急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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