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4770857 上传时间:2023-05-04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8.7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二讲学术道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我觉得作为一个学术道德,我们科学工作人员要做到这么四点:

第一,求真守真。

第二,务实创新。

第三,责任担当。

第四,协同合作。

(二)学术诚信

下面我们再解释下什么叫学术诚信。

诚信是指人的诚实无妄,恪守诺言,言行一致的美德。

其基本含义是诚实守诺,信誉无欺。

诚实守信,是自己对他人和对社会的承诺,是一种行为规范;

信誉是指声望和名誉,是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是一种形象标识;

信用反映的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到,学术诚信是指学术研究、创新、交流、发展的首要和基本的要求。

学术诚信,是通过学术研究的过程和成果呈现得以体现的。

那么这些学术研究的人不能想当然的认为自己能够自然而然的得到学术诚信,因为有些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并非显而易见。

那么作为科学研究者,有必要时常告诉自己一些最基本的学术道德,必须主动的、自觉的了解、理解和遵守相应的学术规范,并指导自己的学术研究的实现。

(三)学术规范

什么叫学术规范?

学术规范是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有关学术活动的最基本的准则,反映了学术活动长期积累的经验,学术共同体成员必须自觉来遵守。

学术规范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以学术道德为基础,以学术活动为对象,以学术共同体为主体,激发学术创新和维护学术自由为目的的规制安排和长效的激励机制。

学术规范包括了选题与资料的规范、引用与著述的规范、成果呈现的规范、学术批评的规范、学术评价规范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学术不端

什么叫学术不端?

学术不端行为也称为不正当的研究行为,是科学学术共同体成员违反学术的准则、损害学术公正的行为。

例如,剽窃、抄袭、侵占、篡改大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的署名,这些人都是学术不端。

目前,国际上对于研究中的不端行为,基本界定在建议或申请实施研究和交流,报告和呈现成果的整个研究过程中,以及在评议评价和报道研究及其成果的过程中所出现的伪造、篡改或剽窃及其他严重违背广泛认同的研究行为的一些情况。

美国关于学术不端的是怎么定义的?

对于学术不端,各个国家有着不同的定义。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学术诚信问题研究的国家之一。

在80年代,也就是说,在1986年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在《国家卫生研究院项目制作和合同规定指南》中就颁布了“学术不端行为临时定义”。

定义包含两个原则:

一是在科学研究活动报告科研成果过程中的伪造、剽窃、篡改行为;

二是在研究中违反联邦政府特殊规定的行为,如人类主体的保护和实验动物的不利等方面。

同一时间,美国自然科学研究会,也就是我们所称的NSF,它颁布了一个法规,也发布了《科学与工程研究中的不端行为的定义》,那么这个定义跟美国公共卫生部定义的基本是相同的,但增加了“违反相关研究法规的行为”。

我们也可以看到,1988年的时候,美国公共卫生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进行了修订,将“学术不端行为”定义为“在建议、实施或报告研究时发生了捏造、篡改、剽窃、欺骗行为及严重背离科学共同体公认规则的其他行为,或者违反研究行为相关的其他规定的行为”。

1989年,美国公共卫生部在其颁布的法规中正式将“学术不端行为”定义为:

“在建议、实施和报告研究结果中的伪造、剽窃、篡改行为以及严重背离科学共同体公认准则的其他的行为”,这一定义还进一步指出了“学术不端行为”不包括“诚实错误以及在判断和解释数据中的诚实性的差异。

”在2000年的时候,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的“学术不端”的定义是“在申请、从事或评估研究中,或在研究成果报告中发生的伪造、篡改或者剽窃行为。

”我们一般称为FFP。

其中“伪造”是指捏造拼图数据的结果,并记录或者报告它们;

“篡改”是改动科研资料、设备或者过程,或者改变和审理数据的结果,造成科研记录不能准确的表现的一些研究;

“剽窃”是指在未给予适当名誉的情况下占有他人的思想、方法、结果或者描述。

在法律上对不端行为的指控的界限是得到充分的证明的严重偏离公认研究惯例的行为。

这是美国正式对“学术不端”的一个定义。

中国关于“学术不端”的定义是怎么样的?

