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卫生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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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卫生管理手册
目录
第一章公司简介…………………………………………………………………2
第二章手册的管理………………………………………………………………5
第三章适用范围…………………………………………………………………6
第四章引用标准…………………………………………………………………7
第五章术语定义………………………………………………………………8
第六章OHSAS18001(ISO14001)要素描述……………………………………10
4.1一般要求(总要求)………………………………………………………10
4.2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环境方针)…………………………………………12
4.3.1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环境因素)…………………14
4.3.2法律及法规要求(法律与其他要求)…………………………………16
4.3.3目标(目标和指标)……………………………………………………17
4.3.4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19
4.4.1机构和职责(组织机构和职责)………………………………………21
4.4.2培训、意识和能力………………………………………………………29
4.4.3协商和交流(信息交流)………………………………………………30
4.4.4文件(环境管理体系文件)……………………………………………32
4.4.5文件和资料控制(文件控制)…………………………………………34
4.4.6运行控制…………………………………………………………………36
4.4.7应急预案与响应(应急准备和响应)…………………………………38
4.5.1绩效测量和监测(监测和测量)………………………………………39
4.5.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41
4.5.3记录和记录管理(记录)………………………………………………43
4.5.4审核(环境管理体系审核)……………………………………………44
4.6管理评审……………………………………………………………………45
附录:
附录1:
适用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附录2:
适用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附录3:
公司重大环境因素清单(2001年)
附录4:
公司重大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清单(2001年)
附录5:
2001年公司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
附录6:
2001年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附录7:
建筑工艺施工流程图
公司简介
《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手册》的管理
1.《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手册》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部门编写,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手册》的解释归质量保证部。
2.《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手册》由质量保证部负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修改、换版和收、发控制,对手册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3.发放和保管
《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手册》在公司内部由质量保证部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网上发布,各项目经理部以软盘形式发送。
其修改、换版和发放控制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相关规定。
4.《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手册》的使用
4.1各级领导应认真学习和了解《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手册》内容,并在一切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活动中贯彻始终。
4.2公司重大危险(环境)因素清单、公司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每年要定期评审及更改,其更改若不引起主要变化,手册维持原来管理,可不进行调整。
4.3《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手册》不得私自转借外单位和个人。
4.4《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手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质量保证部协调解决,重大原则性问题请示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处理。
1.适用范围
1.本手册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
2.本手册是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的核心,它适用于我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保持、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及第三方认证审核;
3.本手册涵盖了《GB/T24001—1996idtISO14001:
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的17个要素的要求及OHSAS18001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素的全部要求。
2.引用标准
1.GB/T24001—1996idtISO14001:
1996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2.GB/T24004—1996idtISO14004:
1996环境管理体系
——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3.GB/T24010—1996idtISO14010:
1996环境审核指南
——通用原则
4.GB/T24011—1996idtISO14011:
1996环境审核指南
——审核程序/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5.GB/T24012—1996idtISO14012:
1996环境审核指南
——环境审核员资格要求
6.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及实施指南(OHSAS18001)
7.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消防法律、法规及标准:
见《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OHS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术语和定义
