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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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南京市城市房屋平安管理条例(草案)》已于2022年4月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其次次审议。

对草案进展修改,形成《南京市房屋运用平安管理条例(征求看法稿)》。

为了提高地方立法质量,遵照市人大常委会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要求,现将《条例(征求看法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看法。

下面就和我一起看看南京市城市房屋平安管理条例吧。

  南京市房屋运用平安管理条例

  (征求看法稿)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平安管理,保障房屋运用平安,维护公共平安和公众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投入运用房屋的平安管理,包括房屋的运用、鉴定、白蚁防治、建筑幕墙以及危急房屋治理和应急处置等平安管理。

  法律、法规对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爱护单位、历史街区、传统风貌区以及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房屋运用平安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房屋运用平安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城乡统筹、属地管理的原那么。

  第四条房屋全部权人为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

房屋全部权人与运用人、管理人不相同的,运用人、管理人应当合理运用房屋,并依法担当房屋运用平安责任。

  房屋全部权人下落不明、权属不清的,运用人、管理人为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房屋运用平安管理工作,加强对房屋运用平安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社会参加的房屋运用平安管理体系,健全房屋平安重大突发事务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经费投入,加强平安管理执法力气。

  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遵照市、区人民政府规定职责,做好区域内房屋运用平安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遵照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房屋运用平安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由住房保障和房产、规划、建立、国土资源、财政、城市管理、公安、质量技术监视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探究解决房屋运用平安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

  本市建立市、区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房屋运用平安监视管理网络,并确定房屋运用平安管理人员,详细方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市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运用平安的统一指导和综合监视管理,其所属的房屋平安管理机构和白蚁防治管理机构详细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房屋运用平安工作的指导和监视管理。

  规划、建立、国土资源、财政、城市管理、公安、质量技术监视等部门应当遵照职责,做好房屋运用平安管理相关工作,实施专项监视管理。

  教育、卫生计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交通运输、旅游、商务、民政等部门应当遵照职责,监视学校、医院、剧院、场馆、车站、宾馆、集贸市场、商场、福利院等公共建筑的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定期进展房屋平安检查,刚好消退平安隐患。

  第八条本市实行房屋运用平安救助制度。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支配资金,对特别困难群体房屋平安鉴定、危急房屋治理及临时安置、白蚁防治等活动供应救助。

详细方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本市建立房屋运用平安投诉举报嘉奖制度。

  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对实名投诉、举报实行限时回复。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实名投诉、举报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对于投诉、举报属实的,遵照规定赐予嘉奖。

详细方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其次章房屋平安运用

  第十条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担当以下房屋运用平安责任:

  

(一)遵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和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用途合理运用房屋;

  

(二)检查、修理房屋,刚好消退房屋平安隐患;

  (三)防治白蚁;

  (四)遵照规定托付房屋平安鉴定;

  (五)治理危急房屋;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房屋运用人、管理人应当协作房屋全部权人履行房屋运用平安责任。

  第十一条制止实施以下危害或者可能危害房屋构造平安的行为:

  

(一)装饰装修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抗震措施、防火措施的;

  

(二)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的;

  (三)未采纳平安保障措施,紧邻或者穿越房屋根底进展深基坑、地下工程等施工的;

  (四)法律、法规制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在楼面构造层开凿、扩大洞口,或者拆改房屋中抗震、防火措施以外的非承重墙体的,应当向所在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构造变动平安许可。

  市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房屋构造变动平安许可的详细标准和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二层以下的农村房屋不适用本条第一款规定。

  第十三条对已建成并投入运用的房屋,进展改建、扩建或者变更外立面,须要依法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手续的,不适用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

  第十四条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申请房屋构造变动平安许可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许可申请书。

涉及共用部位的,应当供应经共用人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房屋权属证明和房屋全部权人身份证明。

受托付申请许可的,还应当供应受托付人身份证明和托付证明材料;

  (三)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

  第十五条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须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或者申请人遵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许可申请。

  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刚好组织审查,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确定。

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构造变动平安许可书;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确定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将房屋构造变动平安许可书和设计方案在开工前报送物业效劳企业,由物业效劳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展公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将相关材料报送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或者行业主管部门进展公示。

  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遵照许可的设计方案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工程完毕后,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展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

  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准予许可的房屋构造变动进展监管,发觉违法拆改应当刚好制止,责令订正,采纳补救措施。