我国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探讨是在20世纪的80年代到90年代的初期,特别是2000年以后许多规范性的文本对“学术不端”行为都做了界定。

如2007年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在颁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本)》里面就规定了:

“伪造、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200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对《科学基金制作工作中的不端行为的处理方法》中关于“学术不端行为”定义为“违背科学道德或违反科学基金管理规章的行为”。

2006年,科技部颁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也是中国政府首次对“学术不端行为”颁布的一个法律,这个中把“学术不端”定义为:

“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科学行为准则的行为。

”所以我们现在将“学术不端”正式定义为包括“提供职称、简历、研究基础等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者篡改科研数据等”六大内容,这中国的界定。

2007年以后,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中,规定“学术不端行为”是“研究和学术领域里的各种捏造、编造、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准则的一个道德行为。

”这个定义还详细列举了“科研不端行为”的六大类型。

2009年教育部在颁布《高等学校关于不端行为的通知》中把“伪造、篡改、剽窃、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不当署名”作为了“学术不端”的界定。

从出台的规范政策来看,我国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界定呈现具体化和明晰化的特点。

二、国内外如何加强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建设

国外是如何加强学术诚信跟学术规范建设的?

我们从上面也看到了,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而美国学术诚信的机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他们采取的是什么措施?

我们来看一下。

(一)美国学术诚信的机构和措施

80年代的时候,因科研不端行为的相继曝光,美国联邦政府在“廉洁与效益总统委员会”上专门设立了一个“科研不端工作组”,出台了《关于不良研究行为的联邦政策》。

1989年,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NSF设立了“总监察长办公室”,下设“调查办公室”,我们通常称“OIG”,以调查与NSF项目有关的科学研究中不当的行为。

1989年,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设立了“科学诚信研究办公室”和“科学诚信调查办公室”。

1992年,正式改组为“研究诚信办公室”,也就是我们所称的“ORI”,这是美国最重要的一个防止学术不端的一个官方机构。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机构做了一些很多的具体的措施,美国对学术不端的查处措施是最有利的,有多种整处的措施。

比如,一旦对“研究不端行为”的指控被查证,学术不断者在一定的年限内,有18个月到10年之间不能获得美国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也不能在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设立的任何执行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担任职务,也不能担任这些机构的工作。

这是非常严格的。

那么学术不端者的信息将会在研究诚信办公室网站上公示,以供民众查询。

直到处罚时间到期,学术不端者的名字才会在网站上消失。

美国对术不端行为的处罚甚至会开除公职和判刑,这是国际上对学术不端所采取措施最严格的国家—美国。

曾经在美国历史上有一个被判刑的学者叫波赫尔曼,他最终是被判了到联邦监狱服刑一年零一天,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

这个波赫尔曼曾经是伯灵顿大学的一个医学院的研究人员,他在做学术研究的时候被其他的工作者所举报。

举报者是当时一个24岁的研究助理,对他进行举报以后美国大学启动了调查,对他的工作进行了查准,发现了很多的问题。

当然,这个调查的时间相当长,有两年的时间。

最后这个学者在其认罪协议中承认,从1992开始,在15个联邦科技研究中申请的10篇论文中有造假。

他的研究主要涉及到了肥胖症、代谢以及更年期。

我们从这里面可以看到,上面这个图是来自于SCI,它撤销了这个学者的14偏文章,下面是10个期刊撤销了他发表的论文。

曾经,未能及时向政府提交确保科研诚信的文件,美国的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被上诉。

2010年,治安网站就报道了这个案例。

2009年3月份的时候,奥巴马曾经签署了一份备忘录,表示将确保正确的科学研究在政府政策制定中的中心地位,并要求在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在90天内发布指南,但是18个月过去了,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仍未发布指南,这样并不能很好的起到作用。

所以说美国有一个环境责任公共雇员的一个团体,他们就向美国华盛顿特区地方法院对这个办公室提起了上诉。

这个文件,包括了一个机构监督团体起草的一个《建议草案》和其他机构对比《草案》的一个意见报告,披露这些文件将有助于防止削弱诚信的原则。

治安杂志还刊登了一个评论,是美国研究信息诚信办公室主任和巴塞拉那大学的一个专家发表的评论,说“科研诚信应与支柱相挂钩。

”这是怎么回事儿?

