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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教材要点

柳林县煤矿安全操作培训教材

爆破工

主编:

贾天财王海成

冀艳科高建忠

 

柳林县煤炭工业局

目录

第一章爆破工岗位责任-1-

第二章爆破工岗位标准-3-

第一节安全规定-3-

第二节安全质量标准标准-3-

第三章爆破工操作规程-3-

第一节操作顺序-3-

第二节操作准备-4-

第三节操作程序-7-

第四节收尾工作-21-

第四章爆破工岗位描述手指口述-22-

第一节岗位描述-22-

第二节手指口述-26-

第三节口诀-28-

第五章爆破工事故防范措施-29-

第一章爆破工岗位责任

1、爆破工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岗位操作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2、熟悉井下行走路线和乘车安全以及发生灾害后的避灾路线。

3、入井前,严格遵守“三禁止”,即入井前严禁喝酒,严禁带烟火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4、准时参加班前会,明确工作地点、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5、入井时严格遵守“三戴”,即必须戴好安全帽、戴矿灯、随身携带自救器。

每一入井人员必须要戴安全帽和矿灯,并且随身携带自救器,方可入井。

6、严格遵守爆破材料领退制度,保证爆炸材料不丢失。

7、严格遵守爆炸材料运送制度,保证沿途安全。

8、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在顶板不完好、空顶范围内作业。

9、严格遵守“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爆破制”等爆破各项操作规定,保证爆破过程安全。

10、严格遵守爆破后的巡检制度,发现残爆、拒爆等不安全因素及时及时处理。

11、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当班爆破工对本班遗漏问题向接班爆破工在现场交接清楚。

12、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爆炸材料如数及时交回炸药库,发爆器交还发放室统一保管。

1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做到本人不违章,坚决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第二章爆破工岗位标准

第一节安全规定

1、建立爆破材料领退制度和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雷管、炸药必须按规定分开存放,电雷管建立编号制度,严禁超量存放火工品,火工品台帐真实规范。

2、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放炮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当班不许兼职,躲炮距离、时间、瞎炮的处理符合《规程》规定。

3、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其内容符合《规程》要求,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4、煤矿必须配备足够的爆破专业人员,必须使用专用放炮器放炮,爆破工作面应备有放炮警示绳、牌等,一个工作面严禁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爆破。

5、井下火工品的存放、引药加工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6、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企业总部制定、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项措施。

7、每放一次炮填写一次放炮日志,不准下班后一次总填写。

8、在井筒内运送爆破材料时,电雷管必须和炸药分开运送,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9、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内,电雷管必须和炸药分开运送,除爆破工和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且最多人数不得超过四人。

第二节安全质量标准标准

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2、电雷管在发放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短路。

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3、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4、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且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5、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6、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7、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8、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9、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

10、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11、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2、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短路。

1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14、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15、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16、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

17、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18、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第三章爆破工操作规程

第一节操作顺序

爆破工操作顺序

1、领取及运送爆破材料爆破材料

2、装配起爆药卷

3、检查、处理炮眼、检查瓦斯

4、装药

5、撤离人员,设警戒、检查瓦斯,连线

6、发出爆破信号,起爆

7、爆破后检查瓦斯,撤警戒

8、收尾工作。

第二节操作准备

一、对工作地点进行检查

操作前对工作地点按顺序进行检查。

检查顺序:

检查顶板→检查支护→检查帮壁→检查爆破材料

1、检查顶板: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顶板有离层、空顶、危石等现象时,必须先进行处理;

2、检查支护:

发现缺柱、倒柱、失效支柱和不合格支柱等现象时,必须重新支设或更换;

3、检查帮壁:

发现煤帮、煤壁片帮、折壁等现象时,必须使用长把工具、人员站在顶板完好处进行处理;

4、检查爆破材料:

炸药和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发爆器要悬挂在干燥地点,发爆器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二、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1、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炸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2、爆破工在装药前,应用炮棍插入炮眼,检验每一个炮眼的角度、深度及眼内的情况,清除炮眼内的煤粉和岩粉,不符合规定的炮眼必须废掉不得装药。

3、对装药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进行瓦斯检查。

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得装药。

4、爆破前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进行洒水降尘。

5、爆破前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10m范围内的支护进行加固,否则不得爆破。

第三节操作程序

爆破时的操作程序

操作程序:

爆破材料的运送→起爆药卷的装配→装药→封泥→连线爆破及爆破后检查处理

一、爆破材料的运送

按“领、发、清退炸药、雷管制度”,爆破工到炸药库领取所需爆破材料,办理领取的相关手续。

人力运送爆破材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破材料必须放在耐压和抗冲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上、下井时,不得乘坐架空乘人器,不得与其他人员同趁一辆车。

4、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入井,不得与其他人员同行,不得接触导电体。

5、人工运送爆破材料时,在巷道内行走,两人要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6、禁止将爆破材料乱扔乱放。

7、一人一次背送的爆破材料量不得超过30kg。

9、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

二、起爆药卷的装配

1、只准由爆破工装配起爆药卷,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导电体和电器设备的地点进行。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避免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用木或竹制的炮针在药卷顶端中心扎略大于雷管直径的孔眼,将电雷管全部插人药卷内,并将脚线在药卷上套一个扣。

5、每个药卷内只允许插放一个电雷管。

5、装配好的起爆药卷要整齐摆放在爆破材料箱内或其附近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地点。

三、装药

1、装药前,验孔、检查瓦斯及作业点支护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爆破工在装药前,应用炮棍插人炮眼,检验每一个炮眼的角度、深度及眼内的情况,清除炮眼内的煤粉和岩粉,不符合规定的炮眼必须废掉不得装药。

(3)对装药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进行瓦斯检查。

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得装药。

(4)爆破前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进行洒水降尘。

(5)爆破前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10m范围内的支护进行加固,否则不得爆破。

2、装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爆破工必须依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

(2)装药时要一手轻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的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彼此紧密接触,不得冲撞或捣实。

(3)有水的炮眼,必须使用抗水型炸药。

3、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4、按规定起爆方式装药。

正向起爆的起爆药卷最后装,起爆药卷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

反向起爆的起爆药卷先装,起爆药卷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不得将起爆药卷夹在其它药卷中间。

四、封泥

1、封泥应使用水炮泥和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

2、装填封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封泥,用力轻轻捣实。

3、封泥的装填结构:

先紧靠药卷填上30~40mm的炮泥,然后按规定的数量装填水炮泥,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粘土炮泥,达到规定封泥长度。

4、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

5、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规程》要求。

五、连线

1、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连线方式进行连线。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

3、爆破母线的规格质量、长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4、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5、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挂、用后盘收,严禁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6、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线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7、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扭结成短路。

六、爆破及爆破后检查处理

1、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

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爆破。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即爆破工、瓦检员、班组长三人联合放炮。

其具体操作顺序和要求如下:

(1)爆破工在做好放炮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设警戒,检查、停电、撤人,一切就绪后,将“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无异常时,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表示允许放炮,放炮员拿到牌后,吹三声口哨后进行放炮。

(2)放炮15min后,班组长、爆破工、瓦检员首先进入迎头,由外向里检查通风、瓦斯、煤尘、支护、顶板、拒爆及残爆情况,发现未爆的雷管、炸药必须交爆破工妥善处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确认安全后爆破工发出解除爆破信号(连吹三下哨子,响与响间隔1秒),班组长下达解除警戒命令,派专人到各警戒地点解除警戒后,其它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3)爆破工作结束后“三牌”各归原主。

发爆器、发爆器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2、通电后出现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从发爆器上摘下母线并扭结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3、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处理拒爆、残爆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破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4、检查处理拒爆或重新联线爆破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处理悬矸危岩,确认安全的条件下方可继续操作。

第四节收尾工作

1、爆破后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核实查清当班领取、使用及剩余的爆破材料数量,并经现场班组长、安监员、跟班队长验证签字后,将当班剩余的爆破材料全部交回爆破材料库,填好消耗单,严禁私藏爆破材料。

2、爆破工作结束,应将爆破母线、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整理好。

升井后,要将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交回规定的发放处。

第四章爆破工岗位描述手指口述

第一节岗位描述

1、礼仪

(1)立正敬礼:

领导好,欢迎领导检查指导工作。

我叫×××,是××工作面爆破工,已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送领导:

请领导多提宝贵意见,领导慢走。

2、岗位系统描述

报告领导,我叫×××,是××工作面爆破工。

我的岗位主要职责是:

(1)在带班队长和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掘进迎头的爆破工作。

(2)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的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

(3)爆破前必须检查迎头支架完好情况,爆破后发现拒爆、残爆,及时处理,不准套老眼,打眼和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4)积极配合班组长和爆破员的工作,确保爆破工作的顺利完成。

3、事故预想与预防措施

事故预想一:

爆破工作可能出现爆破伤人。

预防措施:

严格执行警戒距离规定,严格执行“三人连锁制”,爆破工最后一个离开工作面。

事故预想二:

爆破工作可能造成炮烟熏人。

预防措施:

必须待炮眼吹散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事故预想三:

处理拒爆时可能出现爆破伤人。

预防措施:

必须待15分钟后,方可沿线路进行检查,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条处理拒爆相关规定。

岗位描述完毕,请领导指示!