  第十七条物业效劳企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做好辖区内房屋运用平安学问传播和房屋装修登记工作,发觉危害房屋平安行为的,有权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刚好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建立单位应当在房屋交付时,将房屋的构造型式、设计运用年限、楼(屋)面设计荷载和白蚁防治等运用留意事项书面告知买受人,并遵照规定将房屋竣工资料移交前期物业效劳企业。

  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将房屋竣工资料妥当保管,并将房屋运用中的制止行为、须要经过房屋构造变动平安许可的行为和留意事项告知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

物业效劳企业发生更换时,应当刚好移交相关资料。

  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在改造、装修房屋前,可以向建立单位、物业效劳企业或者城建档案机构查询房屋的构造型式、设计运用年限、楼(屋)面设计荷载、构造变动平安许可和白蚁防治状况,被查询人有义务协作查询。

  第三章房屋平安鉴定

  第十九条在本市从事房屋平安鉴定的单位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设备,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管理规定,并向市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房屋平安鉴定单位的鉴定结论是认定房屋平安状况的依据,应当客观、真实反映房屋平安状况。

  鉴定的程序、方法和鉴定报告,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标准。

房屋平安鉴定单位及其鉴定人员对作出的鉴定报告负责,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十条房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遵照规定托付房屋平安鉴定单位进展平安鉴定:

  

(一)地基根底或者构造构件出现明显下沉、裂缝、变形、损坏、腐蚀等异样状况后仍需接着运用的;

  

(二)到达设计运用年限接着运用的;

  (三)车站、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到达设计运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应当至少每五年进展一次平安鉴定。

  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发觉有本条规定情形的房屋,应当刚好告知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遵照规定托付鉴定;拒不托付鉴定的,区相关部门可以依据公共平安须要组织鉴定。

  其次十一条进展地下设施、管线、桩基、深基坑、爆破及降低地下水位等施工,可能对周边房屋造成损坏的,建立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托付房屋平安鉴定单位进展施工影响鉴定。

房屋平安鉴定单位应当刚好将鉴定报告报送建立单位和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建立单位应当依据鉴定报告,结合实际采纳措施,确保平安。

  发生危及房屋平安情形的,建立单位应当向所在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刚好排险、修复。

  其次十二条因自然灾难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必须区域内房屋受损的,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刚好组织房屋平安鉴定单位对受损房屋进展鉴定。

  其次十三条托付房屋平安鉴定应当供应以下材料:

  

(一)房屋平安鉴定托付书;

  

(二)托付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对被鉴定房屋有相关民事权利的证明;

  (四)房屋原设计、竣工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次十四条经鉴定属于危急房屋的,房屋平安鉴定单位应当依据鉴定结论,在鉴定报告中提出以下处理看法:

  

(一)视察运用。

适用于采纳适当平安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运用,但须接着视察的房屋。

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遵照鉴定报告注明的条件和时限运用;

  

(二)处理运用。

适用于采纳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急的房屋。

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解危技术措施方案,托付施工单位遵照方案施工,并遵照设计单位确定的后续运用年限运用;

  (三)停顿运用。

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短暂不便撤除,且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平安的房屋。

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及运用人应当停顿运用,马上迁出;

  (四)整体撤除。

适用于整栋危急且无修缮价值,须马上撤除的房屋。

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及运用人应当马上迁出。

  其次十五条房屋平安鉴定单位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出具鉴定报告。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在承受托付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其次十六条鉴定托付人、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平安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市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相关专家进展复核,并由专家出具复核看法。

复核看法与鉴定报告相同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担当;复核看法与鉴定报告不相同的,相关费用由原鉴定单位担当。

  第四章危急房屋治理和应急处置

  其次十七条经鉴定为危急房屋的,房屋平安鉴定单位应当刚好将鉴定报告告知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并报送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

  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刚好向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发出危急房屋治理通知书,并提出限期治理的看法,同时抄送房屋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相关部门。

  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对危急房屋治理通知书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十八条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刚好对危急房屋采纳治理措施,相邻权利人应当依法供应便利。

  其次十九条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催促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刚好治理危急房屋,对危急房屋修缮加固和排险状况进展检查,并将治理状况报告市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经鉴定属于危急房屋不能接着运用的,不得居住、出租或者作为生产经营场所。

  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并向相关部门报送限制办理房屋出租以及工商登记等文书;房屋险情消退后,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刚好向相关部门报送解除限制的文书,相关部门应当予以协作。