他们认为需要在科技文化层面做出改进,来促进负责任的科学行为,预防学术不端,但是这个工作必须要与科研支柱相挂钩,否则这些都是不可能法的。

尽管人们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其他科研诚信问题相当的关注,但是出现负责任行为的努力依然见效甚微,学术不端行为仍然很泛滥。

而且持续加速的基金竞争和发表文章的压力可能会进一步的侵蚀学术道德。

所以说,他们科研需要一个彻底的改变,那么美国研究诚信办公室就颁布了这些措施。

科研道德行为准则必须跟科研支柱相挂钩,这是美国研究诚信办公室的一个新的措施。

他们觉得奖励跟惩罚整个研究机构,而不是研究者个人。

这个工作做了以后,美国的研究诚信办公室开展了一系列的负责任行为的教育工作,2002年的时候开展了“资源发展项目”,还跟美国的医学院联合会开展了“专业学会负责任的研究项目”,支持学术团体开展提高成员素质行为的活动,2004年跟研究生院委员会合作开展了“研究生院负责任研究项目”,将“负责任项目”纳入到研究生教学体系中。

这个ORI还开展了“研究诚信官员培训的项目”,它把科研负责任行为的机构行为的教育在美国的政府官员里面进行培育。

(二)其他国家学术诚信的机构和措施

英国的学术诚信机构是怎样的一个措施?

英国的学术监督主要是依靠学者自立,对不端行为的主力有一套比较完美的规范。

英国堆高的学术组织团体“英国研究理事会”及其下属的八个分会都有各自的《关于防治不端行为的规定》。

2004年,英国科技办公室公布了《科学家通用论理的准则》。

2006年4月,英国成立了以多家机构共同支持,旨在制定学术诚信的一个督导小组“英国科研诚信小组”。

我们边上看的这幅图就是来自于“英国科研诚信小组”的网站,在这个上面介绍了英国有关诚信的一些措施。

在2010年的时候,美国治安网站报道了面对全球范围内剧增的各种学术不端的事件后,加拿大政府出台了一份报告,对加拿大国内科研体制进行了反思,思考如何促进科研诚信以及预防学术不端。

2009年,加拿大科学委员会成立了以高级行政官员、研究人员和科学媒体组成的14人专家组,来负责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的事件。

这个小组也做了很多的工作,也曾经提议组建加拿大科研诚信委员会,来培养研究人员良好的科学行为准则,并为他们提供非公害的咨询和建议。

我们可以看到,

丹麦跟美国一样是设了一个官方机构来预防学术不端,他们设的是一个“丹麦学术不端委员会”,是丹麦医学研究会理事会在1992年建立的。

最初只是调查生物学领域的科研不端,后面逐步在扩大了。

丹麦的学术委员会主要处理对丹麦来说是非常的学术不端的案例,只要委员会认为该案例对社会利益或者人类、动物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的行为,不论是否有控方,委员会都会开展调查,这是丹麦的措施。

1998年,丹麦出版了《良好的科学实践指南》,这是一本诚信教育的参考读物,在研究人员陷入科研不端行为相关的困境时,能为他们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帮助。

所以说丹麦的这个学术诚信体系是非常规范的。

所有的这些委员会的行动,都具有法律依据的,涉及到科研不端行为的最高法案是2003年6月出台的《研究咨询系统法案》,所以说丹麦学术诚信机构出台的一系列的政策都是依据法律来执行的。

韩国和奥地利采取的是什么样的措施?

韩国自“黄禹锡事件”以后,学术不端行为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

2006年韩国科技部出台了《国家研究开发事业成果评价及其成果的管理办法》,是关于国家研发事业中确保研究论理的政治性的准则。

这是详细的规定了学术不端查处的程序以及相关部门、机构的责任。

这是韩国队学术诚信的一些措施。

奥地利,为了防止论文抄袭现象,他们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学术作者库。

这个作者库从2011年开始,可以全球范围内通过互联网来查询、检索。

比如说奥地利所有大学的硕士、博士论文都在这个库里面,大家可以来判断论文是否有抄袭的现象。

在欧洲还制定了很多的诚信规则,以欧洲的《科研诚信行为准则》为例,这是一个欧盟成员组织的一个论坛“促进欧洲科研诚信执行报告”中的第二部分,我们可以看到,这个组织成员包括了39个国家,79个全国性的科学研究机构和科学院以及学会。

这个《准则》通过组织系列研讨会来确实和制定本评为准则。

主要提出了自然社会科学跟人文科学领域中研究发明的适当行为以及符合道德原则的行为,这是自我约束的规则,而不是法力的一部分。

当时制定的时候是意味着这个准则并不要取代现有的各国指南跟学术指南,而是代表在欧洲范围内,就科研一系列的原则要达成一致性。

右边的这幅图上可以看到这是一个《欧洲诚信准则》的一些具体办法。

我把这些办法进行了对照翻译,大家可以看到。

首先,它是一个行为准则,这些行为准则必须包括诚实的交流,进行可信赖的研究,客观性、公正性以及独立性,开放性和获得性,还包括了关心爱护的责任,合理的引用文献以及规定他人的贡献,以及对未来科学研究人员的负责。

