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井煤矿隐蔽致灾工作开展实施方案及防治措施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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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属
成员:
艾则孜尹功亮王龙余金贵王克松刘绍平寇利江王明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生产调度室,由何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开展的安排。
二、工作目的
通过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高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的认识,明确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水平。
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一)地质构造普查
此项工作具体由王龙负责。
矿区处于北部单斜构造带西部一带,总体为一南南东倾的缓变形单斜构造,沿走向呈波状起伏,局部弯曲,沿倾向倾角有一定变化,总体对煤层影响不大。
但在东矿区西部一带含煤地层渐变近于直立,至中西部一带地层渐变呈近直立倒转,使原煤层软弱底板变为伪顶板,对煤矿开采有一定影响。
沿含煤层走向即由西至东:
西部边缘一带,倾向南东、倾角35°
—40°
;
至琼库孜巴依一带,倾向南南东、倾角35°
—55°
至东矿区西部一带,倾向南南东、倾角60°
—80°
至中西部一带,倾向北北西、倾角80°
左右;
至东矿区中部、东部,倾向南南东、倾角由70°
渐变为30°
左右。
局部地段由于构造揉皱使岩石多变为眼球状—透镜状组合体,球体表面呈光亮镜面,使煤层呈疏松鳞片状,较为破碎。
矿区内尚未发现明显断层。
矿区内未发现岩浆岩。
根据对以往回采工作来看以及地面观察,矿区内塌陷坑是煤矿唯一的地质灾害。
1、
(1)封堵地面塌陷坑的措施
①封堵塌陷坑和裂隙
②围截隔离塌陷裂隙区
③将洪水引出塌陷
(2)封堵陷坑,排出积水
矿石采出之后地下形成采空区,上覆围岩失去支撑,顶板产生移动、变形、破裂以致大面积冒落。
随着开采范围的扩大,岩层移动下沉可以扩展到地表,形成下陷盆地、塌陷坑及裂缝。
这些都是由于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系灌井通道引起的。
(3)封堵陷坑、裂缝的方法:
①将洪水引出塌陷裂缝区
在设置防洪沟不让洪水进入塌陷裂缝区之内;
要将塌陷区内降水及时引流出区。
为此,可在塌陷裂缝区的外围开挖截水沟渠,在塌陷区内开顺水沟,将降水集中到不致渗漏于井下的地段,然后引出矿区。
②充填塌陷坑和裂缝
用土、石充填陷坑的方法是,下部先充填石块、废石、矸石,上部覆盖泥土、黏土,并分层夯实,使之高出地面0.5~1m。
③围截隔离塌陷裂缝区
当无法回填洪泛区内的塌陷群时,可用土堤将其围截隔离,以防洪水漫灌。
(4)排出地表积水
大气降水在矿区地表洼地聚积,形成地表水体。
这种积水遇到矿区表土层薄、透水性强、浅部灰岩岩溶发育时会形成矿井充水的水源,应尽快排出。
地表积水的排出,必须根据矿区的具体情况,选择切实可靠的排出方法。
①如条件允许,应优先采用自流排水。
即从积水区开排水沟,将水引到矿区范围之外。
在开挖排水沟前,要事前进行现场勘查,选择排水沟线路、坡度,然后通过水力计算确定断面形状和尺寸。
②排除积水必须防止回灌和倒渗现象。
因此,要尽可能将排除之水送到远离积水区或远离其他可能渗入井下的地点,沿途沟渠要采取防渗措施。
③若是积水范围不大,积水不深,而且附近取材又方便的情况,在排出积水后,可用黏土将洼地填平、夯实,以防再次积水。
(二)瓦斯灾害普查
此项工作具体由艾则孜负责。
瓦斯: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煤管发[2013]68号)《对毕阿克苏地区煤矿2013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我矿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82m3/t,相邻大兴煤矿为1.46m3/t,矿井为瓦斯矿井;
目前我矿暂无采掘工作面,布置有1个巷道维修工作面和柔采工作面下顺槽回收工字钢工作面。
1、瓦斯灾害防治措施
(1)、切实加强瓦斯防治基础工作和现场管理
1)、瓦斯检查员不定时对井下工作面进行全面的瓦斯检查。
2)、工作面加强通风,局扇安装位置要合理,并设有瓦斯探头。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功能要齐全、可靠,设置符合规定,确保运行不间断、不漏检、不误报。
所有监测点覆盖设置、联网监控、正常运行、超限预警和闭锁处置要100%实现。
(2)、切实加强矿井通风管理
1)、建成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杜绝角联通风。
井下作业地点、硐室及其他用风地点风量、风速、有害气体浓度、温度等符合规定。
2)、禁止无风、微风作业,严禁循环风、不合理串联通风。
3)、采空区、盲巷必须及时密闭。
(3)、加强井下火源管理
1)、井下电气设备禁止失爆,严格控制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使用明火的作业方式。
(2)、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三)水害普查
