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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季度安徽省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第1季度安徽省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第1季度,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全省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7.0%。

有6个城市出现酸雨,全省降水pH均值为5.94,酸雨频率为6.9%。

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9%。

各市功能区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为83.1%。

一、环境空气

(一)总体状况

2016年第1季度,全省未连续出现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空气重污染过程。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1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41.8%(滁州)~89.9%(黄山)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7.0%,轻度、中度、重度和严重污染天数比例分别为29.5%、9.2%、4.2%和0.1%。

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下降12.8个百分点。

表12016年第1季度城市空气达标天数比例

城市

达标天数比例(%)

城市

达标天数比例(%)

城市

达标天数比例(%)

城市

达标天数比例(%)

合肥

44.3

蚌埠

44.0

六安

71.6

铜陵

55.7

淮北

50.5

阜阳

48.4

马鞍山

59.3

池州

70.3

亳州

60.0

淮南

48.8

芜湖

65.9

安庆

51.1

宿州

46.2

滁州

41.8

宣城

62.5

黄山

89.9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综合指数评价,第1季度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3位城市是淮北、铜陵和宿州;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3位城市是黄山、六安和池州。

 

表22016年第1季度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

排名

城市

综合

指数

最大

指数

排名

城市

综合

指数

最大

指数

1

黄山

3.84

1.26

9

蚌埠

6.11

2.31

2

六安

4.90

1.69

10

亳州

6.22

1.89

3

池州

5.26

1.74

11

阜阳

6.23

2.29

4

宣城

5.56

1.89

12

滁州

6.32

2.43

5

马鞍山

5.86

2.03

13

合肥

6.43

2.43

6

安庆

6.01

2.31

14

宿州

6.72

2.37

7

芜湖

6.07

1.94

15

铜陵

7.04

2.20

8

淮南

6.09

2.31

16

淮北

7.05

2.17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PM2.5季均浓度在44微克/立方米(黄山)~85微克/立方米(合肥、滁州)之间,平均为73微克/立方米。

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4.1%。

PM10季均浓度在61微克/立方米(黄山)~112微克/立方米(铜陵)之间,平均为97微克/立方米。

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1.5%。

SO2季均浓度在11微克/立方米(黄山)~54微克/立方米(铜陵)之间,平均为26微克/立方米。

与上年同期持平。

NO2季均浓度在28微克/立方米(黄山)~57微克/立方米(淮北)之间,平均为42微克/立方米。

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40.0%。

CO日均值各市均未出现超标。

O3日最大8小时值出现超标的有淮北、亳州、蚌埠和六安等4个城市,超标率范围为1.1%(淮北、亳州、六安)~1.3%(蚌埠)。

表32016年第1季度全省城市污染物季均浓度

单位:

μg/m3(CO为mg/m3)

城市

SO2

NO2

PM10

PM2.5

CO-95per

O3-8h-90per

合肥

21

42

102

85

1.8

111

淮北

37

57

103

76

2.1

135

亳州

35

45

94

66

2.1

122

宿州

28

44

106

83

2.4

107

蚌埠

24

32

108

81

1.6

105

阜阳

31

43

97

80

1.9

78

淮南

18

37

95

81

1.9

115

滁州

19

44

104

85

1.9

83

六安

15

32

85

59

1.7

84

马鞍山

24

39

96

71

2.3

81

芜湖

28

49

92

68

1.8

108

宣城

21

46

92

66

1.2

89

铜陵

54

47

112

77

2.6

83

池州

23

34

94

61

1.7

83

安庆

22

48

103

81

1.5

46

黄山

11

28

61

44

0.5

112

二、降水

(一)酸雨频率

2016年第1季度,全省酸雨频率为6.9%,酸控区为12.1%。

马鞍山、合肥、宣城、安庆、池州和黄山出现酸雨,酸雨频率范围为1.6%(马鞍山)~70.9%(黄山)。

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酸雨的城市个数增加1个。

全省酸雨频率持平,酸控区酸雨频率下降1.0个百分点。

马鞍山和宣城酸雨频率有所下降,合肥、安庆、池州和黄山酸雨频率有所上升;其他10个城市均未出现酸雨。

(二)降水pH值

2016年第1季度,全省pH均值为5.94,酸控区为5.81。

池州和黄山pH均值分别为5.42和5.32,小于5.6。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和酸控区pH均值分别上升0.17和0.23。