我们可以看到,伪造、剽窃和故意录影不理想的数据都是严重违反科研道德的,剽窃违反了对其他科研人员负责任的规则,并间接的对科学造成了危害。

这是《欧洲科研诚信》对剽窃的界定。

我们可以看到,所有举报的调查,都应该符合国家法律和自然的正义,调查应当公正、迅速并做出适当的结论和实施制裁。

特别制定了在国际合作中的合作伙伴,应事先同意就调查涉嫌违反科学诚信的行为进行合作,这也是欧洲首次对国际合作的问题里制定了科研诚信的相关政策。

再看周围诚信的原则,它的原则是客观性要求所有事实能够被证明,处理数据要透明。

所以说科研人员应当独立而无偏见,与其他科研人员的工作沟通应当诚实,所有科研人员对人类、动物、环境或研究对象有关爱的责任。

他们在提供引用文献和介绍他人研究文献的时候,必须表示出公平。

所以在《准则》里面有解释到“公平”与“偏见”。

那么什么叫不端行为?

《欧洲科研诚信准则》也对此进行了规范:

“伪造是指杜撰结果并进行记录;

篡改是指操作研究过程或改动、略微改动一些数据;

剽窃是利用他人的材料而不对其贡献者给予适当的认可等等。

”我们可以看到,欧洲对不端行为有很多详细的描述。

比如说,“数据如不据实披露利益关系”,这是跟论理、跟法律有关的,说的是违反法律协议,“未取得研究者同意以及滥用使用对象的材料”,这也是属于不端行为的。

轻微的不端行为不会引起正式的调查。

这是在《欧洲科研行为准则》里制定的一些政策。

它的政策还制定了很多的规则,如“错误的研究步骤,有确切的数据管理的,会影响公众对科学的信任”,“对动物、人类研究对象缺乏足够的关心时,也就是指违背实践步骤的问题,”这些都是根据人与动物之间的一些保护规则制定的。

还规定了“审稿人和编辑应当保持独立性,声明所有利益的冲突并谨慎处理个人偏见与利害的关系。

”这是对审稿人跟出版人的一些规定。

它的规则非常的详细,从数据、程序、责任、发表、编辑的责任等等,都做了详细的说明。

特别是在责任这一块,它制定了“要以尊重和关爱的方式对待所有的研究对象,包括人类、动物和无生命之物,不能损害一个群体或者合作者的健康安全跟福利,科研人员对待研究对象时,不得违反关于对人类对象研究方面的规定。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对科研人员的责任问题都制定了很具体的规范。

在“发表”里面,“所有作者应当对发表的内容完全负责,对合作者及其做出的贡献应当在其所许可的文章里面表示致谢。

”所以说每一个作者都要对这个工作认可。

“编辑责任”里面再次强调,“审稿人不应当未经允许使用所提交手稿中的材料”,有关这一方面的案例,我们会在第三章里面的案例分析里详细介绍这些情况。

2010年克罗地亚专门召开了“欧洲科研诚信行为准则”会议,我们在这个图上可以看到当时会议的场景,这是欧洲诚信的问题。

除了这些规则以外,全球还召开了一个叫“世界科研诚信”的大会,也就是2007年的9月在葡萄牙的里斯本召开了首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

当时这个大会中,欧盟人是主席国,葡萄牙的科学技术与高等教育部主办,欧洲科研基金会跟美国研究诚信办公室共同来主持。

这个大会得到了很多国际机构的支持,这个机构包括美国的科学基金会、欧洲的分子生物学组织及经济合作组织等,出席这个会议的有47个国家的275位代表,我们国家有两位专家参加了这次大会。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大会有着专业的主页,所有的文件都可以在这个主页里面免费获得。

而第二次“世界科研诚大会”是于2010年的7月21日-7月24日在新加坡召开,会议的主题是“领导工作的挑战与应对”,有来自于全球60个国家和地区的35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这个主题是“科研领导者面临的诚信挑战”、“建立国家和国际科研诚信体系”以及“探索、共享与推广的最佳实践”这么几个部分。

我们科技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中国科学院科学道德委员会和学部道德委员会、中国科协等机构都率团参加了这个会议。

图中这个团是当时的天津大学的校长龚克教授在大会中做了主题发言,讲了“中国大学如何应对科研不端行为”的主题,包括浙大校长、科技诚信部办公室的主任等等都参加了这个峰会的发言,这是第二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