第二节手指口述

1、装药前检查:

手指口述:

装药前经检查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符合规定,装配引药地点支架完好,无电气设备,可以按规程规定装药,确认完毕。

2、爆破前检查:

手指口述:

爆破前经检查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封孔符合要求,脚线已正确扭结,所有电气设备已断电,确认完毕。

3、检查剩余火药、雷管:

手指口述:

剩余火药、雷管已分别装箱上锁,确认完毕。

4、警戒检查:

已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人员已撤出,警戒已设好,确认完毕。

5、检查母线:

母线无破口,长度符合要求,展放到位,确认完毕。

6、检查脚线与母线连接:

脚线与母线已正确连接,确认完毕。

7、瓦斯传感器,发爆破警号:

手指口述:

撤出瓦斯传感器,已发出爆破警号,确认完毕。

8、检查爆破母线与发爆器连接:

手指口述:

爆破母线已与发爆器正确连接,最后一次爆破警号已发出,5秒后开始爆破,确认完毕。

9、工作面已安全爆破,母线已短接,炮烟已吹散,确认完毕。

10、班组长、爆破员、瓦检员已同时进入工作面巡查,无残炮、拒爆,顶板完好,瓦斯浓度符合规定,确认完毕。

11、三人连锁牌各归原主,解除警戒,瓦斯传感器复位,回收母线,恢复正常工作,确认完毕。

岗位描述完毕,请领导指示!

第三节口诀

备好用具和材料,领取炸药和雷管;

数量品种要相符,炸药雷管分开装;

到达地点就入箱,装配引药避雷电;

管体脚线不硬拽,脚线扭结成短路;

先查瓦斯后装药,再查瓦斯后连线;

检查网络全电阻,三人连锁要做好;

接到命令吹口哨,五秒钟后再起爆;

爆破完后炮烟尽,查完瓦斯查顶板,

拒爆残爆先处理,剩余及时要清理。

 

第五章爆破工事故防范措施

爆破作业容易发生炮崩伤人、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工作面冒顶、炮烟熏人及人员中毒、窒息甚至死亡、引起透水等事故。

一、炮崩伤人事故的防范措施

1、装眼起爆药卷时,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地点附近进行。

2、装眼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

3、装眼起爆药卷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4、起爆地点距爆破地点的距离,回采工作面不得小于30m,掘进巷道不得小于75m,掘进拐弯不得小于50m,且起爆地点距拐弯点不得小于10m。

5、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爆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10、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二、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事故的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1、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或风量不符合要求,严禁装药爆破。

2、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爆破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30ms。

3、应采用正向爆破,不得装盖药。

4、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5、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米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6、掘进爆破距工作面10-15米处必须设置放炮喷雾装置,放炮时打开喷雾时间不少于10分钟。

7、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炭粉和岩粉。

8、炮眼内发现异常温度聚高、聚低,有显著瓦斯涌出,严禁装药爆破。

9、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移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三、工作面冒顶事故的防范措施

1、采掘工作面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的,不得装药爆破。

2、掘进工作面10米内的支护爆破前必须加固。

3、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5、装药量必须按作业规程执行,不得过大。

6、顶眼距离顶板不得太近,眼底不得打入顶板岩层内。

四、炮烟熏人使人员中毒、窒息甚至死亡事故的防范措施

1、掘进爆破距工作面10-15米处,必须设置放炮喷雾装置,放炮时打开喷雾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爆破后必须等15分钟待炮烟被吹散后,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及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五、放炮引起透水事故的防范措施

1、对煤矿的水情水害要做到底清数明。

2、对受水患威胁的采区、采掘工作面,“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原则。

3、作业地点距水体必须留设不小于20米的隔水煤柱,加固好施工地点顶、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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