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docx
《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8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三部分:
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按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分别进行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了解侨情、畅通渠道、化解矛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维护侨益、为侨服务。
主要工作目标:
(1)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民意,沟通渠道,化解矛盾;加强归侨、侨眷的思想首先教育和法制教育,为北海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服务。
(2)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3)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拓展与台湾同胞的联系渠道;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加深感情,参与地缘、血缘、业缘为纽带的组成的侨社团的联谊活动。
(4)促进海外侨胞与祖国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北海投资服务。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归侨、侨眷中推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工作,发挥归侨、侨眷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
(6)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的爱国爱乡行动;办好侨联刊物等文化宣传阵地;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7)根据《中国侨联章程》提出市侨联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北海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指导各县、区侨联和市侨联所属联谊等团体会员开展工作。
(8)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及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机关下设1室1部,分别为办公室、经济联络部。
本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数1名。
现有副处级领导1名,科级领导3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
第二部分:
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
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总收入93.25万元,根据市财政局下达我单位部门预算通知(北财函〔2018〕1号),共安排经费拨款(补助)93.25万元。
2018年收入同比增加23.09万元,同比增长32.91%,原因是机关调入了两名科级干部,费用增加。
(二)2018年预算总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总支出93.25万元。
2018年支出同比增加23.09万元,同比增长32.91%,原因是机关调入了两名科级干部,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86.36万元(包括我会机关为保证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57.25万元和为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项目支出36万元);
按照统一规定比例计缴医疗保险医疗卫生3.31万元;
按照统一规定比例计缴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支出3.58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25万元。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7.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28万元。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6万元。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4万元。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在总支出中,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是11.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3.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25万元、会议费2.625万元、培训费3.20万元。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数为8.63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11.85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37.31%,增加3.22万元(主要原因:
增加了因公出国(境)1万,公务接待费增0.45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培训费1.58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数为2.5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3.5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40%,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
2018年出国相应增加人次);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为2.075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2.525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21.69%,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
2018年国外华侨华人的联系更多,接待更多);会议费2017年预算数为2.435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2.625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7.8%,增加0.19万元(主要原因:
2018年增加会议,故支出相应增加)。
培训费2017年预算数为1.62元,2018年预算数为3.20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97.53%,增加1.58万元。
(主要原因:
2018年本部门相应培训增加)。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不作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为保障机关运行,2018年本部门安排公用经费97,411.64元。
办公费5,000.00元,水费600.00元,电费2,400.00元,邮电费3,250.00元,差旅费13,500.00元,修(护)费1,750.00元,会议费2,250.00元,培训费2,000.00元,公务接待费1,250.00元,工会经费5,961.64元,福利费1,2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9,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00元。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同比增长36798.64元,同比增长60.71%。
主要原因:
本部门新调入两名科级干部,故相应费用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此次预算没有做到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现有固定资产原值277,351.00元。
其中,房产原值153223.00元,位于长青东路东94号,现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配使用。
家具、用具32件,原值33480.00元。
通用设备23件,原值90028.00元。
专用设备1件,原值620.00元。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项目经费较少,本部门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工作。
2018年1月下旬,在专家的指导下,我会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目标申报表(2018年)》,根据1个主要的工作职能,设置了1个年度整体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