  第三十一条经鉴定应当停顿运用、整体撤除的危急房屋,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及运用人迁出后,在未消退险情前,房屋不得运用;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及运用人拒不迁出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刚好采纳应急处置措施,停顿房屋运用。

  发觉成片或者整栋危急房屋,须要群体性迁出的,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会同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共同处置。

  第三十二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房屋平安应急抢险救援组织体系,制定房屋平安应急抢险预案,储藏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器材。

  第三十三条危急房屋危及相邻房屋平安或者公共平安的,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须要刚好划定警示区域,设置标记,并报告区人民政府。

  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拒绝、怠于采纳有效措施治理危急房屋,或者无力处理房屋重大险情的,区人民政府应当遵照房屋平安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采纳必要措施解除险情,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担当相应责任。

  第三十四条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可以依据实际状况,采纳以下房屋平安应急抢险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一)限制水、电、燃气和燃料的供给;

  

(二)划定警示区域、实行临时交通管理以及其他限制措施;

  (三)利用相邻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四)撤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

  (五)依法可以采纳的其他措施。

  因应急抢险撤除或者损坏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有关设施的,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修复或者补偿。

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依法担当相应的责任。

  实施危急房屋应急抢险工程的,建立单位可以先行组织施工,同时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并在其确定的期限内补办手续。

  第三十五条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辖区内危急房屋治理监视工作,刚好组织处置影响公共平安的危急房屋。

  成片房屋超过设计运用年限或者经鉴定为危急房屋的,优先纳入旧城区改造范围,有打算地组织实施危旧房屋改造。

  经鉴定应当撤除的危急房屋,已纳入土地储藏范围的,依法提前收储;未纳入土地储藏范围的,原址重建符合规划要求的,由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依法申请撤除重建。

  经鉴定应当停顿运用、整体撤除的危急房屋,已经纳入征收打算的,区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建立、住房保障和房产、财政等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已纳入征收打算、短暂无法征收的危急房屋,区人民政府可以对危急房屋进展预先评估并签订协议后撤除;撤除的危急房屋是房屋全部权人唯一住房的,可以纳入住房保障,优先予以支配。

  第三十六条危急房屋治理须要运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应当遵照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管理规定办理;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管理部门应当供应便利。

  第五章房屋白蚁防治

  第三十七条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前,建立单位应当向白蚁防治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白蚁预防效劳,白蚁防治管理机构应当遵照有关规定刚好组织实施白蚁预防。

  第三十八条白蚁预防费和包治期内的复查复治、防治新技术新药物的推广应用及白蚁危害突发事务处置等相关费用,由同级财政预算支配保障。

  第三十九条本市实行白蚁防治单位名录管理。

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设备,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

白蚁防治应当运用国家规定的药物,并遵照规定的程序进展。

  第四十条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白蚁防治单位的防治质量、技术标准、药物平安等进展监视管理,刚好向社会发布白蚁危害状况预报。

  白蚁防治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展白蚁危害检查和防治,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予以协作。

  第四十一条建立单位在办理房屋全部权首次登记手续时,应当向不动产登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建立单位未供应证明文件的,不动产登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但不得将证明材料作为不动产登记的申请要件。

  第四十二条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包治期限不低于十五年,自预防工程交付运用之日起计算;已运用房屋白蚁灭治包治期限为二年。

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低于前述包治期限。

在包治期限内发生白蚁危害的,应当免费灭治。

  建立单位在进展房屋销(预)售时,应当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供应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

  第六章建筑幕墙平安管理

  第四十三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遵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限制建筑幕墙的设计运用范围。

  建筑幕墙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制止采纳全隐框玻璃设计。

  第四十四条建筑幕墙工程保修期不低于三年。

建筑幕墙保修期内,建立单位依法担当保修责任。

  建筑幕墙全部权人担当幕墙的平安维护责任。

建筑物为多人共有的,全部权人均为建筑幕墙平安维护人。

建筑幕墙的日常维护、检修可以托付物业效劳企业或者其他特地从事建筑幕墙维护的单位进展。

  第四十五条建筑幕墙平安维护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标准,对建筑幕墙进展常规维护和检修。

建筑幕墙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运用之日起,每五年组织一次平安隐患排查;幕墙运用期满十年的,应当在期满后半年内进展平安性能检查和评估,且以后每三年检查和评估一次。