此项工作由王龙、余金贵负责
地质报告:
煤矿位于西南天山南缘,山体高大、地形切割强烈,地表多被覆盖,植被茂盛,地势总体北高南低,海拔2150—3100米,相对高差950米左右。
山体被近南北向,南东向、南南西向沟谷切割,深度在500—950米。
属中高山地形地貌。
煤矿东西两侧均为高山,总体呈被横向切割的地貌。
矿区一带共分布三条河流,东端为沿南南西流向的库尔归鲁克河流、中部为向南流向的琼库孜巴依河、西端以南西约500米处为沿南南东流向的克基克库孜巴依河,河谷总体呈“V”形谷。
矿井口均位于河流侧向的山坡上,山坡坡度一般在30°
—45°
不等。
煤矿气候总体湿润、雨水充沛,植被发育,是地下水的良好补给迳流区,标高为2150米的河流是最低侵蚀基准面,是煤矿地表水和矿井排水的主要排泄通道。
煤矿基岩层以接受大气降水的冰雪融化水补给为主,河水总体面积小流速快对河流以下岩层补给次之。
洪水期河床水位增高补给略有增大。
基岩层以粗碎屑岩、粉砂岩、泥岩或页岩、煤层的韵律明显,地下水渗透缓慢,迳流不畅排泄较慢,上覆地层地下水侧向垂向补给排泄,方式以排泄为主。
现有情况:
我矿井开拓方式为阶梯平硐,开采水平高于河流,井下主要补水源为顶板裂隙水、冬季雪水,夏季雨水,其补水量不大。
开采水平相对地表位置无河流,井下出水量最大为33m3\d。
根据以往的掘进和回采来看,井下无水害致灾因素,主要是地表防治水。
水患隐蔽致灾因素防治措施
1、井下防水
经常清理主要巷道排水沟中的淤泥和堵塞物。
2、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地测人员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我矿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
2)、地测部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
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
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
3)、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井下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事故。
4)、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5)、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6)、预报结果应保证井下正常生产。
(四)、火灾隐蔽致灾因素调查
此项工作具体由艾则孜、寇利江负责。
1、矿井地面火灾隐蔽致灾因素调查
根据普查:
1)、地面炸药库设置有消防水池、灭火器及避雷装置,炸药雷管分开存放。
2)、地面主变电所、主要通风机房、瓦斯抽放泵房等均配备有灭火器。
3)、矿井主井、副井及回风井井口20米范围内无明火。
4)、矿灯房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采用集中供暖,锅炉房备有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灭火器材。
6)、井口房严格按防火要求设计,矿井各井口附近地面建筑均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7)、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通信线路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2、矿井井下火灾隐蔽致灾因素调查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鉴定(XJM报作煤002-2012-10号)东井A3煤层自燃倾向均属Ⅲ级,不易自燃,A3煤层具有爆炸性,在实际开采过程中温度未超过15°
C。
因此,本矿按Ⅲ级(不易自燃)矿井进行设计和管理。
1)、井下未使用可燃性支护材料;
2)、管路中按规定安设了三通闸阀;
3)、橡套铜芯电缆;
4)、未发现带烟火下井;
5)、电缆未长期超负荷运行,电缆接线牢固;
6)、未发现机电设备失爆;
7)、在机电硐室内未存放油料和其他易燃物;
8)、井上、下按规定设置了消防器材库;
9)、井下机电硐室配备了灭火器、瓦斯传感器、温度传感器。
井下变压器均选用KBSG三相干式变压器。
10)、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巷道已及时封闭;
11)、煤层巷道高冒区已及时封填;
3、火灾隐蔽致灾因素防治措施
(1)、设置消防材料库。
迅速有效地扑灭矿井火灾,在井口附近设置消防材料库;
井下+2530水平的主要运输大巷中也设置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
灭火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必须满足矿井灭火时的需要。
灭火时消耗的材料和工具应及时补足。
消防材料库中材料和工具,平时不准挪作他用。
井下的绞车房和机电硐室中都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电气火灾和油料火灾,不能用水扑灭,而应该采用岩粉或沙子扑灭。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拉闸断电。
(2)、设置消防水池。