这个会制定了一些全球性的指南,这个指南就叫《科研诚信新加坡宣言》,这个“宣言”分成一个前言、一个原则、一个“十四条”的具体建议和意见。

我们来看看,它对诚信遵守规章制度、研究方法、研究记录、研究结果、署名权、同方评议、利益冲突、公共传播以及举报不负责任的研究行为、处理不负责任的研究行为、科研环境、社会考量等都进行了详细的叙述。

所以这个《新加坡诚信宣言》是我们各个科技工作者都必须来遵守的。

第三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是于2013年6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也40多个国家的300多位代表出席了会议,我们国家也有代表参加,就是南开大学的校长龚克率领了中国科学代表团出席,并在大会上介绍了“我国大学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的情况”。

回来之后,南开大学很多的学生就自发的来学习这个“科研诚信”大会的一些文件,并进行探讨。

在这个会上制定了《蒙特利尔宣言》,“宣言”分四个部分二十章,规定了“个人和研究机构在跨学科研究过程的一些责任”。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蒙特利尔宣言》实际是《新加坡宣言》的一个补充,也是我们科研工作者必须遵守的一个原则问题。

那个工作首先跨接科研合作中个人和机构的一些合作责任,也就是在国际合作中我们应该承担什么。

这里面一个是一般的责任,首先讲诚信,第二个是信任,第三个是目的,第四个是目标。

合作管理中的责任分成沟通、协议、遵守法律政策和法规、成本和获益、透明管理跟监督。

在合作关系中的最后是表示了局势的责任,管理和认为适当的做法以及冲突跟代表的授权。

这个《蒙特利尔宣言》现在在我们国家是有很多的学者对它进行了宣讲和讨论,很多科技工作者都自觉遵守《蒙特利尔宣言》。

它也讲到了研究成果的一些责任,包括合作发表的问题、署名和致谢的问题、对不负责任的行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

这些都是合作研究的一些规定,很好的弥补了《新加坡宣言》的一些工作,实际上《新加坡宣言》主要是针对个人的,而《蒙特利尔宣言》主要是针对国际合作研究制定的一些学术诚信问题。

其实在国际上为了维护科研诚信化,防止学术不端化,西方国家的学术引文、学术成果、学术评价、学术批评都是有一系列的规范和规定的,很多学会、协会都编写了自己的一些体例,以规定它优先选择的引文等等。

如我们现在看到的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编辑的《芝加哥手册》,到2011年为止已经出版了十六版,像美国政府出版局编写的一个《体例手册》现在已经是二十九版,最早的出版是在1894年。

还有像美国学会出版了《美国化学会的体例指南》,现在这已经是1997年版的第二版。

生物学也有一个1994年出版的一本叫《科技文体与格式—作者编写的指南》,现在是第六版,我们也可能看到这些是专业协会的。

心理学的文体指南是美国心理学会编写的一个手册,现在是地六版,国内有一版这个中文版,是重庆大学出版社的,各位科技工作者可以看一下,对论文写作这方面是有所帮助的。

而人文社会科学大部分都遵循着《AMA文体指南》,这个《文体指南》是美国现代语言学会编辑出版的,北京大学2002年的时候出版了一个它的中文版,是第二版。

另外,有伦敦现代人力学会出版的一些《指南》。

医学方面,大家可能知道,也有一些统一要求,(如图)这个有很多的中文版在网上也是可以下载到的。

其他的还有AMI,美国医学会的文体指南等等。

这些文体指南对很多有关学术诚信的问题进行了规定。

(三)中国学术规范建设

中国的学术规范是怎么建设的?

首先,我们颁布法规。

199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进步法》,对学术道德进行了法律的表述,其中很多的条款直接涉及到学术诚信建设的问题。

如第44条、第55条、第57条、第70条都有关学术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做了规定。

如第70条就规定了“违反本法规定,抄袭、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技术成果中弄虚作假,与科学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对他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这是我们国家制定的一个法律文件。

另外,我们还制定了很多的文件,如科技部、教育部都先后出台了一些文件。

1998年工程院编写颁布了《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行为准则》,1999年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中国共产党科协机构联合发布了一个《关于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看法》,2002年也编写了一些规定,从这里面我们可以看到有一系列的文件颁布了出来。

特别是2009年有一个十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的一些意见》等等。

在机构建设方面我们中国也做了一些探索,2006年教育部成立了一个“学风建设委员会”,它是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

2007年科技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