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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杂项技术规范书资料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配套杂项施工项目

技术规范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2014年9月

 

 

一、概述

1.1本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规范书)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向为招标方提供基站配套服务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方)提出的总体技术要求,投标方应以此作为制定建议书和报价的依据之一。

1.2投标方在建议书中,对本规范书中所提及的各项要求能否实现与满足,应逐项予以说明和答复。

说明是否能够照办,不得使用诸如“了解”等之类的含糊词语,如建议书中未提出异议,招标方即认为可以满足。

1.3工程初验后,进行1年试运行期。

在试运行期间,投标方对所提供设备的正常运行负有全部的技术责任,如果发生设备损坏、功能、性能或技术指标达不到招标方的要求时,在排除了人为破坏的原因后,投标方应对相关设备进行免费更换,试运行期也按更换或修理的时间相应顺延。

1.4系统试运行期结束后,进行最终验收,双方签署验收条件。

在最终验收后的36个月内,投标方应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保修。

1.5招标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技术规范书的解释权。

招标方有权在签定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范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1.6根据制度要求施工项目有可能需夜间零点后施工。

二、质量、安全管理与保障体系

2.1投标方须应答对本次投标产品在生产、服务等方面的质量保证计划和实施方案。

2.2招标方在招标和工程实施过程中有权对投标方提供的任何批次服务及相关产品进行随机抽检。

2.3要求投标方提供保修期及保修期外的服务

三、施工要求:

3.1设备加固:

设备加固需注意机房承重,禁止在非承重墙上进行加固。

设备加固完成后需对工字钢表明进行喷漆处理。

3.2安装蓄电池要求:

(1)电池安装地点应远离热源与易产火花的地方,距变压器、电源开关等物体的距离应为0.5米以上,避免阳光照射,避免空调或外部通风口直接影响电池单体,造成电池电压电压不均匀。

(2)保证有足够空间安装电池,电池侧面、背面与墙壁间距不应小于200mm;两堆背靠背安装方式时,两堆之间距离不应小于200mm;每排电池的正前方应留有1200mm的通道,便于对电池进行维护。

(3)地面负载能力:

由于电池具有一定重量,安装在楼面上时,对楼板的承重有要求。

(4)连接电缆:

建议选择截面积数值为。

S=0.3*Immm2;连接电缆应尽可能短,以使线路压降最小;并联时所有从并联线路到负载的电缆长度应相等,使每一并联线路都有相同的浮充电压。

3.3安装开关电源要求:

(1)空间要求:

机柜前后需留出600mm以上的空间,顶部需留出200mm以上的空间。

(2)机柜安装:

必须直接安装在水泥地板上,使机柜上的安装孔对准地面已插入的膨胀管预留孔,然后用螺栓固定,安装完毕,从机架不同方位摇动机架,不应感觉到明显的晃动与松动。

(3)保护接地:

采用工作地、保护地共用一组接地体,保护接地导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铜质黄绿双色软导线。

(4)电缆连接:

严格按照相关说明书操作,不可带电操作。

接地电缆两端分别连接到机房接地铜排与接地端子上,电缆需从机柜顶部引入;交流电缆输入输出线连接到相应空开处;负载电缆的负极电缆接至负载空开或熔断器上方,正极电缆接至直流输出正母排;电池电缆,连接时确保所有电池熔断器已断开,避免安装后电源系统带电,电池电缆两端连接的极性必须一致。

3.4安装综合柜类要求:

(1)机柜安装:

必须垂直安装在水泥地板上,使机柜上的安装孔对准地面已插入的膨胀管预留孔,然后用螺栓固定,安装完毕,从机架不同方位摇动机架,不应感觉到明显的晃动与松动。

(2)电缆连接:

直流电接入按照设计使用符合设计要求规格电缆,开关电源对应接线端子,必须使用二次下电,并开启开关电源二次下电;按照设计要求使用相应规格电缆引入220V交流电

(3)保护接地:

电源盒保护接地导线应按照设计使用符合规格电缆,光缆固定插盘保护地至少使用至少95平方以上铜质导线

3.5安装设备机柜要求:

(1)设备型号、容量与设计相符

(2)设备安装位置、水平、垂直度、加固与交直流配电屏同时验收

(3)接地应牢固可靠、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4)指示仪表、指示灯指示正确

(5)整流模块及连线的安装、插接应牢固可靠、无碰地、接触不良等现象

(6)设备的稳压范围、稳压精度应符合设备说明书要求

(7)设备的事故、过压、过流、高压、低压等告警及保护应动作可靠、整定准确、且有声光信号

(8)设备的浮充、均衡充电转换、自动周期充电、温度补偿等功能应完备、且符合设备说明书要求

(9)模块间电流不均分度应不大于5%

(10)输出厂家负责测试的设备应附测试报告

(11)母线、电缆型号与容量应与设计相符

(12)母线材料应表面光滑、不得有裂纹、麻面和气孔

(13)锤平的母线表面应看不出明显的皱痕、切口平齐无毛刺

(14)母线转弯处不得有裂纹及明显的皱折、弯曲半径应符合部颁要求

(15)母线连接、装配的面积、打孔尺寸、螺丝、接面均应符合部颁要求

(16)电缆绝缘测试是否正常

(17)10mm以上电缆应用铜接头连接、其尺寸与导线线径配合

(18)电缆剖头部分均应缠塑料带、厚度与绝缘厚度一致

(19)线接头与设备的接触部分应平整洁净,接触处涂一层中性凡士林,且不得使设备接线端子受到机械应力

(20)接地装置的位置、材料及接地体的埋深、尺寸应与设计相符

(21)地线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扁钢接头搭接长度应大于宽度的2倍,扁钢与接地极连接处应至少焊满三面,所有焊点均应涂沥青

(22)引入及连接扁钢应作沥青、麻油处理

3.6安装直放站要求:

设备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不受外力挤压,维护方便,水平误差与垂直误差符合工程要求。

各线缆插接位置正确,解除紧密,电气性能良好,两端有清晰、正确的标志或标签。

防雷、避雷措施考虑周到,接地可靠安全。

3.7天线安装要求:

天线的安装位置、方向、高度、和加固方式符合设计要求,天线防水性能达到工程要求,馈线各接头处防水胶布缠绕紧密整齐,防水性能良好。

3.8馈线布放

馈线布放符合设计要求,馈线拐弯均匀圆滑,弯曲半径〉馈线外径的15倍;室外直放站,馈线应紧贴铁塔沿走线梯每隔1.5米(单管塔10米)左右加固一次,无铁塔的馈线亦应作适当加固;室内分布用直放站,馈线应沿走线槽放置或作适当加固。

3.7微波设备安装、搬迁、调测要求:

3.8天线安装、搬迁要求:

第二节微波、移动通信的天、馈线安装

第二百九十六条在天线吊装现场(包括市内楼房吊装)应设置安全作业警示区域,禁止车辆及无关人员穿行。

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百九十七条天线安装:

一、吊装天线前应先勘察现场,制定吊装方案。

天线施工人员必须明确分工和职责,由专人统一指挥。

吊装现场必须避开电力线等障碍物。

二、吊装前应检查吊装工具的可靠性。

当起吊的天线稍离地面时,应再次检查吊装物,确认可靠后再继续起吊。

三、起吊天线时,应使天线与铁塔(或楼房)保持安全距离,不可大幅度摆动。

向建筑物的楼顶吊装时,起吊的钢丝绳不得摩擦楼体。

四、天线挂架强度、水平支撑杆的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固定用的抱箍必须安装双螺母,加固螺栓必须由上往下穿。

如需另加镀锌角钢固定时,不得在天线塔角钢上钻孔或电焊。

五、辐射器安装应注意极化方向,顶端固定拉绳调整的长度应一致,确保拉力均匀。

六、安装防辐射围圈前,应在主反射面锅沿边先粘防泄露垫,再装防尘布,防尘布周围的固定弹簧拉钩调整长度应一致。

第二百九十八条馈线安装:

一、吊装椭圆软波导前必须将一端接头安装平整、牢固,并用塑料布包扎严密再进行吊装。

二、吊装椭圆软波导应使用专用钢丝网套兜住馈线的一端并绑扎到主绳上,不得使软波导扭折或碰撞塔体。

三、馈线与天线馈源,馈线与设备在连接处应自然吻合、自然伸直,不得受外力的扭曲影响。

四、馈线作弯时应圆滑,其曲率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馈线进入机房内时应略高于室外或做滴水弯,雨水不得沿馈线流进机房。

馈线进洞口处必须密封和做好防水处理。

五、馈线进入机房前,必须至少有三处以上的防雷接地点;馈线进入机房后必须安装避雷器。

3.9电缆布放、拆除要求:

3.10防盗门安装、拆除要求:

1、防盗门应安装牢固,无晃动现象

2、防盗门开闭应顺畅

3、防盗门门锁开启应顺滑

4、门表面应无严重划痕和撞痕

5、门周围应与墙体结合严密

3.11变压器接地、焊接要求:

4、地网工程验收规范

(1)平地地网接地地阻在10欧姆以内,热镀锌角钢要垂直入地,埋深为80CM,地网要严格按照铁塔接地平面图施工。

若是热镀锌角钢与热镀锌扁钢连接时,则角钢的一个面要与扁钢的正面采用电焊搭焊,搭焊长度为扁钢宽边的2倍;角钢或扁钢与圆钢焊接时,圆钢宜与扁钢、角钢的平面贴焊,焊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10倍;扁钢与扁钢之间的焊接应采用双面搭接焊,搭焊长度为扁钢宽度的2倍。

以上所有焊点都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2)降阻剂的使用:

降阻剂加水搅拌成均匀凝状物包覆在接地体上,待降阻剂干结至一半时回填土覆盖;焊点附近包敷的降阻剂厚度应为其它接地体的两倍以上。

降阻剂不宜使用被污染的水搅拌。

(3)按照图纸做好机房内接地点的预留。

▪室内外接地方法

MU、RRU所用的接地铜排的接地点,包括室内部分和室外部分,接地阻抗小于5欧姆

配电柜、MU、GPS-OVP同室内接地牌连接

RRU同室外接地牌可靠连接,接地牌应可靠接地。

抱杆应可靠接地并有可靠防雷。

TD-SCDMA系统最好使用单独接地牌

接地线和接地引入线

接地线宜短、直,截面积为35—95mm2,材料为多股铜线。

接地引入线长度不宜超过30m,其材料为镀锌扁钢,截面积不宜小于40mm×4mm或不小于95mm2的多股铜线。

接地引入线应作绝缘防腐处理,并不得在暖气地沟内布放,埋高时应避开污水管道和水沟,裸露在地面上部分应有防止机械操作的措施。

直流电源接地线截面积应根据直流供电回路允许压降确定。

各类设备保护接地线的截面积,应根据最大故障电流值确定。

一般宜选用导线截面为35—95mm2的多股铜导线。

接地线两端的连接点应确保电气接触良好,并应作防腐处理。

严禁在接地线中、交流中性线中加装开关或熔断器。

严禁利用其它设备作为接地线电气连通的组成部分。

由接地汇集排引出的设备接地线应设明显标识。

3.12机房接地扁铁布放要求:

3.13馈线窗安装要求:

(二)馈线洞标准

新建机房

1、馈线洞标准尺寸为160*195

2、馈线洞下沿距室内地面为2.35米

3、馈线洞距室内后墙为1.27米

4、馈线洞内壁应水泥抹灰出光

租赁机房

1、馈线洞的位置原则上同新建机房

2、馈线洞需要走窗子时,应将原窗子玻璃去掉,换用3毫米以上的铝板材牢固封堵,并在适当的位置开孔。

馈线窗有货时,应同时固定好馈线窗。

3、封堵铝板与内墙石膏板中间用木板做170*205框体连接。

3.14配电箱安装要求:

(三)室内配电箱安装标准(尺寸:

60X70厘米)

1位置:

主走线架正下方,馈线洞的反方向。

箱体下沿距地面1.4米,侧面距后墙1.1米。

2要求:

固定牢固,箱内无杂物;箱体表面擦拭干净,把手,指示灯,商标完整。

(1)配电箱安装位置准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合适,切口整齐;零线经汇流排连接,无绞接现象;箱体油漆完整。

内外清洁,箱盖开闭灵活,箱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正确;管子与箱体连接有专用锁紧。

8.1  光(电)缆交接箱安装

8.1.1光(电)缆及尾纤、跳纤、适配器在光(电)缆交接箱内的安装位置路由走向及固定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交接箱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8.1.2架空光(电)缆交接箱应安装在H杆的工作平台上,工作平台的底部距地面应不小于3m,且不影响道路通行。

8.1.3交接箱的装配零件应齐全,接头排无损坏,端子牢固,编扎好的成端应在箱内固定,并进行对号测试和绝缘测试,海面应完好。

8.1.4光(电)缆引入交接箱应排列绑扎整齐,弯曲处满足曲率半径要求,交接箱号、光(电)缆编号、纤(线)序的漆写(印)应符合设计要求。

8.1.5交接箱内跳线(纤)应布放合理、整齐,无接头且不影响模块支架开启。

8.1.6墙壁光(电)缆交接箱的安装应坚实、牢固,交接箱底部距地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8.1.7落地式光(电)缆交接箱的安装位置、安装高度、防潮措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箱体安装必须牢固、安全、可靠,箱体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3mm。

8.1.8交接设备的地线必须单设,地线的接地电阻应满足附录E的要求。

3.15中兴监控搬迁要求:

3.16暖气片拆除要求:

15拆除工程

15.1基本规定

15.1.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对象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合同指定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

15.1.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5.1.3拆除工程的施工应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拆除现场。

15.1.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瓦斯管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15.1.5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站在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15.1.6拆除时,应严格遵守自上至下的作业程序,高空作业应严格遵守登高作业的安全技术规程。

15.1.7在高处进行拆除作业,应遵守DL/T5370有关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要设置流放槽(溜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

拆下较大的或者过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稳妥吊下或及时运走,严禁向下抛掷。

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

15.1.8拆除旧桥(涵)时,宜先建好通车便桥(涵)或渡口。

在旧桥的两端应设置路栏,在路栏上悬挂警示灯,并在路肩上竖立通向便桥或渡口的指示标志。

15.1.9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信号指挥人员应按照GB5082的有关规定作业。

15.1.10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GB2894的规定,设置相关的安全标志。

15.2建(构)筑物拆除

(含房屋混凝土结构、桥梁、施工支护等)

15.2.1采用机械或人工方法拆除建筑物时,应严格遵守自上而下的作业程序,严禁数层同时拆除。

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15.2.2宜采用机械或人工方法拆除建筑物,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拆除的时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应有可靠支撑。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可进行。

15.2.3采用人工方法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和整体拆除进程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方可拆除。

15.2.4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的时候,应该遵守GB6722的有关规定。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完好。

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15.2.5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

15.2.6拆除钢(木)屋架时,应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

吊运过程中,应采用辅助绳索控制被吊物处于正常状态。

15.2.7建筑基础或局部块体的拆除宜采用静力破碎方法。

当采用爆破法、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时,应参照本章有关的规定执行。

静力破碎方法拆除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采用静力破碎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严禁人员在注孔区行走,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严禁静力破碎剂与其他材料混放。

3在相邻的两孔之间,严禁钻孔与注入破碎剂施工同步进行。

4拆除地下构筑物时,应了解地下构筑物情况,切断进入构筑物的管线。

5建筑基础破碎拆除时,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出现场或清理出工作面,在基坑边沿lm内严禁堆放物料。

6建筑基础暴露和破碎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即时停止作业。

查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15.2.8拆除旧桥(涵)时,应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栏,宜采用爆破法、机械和人工的方法进行桥梁主体部分的拆除。

拆除时,应遵照本章有关的规定执行。

15.2.9钢结构桥梁拆除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

不得超负荷作业。

15.2.10施工支护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喷护混凝土拆除时,应自上至下、分区分段进行。

