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工作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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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内容
(一)健全组织建设,着力选优配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
1.规范组织设置。
乡镇纪委设委员5名,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
纪委书记由乡镇党委委员担任的,其委员职务排序排在资历相同的委员前面。
乡镇纪委副书记由副科级干部担任。
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监察室主任由乡镇纪委副书记兼任,参加或列席乡镇人民政府有关的会议。
2.明确任职条件。
乡镇纪委委员的选拔任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要选好乡镇纪委书记。
注重选拔政治过硬、公正廉洁、熟悉农村社情民意、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
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纪委与组织部门协商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
乡镇纪委书记出现空缺,一般应在3个月内配备。
乡镇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干部的选配,应征得县纪委书面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
乡镇纪委委员届中出现缺额的,应由乡镇党委征得县纪委书面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增补。
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
3.加大交流力度。
建立健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交流锻炼长效机制,在保持队伍稳定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
新任乡镇纪委书记一般应异地交流任职。
乡镇纪委书记在同一班子或职位任职5年以上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任职满10年的必须进行交流。
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或专职纪检干部原则上不同时交流。
(二)强化工作责任,着力发挥乡镇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
4.明确工作职责。
乡镇纪委在县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农村基层的执行情况;
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指导所辖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机构的工作;
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5.把握工作重点。
乡镇纪检组织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建立健全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等情况有效监督的制度。
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乡镇、村民主选举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保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6.合理安排分工。
乡镇党委和政府要为乡镇纪委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
乡镇纪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参与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
在工作分工中,乡镇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分管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分管的其他工作应与纪检工作相关,并事先书面征得县纪委同意。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完善乡镇纪检组织的工作机制
7.完善工作机制。
乡镇党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发挥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
建立健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每年年底,县纪委就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听取乡镇党委的汇报。
县纪委将根据乡镇实际,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8.健全工作制度。
乡镇纪委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任务要求,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建立乡镇纪委委员分工负责和工作述职制度,促进乡镇纪委委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健全乡镇纪检组织重大问题集体决定、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
建立乡镇纪委内部学习调研、情况通报和工作例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确保乡镇纪委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四)注重教育管理,着力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能力素质
9.注重入口管理,严格执行纪检干部资格准入制度。
通过换届选举或公务员录用考试等方式,积极选配35周岁以下的党性强、学历高、能力强、品行优、守纪律、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的年轻党员干部充实到乡镇纪检工作岗位,不断优化乡镇纪检干部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
10.注重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把加强乡镇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由县纪委统一安排新任乡镇纪委书记的任职培训,并组织对新提拔和轮岗交流的乡镇纪检干部进行轮训,重点对乡镇纪委书记开展专题培训,原则上每年培训一次。
拓宽教育培训渠道,适时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挂职锻炼。
县纪委有计划地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参与有关专项检查、案件查办等,拓宽视野,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11.注重实绩考核,不断提高乡镇纪检干部履职水平。
县纪委要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履职情况的检查,积极落实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考核机制。
乡镇纪委书记每年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
坚持把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县纪委要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履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促进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12.注重激励关爱,激发乡镇纪检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支持乡镇纪检干部大胆履行职责,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
注重对乡镇纪检干部的培养选拔,提拔使用乡镇纪检干部既要尊重民意,又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纪检干部应予以提拔重用。
逐步建立健全优秀乡镇纪检干部后备库,作为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之一,形成优秀基层纪检干部的选拔培养链。
注重树立和宣传乡镇纪检干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实行县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与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谈心谈话制度。
在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同时,建立乡镇纪检干部困难帮扶机制,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爱护乡镇纪检干部,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3.注重纪律约束,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乡镇纪检干部的履职行为、工作程序、财物管理、安全保密等方面进行规范。
乡镇纪检干部要做到“五严守、五禁止”,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
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
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
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教育和引导乡镇纪检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力行“六戒”,努力塑造新时期乡镇纪检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
对不适合从事乡镇纪检工作的,予以调离;
对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五)加强基础建设,着力建立健全乡镇纪检组织工作保障机制
14.完善硬件设施建设。
要从财政划拨出专项经费,落实省提出乡镇纪检组织硬件建设的“十个一”配备要求(即配置一间专用办公室、一部专用公开举报电话、一台专用传真机、一台专用电脑、一台专用打印机、一台专用碎纸机、一组专用资料柜、一组专用铁皮档案柜、一部专用数码相机、一支专用录音笔),乡镇纪检组织硬件设施建设要在2012年7月底前完成。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要对专项经费使用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各项硬件设施建设按时按质完成。
各乡镇纪委要结合本地实际,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资产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装备设施的使用效益。
积极推进乡镇纪检组织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计算机网络连接,促进乡镇纪检组织的信息化建设。
15.加大工作经费保障力度。
要逐步建立健全乡镇纪检组织工作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乡镇纪检组织所需办公办案经费,由县级财政按每个乡镇4万元预算标准核定(即2万元/人·
年),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乡镇纪检组织所需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直接核定给乡镇财政,单独列支,予以保障。
2012年度乡镇纪检组织的工作经费预算,由县纪委商县财政局通过调整预算通知或者追加经费等形式予以明确。
16.落实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某人社发〔2011〕84号)文件精神,乡镇纪检干部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
当前,我县按每个乡镇配备2名专职纪检干部来核定。
(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农村基层纪检组织建设
17.加强农村纪检组织建设改革创新。
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围绕明确职责权限,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求,支持和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改革创新农村基层纪检组织设置形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农村基层纪检组织的覆盖和延伸。
18.大力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
要积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的需要,设党委的行政村设立纪委,纪委书记一般由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兼任。
设党总支和党支部的行政村设纪检委员,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
每个行政村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配备1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的作用。
(七)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把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9.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把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县纪委监察局要主动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督促指导本方案的贯彻落实,切实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20.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乡镇党委和县纪检监察机关负直接领导责任。
县纪委监察局,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把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切实解决好机构编制、干部配备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确保本方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1.乡镇纪检组织担负着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
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改革创新,科学设置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健全机制制度,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组织的工作水平。
22.要加强乡镇纪检组织示范点建设。
要结合全市创建先锋示范城和全县创建农村党建示范性活动,加大经费投入,及时确定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示范点,实行项目化推进,以落实办公办案设施、党风廉政宣传长廊、信息化建设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抓好示范点建设,以示范点破解工作难点,落实工作重点,打造工作新亮点,确保乡镇纪检组织作表率、争先锋,在农村基层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氛围。
23.本实施意见由县纪委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24.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某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情况对照检查表
中共某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某委员会组织部
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某监察局某财政局
2012年7月8日
抄报:
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人民政府
抄送:
县委组织部、县编制办、县财政局
中共某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