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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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援内容
1.行政和业务管理。
我院成立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定支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支援方式、时间、双方责任和权力,保障完成支援工作任务。
为便于对口支援工作的有效开展,每支下派医疗队由2-3人组成,并制定1人为医疗队队长,由受援单位辖区卫生局在医疗队下派工作期间,任命医疗队队长为受援乡镇卫生院副院长或院长助理,协助院长管理乡镇卫生院的全面工作;
按照《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标准》要求,协助制定乡镇卫生院发展规划和做好环境建设规划,健全和完善卫生清洁制度,着力改善受援卫生院的院容院貌,使卫生院真正成为当地文明、卫生窗口,确保年终考核达到“基本合格”以上卫生院管理标准。
2.基本医疗。
支援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派驻人员的专业和特长,充分发挥支援单位医疗卫生人员专业技术优势,帮助受原单位开展适宜性技术、新项目、新业务。
派驻医务人员要重点帮助乡镇卫生院加强急诊科、产科、外科和中医科建设,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
与2015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相结合,对乡镇卫生院的内、外、妇、儿专业技术人员及乡村医生重点加强“三基”、中毒、急诊抢救和常见病、多发病及应用技能的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和乡村医生的整体水平,提高乡村两级的服务能力。
3.传染病疾病预防和控制。
派驻人员要知道卫生院做好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及时发现并报告疫情,防治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指导做好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病人抢救等工作;
指导做好计划免疫工作。
4.传染病疾病预防和控制。
派驻人员要指导卫生院做好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及时发现并报告疫情,防治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指导做好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病人救治等工作;
5.妇幼保健。
派驻人员要指导卫生院做好产科建设,培训产科技术人员,使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大道乡级产科建设标准和爱婴卫生院标准;
加强妇保、儿保人员的培训,指导做好母婴保健、儿童保健各项工作;
实施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管理,了解和掌握孕情,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6.业务培训。
下派医疗队要对卫生院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的业务管理和技能培训知识讲座,适时组织受援单位医务人员进行疑难病例、典型病例讨论;
帮助受援单位建设至少1个重点科室、培养至少2名业务技术骨干,完善至少2套技术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开展不少于1项的适宜技术,并每半年免费接收受援单位1名卫生技术人员进修。
7.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派驻医务人员要协助卫生院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三制、四有、七统一”管理工作。
坚持每月一次的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强化对村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的管理。
不断规范乡、村两级服务和收费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的目标,保证广大农村居民得到安全、方便、质优、价廉、便捷、透明、公平的医疗卫生服务。
8.巡回医疗和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派驻医疗队员要协助卫生院深入农村开展巡回医疗和义诊活动,并为农民建立健康档案,为当地群众提供方便、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有效缓解当地群众“看病难”问题。
9.公共卫生监督和管理。
派驻医疗队员要协助卫生院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农村、学校、公共场所等地,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
协助卫生院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培训指导卫生院按照法规、监督程序和执法程序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工作。
10.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受援单位的实际需要,力所能及地帮助受援单位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并将闲置的适宜受援单位使用的医疗设备赠送受援单位使用。
四、项目资金和管理
(一)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计委关于下达2014年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发〔2014〕273号)通知要求,国家已安排专项资金对派出医务人员的医疗卫生机构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下派人员的津贴和下派人员的生活补助。
其中,下派人员的生活补助按实际下乡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50元。
(二)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五、项目组织机构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成立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于杰******院长
副组长:
唐贞力******副院长
李华东******党委副书记
组员:
普兴礼赵莉娟母继林余凤琴者晓玲
青保林杨维光张礼彧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职责:
1.负责制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6);
2.负责与对口帮扶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3.负责对口支援工作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下乡人员的经费管理及保障;
5.负责对对口支援工作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技术指导小组
杨树蘅******副院长
唐贞力******副院长
杨双英市急救中心主任
成员:
母继林者晓玲肖亚贤李育东李留峥
肖仲贤杨革军张凤彭志军杨太明
杨军饶建华陈宁尹明才彭联俊
王英肖继贤胡晓忠匡崇书刘泉
李玉波苏文锦罗承龙邱太华
职责:
1.负责对年度派驻工作人员相关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2.负责对我院年度对口支援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调研,并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工作需要,给予针对性的业务帮扶和指导。