合肥、宿州、芜湖、宣城、黄山和马鞍山6个城市pH均值有所上升,上升幅度最大的是马鞍山;淮南持平;六安、亳州、铜陵、淮北、阜阳、安庆、池州、蚌埠和滁州9个城市pH均值有所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滁州。

表42016年第1季度安徽省降水pH值和酸雨频率监测结果

城市

降水量

(mm)

样本数

酸雨样本数

酸雨频率%

降水平

均pH值

合肥

2408.6

162

5

3.1

6.17

淮北

753.2

44

0

0

7.08

亳州

1303.0

80

0

0

6.90

宿州

938.1

56

0

0

7.11

蚌埠

2379.7

165

0

0

6.58

阜阳

847.8

112

0

0

6.24

淮南

965.8

50

0

0

6.50

滁州

1385.1

88

0

0

6.67

六安

1720.0

82

0

0

6.81

马鞍山

3622.5

187

3

1.6

6.55

芜湖

5374.9

145

0

0

5.91

宣城

2370.0

125

4

3.2

6.35

铜陵

3024.9

171

0

0

6.85

池州

2127.7

81

26

32.1

5.42

安庆

3376.1

201

7

3.5

6.34

黄山

4043.8

117

83

70.9

5.32

全省

36641.3

1866

128

6.9

5.94

酸控区

18436.1

745

90

12.1

5.81

三、地表水

(一)总体状况

2016年第1季度,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监测的100条河流和28座湖库的245个断面(点位)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分别为68.6%、21.6%和9.8%。

全省地表水江河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183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5.6%、21.3%和13.1%。

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全省湖泊、水库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

62个监测点位中,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点位比例分别为77.4%和22.6%,无劣Ⅴ类水质测点。

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无明显变化,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增加3.2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减少2.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减少0.4个百分点。

1~3月份,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各月总体水质均为轻度污染。

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在66.5%~70.3%之间,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在8.9%~12.2%之间。

以COD单指标评价,全省24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2016年第1季度有187个断面(点位)COD平均浓度达到Ⅲ类标准,占76.3%;13个断面(点位)COD平均浓度为劣Ⅴ类,占5.3%。

以氨氮单指标评价,全省24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2016年第1季度有206个断面(点位)氨氮平均浓度达到Ⅲ类标准,占84.1%;15个断面(点位)氨氮平均浓度为劣Ⅴ类,占6.1%。

与上年同期相比,COD平均浓度达Ⅲ类标准的断面(点位)比例增加0.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点位)比例增加1.2个百分点。

氨氮平均浓度达Ⅲ类标准的断面(点位)比例减少1.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点位)比例增加2.4个百分点。

(二)江河水系

1.淮河流域

2016年第1季度,安徽省淮河流域总体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86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分别为46.5%、33.7%和19.8%。

淮河干流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12个断面水质均为Ⅰ~Ⅲ类。

淮河支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

支流74个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分别为37.8%、39.2%和23.0%。

淮河流域干流出、入境水质均为良好;支流19个入境断面中,有13个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占68.4%;3个出境断面中,1个断面水质为Ⅱ类,2个断面水质为Ⅲ类。

与上年同期相比,安徽省淮河流域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了3.4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减少了5.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了2.4个百分点。

1~3月份,安徽省淮河流域总体水质状况分别为中度污染、轻度污染、中度污染。

以COD单指标评价,安徽省淮河流域8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2016年第1季度有44个断面COD平均浓度达到Ⅲ类标准,占51.2%;11个断面COD平均浓度为劣Ⅴ类,占12.8%。

以氨氮单指标评价,安徽省淮河流域8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2016年第1季度有64个断面氨氮平均浓度达到Ⅲ类标准,占74.4%;8个断面氨氮平均浓度为劣Ⅴ类,占9.3%。

与上年同期相比,COD平均浓度达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增加了2.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增加了1.2个百分点。

氨氮平均浓度达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减少了2.3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增加了5.8个百分点。

2.长江流域

2016年第1季度,安徽省长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70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分别为84.3%、14.3%和1.4%。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20个断面中有15个水质为Ⅱ类,5个水质为Ⅲ类。

长江支流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

支流50个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分别为78.0%、20.0%和2.0%。

与上年同期相比,安徽省长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了1.4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减少了1.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无变化。

1~3月份,安徽省长江流域各月总体水质均为良好。

以COD单指标评价,安徽省长江流域7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2016年第1季度有60个断面COD平均浓度达到Ⅲ类标准,占85.7%;无COD平均浓度为劣Ⅴ类断面。

