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程施工管理导则总框架修改2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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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政府核准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文件。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确定项目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进行编制。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度,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一般不得大于10%。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根据发改委的要求完善主要内容,一般项目的工程由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审批.
(三)环评阶段
第六条环评报告必须由具备环评资质的单位编写,报告完成后递交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审批。
第七条环境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
工程建设方和环评报告编制单位要研究政府环境保护的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编制评价大纲;
2.正式工作阶段:
主要为环境现状调查和区域规划及本工程做分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前一阶段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最终编制。
(四)征地拆迁阶段
第八条依据国家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以及南京市政府对征地拆迁工作制定的一系列实施细则,xx新城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拆迁。
第九条拆迁中要多从被拆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妥善解决征地拆迁对象,尤其是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子女教育和生产生活等困难,使被拆迁人做到眼前生活有着落,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十条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力求公正拆迁,使补偿标准尽量一致,减少被拆迁人之间的攀比心理,并灵活出台一些鼓励被拆迁户先进行搬迁的奖励政策。
第十一条监督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及时下发到被拆迁人手中,落实复建房等各项安置政策的执行。
(五)勘察、设计阶段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的勘察应招标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勘察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拟建工程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水文、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为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XX新城区地处长江漫滩,地下水资源丰富,地质土壤承载力小及渗透系数大,地质勘探时应当采用详勘的方法,了解地质情况.
第十四条对一些重点、难点勘察部位,建设单位要派人旁站跟踪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勘察方案、现场人员的上岗资格、作业程序和钻孔方位、数量、孔的类型、深度、原位测试、取样等是否符合规范和方案要求;
检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拿到勘察报告后要仔细审阅,如发现个别勘察点在标高、位置与实际不符时,应向勘察单位提出要求重勘。
第十六条XX新城区的工程建设设计单位一般要求甲级以上设计资质,采用设计方案的竞选方式进行设计招标,选定中标队伍。
第十七条对重大、特殊的工程设计,建设单位可邀请国内外一流的建筑大师领衔,吸收优秀的建筑设计单位共同来完成。
第十八条XX新城的工程设计以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形象为主要目的,坚持“以人为本、节约土地、精细设计、提高品质、低碳环保”的设计原则。
第十九条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设计单位应当继续优化设计,通过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成本。
第二十条设计单位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骨干作为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配合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一条对重大的设计、施工方案变更需经XX新城区聘请的专家论证,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工程招投标与物资采购管理
第一条在XX新城区域内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和援助资金的项目;
XX新城区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化整为零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条招标活动应当在纪检部门参与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第三条招标人一旦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将其列入河西新城工程建设投标人黑名单,永久禁止其进入河西新城的建筑市场.
第四条对近三年在工程建设中有严重的不良记录,并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开通报批评的单位不得参加河西新城区的工程项目投标.
第五条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的十日内,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附有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投标人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序中标候选人以及中标结果等内容的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六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和总监在履约期内,应当将自己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交工程建设单位进行抵押。
第七条施工中标单位在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将部分专业工程或劳务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工程主体结构和关键工作不得分包。
第八条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工程建设单位应设立物资采购部门并制定采购管理制度和采购计划,利用市场调查选择、供货合作单位名录等进行各种设备、器具和物资的采购。
第九条大型设备、器具和物资采购可按照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方式进行,并通过监理参与、纪检稽查、审计进行监督。
第十条供货单位应对其提供的设备、器具和物资材料质量负责,做好售后服务和承担保修责任。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第二条在合同签订之前,进行合同评审,评审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内容和合同的合法性、完备性;
2.合同双方责任、权益和项目范围认定;
3.合同变更、索赔等风险评估。
第三条勘察、设计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施工合同应当包括:
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修期、双方相互协作条款等;
监理合同内容应包括监理范围、人员、设备配备、监理职责、监理服务延期处置等条款。
第四条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后应制定合同的实施计划,建立合同履行的保证体系,协调各方面的合同实施工作。