六、工作步骤
(一)根据市卫生局制定下发的《临沧市2015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确定与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关系,明确对口支援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符合我院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签订服务协议。
项目时间为一年,按照要求在2015年5月31日前将医务人员派驻到受援乡镇卫生院开展工作。
我院与受援乡镇卫生院签订支援协议,并于5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合管办。
(三)签订责任书。
为保证2015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顺利实施,市卫生局与我院签订《临沧市2015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责任书》(附件3)。
(四)考核评估。
支援工作结束前一个月,受援医院组织填写《临沧市2015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派驻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报市卫生局合管办、支援医院、县卫生局。
(五)工作总结。
支援工作结束前一个月,派驻工作队队长撰写工作队工作总结,派驻人员撰写个人下乡工作总结,填写《临沧市2015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派驻人员考核登记表》,并将《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人员考勤汇总表》(附件4)交由受援乡镇卫生院填写,受援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将工作手册、工作队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考勤表等材料报医务科。
七、工作要求
(一)医疗队员下派工作期间,医疗队内部应加强考核,严格考勤,准确记录每个队员的工作情况。
医疗队员在受援卫生院服务时间不得少于200个工作日,考勤情况要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医疗队员考勤情况弄虚作假。
(二)医疗队员下派工作期满后,县区卫生局要及时组织对医疗队员下派工作期间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考勤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下派人员必须参加受援单位的临床诊疗工作、政治学习和党团组织活动。
按规定推广1~2项适宜技术,进行3次以上的业务培训,撰写一篇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做好卫生下乡的工作统计和总结。
(四)下乡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谨工作及生活作风,尊重当地乡风民俗,确保自身安全。
(五)认真执行中共临沧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通知》(临纪发〔2004〕8号)文件精神,严禁下派人员在任何地点打麻将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六)请销假制度。
下派人员必须遵守下乡纪律,不随意请假和旷工,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医疗组组长审批,三天以上报我院医务科后由院领导审批,并通知受援卫生单位。
年内请假(病假除外)累计不得超过工休假时间,考勤由医疗组组长负责登记,请假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
(七)考核结果填入《临沧市2014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医疗队员工作鉴定表》。
由受援单位签字盖章,按行政隶属关系,经市、县区卫生局审核同意后移交支援单位装入本人档案,作为单位受聘、晋升职称、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八)市卫生局对全面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并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报请省卫计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完不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的医疗队员,实行延长下派期的办法,直至全面完成任务为止,延长期的一切费用由派出单位和个人负责。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队员要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
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医疗队员在下派期间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等次的,派出单位在评定下派医疗队员年度考核档次时按优秀或称职确定。
考核不合格人员,视同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在年内不得晋升上一级职称。
(十)医疗队员在下派工作期间,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违反工作纪律,使受援单位或派出单位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缓聘两年等处分。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使受援单位或派出单位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支援期间考核等次确定为不合格,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缓聘或解聘等处分。
附件:
1.2015-2016年******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派驻人员名单
2.临沧市2015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派驻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临沧市2015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责任书
4.2015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人员考勤汇总表
23
附件1:
2015-2016年******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派驻人员名单
序号
支援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取得时间
科室
执业资格
执业类别
拟支援卫生院
拟下派时间
备注
1
******
王志萍
女
29
肝胆外科
住院医师
2010.12
执业医师
临床
沧源县勐懂卫生院
2015.5.30
2
张力翔
男
血液内分泌科
2013.12
3
李留文
36
中医科
主治医师
2012.1
临翔区南美乡卫生院
4
王慧铃
37
临床药学
主管药师
2010.1
临床药学科
5
普兴宏
39
医学影像科
2011.11
孟定镇中心卫生院
6
段光芬
33
肾脏免疫风湿科
2014.1
7
李斌
泌尿外科
2011.12
8
杨德丽
27
2012.12
镇康县军赛卫生院
9
余春华
普通外科
附件2:
临沧市2015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
卫生院项目派驻人员考核登记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职务
从事专业
学历
参加工
作时间
毕业学校名称
工作单位
主要工作业务简历
支援专科及预期目标
选派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支援工作
起始日期
从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支援科室名称
