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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城总体规划

鹿寨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0)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2

   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4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6

   第五章 城市总体布局 7

   第六章 居住用地规划 8

   第七章 公共设施规划 9

   第八章 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10

   第九章 绿地系统规划 11

   第十章 景观系统规划 12

   第十一章 对外交通规划 13

   第十二章 道路交通规划 14

   第十三章 旧城改造规划 15

   第十四章 郊区规划        17

   第十五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8

   第十六章 环境保护和环卫设施规划 20

   第十七章 城市防灾规划 22

   第十八章 近期建设规划 23

   第十九章 远景规划设想 25

   第二十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 26

   第二十一章 附则        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鹿寨县城总体规划是鹿寨县城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文件。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二条 鹿寨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凡因城市建设需要编制的各种专业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三条 鹿寨县城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1年第14号令发布)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规(1995)333号文发布)

   4、《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五”城镇发展规划》(2001年4月)

   7、《柳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2004年7月)

   8、《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05年2月)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1、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走工业强县的发展道路。

同时注重第三产业的发展,尤其应发展为区域服务的商贸流通服务业和旅游服务业。

   2、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和服务水平,保证和促进县城的合理发展,增强县城的综合实力,提高生活环境质量。

   3、充分利用鹿寨的自然环境,突出县城的特色和风貌,正确处理好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关系。

   4、充分利用靠近柳州城市的优势条件,吸纳柳州城市扩散出来的职能,成为柳州市域的卫星城市。

   第六条规划原则

   1、从桂中地区的范围分析和确定鹿寨县城的功能定位、主要用地功能布局、交通网络系统和重要的各项城市设施建设。

   2、按照建设具有特色城市的标准,建设鹿寨县城的商业、贸易、金融、保险以及其它旅游服务设施,配置高标准的城市基础设施。

   3、充分考虑鹿寨县城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其县城周围的自然环境等自然条件,融县城于自然环境之中,创造高质量的城市景观环境和具有特色的城市空间格局。

   4、充分考虑城市长远发展的可能,保证规划期限以内及将来县城发展具有连续性,同时规划具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

   5、遵循保护耕地和节约土地的原则,合理确定县城建设用地标准,并与县城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4-20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04-2010年。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八条 总体战略

   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根本的指导思想,强调保护耕地、节约土地资源和鹿寨县城的集约有序发展。

注重鹿寨县域中心城市的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依托柳州城市对区域的辐射力,成为柳州城市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部分功能对外扩散的接受地。

以体制创新和政策调整作保证,把鹿寨县城建设成为经济结构合理、第三产业发达、功能布局优化、生态环境良好、城市风貌独特、具高度精神文明的现代化小城市。

   第九条 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

   1、依靠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积极推进两个根本转变,切实深化各项改革,使改革成为推动鹿寨各项事业增长的强大动力。

   2、依靠毗邻柳州经济优势,加强横向合作,搞好跟进接替,使鹿寨经济逐渐融入桂北与桂中两大经济区。

   3、围绕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工业现代化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壮大支柱产业,培育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4、坚持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增强综合实力,努力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十条 发展战略的基本原则

   1、大力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三次产业合理发展。

在强化一产的基础上,提高二、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

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工业现代化步伐,努力繁荣第三产业。

   2、深化各项改革,推进体制创新,积极推进“两个根本转变”,加快机构改革力度,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加快经济市场化进程,加快所有制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3、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改善能源、交通、通讯条件,扩大周边贸易,加快吸收经济辐射步伐,积极有效地利用资源。

   4、迎接知识经济挑战,实施科技兴县战略,普及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快教育结构调整,培养适应知识经济需要的人才。

加强先进科学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开发研制,努力培植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县域经济发展中科学技术进步的贡献率。

   5、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新世纪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加强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实施综合治理,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 发展战略阶段

   规划期内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4—2010年,第二阶段为2011—2020年。

   第十二条 发展战略目标

   1.经济发展指标

   2010年鹿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5亿元,年均增长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327元,年均增长7.7%。

2010年,三次产业结构为20:

45:

35,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为15:

45:

40。

200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为2.29亿元,预测201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达到3.63亿元,年均增长8%。

   2.人口发展指标

   2010年全县总人口预计达到51万人,2020年达到55万人。

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至2010年控制在的7.5‰以内,至2020年控制在6‰以内。

2010年鹿寨县域城镇化水平预测达到50—55%,2020年达到65—70%。

   3.文教卫生指标

   规划鹿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2010年和2020年均达到100%。

2010年全县90%以上的初中毕业生进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达到100%。

2010年适龄青年受高等教育人数达到8%,2020年达到20%。

医师以上医务人员平均每人的服务人口规划至2010年达到600人以内,2020年达到400人以内。

每千人拥有医院病床数达到2010年3床/千人和2020年6床/千人。

   4.生活水平指标

   鹿寨县城2010年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24平方米,2020年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

农村住户人均居住面积2010年达到30平方米,2020年居住面积维持在35平方米左右,同时使农村人口的居住环境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5.基础设施指标

   全县自来水普及率2010年达到100%,电话主线普及率2020年达到40%。

全县人均综合用电量2010年达到1800千瓦时,2020年达到2000千瓦时。

生活用燃气普及率2010年达到90%,2020年达到100%。

   6.环境保护指标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近期(2010年)80%,远期(2020年)100%。

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下水道普及率100%。

   第十三条 发展战略重点

   1.第一产业发展重点

   依靠科技进步,以引进、推广、消化、开发优良品种为途径,促进农村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

重点发展优势农林产品甘蔗、桑蚕及柑桔等,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加工转化能力,走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之路。

   2.第二产业发展重点

   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走工业强县的发展道路。

第二产业的发展主要以吸收柳州经济辐射为主,重点发展雒容和县城的工业园区。

确立一批特色产业,如制糖、制药、丝绸工业等。

近期内加强县城工业发展,增强县城的经济活力。

   3.第三产业发展重点

   加快市场建设步伐,积极发展第三产业。

应避免与柳州商业中心的冲突,重点发展以农副产品集散,交易为主的批发型商业;发展供应本地为主,辐射周边各县的第三产业。

充分利用中渡镇的香桥岩等旅游资源,突出县城的特色和风貌,发展特色旅游业。

   4.城乡建设发展重点

   强化由交通轴带动的城镇发展带和经济发展带的建设,并引导这些发展轴上城镇的重点发展。

以湘桂铁路复线、桂柳高速公路形成中心发展轴,以鹿寨、雒容/官塘、黄冕等镇区的中心城镇带动形成沿该发展轴的乡镇群,重点发展鹿寨、雒容/官塘等沿交通干线的较发达城镇。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建设一批新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四条 县域人口和城市化水平预测

   县域总人口2010年为51万人,2020年达到55万人。

全县城镇人口规模2010年为25—3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0—55%,2020年城镇人口规模为35—4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65—70%。

   第十五条 县域经济区和空间结构

   县域划分为三片经济区:

北部经济区以中渡为中心,地域范围包括中渡、平山、黄冕;东部经济区以寨沙为中心,地域范围包括寨沙、龙江、四排、拉沟;南部经济区以县城、雒容/官塘为中心,地域范围包括鹿寨、雒容/官塘、江口、导江;

   一级发展轴带依托湘桂铁路复线、桂柳高速公路和322国道西段,二级发展轴带依托322国道东段以及计划修建的黄冕—柳城二级国道,形成以鹿寨县城为核心的“十”字形空间结构。

   第十六条 等级规模结构

   鹿寨县域城镇规模确定为20-25万人、10-15万人、2-3万人、0.8-1.0万人和0.5-0.8万人五个等级。

   表3-1 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等级 城镇(集镇) 2010年(近期) 2020年(远期)

  镇乡驻地人口

   规模(万人) 镇乡驻地人口

   规模(万人)