我矿按照要求建筑消防水池,井下各主要巷道中应铺设消防水管,每隔一定距离要设消防水龙头。
(3)、对矿井采空区、盲巷进行密闭处理,同时对采空区、盲巷每班次进行检测。
(4)、在各掘进巷道的迎头,各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口,机电硐室入口15m范围内各设置一个消火栓,预防火灾发生。
(5)、严格井下放炮管理,工作面放炮应使用水炮泥。
(6)、加强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严格控制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使用明火的作业方式。
(五)、煤尘隐蔽致灾因素调查
此项工作具体由艾则孜、张军属负责。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鉴定(xjm报作煤002-2012-10号)东井A3煤层自燃倾向均属Ⅲ级,不易自燃,A3煤层具有爆炸性。
1、采煤工作面煤尘隐蔽致灾因素调查
我矿现目前暂无采煤工作面。
2、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巷道煤尘隐蔽致灾因素调查
我矿现无掘进工作面。
3、煤尘隐蔽致灾因素防治措施
(1)、综合防尘措施
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以风、水为主,包括通风防尘、净化风流和个体防护、湿式作业等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
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产生粉尘的尘源地点主要是:
采掘工作面;
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
装载点及卸载点;
运煤、矸巷道;
(2)回采、掘进工作面洒水除尘
1)、工作面放炮应使用水炮泥
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钻眼、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规定使用水炮泥。
水炮泥爆破除降尘效果好,对降低爆焰、温度、防止引燃事故、降低炮烟及有毒有害气体含量效果也十分显著。
放炮时采用喷雾降尘,在出煤过程中,应边出煤边洒水。
安装喷雾器洒水,装岩(煤)前后必须向岩(煤)堆洒水。
掘进面采用湿式锚杆机打锚杆眼,采用湿式混凝土喷射机。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
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2)、喷雾洒水
采、掘工作面装载点、卸载点等井下作业地点,均设置喷雾器喷雾洒水。
该方法简单方便、经济、有效,降尘率为30~60%。
在喷雾洒水的巷道内,必须随时保证煤尘中水分大于33%(水分大于12%时,可防止煤尘起爆)。
爆破时应喷雾洒水,放煤时洒水。
3)、建立测风站
进风井和回风井风流平缓地段建测风站,坚持每旬测风一次的制度,合理计算风量,达到以风定产。
4)采用合理的风速
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的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
放顶时,加强通风,保证工作面风速在0.25m/s以上的排尘风速,但不得超过4m/s。
5)、风流净化
在各含尘量较大的进风巷中设置水幕一道,采面回风巷至少设置1道水幕,回风巷降低粉尘浓度,避免进风流污染。
6)、个体防护措施
采掘工作面的工人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戴防尘口罩、防尘帽等。
我矿综合防尘措施、防爆措施及组织与管理制度,由矿长每年组织编制与实施。
(3)转载及运输防尘主要措施
1)转载点应喷雾洒水。
2)及时对井下的采、掘工作面进风巷、主井、副井、运输石门等巷道进行清洗。
冲洗巷道由顶棚、两帮、巷道底部顺次进行,两帮冲洗还包括背板等处落尘在内,耗水量按巷道表面积2L/m2计算。
3)根据我矿井的运输特点,运输路线上的在采面下出口和装车点,因此设计在采面下出口装点设置一道喷雾洒水装置。
4)每周清理一次大巷浮煤。
5)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喷雾除尘设施。
(4)、煤仓防尘措施
根据我矿的开拓布局,现目前井下共设置有2个煤仓。
因此煤仓的防尘措施应按如下执行:
1)、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必须关闭。
2)、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5)、个体防护措施
可采用经济实用的防尘口罩作为其个体防护的措施,对长时间工作在采掘工作面等产尘大的地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
对长时间工作在采掘工作面等产尘大的地方的工作人员要定期体检,预防职业病发生,保证职工健康。
(六)、顶板隐蔽致灾因素调查
此项工作具体由何建军、张军属、王龙负责。
A2煤层顶板为灰—灰紫色含砾粗砂岩,硅质胶结坚硬,与煤层为明显呈冲刷接触。
底板以炭质泥岩为主,与煤层呈过渡。
A3煤层顶板主要为灰紫色厚层状含砾粗砂岩,岩石坚硬,不易破碎。
底板为炭质泥岩或炭质页岩,较软弱。
综上所述,我矿煤层西部与东部顶、底板翻转,西部A3顶板稳定性较好,底板稳定性差,如果支护不良,可能出现片帮、支架下陷等工程地质问题。
东部顶板稳定性较差,底板稳定性较好,如支护不及时,有可能发生顶板冒落。