本手册除引用GB/T24001-1996idtISO14001:
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中13个定义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及实施指南(OHSAS18001)中的17个定义外,还采用如下定义:
1.重大危险:
指企业通过危险评价,确定的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的风险。
2.三不放过:
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与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3.劳动保护用品:
在生活及施工生产过程中保护人员免受伤害的防护用品。
4.四口: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5.五临边:
阳台周边、屋面周边、楼层周边、上下跑道、斜通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
6.高处坠落: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含)以上发生的坠落事故。
7.物体打击:
高空作业中掉落的物料,人为的抛洒的废弃物所造成的伤人事故。
8.临时用电: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各种机电设备、电动工具等提供的用电设施,称为临时用电。
9.文件:
对如何开展活动做出描述和规定,并应随情况变化而修改。
10.资料:
包括决策所依据的信息,可包含在文件中或以其他形式存在。
11.文件控制:
对文件的拟稿、批准、发布、分类、编号、标识、发放、回收、更改、借阅、使用和归档等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管理。
12.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以一个建设工程项目或建筑群体为编制对象,用以指导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综合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的战略部署,为编制施工计划和工程预算提供依据,是公司组织活动和实现科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13.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指导各项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质量、安全、消防、材料、环保与计量、技术资料、文明施工、冬雨期施工等技术措施。
14.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是施工管理的重要步骤,其目的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环保要求,明确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之间的责任,以便更好的施工。
15.事故: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
死亡事故:
指发生事故死亡和负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
16.职业病:
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因素引起的疾病。
17.未成年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我国未成年工是指年龄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18.关键岗位人员:
指与确定的重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和环境因素直接相关的岗位人员(包括特殊工种人员)或与应急响应直接相关的岗位人员。
19.顾客:
是指接受产品的组织或个人。
如建设单位、业主、用户、需方、甲方等。
20.措施:
是指结构复杂,危险较大的特殊工程作业措施。
21.各单位:
泛指公司总部各部门、各项目以及相关分公司。
22.简称:
职业安全卫生——OHS(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MS(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ManagementSystem)
环境管理体系——EMS(EnvironmentManagementSystem)
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HS-E(OccupationalHealthSafetyEnvironment)
质量管理体系——QMS(QuanlityManagementSystem)
质量、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Q-HS-E(QuanlityHealthSafetyEnvironment)
4.1一般要求(4.1总要求)
4.1一般要求(4.1总要求)
公司建立适合于企业现状的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有效地控制和运行,完成公司每年度预定的HS-E目标和指标,从而得到持续改进.
4.2OHS方针
4.2.环境方针
4.3.规划(策划)
4.3.1危害辩识、危险
评价及危险控制计划
4.3.2.法律与其他要求
4.3.3.目标
4.3.4.OHS方案
4.5.检查和纠正措施
4.5.1.绩效测量与监测
4.5.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
正与预防措施
4.5.3.记录及记录管理
4.5.4.审核
4.4.实施与运行
4.4.1机构和职责
4.4.2.培训、意识与能力
4.4.3.协商与交流
4.4.4.文件
4.4.5.文件与资料控制
4.4.6.运行控制
4.4.7.应急准备与响应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图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图
4.2职业安全卫生方针(4.2环境方针)
1.概述
本方针是由总经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向社会各界做出的郑重承诺,是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工作总的宗旨和方向。
2.职责
2.1.总经理负责制定或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方针,并批准颁布实施。
2.2.质量保证部负责安全卫生与环境方针的管理,各相关部门向公众提供。
3.职业安卫与环境方针
职业安卫与环境方针:
坚持人文精神,营造绿色建筑,追求社区、人居和施工环境的不断改善!
职业安卫与环境口号:
关爱地球,保护环境,营造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以人为本。
钢铁建筑,唯安全为道。
聚贤工地,务卫生为义。
方针阐述:
“坚持人文精神”——
以安卫为人文之基础,以环保为人文之追求;
遵循人类关于环境和安卫的基本认识,包括贯彻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
利用人类关于环境和安卫的基本能力,包括建立环境和安卫体系采用相关技术。
“营造绿色建筑”——
建筑结果具有环保、安全、卫生、节能、适宜性的特征;
建筑过程具有安全、卫生、节能、降耗、低污染的特征;
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符合环保、安全、卫生标准。
“追求社区、人居和施工环境的不断改善!