   一 鹿寨城区 15—18 20—25

   二 雒容/官塘 5—8 10—15

   三 中渡镇、寨沙镇 1—2 2—3

   四 黄冕、江口、四排 0.5—0.8 0.8—1.0

   五 平山、导江、龙江、拉沟 0.3—0.5 0.5—0.8

   合 计 25—30 35—40

   第十七条 职能结构

   鹿寨县域城镇职能等级确定为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乡)三个等级。

   鹿寨城区是整个县域城镇体系发展的核心,依托已具相当规模的化工、医药、食品等产业积极培育高新技术工业门类,开发以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工业项目,侧重发展为区域服务的商业金融信息等公共设施。

   雒容/官塘是县域南部的中心,重点发展冶金工业,建设成县域工业园区示范区,并力争成为柳州地区的冶金工业基地。

   寨沙镇是县域东部的中心镇,以食品加工工业为主的工贸型城镇。

   中渡镇是县域北部的中心镇,依托香桥岩景区发展为工贸型、旅游型城镇。

表3-2 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

名称 城镇(集镇) 城镇职能

中心

城区 鹿寨城区 综合型城镇,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中心镇 雒容/官塘 工贸型城镇,柳州市的卫星城

 寨沙镇 工贸型城镇,县域的片区中心城镇

 中渡镇 工贸型、旅游型城镇,县域片区中心城镇

一般

乡镇 黄冕、江口 交通型乡镇

 四排、平山、导江

龙江、拉沟 集贸型乡镇

   第十八条重点村规划

   依据人口规模、现状发展基础、交通便利程度等选择重点村优先发展。

表3-3 县域重点村规划

乡镇名 重点村名

城关 角塘、大村、石路

雒容 半塘、南庆、秀水

中渡 大兆、朝阳、英山

寨沙 关庄、长田

平山 大阳、屯秋

黄冕 伏兰、大端、旧街

江口 新安

导江 黄泥

龙江 六往

拉沟 六章

四排 三排

   第十九条 城镇体系发展时序

   规划确定县域城镇体系发展的基本思路为:

重点发展鹿寨城区、雒容/官塘,优先发展寨沙、中渡中心镇,其他乡镇规范发展。

   县域城镇体系发展分两步走。

近期:

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并重,通过中心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功能的强化,把城关地区建设成为现代化小城市,县域中心镇的建设得到加强,初步形成较为合理的县域城镇体系结构。

远期:

以质的提高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各项设施的建设,提高城关地区的经济实力和辐射能力,形成以中心城市为龙头,中心镇为骨干的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联系紧密的现代化城镇体系。

   建议以经济区为基本的地域单元,选取适当的时机对规模较小的乡镇实施撤并。

   第二十条 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公路网规划。

以各主要乡镇之间车程在一个小时之内为目标,解决好乡(镇)到村,村到村的路网通达,在规划期内形成环状公路网结构。

322国道和桂柳高速公路为县域公路网的主骨架,提高公路网次骨架线路和联络性路段的交通等级。

新建平山——中渡——黄冕的二级公路,对鹿寨县城至中渡镇的二级公路进行新的选线,加强中渡镇香桥岩风景旅游区的对外交通联系。

国家重点公路汕(头)昆(明)高速公路将从鹿寨县域穿过,县域公路网结合该条线路规划做好衔接和组织。

雒容和官塘一体化发展,两者之间的联系公路按照城市交通干道的标准进行建设。

   给水排水规划。

雒容/官塘新建水厂或通过增压站由柳州水厂供水,龙山、拉沟、平山建设水厂,地域空间相近的乡镇之间有条件的采取统一的供水系统。

各乡镇的排水纳入统一规划和管理,控制污水排放量在周边纳污水体的自净能力范围之内。

   电力电信规划。

2020年县域供电总容量为29.7万kVA,在导江、拉沟、平山等乡镇新建35kV变电站。

2020年县域话机总量18万门,规划建设电信支局9个。

   第二十一条 县域旅游规划

   将鹿寨的旅游置于由桂林——柳州两大旅游城市所组成的黄金旅游网络中,在两大旅游城市的带动作用下发展。

以香桥风景名胜区为开发重点,主要面向柳州的居民发展休闲假日旅游,努力成为桂林、柳州市乃至广西区内的休闲渡假地。

逐步争取吸引广西乃至周边省份,港、澳、台的游客。

县域规划四大旅游景区。

香桥风景名胜区:

以自然生态游为主,人文景观游为辅,此区为鹿寨县旅游资源开发重点;高岩风景名胜区:

以展现当地独特的岩溶地貌和悠久的历史文化为主要内容,成为自然兼人文的综合旅游区;古亭山休闲度假区:

发展成为集观光、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休闲渡假区;拉沟瑶乡森林生态区:

以保存完好的原始森林风光和瑶族的民族风俗为特色吸引游客。

   第二十二条 县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文物古迹保护范围(绝对保护区)。

列为自治区级、县级的文物古迹、建筑等本身(指四至范围界限以内地区)以及向周边延伸10米范围。

   周边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一般保护区)。

指为了保护文物本身的完整和安全所必须控制的周围地段,在文物古迹保护范围以外延伸40米。

   文物古迹保护的规划要求。

所有的文物古迹建筑本身与环境均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

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旧”,并严格按审批手续进行。

保护区内现有影响文物原有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拆除,而且应满足消防要求。

列为建设控制地带的区域要求确保此范围以内的建筑物及环境基本不受破坏,如需改动必须严格按照保护规划执行并经过有关部门审定批准。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二十三条 城市性质

   广西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柳州市重要的卫星城市,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导的工业贸易型城市。

   第二十四条 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2010年鹿寨县城人口规模为14万人,远期2020年为22万人。

   第二十五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10年县城人均建设用地为117.57m2/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16.46平方公里。

远期2020年县城人均建设用地为119.30m2/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26.25平方公里。

   第二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

   城市规划区包括鹿寨镇的窑上、新胜、思贤、大村、新村、俄洲、思洛、龙田、波井、角塘和大良等11个行政村的范围。

规划区总面积为436平方公里。

 

   第五章 城市总体布局

   第二十七条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规划近期重点跨过湘桂铁路复线向南发展,开发城南新区,适度向北、向东发展,建设江北新区和城东新区。

远期重点向北、向东发展,扩展、完善江北新区和城东新区。

   第二十八条 总体规划结构

   “星状发展”的片区式模式,规划城区形成六大片区:

老城区(含龙岭以北生活区)、城南新区、江北新区、城东新区、西部工业区、鹿寨山西部物流工业中心。

   第二十九条 居住用地

   近期在湘桂铁路复线以南、龙岭以西和广场路以东,发展县城未来主要的生活居住用地。

在龙岭以北、322国道和湘桂铁路复线之间,发展部分城市的高标准住宅区。

   远期居住用地将跨过洛清江向北发展和向东发展,形成城市的江北新区和城东新区,配备相应的公共设施。

老城区逐步梳理、完善,降低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改善居住环境。

规划远期居住用地将跨过洛清江向北发展,形成江北居住新区。

   第三十条 城市公共设施和城市中心区

   老城区为零售商业、特色服务业主中心,城南新区为行政文化主中心和商业服务副中心,江北新区为商业服务副中心,城东新区为商业服务副中心。

   

(1)商业金融设施

   在老城区中心及城南新区建设贸易、商业中心,成为主要贸易、会展、商业活动场所。

完善老城区特色商业中心,建设步行商业街。

有限度地建设建中东路、西闸塘等商业街。

保留并扩大原有的市场用地,扩大322国道以北的现有综合批发交易市场,在火车站附近建设地方名优产品批发市场,在江北新区和城东新区建设农贸市场。

   

(2)行政办公设施

   保留政军路现状县级办公用地,搬迁一部分老城内部的办公机构,在城南新区建设新的政府集中办公用地。

   (3)文教体卫设施

   保留大部分原有的文教体卫设施,主要在江北新区建立教育、科研园区。

结合城南新区的行政中心,建设市级文化中心。

   第三十一条 工业用地

   形成三片集中的工业区:

(1)依托县城西南现有的集中工业用地,并向南扩展;

