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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益社团十一项制度草稿

中江县xx公益社团十一项制度(草稿)

为了把xx公益社团发展为一个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决策民主、活动开展有力的社会团体,使社团成为中江县公益组织的“领头羊”,拓展社团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特制定以下十一项制度。

一、民主决策制度

1.根据社团章程第四章规定,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社团的重大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2.本社团人事任免。

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后,理事会理事的增补、撤换或罢免,由常务理事会讨论确定。

(一)常务理事、社长、副社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

(二)常务理事的增补、撤换或罢免,由理事会讨论确定。

(三)社长、副社长的增补、撤换或罢免,由常务理事会表决确定。

(四)本社团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由秘书长提名,经社团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同意后方可聘用,并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聘用情况。

专门工作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3.外出考察或参加会议。

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因本社团工作外出考察,其费用须经秘书长决定,报社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向常务理事会写出考察报告。

专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与本社团相关的会议与考察,须经秘书长决定,报社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向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写出考察情况报告。

4.活动开展所需经费,需由负责部门报秘书长审议后,交由社长决定。

并交财务备案管理。

经费在1万元以上的活动,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5.修改章程。

本社团章程是开展工作的依据。

修改章程时,由秘书处写出报告,报请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并将章程修改草案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6.修改本会十一项制度。

本社团十一项制度是确保社团日常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因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修改时,由秘书处写出草案,交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方能生效。

7.定期开展活动。

本社团将有计划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定期开展会员交流、学习活动。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凡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修改议程、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提前五天写出报告(或策划案),交秘书处备案,并提交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二)开展重大活动,由秘书处提交活动策划方案,交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须经相关政府机构审批同意的,由外联部负责沟通协调,并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三)本会秘书处应当及时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审议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三、接受捐赠公示制度

(一)收取个人会费和单位会费:

本社团向会员收取一定会费并鼓励捐赠,对捐赠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工作总结大会上和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公布并致谢。

(二)经费来源之一,是争取政府相关机构、爱心企业和其他单位进行赞助。

本社团获得赞助经费的情况,有关部门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并向赞助单位致谢。

(三)本社团组织开展专项公益活动,经费不足时,鼓励和争取社会各界赞助。

凡赞助的专项经费必须用于专项活动,并邀请赞助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对经费开支进行监督。

对赞助较多的单位,可以约定赞助单位命名的某某活动,事后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情况,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向赞助单位致谢。

(四)本社团工作人员代表本社团参加其他社团及国内外组织的有关活动,接受捐赠属本社团所有,必须交至社团财务部管理。

赠给个人的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应报告本社团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视情况处理。

四、考核奖惩制度

(一)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团章程和制度,履行好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支持配合社团工作。

对热爱社团、积极参加社团各类活动、支持社团工作成绩突出和贡献卓著的,给与表彰奖励。

(二)社团每年年终评选一次“优秀志愿者”,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和适当奖金。

(三)对不关心社团的发展,长期不参加社团工作与活动,不配合社团工作的个人或单位,应给与批评和教育;屡教不改的,经理事会讨论后,按照社团章程相关规定取消会员资格、撤换或罢免其在本会的职务。

对玩忽职守,给社团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经理事会讨论后,应视情节轻重给与处分,赔偿损失或撤换、罢免,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5、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财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坚持开支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切实做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二)做好收取会费的工作。

会员交纳会费标准:

参照民政部门有关规定,由理事会讨论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会费交纳时间:

每年10月底以前,一次交齐。

(三)本会经费使用范围:

1、办公费及差旅费;

2、召开会议或者举办活动;

3、友好往来活动经费;

4、资料刊物费;

5、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开支;

6、设备添置费;

7、开展其它活动必须的经费。

(四)本会坚持民主理财。

日常财务管理由社团财务部负责,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与出纳分设,建立健全财务账目。

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1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项目,须经常务理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五)会费是社团活动经费来源之一,各会员单位须在每年6月以前,按章程规定的会费标准一次性交齐会费。

(六)本社团财务,按规定接受审计。

 

六、诚信自律建设制度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重点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诚实守信、回报社会”的意识。

(三)坚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理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道德准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信誉,维护公益组织的良好形象。

(四)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合作、互助和互律,反对和抵制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社团内部竞争。

(五)制定完善本社团内的诚信自律建设制度或自律公约,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人事、劳动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和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公益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章程规定的宗旨、程序和业务范围依法开展各项公益活动。

(七)按要求及时进行税务登记,按时准确申报各项收入,依法纳税,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不偷漏国家税费。

(八)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会计人员,财务报告及时准确,资金使用合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九)根据有关规定使用票据,不违法、违规使用票据,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得帐外设帐;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

(十)理事会按照章程规定行使各项权利,有关记录和资料齐全、规范。

(十一)坚持廉洁奉公,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社团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七、信息披露制度

(一)本社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

真实、准确、及时地报送披露信息。

(二)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本社团对社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社会公众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内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社团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三)信息披露的内容

1、本社团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年度工作报告,举行的公益活动、信息咨询等重大活动,财务状况、承诺服务项目等。