第五条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分析对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有关单位、人员反馈信息,通报情况,提出警告等。
第六条当因建设周期延长、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当初签订合同时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时,要跟踪调整变更补充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索赔事项的处理。
第五章施工过程管理
(一)开工管理
第一条开工前,建设单位协调落实工地现场的“三通一平”,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地下管线、构筑物等环境交底;
施工单位展开临设搭建,健全各项组织机构,根据现场情况,进一步细化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先期施工的机械、人员、物资进场;
监理单位成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准备检测设备和器材,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对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关技术岗位的职业准入资格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进行更换。
第三条建设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本工程有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抢险预案。
(二)工程质量管理
第四条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质量与速度、质量与节约的关系,确保开工前人、机、料、法、环等质量因素得到充分保障。
第五条健全岗位技术责任制,开展图纸会审,严格按图施工,认真执行工程施工的规范、规程,坚持“四不施工”、“三不交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控制标志和资料未经审核不施工,上到工序未进行三检不施工;
“三不交接”即三检无记录不交接,技术人员未签字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第六条建立完善的材料检验机构,严格执行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对订货采购并检验合格的样品进行封存,当大批材料进场后,要进行质量对比,对不合格产品坚决退货。
第七条贯彻ISO9000系列标准,采用先进科学的技术和管理方法,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推行样板先行,开展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的业务培训,严格实施材料、设备、工序报验制度,为提高工程质量制定严格的奖罚措施。
(三)工程进度管理
第八条工程建设前应制定工程进度计划,计划应根据施工合同、施工进度目标、现场施工条件、资源条件和内外部约束条件,采用横道图、网络计划等方法组织编制。
第九条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等。
第十条对影响工程进度计划实施的工程投资、设备材料供应、施工场地布置、征地拆迁、施工机械劳动力调配、先导设施的施工、技术资料的准备等要进行合理安排、科学调度。
第十一条要对进度进行控制,必须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进行比较,当发生偏离时,应采取措施加以调整。
第十二条强化进度控制管理措施:
1.技术措施:
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案、机具、工艺、材料加快施工进度;
2.协调管理措施:
积极与外部协调,消除施工单位外部制约影响进度执行的因素;
3.组织措施:
制定专人管理进度计划,按单项工程或日历天数进行任务分解,定期检查进度完成情况,不定期地开展劳动竞赛;
4.合同措施:
利用合同赋予的权利,督促施工单位增加人力、机械设备等的投入;
5.经济措施:
采用经济手段,对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完成情况进行奖罚。
(四)工程成本管理
第十三条加强项目策划阶段的考察与论证,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减少设计变更。
施工过程中及时对超出概预算内容进行审核,选择性价比最优方案,并对需要采购的物资、设备实行招标采购。
第十四条重视设计阶段的工程成本控制,开展设计最优方案招标,功能相同的选择造价最优的;
造价相同的选择功能最优的。
适当提高设计费用,奖励设计人员降低设计成本。
第十五条加强投标阶段工程成本的控制,择优选择合理低价的中标单位。
第十六条制定严密有效的合同条款,防止施工单位采取不平衡报价、漏项报价低价中标,再靠变更、索赔盈利。
第十七条加强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鼓励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成本;
开展流水作业;
加快施工进度;
制定节约劳动力、降低材料成本和机械使用费用的措施;
根据施工进度适时采购建设材料物资,避免资金积压。
第十八条重视工程决算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审核人员不仅具有较强的预决算知识水平,了解施工工艺,而且要能够亲临现场进行核实,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签证管理,对一些不规范的签证要认真审查,一旦发现破绽,坚决不予计量。
(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采用政府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管理、施工企业自我安全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群众参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施工单位是第一安全事故责任人。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是:
遏制较大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第二十一条文明施工的工作目标是:
施工期间杜绝违反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对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准则,按照市建筑、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评分细则,评分达到优良以上,实现外界向施工单位零投诉。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的工作措施是:
1.提升安全意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2.严肃查处、强化事故和不文明行为的责任追究;
3.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安全体系的标准化建设;
4.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5.提升保障能力,推进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
6.履行监理职责,提高监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
7.推进领导带班制度在施工现场的执行和落实;
8.继续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
9.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10.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11.进一步强化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等设施安全的防护,加强土方运输车辆的管理;
12.完善文明工地创建动态监管工作;
13.狠抓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
1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六)提高建筑工程品质措施
第二十三条从规划设计入手,整合设计资源,提高设计水平,可以走出去,借鉴先进国家、先进城市的城(园)区规划设计理念,出大师级的设计产品,在单体建筑外观和市政道路、桥梁设施的材料选用上,要使用性价比优的中高档材料,加大绿化、小品、景观的投入。
第二十四条xx地区对石材铺贴路面的要求:
行车道部分使用品质坚硬的石材且厚度不低于5公分;
人行道部分不低于3公分;
建筑小品、公建设施、建筑阳台栏杆及装饰构架一般要求使用不锈钢和铝材。
第二十五条加强原材料采购的品质管理,xx新城无论是建筑外装饰用材,还是市政道路的铺装材料、管井的覆盖材料、路灯、栏杆、标志、景观、小品都要通过规范的招投标择优选用价格适中、造型美观、经久耐用的专业化生产线生产的高品质产品。
