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报废说明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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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报废说明情况
大货车报废说明情况
1.大货车现在几年报废
大货车15年或行驶里程达到50万至70万公里引导报废。
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第八款: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念引车和全挂念引车)使用15年。
扩展材料第七条国家对达到肯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全部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六)公用校车行驶40万千米;(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念引车和全挂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急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九)专项作业车、轮式公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参考材料:
XX百科——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2.大型货车几年报废
汽车使用年限报废标准依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进展方案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爱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
1、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公用车、微型货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八年,达到报废期后,不得延长使用。
2、轻、中、重型货车,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3、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连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4、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
5、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大型货车报废期是多少年
1、九座以下(含九座)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可以延缓报废;九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10年2、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10年3、营运(非出租)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4、轻货、大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5、微货、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
6、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4年。
7、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4年。
8、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公用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适当延缓报废。
9、全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10、半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11、半挂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12、三轮汽车报废年限为6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3年。
13、低速载货汽车报废年限为9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3年。
14、两轮摩托车、轻巧摩托车报废年限为10年。
15、轻巧、边、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
4.大型货车,货车几年报废
10年,也可以延缓报废。
具体说明:
汽车使用年限报知废标准依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进展方案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爱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
1、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公用车、微型货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八年道,达到报废期后,不得延长使用。
3、轻、中、重型货车,旅游载客汽车和专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连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属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5.大货车多少年报废
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9年报废,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12年报废,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念引车和全挂念引车)15年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中规定: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公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急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念引车和全挂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急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公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根据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根据出厂日期计算。
扩展材料
《道路交通平安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第三十七条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应当予以收缴,依法惩罚后予以销毁。
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应当予以收缴,依法惩罚后转至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第三十八条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阻碍平安视距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违法行为人送达排解阻碍通知书,告知履行期限和不履行的后果。
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的,依法予以惩罚并强制排解阻碍。
第三十九条强制排解阻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实施。
无法当场实施的,应当根据下列程序实施:
(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担任人批准,可以托付或者组织没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予以强制排解阻碍;
(二)执行强制排解阻碍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参考材料来源: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6.大货车报废新规定
2021年关于各类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等。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6、公用校车使用15年;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急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念引车和全挂念引车)使用15年;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10、全挂车、危急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
2021年关于各类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等。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6、公用校车使用15年;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急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念引车和全挂念引车)使用15年;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10、全挂车、危急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公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法律快车学问延长:
机动车报废流程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5]通知书》。
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7.大货车几年报废
2、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10年3、营运(非出租)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4、轻货、大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5、微货、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
6、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4年。
7、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4年。
8、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公用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适当延缓报废。
9、全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10、半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11、半挂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12、三轮汽车报废年限为6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3年。
13、低速载货汽车报废年限为9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3年。
14、两轮摩托车、轻巧摩托车报废年限为10年。
15、轻巧、边、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
8.大货车多少年报废
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9年报废,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12年报废,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念引车和全挂念引车)15年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中规定: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公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急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念引车和全挂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急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公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根据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根据出厂日期计算。
扩展材料《道路交通平安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第三十七条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应当予以收缴,依法惩罚后予以销毁。
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应当予以收缴,依法惩罚后转至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第三十八条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阻碍平安视距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违法行为人送达排解阻碍通知书,告知履行期限和不履行的后果。
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的,依法予以惩罚并强制排解阻碍。
第三十九条强制排解阻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实施。
无法当场实施的,应当根据下列程序实施:
(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担任人批准,可以托付或者组织没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予以强制排解阻碍;
(二)执行强制排解阻碍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参考材料来源: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9.大型货车的报废年限是多少年
1,大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2,微货、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
3,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4年。
4,全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5,半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6,半挂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7,低速载货汽车报废年限为9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3年。
扩展材料:
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依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
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公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2021年1月14日商务部网站14日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依据机动车使用和平安技术、排放检验情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该规定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如何延缓报废:
假如机动车使用年限到了而车况仍旧不错,可不行以让其连续“发挥余热”呢?
回答是确定的:
经平安性能和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依据国家规定其使用年限可适当延长报废期限。
那么,怎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呢?
一般来说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材料,包括:
A、《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材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其次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平安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平安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留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根据延缓报废公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参考材料:
XX百科-车辆报废年限。
10.货车几年报废
10年,也可以延缓报废。
具体说明:
汽车使用年copy限报废标准依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进展方案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爱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
百1、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公用车、微型货车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八年,达到报废期后,不得延长使用。
3、轻、中、重型货车,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达到报废问标准后要求连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答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