(2)鹿寨山以西、322国道和桂柳一级公路之间规划工业物流中心;(3)洛清江北岸,江北新区西侧形成江北工业组团。

老城区内对生活居住有干扰、影响的工业企业将逐步实施搬迁或关闭。

   第三十二条 绿地系统

   利用滨江、丘陵的地理条件,建设有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

建设沿洛清江的城市滨江绿地,利用鹿寨山、龙岭、长枯岭、矮岭等丘陵,在周边形成城市公园,在城市新区规划城市公园和城市广场。

县城的矮岭以北,洛清江和湘桂铁路复线之间用地处于城市的上风向,利用自然地形,规划为城市的自然生态用地,成为城市的绿锲。

   第三十三条 道路系统

   鹿寨县城规划道路采用方格网为主,局部自由式的布局。

   以建中路、322国道县城段、广场路等为现有的主要道路骨架,连通广场路、西闸塘路、政军路,作为连接县城新老区的主要道路。

大桥路自建中路起向北拓宽,成为城市连接江北新区的主要通道。

在县城的东西两侧规划两座跨江大桥,连接鹿寨县城洛清江两岸的用地建设,并承载往县域北部的主要交通。

在老城区内,连通金鸡路、南市街、交通街,并绕过矮岭延伸至龙岭以北生活区,成为老城区内东西向并连接东部新区的主要通道。

基本消除或明显缓解现状断头路对城市交通造成的影响。

   第三十四条 对外交通系统

   规划期内延续鹿寨铁路站同时承担客运、货运职能的状况。

在飞鹿立交桥以西增设一处军用货场。

在城南新区设立一处长途汽车站。

拓宽322国道红线宽度至60米,断面设计过境交通和市内交通基本分离。

   第六章 居住用地规划

   第三十五条 居住用地规划目标

   近期居住用地开发建设城南新区,适度建设江北滨江居住区和城东居住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4㎡/人。

远期继续完善新区建设,加强对老城区改造建设的力度,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0㎡/人。

   建立有政府引导的、众多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的成片开发机制,使零散的住宅开发活动纳入有协调制约机制、符合城市规划原则的渠道。

   第三十六条 居住用地规划分区

   形成4个主要的居住片区:

(1)中心片居住区。

位于老城区火车站前地区,规划期内分期分批改造,达到二类居住用地标准。

(2)城南居住区。

近期开发建设,规划中高档多层住宅,部分地段作为一类居住用地。

(3)江北居住区。

近期启动开发建设,以开发中高档多层住宅为主。

(4)城东居住区。

近期启动开发建设,以开发中高档多层住宅为主。

   第七章 公共设施规划

   第三十七条 公共设施体系

   结合城市新区开发,建设新的县级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文化娱乐中心等设施,增加城南片区的吸引力。

分步骤、分等级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使城市中心、片区中心、居住小区中心形成规模不同、分工各异、层次明确的公共设施体系。

   第三十八条 行政办公设施

   城南新区中心规划县级党政办公用地,东西向县府大道两侧布置县政府、县人大、政协、法院及检察院等机构办公用地,并在政府大楼南面辅以政府广场。

老城区原行政单位用地进行土地置换,或作为商业用地,或作为居住用地,原县政府所在地仍作为行政办公用地。

   第三十九条 商业、金融设施

   保持县城原有老城商业中心并逐步升级改造,东部新区内形成次一级新的商业中心,主要为零售商业和集贸市场。

城南新区随着行政中心地位的确定,建设全县性的商贸服务中心,布置大型商场、大规模的金融办公设施。

   老城区开辟商业步行街,结合老城广场(原南市街、仁厚街所围绕地街区)地带布置,位于滨江路与建中路之间,主要是原南闸街、南市街与建中北路所在位置。

在新开发的居住区和小区中,配置相应的商业服务设施,形成居住区和小区商业服务中心。

   增设集贸市场4处,每处占地1—2公顷,小区级肉菜市场5处,占地1000—1500平方米/处。

城南新区布置一大型批发市场,占地2公顷。

   第四十条 教育科研设施

   

(1)中学

   规划扩大初中和高中的办学规模,对农村中小学设置进行合理的优化的布局。

规划按80学生/千人的标准配置中学,到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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