”——
环境和安卫管理应使社区环境、建筑用户、施工人员共同收益;
环境和安卫管理应是从设计、施工、竣工到物业管理全过程的;
环境和安卫管理必须坚持持续改进。
5.控制要求
5.1HS-E方针应突出公司自身的HS-E的特点,阐明公司从事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活动的宗旨、方向和奋斗目标,明确对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绩效的持续改进及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承诺,并要为建立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目标、指标、确定管理方案奠定基础。
5.2保持文件化的HS-E方针,使全体员工理解,并可为公众所获取。
5.3依据HS-E方针确定安全卫生与环境目标和指标。
5.4每年定期召开管理评审会议对HS-E方针进行评审;当公司生产活动、组织机构、法律法规变化较大、相关方投诉或要求时,也要召开管理评审会议及时评审。
5.5HS-E方针对内的传达方式:
下达文件、颁布手册、电视台、报纸报道、画册宣传、张贴于门前,各项目经理部可将HS-E方针制作在门厅、外围墙等醒目位置;对外应公开,通过传真、信函、宣传画册、各类新闻媒体对外宣传报道等。
4.3.1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4.3.1环境因素)
1.概述
建立并保持《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和《危害辩识与危险评价控制程序》,对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过程中所有影响环境的因素和可能涉及人员安全及财产损失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并及时更新,为制定目标指标奠定基础。
2.职责
2.1公司单位负责识别所属范围内的环境因素和危险因素,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和《OHS危害辩识与危险评价调查表》,并分别报送公司项目管理部和安全监督部。
2.2用户服务部负责识别工程保修阶段的环境因素,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并报送公司项目管理部。
2.3物资部负责识别原材料的环境因素,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并报送公司项目管理部。
2.4项目管理部负责识别公司总部的环境因素,并负责环境因素的确认、汇总、登记,组织有关人员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确定重大环境因素。
2.5安全监督部负责识别公司总部的危险因素,并对公司涉及的所有危险因素进行汇总、分析并进行识别、评价,确定重大危险因素。
2.6环境管理者代表批准公司重大环境因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者代表批准公司重大危险因素。
3.控制要求
3.1识别环境因素和危险因素的范围必须覆盖公司施工管理中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各个方面。
3.2识别环境因素和危险因素应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4.3在识别环境因素时,还应对涉及下列六个方面予以考虑:
a)向大气的排放;
b)向水体的排放;
c)废物管理;
d)土地污染;
e)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
f)其他当地环境问题和社区性问题。
4.4识别危险因素时还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加以考虑:
a)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b)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c)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d)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e)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f)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3.5危害辩识与危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a)作业活动中常规的和非常规的活动;
b)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c)无论是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设备和设施可能造成的伤害。
3.6评价环境因素时应考虑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社区关注程度、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度等。
3.7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评价采用直接判断法与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相结合,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采用打分的方法,从以下三个因素加以考虑:
a)该项活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b)人体暴露在该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后果。
3.8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应判定为重大危险因素:
a)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b)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c)曾发生过事故,且未有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d)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e)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总分>160分极其危险的,也评价为重大危险因素。
3.9当承接新项目或施工过程中的活动或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或法律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及时对环境因素和危险因素进行补充识别,及时报项目管理部和安全监督部评价以重新确定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项目管理部和安全监督部分别定期组织识别环境因素和危险因素、评价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并及时更新。
4.支持文件
《危害辩识与危险评价控制程序》CSCEC/HS-E/B25-01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CSCEC/HS-E/B25-02
《公司重大环境因素清单(2001年)》见附录3
《公司重大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清单(2001年)》见附录4
4.3.2法律及法规要求(4.3.2法律及其他要求)
1.概述
建立并保持《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程序》,确认其对本公司的适用性,并跟踪其变化及时更新。
2.职责
2.1质量保证部负责公司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应要求的获取、确认及更新。
确认其适用性并对其符合性进行评价。
2.2安全监督部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获取、确认及更新。
2.3公司总部各部门、有关分公司将接收到的新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法律、法规分别传递到安全监督部和质量保证部;各项目经理部收集当地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法律、法规,报安全监督部及质量保证部备案。
3.控制要求
3.1质量保证部和安全监督部按程序及时获取并确认与本公司相关的环境与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2质量保证部和安全监督部针对本公司的特点,建立适用的环境与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3.3各单位关注国家、地区立法机构的最新动态,及时跟踪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对环境与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进行动态管理。
3.4质量保证部和安全监督部及时将最新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和《OHS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及时传递给各单位。
4.支持文件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识别程序》CSCEC/HS-E/B25-03
《适用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见附录1
《适用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见附录2