在开采、掘进过程中应加强巷道顶、底、帮的支护管理工作,预防不良事故发生。
本次普查未发现其他地质灾害点。
工作面设计采用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采用炮采工艺,单体液压支柱超前支护,自然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现目前采煤工作面已经结束,正在回收工作面顺槽工字钢。
目前我矿矿顶板管理较好,未发现隐蔽性致灾因素。
1、顶板隐蔽致灾因素防治措施
(1)、采煤工作面顶板灾害防治措施
1)、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两个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
在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
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
3)、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超过作业的规定,工作面浮煤必须清理干净,保持直线。
4)、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柱采用单体支架,地面须留有备用。
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5)、损坏的单体、金属铰接顶梁及时淘汰,不准再入井使用。
6)、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措施;
支柱必须垂直于顶、底板打设,严禁打在浮煤浮矸上;
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时,初撑力不得小于90kN,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回柱,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
7)、在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在进入采掘工作面工作前,首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找掉活石悬矸,以免掉落伤人。
放炮前,打好工作面立撑柱,采用单体支柱每隔2米打一根。
放炮地点前后10m米打好反撑柱,防止放炮后支架翻转。
工作面放炮落煤后,及时恢复好被放炮冲倒的支柱,,人员必须在掩护支架下扒煤,扒完煤及时移架,严格按设计或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8)、当遇顶板条件变化时,如过断层、过老巷等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制定有针对性的支护措施。
9)、在回柱卸载时必须使用回柱器卸载,卸载后的支柱必须使用回柱绞车拉出,当回柱绞车运行时,人员不得站在绳道内及容易发生崩绳、崩柱的地方,以免断绳、断钩伤人。
指挥回柱绞车的停开必须使用清晰可靠的点铃信号,信号不清不明时,严禁启动回柱绞车。
回柱放顶时,必须站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的地方进行,回柱前必须事先清退路,以保证退路畅通。
10)、回柱时,放顶人员必须站在顶板完整、支柱完好、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移架、回柱放顶前必须事先清理好退路,确保退路畅通;
移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11)、支柱打设必须迎山有劲,支柱打设必须成排成行,保证排、柱距不超宽,确保有足够的支护密度。
煤层倾角较大处,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防倒、防滑的措施:
12)、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不合格的支柱必须推倒重来,支柱或支架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13)、在回柱放顶前必须先打好放顶线的特殊支护,禁止先回后打,回下的支柱必须堆码整齐,保证退路畅通。
14)、初次来压、周期来压期间的安全措施
①在初次来压、周期来压期间必须加强支护,确保有足够的支护强度和支护密度。
工作面所有掩护支架必须打好立撑柱、反撑柱,防止工作面掩护支架翻转,工作面上下端口加强超前支护质量和延长支护距离。
②在初次放顶期间,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编制初次放顶措施,初次放顶措施编制好后,必须报县级煤炭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③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
移架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
移架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④在初次放顶期间,必须派专人跟班,以检查初次放顶措施的现场落实兑现情况,如发现煤壁片帮、顶板掉碴、顶板下沉量增大等来压预兆时,必须及时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