2用镐凿除喷护混凝土时,应并排作业,左右间距应不少于2m,不得面对面使镐。

3用大锤砸碎喷护混凝土时,周围不得有人站立或通行。

锤击钢钎,抡锤人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使锤者不得戴手套,锤柄端头应有防滑措施。

4风动工具凿除喷护混凝土,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各部管道接头应紧固,不得漏气;胶皮管不得缠绕打结,并不得用折弯风管的办法作断气之用,也不得将风管置于胯下。

2)风管通过过道,须挖沟将风管下埋。

3)风管连接风包后要试送气,检查风管内有无杂物堵塞;送气时,要缓慢旋开阀门,不得猛开。

4)风镐操作人员应与空气压缩机司机紧密配合,及时送气或闭气。

5)钎子插入风动工具后不得空打。

5利用机械破碎喷护混凝土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操作范围内不得有人。

15.3临建设施拆除

15.3.1对大型设施中建筑物的拆除,应遵守15.2.1~15.2.7的规定。

15.3.2对有倒塌危险的大型设施拆除,应先采用支柱、支撑、绳索等临时加固措施;用气焊切割钢结构时,作业人员应选好安全位置,被切割物必须用绳索和吊钩等予以紧固。

15.3.3施工栈桥拆除,应遵守DL/T5370有关高处作业的规定。

15.3.4施工脚手架拆除,应遵守DL/T5370和DL/T5372有关施工脚手架拆除的规定。

15.3.5大型施工机械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拆除,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拆除现场,应具有足够的拆除空间,拆除空间与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应符合DL5162—2002中4.2.15条有关规定。

3拆除现场的周围应设有安全围栏或色带隔离,并设警告标志。

4在拆除现场的工作设备及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

5对被拆除的机械设备的行走机构,应有防止滑移的锁定装置。

6待拆的大型构件,应设有缆风绳加固,缆风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5,与地面夹角应在30o~40o之间。

7在高处拆除构件时,应架设操作平台,并配有足够的安全绳、安全网等防护用品。

8采用起重机械拆除时,应根据机械设备的被拆构件的几何尺寸与重量,选用符合安全条件的起重设备。

9施工机械设备的拆除程序是该设备安装的逆程序,应遵守DL/T5370—2007第8章“大型施工设备安装”的相关安全技术规定。

10施工机械设备的拆除应遵守该设备维修、保养的有关规定,边拆除、边保养,连接件及组合面应及时编号。

15.3.6特种设备和设施的拆除,如门塔机、缆机等,应遵守特种设备管理和特殊作业的有关规定。

15.3.7特种设备和设施的拆除应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业人员来执行。

15.4围堰拆除

15.4.1围堰拆除一般应选择在枯水季节或枯水时段进行。

特殊情况下,需在洪水季节或洪水时段进行时,应进行充分的论证。

只有论证可行,并经合同指定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拆除。

15.4.2在设计阶段,应对必须拆除或破除的围堰进行专项规划和设计。

15.4.3围堰拆除前,施工单位应向有关方面获取以下资料:

l待拆除围堰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待拆除围堰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3当拆除围堰建筑附近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15.4.4施工单位应依据拆除围堰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5.4.5围堰拆除应制定应急预案,成立组织机构,并应配备抢险救援器材。

15.4.6当围堰拆除对周围相邻建筑构成威胁时,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应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15.4.7在拆除围堰的作业中,应密切注意雨情、水情,如发现情况异常,应停止施工,并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5.4.8机械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拆除土石围堰时,应从上至下、逐层、逐段进行。

2施工中应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围堰的状态,并应做好记录。

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3机械拆除时,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作业。

4拆除混凝土围堰、岩坎围堰、混凝土心墙围堰时,应先按爆破法破碎混凝土(或岩坎、混凝土心墙)后,再采用机械拆除的顺序进行施工。

5拆除混凝土过水围堰时,宜先按爆破法破碎混凝土护面后,再采用机械进行拆除。

6拆除钢板(管)桩围堰时,宜先采用振动拔桩机拔出钢板(管)桩后,再采用机械进行拆除。

振动拔桩机作业时,应垂直向上,边振边拔;拔出的钢板(管)桩应码放整齐、稳固;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和振动拔桩机的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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