2、筹资和接受捐赠随时将筹资目的、资金使用方向和接受捐赠、资助财物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向社会公众披露。

3、承诺服务项目,应将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责任及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众披露。

4、本社团章程、注册地址、名称发生变更的要及时予以披露。

5、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及其他披露的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的时间和格式,应遵守和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在具体行为发生的前后2日内进行披露。

(四)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查程序:

1、提供信息的负责人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

2、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进行审查通过;

3、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应及时报请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予以披露;

对玩忽职守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与处分,赔偿损失或者撤换、罢免,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八、会议制度

(一)参加社团各类会议的人员,均需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会议期间必须遵守开会纪律,不得喧哗,随意聊天睡觉、不得交头接耳。

不准在会议室接听手机,手机在会议前关机或调为振动。

(二)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室的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将饮料、零食带入,不准乱丢垃圾(部门年龄较小的志愿者,由监护人员监督执行规定)。

不得损坏活公物,不准随意拿走书报杂志,不准在桌椅及墙面上乱刻乱画。

(三)由秘书处负责通知需到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以及会议主要内容。

(要求1.通知具体到每个人;2.一般会议提前一天通知,紧急会议提前一个小时通知;3.通知后向社长反映情况。

(四)由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考勤,提前10分钟点名并填写好会议出勤表。

开会期间鼓励大家直接提出意见、建议、疑问,但不能交头接耳。

(五)会议结束后,由秘书处负责整理汇总会议主要内容,按要求和规定作出会议纪要,经秘书长审议后,在网络平台、QQ群等公开。

(集体会议由秘书处记录,各部会议由部长记录)

(六)部长负责将会议内容传达到本部门未与会者。

部长没来由秘书处通知部长。

(七)会议召集:

社团定期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会议(具体时间和次数经理事会讨论确定)。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一年1次,由理事会召集召开,研究确定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查年度计划和报告、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理事长因故缺席由副理事长召集)负责召集召开,研究决定日常重大人事、活动、经费等事项;各部门会议由部长召集召开,研究确定本部门重要工作和活动负责项目。

9、存档制度

(一)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二)档案内容有:

社团财产登记表、活动策划方案、计划和总结、活动照片、社团文件、社团信息、会议记录等。

(三)主要存档人:

秘书处和宣传部。

存档要求:

1.纸质档案用档案袋分类保管;特色活动照片存电子档;2.存档要积极主动;3.由专人负责档案整理和管理。

(四)秘书处和宣传部与下一届接任者在共同清理档案时,做好档案交接工作。

档案负责人须将档案全部移交清楚明白。

社长、副社长负责监督。

(五)档案每年终整理一次并留存。

两年进行一次大整理,可以销毁部分存档文件,但特色活动资料必须保留。

 

十、职位交接制度

(一)社长、副社长选举制度:

①由社长、副社长直接推荐,同时说明推荐理由(书面和口头)。

继任社长考核期为两个月,在xx社团全体会员会议(或会员代表大会)中投票决定是否考核通过。

(社长、副社长及部长、副部长两票,其他干事一票。

全体会议与会人员须超过全体干事的三分之二,通过票数超过总票数的三分之二)

(二)各部门部长从各部门干事中选出,由部长挑选下届部长接任者,部长需给出推荐理由(书面和口头)。

部长接任人要经过社长一个月的考核。

考核通过,方能成为下一届部长。

考核不通过由部长重新挑选人员,直至考核通过。

(三)下届部长接任时需签订部长责任书,下届社长接任时需签订社长协议书。

10、问责制度

(一)各部部长有责任做好该部门新干事的培训以及部门工作的分配和部门财物管理工作。

(二)部长失职或没有履行部长责任书时,社长有权提出更换部门部长,由该部门三分之二干事同意后,正式撤除部长职务,并由该部门重新选出新任部长。

(三)社长有保证社团向前发展,传承社团宗旨和服务要求的责任。

社长需认真做好统筹各部门的工作。

对社团发展方向和社团财务、人事任免全权负责。

(四)社长需在每次全体会议上做上阶段的工作报告,由全体干事审核(与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干事通过,则视为通过)。

社长在任期间如有三次工作报告不被通过,即可由全体干事在副社长中重新选举社长。

十一、培训制度

(一)社长负责对新招部长、副部长的培训工作。

副社长协同配合完成。

(二)部长对新干事培训。

(三)秘书处负责选择培训内容,准备培训资料及相关工作。

必要时负责确定邀请专业志愿者、专家开展培训工作。

(四)运作部负责协调沟通,做好培训工作地点的联系和培训前期准备工作。

(五)宣传部负责做好培训宣传、培训资料印制和发放工作,以及后期培训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收集培训反馈意见,汇总整理后交秘书处审核同时报社长、副社长。

(六)财务部负责做好培训工作各项财务预算,按照秘书处递交的培训方案,严格审核,控制财务支出。

培训内容:

(一)向部长、副部长交代工作细节、工作方法。

(二)对部长、副部长进行语言表达培训。

(三)对部长、副部长进行公文写作培训。

(四)对新志愿者做好志愿者服务意识、服务技巧、服务精神的宣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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