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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供水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大悟县城区供水工程A标段

原水输水管线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单位:

湖北全州扬子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大悟县城区及周边乡镇供水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和原则、范围

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4《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2.3、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和标高,宽度不够及时修整,每2m左右修一次坡,至设计标高,再进行一次修坡清底。

4.2.4、挖土机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技术人员现场指挥,严禁土方超挖,防止扰动土体,若万一超挖则对超挖部分采用级配碎石回填。

4.2.5、开挖的尽头放缓坡度以便工人操作上下基槽,放坡坡度为1:

2,并用挖机挖斗平整压实。

五、管道施工危险源分类及安全管理措施

5.1、第一类:

重大危险源

5.1.1、管道深基坑的支挡防护

5.1.2、管道的吊装

5.2、第二类:

一般危险源

5.2.1、基坑开挖施工中安全保证措施不到位

5.2.2、基坑的围护

5.2.3、机械事故

5.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5.3.1管道基坑的支挡防护

根据设计提供的地质报告,我标段内地质构造良好。

开挖深度在4米以下的地段,开挖基坑进行放坡施工,坡度比为1:

0.67,并根据现场情况坡度适度放缓。

若开挖深度在4米以上,采用台阶式开挖,第一层台阶高度控制在2.5米以下,坡比为1:

0.25,平台跨度不小于1米,平台以上的坡度适当放缓。

对于开挖深度较大(污水管),且坑壁土质较差的情况下,采用扩大上口宽度,预留跌落平台。

已开挖好的段落立即用钢管桩或安全锥围护起来,并在外侧设置警示标志牌。

基坑底四周应挖集水沟和集水槽,并集中一处后用水泵排出基坑内,保持槽底干燥。

基坑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的缺陷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5.3.3管道的吊装

5.3.3.1汽车吊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年检合格证等,驾驶员必须具有驾驶员证、起重工证、吊车操作证等。

5.3.3.2起吊之前要仔细检查汽车吊机械性能,特别是检查液压系统、制动系统的性能,确保吊车不带病工作。

5.3.3.3检查起吊钢丝绳,是否存在断丝、起毛、打结或磨损严重的现象,如果有则不能起吊,必须立即进行更换。

5.3.3.4检查汽车吊吊具,看吊具是否变形,限位保险是否损坏,钢丝绳是否滑槽等,如果有则不能起吊,必须立即进行更换吊具。

5.3.3.5起吊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指挥。

注意起吊范围内的高低压线,确保吊车与高低压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安全距离,同时禁止夜间作业。

满足安全距离的,施工时现场安全员必须在场指挥。

5.3.3.6连接钢丝绳与管节的卸扣必须旋紧,卸扣的型号必须与管节的重量相配套,管节的重量不允许超过卸扣承载力。

5.3.3.7管节起吊过程中,其他人员必须远离吊车作业半径,汽车吊臂和管节下方禁止站人。

5.3.3.8管节下降过程中,不要用手拽住管节,防止发生钢丝绳滑脱,造成管节急速下降。

5.3.3.9本标段最大管径钢混管道每节重量为5.63吨,管基坑最大深度为4.3米,因此采用一台16吨型吊机进行管节安装。

六、安全管理措施

我项目部严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交通部、建设部、交通厅等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规定,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

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项目部组建了危险源安全防范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为安全防范领导小组组长,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各施工组负责人为安全防范领导小组成员。

6.1、危险源安全防范领导小组

组长:

黄凯

副组长:

郭宏伟刘华德

组员:

潘立言潘立超袁兴斌王科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①、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负责管道施工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单项项目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保证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③、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同时对工区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④、审批专项该施工方案、安全预案。

⑤、在本单项项目安全生产例会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⑥、经常组织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要考虑安全工作,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⑧、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如实向上级报告,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参与事故调查,具体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做出的处理意见。

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①、实施本单项项目的安全质量目标,协助项目经理分项负责安全技术审核关。

②、编制项目总的施工组织计划、安全技术交底,审核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安全预案。

对本单项项目技术人员和工区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主持管道施工技术例会,研究处理施工中重大的安全技术问题,排除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

④、经常深入施工一线检查,善于发现管道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案、预案解决难题,确保施工顺利实施。

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⑤、负责安全环境工作和危险源的评审识别。

⑥、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时在职权范围内必须认真组织整改。

⑦、组织对安管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并且深入施工一线,对教育质量进行监督。

对管道施工中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间、地点、条件许可的)应亲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防范事故的具体措施。

项目副总工安全工作职责

①、项目副总工负责安全施工方案和预案的编制工作,协助项目总工完成安全技术交底。

②、参与管道道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的会审,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深透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

③、参与本单项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

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④、协助项目总工完成安全环境工作的评审识别。

安全负责人安全职责

①、安机科长负责本单项项目安全组织、实施和考核,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决定。

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季节性施工特点及时布置安全工作,经常对施工段落进行安全检查,每年组织一次这方面施工的安全应急演练。