4.3.3目标(4.3.3目标和指标)
1.概述
公司根据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方针和确定的重大环境和重大危险因素,制定公司目标和指标,并将其分解到各部门和各项目,以确保安全卫生与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并对安全和环境事故进行预防和持续改进。
2.职责
2.1总经理负责审批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目标和指标。
2.2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目标和指标。
2.3公司安全监督部(项目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目标和指标,每季度对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2.4各项目经理部依据公司制定的《公司各项目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公司OHS目标指标及OHS管理方案》制定本项目的安全卫生与环境目标和指标,确认后分别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和安全监督部备案,
2.5公司经理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对公司总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3.控制要求
3.1目标、指标的编制依据:
3.1.1公司的安全卫生与环境方针。
3.1.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1.3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3.1.4公司的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
3.1.5公司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3.1.6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选方案。
3.2目标、指标的编制
3.2.1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安全监督部负责制定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和指标。
3.2.2各项目经理部依据公司《公司各项目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公司OHS目标指标及OHS管理方案》制定本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目标和指标,作为公司目标和指标的分解,经主管领导确认后分别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和安全监督部备案。
3.3目标、指标的检查与修订
3.3.1公司项目管理部和安全监督部每季度分别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2各单位对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目标、指标负责。
各项目经理部每月对本项目安全卫生与环境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3.3.3当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变化时,项目管理部和安全监督部应及时更新调整环境及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和指标,正常情况下每年对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目标指标评审一次。
4.支持文件
《2001年公司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附录5
《2001年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附录6
4.3.4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4.3.4环境管理方案)
1.概述
公司制定《管理方案实施程序》,以指导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和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实施和控制。
2.职责
2.1总经理负责审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方案。
2.2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管理方案。
2.3安全监督部(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管理方案,每季度对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管理方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2.4各项目经理部依据公司制定的《公司各项目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和《公司OHS目标指标及OHS管理方案》制定本项目的环境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确认后分别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和安全监督部备案。
2.5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方案由总工或主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3.控制要求
3.1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应包括以下内容:
3.1.1应明确要实现的目标和指标。
3.1.2应有可行的技术措施。
3.1.3注明完成的时间和进度要求。
3.1.4明确责任部门。
3.1.5方案应针对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制定。
3.1.6最好明确资金的投入。
3.2管理方案的审批和实施
3.2.1公司制定、修订后的方案应形成文件,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审批。
3.2.2为保证管理方案的实施,公司总经理应承诺实施所需的资源(人、财、物),管理者代表应保证落实所需的资源。
3.2.3安全监督部(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管理方案。
3.2.4各项目经理部依据公司管理方案制定本项目的OHS及环境管理方案,确认后分别报安全监督部和项目管理部备案。
3.2.4项目管理方案由总工(主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3.3管理方案的检查及修订
3.3.1公司项目管理部每季度对项目环境管理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公司安全监督部每季度对项目安全卫生管理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3.3.2各项目经理部派专人每月组织监控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落实和实施情况。
3.3.3当公司的活动,产品、过程和服务发生变化时,公司安全监督部和项目管理部分别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及方案进行修订或补充,并按3.2款进行审批和实施。
3.3.4新开工程应及时制定本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方案。
4.支持文件
《2001年公司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附录5
《2001年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附录6
4.4.1机构和职责(4.4.1组织结构与职责)
1.概述
明确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中各级人员的职责,以便于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工作充分、有效地实施。
2.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2.1总经理
2.1.1制定或组织制定并批准和颁布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方针;
2.1.2任命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者代表;
2.1.3保证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所需的资源;
2.1.4主持召开管理评审会,审批管理评审报告;
2.1.5审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手册》。
2.1.6职业安全卫生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
2.2管理者代表
2.2.1按GB/T24001—1996idtISO14001:
1996标准要求和OHSAS18001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
2.2.2审核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手册》及公司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