在受援单位
工作日(天)
支援工作效果自我评价
支援工作目标计划完成情况
接诊人次;
查房次,其中教学查房次;
操作或手术台次,其中操作或手术示范带教次;
讲课(含小讲课)场次,参加听课人次;
举办培训班场次,参加培训人次;
举办讲座场次,参加听课人次;
帮助建章立制条。
支援期间主要成绩及表现
受援单位本专科业务进展及成效(主要从科专科工作量、技术水平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等方面予以评价)
受援单位考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临沧市2015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
责
任
书
临沧市卫生局
签字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计委关于下达2014年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发〔2014〕273号)通知要求,为保证我市2015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顺利实施,特签订此《责任书》。
《责任书》签订要求:
市卫生局与市级支援单位和受援县区卫生局签订,受援县区卫生局与县级支援单位和受援卫生院签订。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签定三方各持一份,报市卫生局合管办备案一份。
临沧市卫生局县(区)卫生局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支援单位受援单位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临沧市2015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卫生部农卫司关于做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计委关于下达2014年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发〔2014〕273号)通知要求,为保证我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顺利实施,市卫生局与受援县区卫生局和市级支援单位,受援县区卫生局与县级支援单位与和受援卫生院分别签订本责任书。
一、领导责任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
支援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支援方的第一责任人,受援单位主要领导为受援方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项目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支援单位和医疗队员工作职责及任务
1、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支援单位要成立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定支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支援方式、时间、双方责任和权利,保障完成支援工作任务。
派驻卫生院的医疗队队长要兼任院长助理或业务副院长,协助院长管理乡镇卫生院的全面工作,协助制定受援乡镇卫生院的各项业务和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并按照《临沧市乡镇卫生院考核标准(试行)》要求,协助制定卫生院发展规划,确保卫生院建设在年终考核达到“基本合格”以上标准。
2、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支援单位和医疗队员要结合实际,帮助受援单位强化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和完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业务技术规范,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广大农村居民得到质优、价廉、便捷、透明、公平的医疗服务,有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综合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对口支援工作,真正达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的要求。
3、支援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受援单位的工作联系,指导和协助医疗队员帮助受援单位开展临床医疗、预防保健、计划免疫、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乡村两级人员培训、妇幼保健和巡回医疗等工作。
同时,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下派医疗队每月开展至少1次的业务管理和技能培训知识讲座,适时组织受援单位医务人员进行疑难病例、典型病例讨论;
要与2015年实施的乡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相结合,帮助乡镇卫生院加强内、外、妇、儿专业技术人员及乡村医生“三基”、中毒、急症抢救和常见病、多发病及适宜技术的培训,全面提高受援单位业务人员和乡村医生的整体服务能力;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中药管局编制的中医药健康普及知识参考要点,结合“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实施,采取有效的、为农民所乐于接受的宣教方式在农民群众中普及中医药健康保健知识,让农民群众了解和利用中医药,不断扩大中医药的社会影响;
帮助受援单位建设至少1个重点科室、培养至少2名业务技术骨干,完善至少2套技术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开展不少于1项的适宜技术,并每半年免费接收受援单位1名卫生技术人员进修。
4、加强指导,突出重点。
根据支援人员的专业和特长,充分发挥城市医疗卫生人员专业技术优势,帮助受援单位开展适宜新技术、新项目、新业务。
重点帮助受援单位加强门急诊、产科、中医科建设和计划免疫设施建设;
对受援单位的内、外、妇、儿专业技术人员及乡村医生重点加强“三基”、中毒、急症抢救和常见病、多发病及应用技能的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和乡村医生的整体水平,提高乡村两级的服务能力;
指导受援单位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和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指导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5、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
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普及防病知识。
协助受援单位做好环境建设规划,健全和完善卫生清洁制度,着力改善受援卫生院的院容院貌,使卫生院真正成为当地文明、卫生窗口。
6、深入基层,为当地群众提供方便、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队要为当地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服务,并安排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村、寨积极开展巡回医疗和义诊活动,解决当地群众“看病难”问题。
7、增加投入,完善功能。
支援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受援单位的实际需要,力所能及地帮助受援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并将闲置的适宜受援单位使用的医疗设备赠送受援单位使用。
8、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支援单位与受援单位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