第二十六条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强化施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质量的工序验收,对部分工程适当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费率,同时相应提高交工验收的质量标准。
第二十七条工程交付后及时确定管理责任人,落实维修、养护措施,做好产品的使用保护。
第二十八条在竣工前、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前和保修期结束后三年,分三次组织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与品质后评价,提交后评价书面报告,报告主要提出工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病害和瑕疵,分析、查找产生原因,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并对今后工程建设提出建议。
第二十九条对一些重大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上述后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完善专家意见,为今后指导重大工程建设积累宝贵的经验。
(七)竣工验收管理
第三十条工程的竣工验收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查建设方与施工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的重要考核标准。
第三十一条建设方是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①建筑物的位置、标高、轴线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②对基础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垫层工程、砌筑工程、桩基、围护工程等资料的审查;
③对结构工程中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内浇外砌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架结构等的资料审查;
④对屋面工程的屋面瓦、保温层、防水层、网架结构的金属屋面等的审查验收;
⑤对玻璃幕墙、门窗工程的审查验收;
⑥对装修工程(铺贴、干挂、抹灰、油漆、软包、地板)等工程的审查验收;
对室外附属工程、市政工程的各项验收。
安装工程验收的内容:
安装工程验收分为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动力设备安装工程等。
①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指民用建筑中的上下水管道,暖气、煤气、通风管道、电气照明、监控、智能化设备、消防、电梯的安装工程)。
应检查这些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安装后的通风、试压、闭水、照明、运行等情况。
②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包括:
生产、起重、传动、实验等设备的安装,以及附属管线的油漆、保温情况等。
检查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设备安装的位置、标高、单机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有负荷联动试车、管道的焊接质量、洗精、吹扫、试压、试漏及各种阀门状况等。
③动力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是对自备电厂、变配电室(所)、动力配电线路的验收。
(八)工程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工程竣工档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即工程项目批文、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计量支付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科研文件、特殊载体文件组成。
第三十四条竣工档案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工程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工程档案资料是形成竣工档案的基础,直接关系竣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三十五条工程档案管理是建设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应按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在项目建设开始时,设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制定档案管理办法,统一档案管理格式和整理标准,规定文件、文档搜集范围、时间和归档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工程档案资料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在建设单位统一安排下分工负责,按工程编序建立项目档案体系,档案资料在单项(单位)工程交工验收时,统一移交给建设单位。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督促、检查、指导施工单位的竣工文件编制工作。
第三十八条竣工档案形成后,先经相关档案主管部门进行预验收,合格后才能提出项目全面竣工验收申请,并将竣工档案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全面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可将项目固定资产和项目竣工档案移交给有关单位保管。
第三十九条纳入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文件;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竣工档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建设竣工档案。
第六章工程建设监理
第一条xx新城按规定需要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
第二条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三条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联系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作前必须根据所监理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写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根据工程类别、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合格监理人员、检测设备和工具。
第五条监理实施过程中做好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工作,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工程的中间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六条项目总监一般不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确需同时在多个项目任职的需征得同时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同意,最多不超过两个。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不定期对工程监理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处罚措施。
第七章督察和考核管理
第一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xx新城的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受xx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委派的督察组负责河西新城工程项目建设的巡视、督导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履行质量和安全义务,依法承担质量、安全责任。
第四条xx新城的建筑工程产品应当在安全性、耐久性、使用功能、低碳环保等方面符合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符合建设规模条件的工程确保“金陵杯”,力争“扬子杯”。
第六条督察组每周对xx新城的在建项目进行巡视督导,下发督察周报,每季进行督察工作总结,每年对被督察对象在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排序打分,排序在前三名的单位在今后的xx新城工程项目招标中给予加分,后三名的单位将被取消在xx新城再承接工程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