③、在安全例会中,汇报交流情况,研究和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督促隐患整改,提出防范措施。

④、组织实施本项施工安全活动,总结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⑤、经常对本单项项目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施工队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整改措施。

⑥、做好对本单项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与业务指导。

⑦、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善后的处理工作和统计上报工作,对相关责任人教育帮助,提出处理意见。

⑧、负责审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严禁无证人员上岗。

现场安全员安全职责

①、贯彻执行本单项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下一级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②、自觉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具备雨污水管道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经考核持证后方可上岗。

③、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④、在本单项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⑤、坚持原则,行使安全否决权。

对“三违”行为,要敢于制止和教育;对机械设备及作业环境有危害及职工生命安全或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要立即制止作业,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

⑥、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做好本单项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⑦、参与本单项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保护现场,参加救援,并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领导汇报;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具体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各施工组负责人安全职责

①、各工区负责人,对本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领导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定期研究本施工区的安全工作。

②、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本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领导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③、对本工区内的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④、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所属建筑物、施工作业场所、机具设备、安全设施、压力容器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⑤、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上级批准后贯彻执行。

⑥、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安全活动和检查,负责对新工人的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的训练。

⑦、不违章指挥,对违反安全制度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⑧、发生事故,组织或参与急救伤员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或参加事故原因调查,拟定改进措施。

6.2一般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6.2.1基坑开挖施工中安全保证措施不到位

6.2.1.1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2.1.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

一般应不小于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m。

6.2.1.3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6.2.1.4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6.2.1.5管节吊装时,需专人负责,认真检查吊扣及钢丝绳的稳固。

起吊前应让吊车慢慢升起,检查钢丝绳有无挂脱或挂错。

6.2.1.6基坑边应留有护道,静载(如材料堆放)距坑缘边不小于1.5m,动载距基坑缘边不小于3.0m,不允许车辆在坑缘边通行,否则将对基坑边坡的稳定造成破坏。

6.2.1.7施工中注意对基坑及边坡的监测,注意观察坑缘顶地面有无裂缝及沉降,必要时应采用插打型钢支护、隔水等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6.2.2基坑的围护

基坑开挖后,周围采用钢管桩防护,设置警示标志。

安排专人进行场内车辆指挥,防止重载车辆或无关人员靠近基坑。

危险场所警示标志设置要齐全,位置要得当,夜间要有红灯示警。

6.2.3机械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6.2.3.1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操作证,禁止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6.2.3.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规定进行操作,工作前检查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

6.2.3.3驾驶室或操作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酒后操作,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6.2.3.4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时,机械设备停放在安全地点。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存放时,应选择安全停放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6.2.3.5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应派专人进行监督指挥,严禁盲目和违章操作,以免造成机械损坏和人身伤害。

6.2.3.6定期组织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组织机构

为保证施工安全目标,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下设安机科具体负责工程施工安全。

各施工队成立以队长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自上而下形成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对生产全过程实施安全监控。

接受当地有关安全职能部门的劳动安全监督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

具体负责人如下:

总负责:

黄凯

分管责任人:

郭宏伟

安全员:

王科

安全技术交底:

潘立言潘立超袁兴斌

应急负责人:

潘立言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施工队长到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本项目的安全机构配备2名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工区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项目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详尽的岗位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职责层层分解,做到每个过程每个环节都责任到人,确保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施工生产。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和任务是使劳动者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提高安全作业技能,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种财产损失,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针对本单项项目的生产,有针对性的进行本项单项施工重点安全注意事项。

4、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企业防止事故、减少职业病的有效方法。

检查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安全科利用安全检查表进行巡视检查,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和工具进行经常性检查。

根据工程的施工条件和特征,按工区的要求,列出安全检查计划,旨在使入场人员提高警惕,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牢固地树立“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大局观念。

各类人员经常深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有利于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

坚持项目部每月、队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制度和群众性的人人、时时检查结合起来,做到工前讲安全、工中查安全、工后评安全,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的全过程。

各级领导要深入工地,调查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坚决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检查采取“自查”、“专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自查”是指各生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工作场所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存在的隐患,随时排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专查”是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的内业、外业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不定期检查是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个别单位有针对性地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分现场整改和限期整改,并将检查记录整理存档。

5、坚持安全例会制度

为加强管理和提高作业者安全意识,加强防范与消除隐患,项目部每月由安全负责人举行安全生产例会,各项目成员及主要分部负责人参加。

由项目经理主持,传达业主和监理对的安全生产要求,总结上阶段工区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排本阶段安全生产要求和目标以及重点防患对象。

做到解决问题落实问题。

并形成书面记录。

6、安全产奖罚制度

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奖罚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活动,对能模范遵章守纪的分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不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分部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经教育后仍不改者勒令其退场。

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结合工程特点对施工员和安全员进行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交底;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操作技术交底;施工作业前班组长对其成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宣传和讲解工作,确保在一线作业人员均熟知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8、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制定整改措施的基本原则:

(1)、加强管理,消缺堵漏原则。

(2)、完善技术、改进设备原则。

(3)、加强培训、提高技能原则。

(4)、举一反三、系统防范原则。

(5)、简易可行、经济合理原则。

事故隐患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

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逐项登记,登记时最好按专业分类进行,按隐患危险程度、投资的大小、整改的难易程度分为大、中、小,按先后主次组织进行整改。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分现场整改和限期整改,并将检查记录整理存档。

总的要求是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将整个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防患于未然。

9、安全生产投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我项目部准备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以保证达到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10、专项工程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0.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0.1.1、工程开工前,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10.1.2、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10.1.3、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10.2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注重现场的安全检查。

10.2.1作业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管理,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10.2.2施工工区专职安全员每天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掌握现场的安全动态,发现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时,应责令停工整改。

11、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中对已有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逐步完善和改进,认真落实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

七、保证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

1.目的

1.1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无事故,使各工序施工顺利进行,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管理有序、层层落实;

1.2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有序地应急指挥,有效的保护员工的生命企业财产的安全,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1.3提高整个项目经理部对事故的整体应急能力。

2、应急组织机构

组长:

潘立言

副组长:

潘立超袁兴斌

成员:

陈安才于洪富王金虎许君贺佳

3、应急小组的职责

3.1领导各班组应急小组的培训和演习工作,提高其应变能力;

3.2对施工人员和应急小组成员进行岗位教育和消防知识教育,以及发生紧急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应急抢救教育。

做好宣传工作,使全体员工了解项目部应急小组成员,联系电话及应急抢救程序和方法;

3.3当施工现场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救险的人员、器材、车辆的通讯联络和组织指挥协调;

3.4发生事故要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连续发生,并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

3.5负责组织抢险、疏散、救助和通讯联络,保证现场道路畅通,与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救护准备。

4、应急预案组织措施

4.1、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拔打“120”报警;报警时要详细报告发生事故地点,施工里程及结构物名称、单位、联系电话、坍塌范围、受伤人员及报告人,报告人联系电话等。

4.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设立警示标志,抢救受伤人员及物资,并指定专人在主要路口迎接应急人员。

4.3、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公司,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后,应对发生事故地点进行勘察有无再次发生坍塌的可能,检查受伤人员情况,交通畅通情况等,并做好相应的救护方法;如技术、设备达不到要求时,应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请求援助。

4.4、发生事故后,如有施工人员受伤时,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应确定最近的救护医院,经理部医务人员应做好应急处理,立即送受伤人员到应急医院治疗。

4.5、经理部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对发生事故的全过程进行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教育群众,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整改事故隐患,并确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4.6发生事故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经理部,经理部在24小时内快报上级有关部门,应填写《事故报告书》报公司。

 

4.7、应急预案运行流程图

 

立即奔赴事故现场,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救。

经理部立即向公司报告

积极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

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经理部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4.8、物体坍塌伤害事故抢险措施

发生坍塌伤害事故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员要立即报告经理部施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立即报告第一管理者,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故现场,确定抢险方案后组织抢救,有效控制灾害扩大,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事故现场由项目经理负责指挥,由机械工程师组织机械设备调配,由材料科长负责物资供应,在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得鲁莽从事,团结协作,争分夺秒,全力抢救。

经理部医务人员要立即对受伤人员作出诊断伤势情况作出简单处理,并通知当地医院说明伤员的伤势情况,受伤部位、性质,以利医院作好准备。

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4.9、应急准备及预防

4.9.1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审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施工方案给施工过程带来的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方案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4.9.2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4.9.3按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源进行辩识,确定重大危害因素,并制定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

4.9.4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三级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4.9.5加强施工现场的监控力度,重大施工环节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安全施工。

4.9.6加强一般工作人员及特殊工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保证发放的数量和质量。

4.9.7获取就近或医疗水平较成熟的医疗机构联系电话,并在项目部予以公布。

4.9.8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救护演练,通过演练找出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4.10、抢险保证措施

经理部各下属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使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安全工作;人命关天,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为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负于“安全重于泰山”的历史重任。

使安全教育,检查,整改工作做到群众化,制度化,科学化,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各劳务协作单位要认真抓好施工过程中易发生的“五大伤害”,高空坠落,人体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的预控和“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要对施工过程中的要害部位,危险部位采取重点的安全防护措施。

各劳务协作单位在各施工项目过程中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急时抢救伤员;要立即报告施工预案办公室,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将现场保护好;并将发生事故周围的材料;机具设备转移到安全地方,施工安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要立即确定抢险方案组织抢救。

5、安全检查制度及评价方法

5.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5.2项目部每月由项目经理挂帅,各部门、主管工程师、各队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并组织各施工队之间互查、复查、循环查。

保证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5.3项目部安质部组织,根据工地实际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各分部分项工程不定期检查,对所提出的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队必须立即组织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重罚。

5.4项目部每月一次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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