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安局户政业务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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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安局户政业务工作指南

 

海口市公安局户政业务工作指南

 

海口市公安局户政处编

2018年11月1日

出生登记

户口迁移

回国人员落户

恢复补登户口

项目变更

立户分户

户口注销

补办簿证

身份证业务

居住证业务

人才落户

一、国内婚生婴儿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

3、随父或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二、

国内非婚生婴儿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只记载母亲信息要求随父落户的,同时提交父子(女)亲子鉴定证明;

2、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

3、随父或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三、

港、澳、台出生婴儿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港、澳、台地区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随父或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婚生婴儿的,提交父母的《结婚证》;属非婚生婴儿的,提交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

4、没有取得港、澳、台地区居民身份的证明材料。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四、华侨在国内的婚生婴儿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护照、永久居留权证件;

3、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婴儿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交婴儿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五、

出国人员在国外所生婴儿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及中文翻译文本;

2、随父或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的《结婚证》;

4、父母和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六、

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

3、父母《军官证》、《居民身份证》;

4、在部队集体户落户的,提交部队的《集体户口簿》;随地方居民一方的父(母)落户的,提交《居民户口簿》。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七、

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出生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

3、父母的《军官证》;

4、部队的《集体户口簿》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婴儿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交婴儿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八、

父母双方为高校在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子女出生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

3、父母的《学生证》或高校出具的父母在校证明;

4、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婴儿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交婴儿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九、本省居民在我市居住就业迁移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凭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指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交费(贷款)凭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指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执照等];

4、在我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城镇社会保险指居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十、因家庭住址变动市内户口迁移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按以下情形之一提交材料:

(1)因家庭住址变动迁往城镇的,提交本人(配偶或子女或父母)合法房产证明材料;

(2)因家庭住址变动由城镇迁往乡村,或乡村迁到另一乡村的,提交本人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村民小组、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派出所

或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或办证中心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审批。

当场办结

十一、

父母与子女、夫妻相互投靠市内户口迁移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按以下情形提交材料:

(1)夫妻相互投靠需提交《结婚证》;

(2)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3)未成年子女投靠已离异父母的,提交法院生效的子女抚养裁定文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抚养关系的离婚协议书。

(4)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迁往乡村的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交村民小组、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派出所

或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或办证中心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审批。

当场办结

十二、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从市外(省外)迁入本市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3、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交法院生效的子女抚养裁定文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抚养关系的离婚协议书;

4、迁往乡村的还需提交村民小组、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年龄超过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申请随父母落户(包括中学生及户口没有迁往学校的统招大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或学信网记录。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工作日】

派出所

民警受理初审【2】,辖区民警调查【4】,派出所领导审核【2】,办证中心值班主任审批【2】。

办结【10】

十三、

夫妻相互投靠从市外(省外)迁入本市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夫妻共同居住生活须满一年);

3、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交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迁往乡村的还需提交村民小组、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工作日】

派出所

民警受理初审【2】、民警调查【4】,派出所领导审核【2】,办证中心值班主任审批【2】。

办结【10】

十四、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从市外(省外)迁入本市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3、迁往乡村的还需提交村民小组、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父亲年满60周岁、母亲年满55周岁(或父母已离退休)随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方可申请投靠落户。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工作日】

派出所

民警受理初审【2】、民警调查【4】,派出所领导审核【2】,办证中心值班主任审批【2】。

办结【10】

十五、

公务员录用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

4、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需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或单位证明(写明集体户地址、户号);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持《户口迁移证》,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由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审批。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审批。

当场办结

十六、

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海南省(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及《海南省(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

4、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或单位证明(写明集体户地址、户号);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持《户口迁移证》,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由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审批。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审批。

当场办结

十七、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调动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省、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调动的《公务员(干部)调动通知》(干部介绍信)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或单位证明(写明集体户地址、户号);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十八、

工人(职工)调动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职工(工人)调动通知》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或单位证明(写明集体户地址、户号);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十九、

组织部门选聘人员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组织部门的任免文件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或单位证明(写明集体户地址、户号);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二十、

组织(人事)部门引进人才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组织部门出具的《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同意引进意见书》或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出具的《调动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通知书》、《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或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办理入户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或单位证明(写明集体户地址、户号);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二十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在原籍未迁往学校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申请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或单位证明(写明集体户地址、户号);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持《户口迁移证》,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由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审批。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审批。

当场办结

二十二、

2003年起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或单位证明(写明集体户地址、户号);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二十三、

在我市自主创业的2014年以后(含2014年)高校毕业生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4、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提交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或单位证明(写明集体户地址、户号);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二十四、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毕业证书》;

2、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

3、随父(母)落户的,提交父(母)的《居民户口簿》;随配偶落户的,提交《结婚证》和配偶的《居民户口簿》。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派出所

或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或版本中心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审批。

当场办结

二十五、

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毕业证书》;

2、申请人户口在学校的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户口已迁出学校未落户的提交《户口迁移证》、已在外地落户的提交《居民户口簿》;

3、随父(母)落户的,提交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4、已在外地落户现失业且未婚(离异)回原籍的,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已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迁回乡村的还需提交村民小组、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工作日】

派出所

民警受理初审【2】、民警调查【4】,派出所领导审核【2】,办证中心值班主任审批【2】。

【10】

二十六、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招生计划;

2、申请人的《录取通知书》;

3、学生花名册;

4、学生的《户口迁移证》。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二十七、大中专院校学生转学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省内转学提交省级高教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生转学文件;跨省转学提交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高教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生转学文件;

2、学生的《户口迁移证》。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二十八、退学、被开除学籍或者肄业的学生回原籍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学校退学批准文件或退学证明或《肄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或学校开除学籍文件;

2、学生的《户口迁移证》;

3、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登记。

当场办结

二十九、

随军家属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军队干部申请家属随军报告表》;

2、申请人的《军官证》;

3、申请人的《结婚证》;

4、配偶的《居民户口簿》;

5、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提交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在部队集体户落户提交部队集体户口簿或部队证明(写明集体户地址、户号)。

●市外迁入的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三十、

退伍军人、转业士官复员安置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退伍军人、转业士官(复员军人)介绍信》;

2、申请人的《退伍证》或《复员证》;

3、申请人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

4、随配偶落户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居民户口簿》;

5、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提交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在单位集体户落户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或单位证明(写明集体户地址、户号);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派出所

或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或办证中心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审批。

当场办结

三十一、

军官转业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省、市转业军官安置办公室出具的《部队军官转业落户证明书》;

2、申请人的《转业证》;

3、申请人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

4、随配偶落户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居民户口簿》;

5、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提交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在单位集体户落户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或单位证明(写明集体户地址、户号);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及单位集体户的,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城区

派出所

或办证中心

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或办证中心值班主任审批。

当场办结

乡镇

派出所

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审批。

当场办结

三十二、

军官自主择业落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办理材料

1、省、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公室出具的

《部队军官转业落户证明书》;

2、《转业证》;

3、申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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