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方案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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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标准
(一)“红旗窗口”评选标准
1、实现“八有”标准(即有服务标准、有党员标识、有公开承诺、有制度规范、有监督平台、有考核评议、有总结表彰、有争创载体)。
2、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优质,办事效率高,无“吃、拿、卡、要”及乱收费现象;
工作人员业务熟悉,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
3、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
收费管理标准化;
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标识醒目,办事指南清楚;
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
4、窗口半年来无有效投诉,业务按时办结率达100%;
窗口整体形象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5、在领导班子点评窗口单位活动中,点评结果为优秀;
在创先争优排行榜中名列前五名。
(二)“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高。
具备良好的大局意识、形象意识、窗口意识,树立和维护党委、政府和单位及个人良好形象;
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能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服务意识强,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业务技术精。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进取精神;
精通窗口各项业务,办件准确率高、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名列前茅;
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在同岗位中表现突出,深得服务对象的尊敬、信任和赞誉。
3、服务质量优。
服务优质、高效,亲和力强,举止文明,首问责任制落实好,群众满意度高;
纪律意识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工作期间无上网聊天、玩游戏等行为,考勤记录良好。
4、工作作风实。
严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没有发生过收受红包和乱收费现象,上半年办件服务“零投诉”;
个人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工作创新能力强,得到领导、同事和服务对象的认可。
三、评选程序
(一)自评。
由窗口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评选标准,通过述职自荐,经分管领导同意,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审批表(见附件1、2),附事迹材料,于5月25日之前报镇活动办公室(邮箱hjzdjbgs@)。
(二)遴选。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根据各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的申请,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进行审核,确定“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候选名单,提交镇党委讨论决定。
(三)投票。
采取民主选举的方式,由全体机关干部对候选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选出“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
(四)公示。
对选举出的“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全镇机关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听取意见建议。
(五)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开展评选“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工作是检验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重要手段,全镇上下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二)严格评选。
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要紧密结合“擦亮窗口服务百姓”活动和“创先争优为民服务规范提升月”活动开展情况,认真细化、坚持评选标准。
要严格履行评选程序,及时进行公示。
(三)广泛宣传。
对评选的先进典型进行授旗挂牌展示,采取召开表彰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
附件:
1、郝家镇“红旗窗口”审批表
2、郝家镇“窗口服务标兵”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郝家镇“红旗窗口”审批表
窗口名称:
填报时间:
窗口名称
负责人
何时获得何种先进称号
主
要
事
迹
分管
领导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党委
审批
附件2:
郝家镇“窗口服务标兵”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日期
政治面貌
学历
工作窗口及职务
个
人
分管领导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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