  第四十六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建筑幕墙平安维护人应当托付具有检测与设计实力的单位进展幕墙平安性能鉴定:

  

(一)面板、连接构件或者局部墙面等出现异样变形、脱落、爆裂现象的;

  

(二)遭遇自然灾难等突发事务造成损坏的;

  (三)相关房屋主体构造经检测、鉴定存在平安隐患的。

  第四十七条建立单位应当向买受人供应建筑幕墙运用维护说明书,包含建筑幕墙的设计依据、主要性能参数、设计运用年限以及运用、维护、检修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既有建筑幕墙维护检修的监视管理,催促平安维护人、物业效劳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依据相关标准和标准,开展日常维护巡查工作。

  第七章农村房屋平安管理特殊规定

  第四十九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催促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治理危急房屋、消退平安隐患,发觉涉及重大平安隐患的,刚好报告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指导和监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会同规划、建立、国土资源、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结合新农村建立和村庄综合治理,有打算地对辖区内手续不全的农村房屋依法采纳补办手续、撤除、改建等方式进展治理。

  第五十条市、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以下农村房屋管理工作:

  

(一)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指导和综合监视农村房屋运用平安管理工作;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房屋建立的规划管理工作,编制农夫住房套型设计图集、推广设计方案;

  (三)城乡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视农村房屋建立,指导农村危旧房屋改造;

  (四)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房屋建立的用地指导和监视。

  第五十一条二层以上农村房屋应中选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免费推广的设计方案,或者托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个人进展设计;其他农村房屋可以参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农夫自建三层以上住宅以及其他农村房屋应当符合国家建筑工程平安标准,托付具有资质的单位施工。

  第五十三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农村房屋建立效劳平台,供应标准化、多元化的设计和施工效劳。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房屋规划、建立和平安的监视管理。

  第五十四条农村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集中新建的农村房屋等建立工程,应当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视下,遵照国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进展,验收合格方可交付运用。

  第五十五条农村房屋有以下危及公共平安情形之一的,由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顿运用,必要时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应急抢险:

  

(一)出现局部坍塌的;

  

(二)随时有坍塌危急的;

  (三)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对危急房屋拒不治理的;

  (四)出现其他可能危及公共平安情形的。

  第八章监视管理

  第五十六条市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全市房屋运用平安管理工作的统筹和政策探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二)建立全市房屋运用平安信息管理平台;

  (三)建立房屋平安鉴定单位、加固设计(施工)单位、白蚁防治单位名录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四)组织编制全市房屋平安应急预案,协作市、区人民政府做好重大房屋平安应急处置工作;

  (五)指导、效劳和监视各区开展房屋运用平安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十七条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在辖区内履行以下职责:

  

(一)实施房屋构造变动平安许可审批;

  

(二)定期组织房屋运用平安检查;

  (三)组织开展危急房屋巡查,催促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刚好进展危急房屋治理;

  (四)负责辖区内既有建筑幕墙维护检修的监视管理,催促平安维护人、物业效劳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开展日常维护巡查工作;

  (五)编制辖区内房屋运用平安应急预案,遵照规定做好房屋平安应急处置工作;

  (六)依法查处房屋平安违法违规行为;

  (七)传播房屋运用平安和白蚁防治学问;

  (八)指导和监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效劳企业开展房屋运用平安的管理、效劳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十八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帮助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房屋运用平安日常管理工作;

  

(二)将房屋运用平安管理纳入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建立房屋运用平安管理投诉协调机制;

  (三)负责辖区内村镇建立规划用地、规划设计环节的初审工作;

  (四)开展辖区内房屋平安巡查,刚好对危急房屋治理消险状况进展监视,建立房屋平安管理档案;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十九条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定期开展房屋平安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危急、重要公共建筑和存在运用平安隐患的房屋。

  发觉平安隐患的,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催促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刚好采纳必要措施消退隐患。

发觉重大房屋平安隐患的,应当马上向区人民政府和市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房屋可能发生坍塌的,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紧急疏散人员。

  第六十条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立、城市管理、公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房屋平安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危害或者可能危害房屋平安的违法行为。

  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对正在进展的违法拆改房屋行为,应当责令马上停顿施工;必要时可以查封施工现场、扣押违法施工的设备、工具和建筑材料。

  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装饰装修工程和单位的管理,发觉违法行为刚好查处。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装饰装修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抗震措施,或者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的,由区房屋平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复原原状,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紧要的,可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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