以氨氮单指标评价,安徽省长江流域7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2016年第1季度有60个断面氨氮平均浓度达到Ⅲ类标准,占85.7%;1个断面氨氮平均浓度为劣Ⅴ类,占1.4%。

与上8年同期相比,COD平均浓度达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无变化,COD平均浓度均无劣Ⅴ类断面。

氨氮平均浓度达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减少了2.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无变化。

3.新安江流域

2016年第1季度,安徽省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为优,8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Ⅰ~Ⅲ类。

新安江干流平均水质优,4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新安江支流平均水质优,4个断面中有3个水质为Ⅱ类,1个水质为Ⅲ类。

与上年同期相比,安徽省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均无明显变化。

1~3月份,安徽省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均保持优。

以COD单指标评价,安徽省新安江流域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COD平均浓度均达到Ⅲ类标准。

以氨氮单指标评价,安徽省新安江流域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氨氮平均浓度均达到Ⅲ类标准。

与上年同期相比,COD和氨氮平均浓度达到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均持平。

(三)湖泊、水库

1.巢湖湖体

2016年第1季度,巢湖西半湖区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3个测点水质均为Ⅳ类。

东半湖区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6个测点水质均为Ⅳ类。

全湖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和氨氮。

西半湖区水体总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3个测点水体均呈轻度富营养状态;东半湖区水体总体呈轻度营养状态,6个测点均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全湖平均呈轻度富营养状态。

与上年同期相比,西半湖总体水质状况均为轻度污染,水体营养状态均为轻度富营养状态,均无明显变化;东半湖水质状况由良好下降为轻度污染,水体营养状态无变化;全湖总体水质状况均为轻度污染,水体营养状态均为轻度富营养状态,均无明显变化。

表5巢湖湖区2016年第1季度各月水质类别和营养状态

月份

西半湖

东半湖

全湖

水质类别

营养化程度

水质类别

营养化程度

水质类别

营养化程度

1月

轻度富营养

轻度富营养

轻度富营养

2月

轻度富营养

轻度富营养

轻度富营养

3月

轻度富营养

轻度富营养

轻度富营养

第1季度平均

轻度富营养

轻度富营养

轻度富营养

2.巢湖环湖河流

2016年第1季度,巢湖环湖河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19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的比例分别为68.4%和31.6%。

与上年同期相比,巢湖环湖河流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了10.5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减少了15.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了5.3个百分点。

1~3月份,巢湖环湖河流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各月总体水质均为中度污染。

以COD单指标评价,安徽省巢湖流域2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2016年第1季度有24个断面(点位)COD平均浓度达到Ⅲ类标准,占85.7%;2个断面COD平均浓度为劣Ⅴ类,占7.1%。

以氨氮单指标评价,安徽省巢湖流域2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2016年第1季度有21个断面(点位)氨氮平均浓度达到Ⅲ类标准,占75.0%;6个断面(点位)氨氮平均浓度为劣Ⅴ类,占21.4%。

与上年同期相比,COD平均浓度达Ⅲ类标准的断面(测点)增加了3.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测点)比例增加了7.1个百分点。

氨氮平均浓度达到Ⅲ类标准的断面(测点)无变化,劣Ⅴ类标准的断面(测点)比例增加了3.5个百分点。

3.其它湖泊、水库

2016年第1季度,安徽省其它湖泊、水质总体水质状况为优,53个监测点位中,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测点比例分别为90.6%和9.4%,无劣Ⅴ类水质测点。

53个测点中,有5个测点水体呈轻度富营养化状态,其余测点水体均呈贫营养或中营养状态。

与上年同期相比,安徽省其它湖泊、水库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以COD单指标评价,安徽省其它湖泊、水库53个地表水监测点位中,2016年第1季度全部测点COD平均浓度均达到Ⅲ类标准。

以氨氮单指标评价,安徽省其它湖泊、水库53个地表水监测点位中,2016年第1季度全部测点氨氮平均浓度均达到Ⅲ类标准。

与上年同期相比,COD平均浓度达Ⅲ类标准的断面(测点)比例无变化,无劣Ⅴ类测点。

氨氮平均浓度达到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无变化,无劣Ⅴ类测点。

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16年第1季度,全省16个设区市和6个县级市的4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31412.1万立方米,达标水量30439.1万立方米,水质达标率为96.9%,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5个百分点。

33个地表饮用水源地取水总量为29350.4万立方米,达标水量29067.4万立方米,水质达标率99.0%,巢湖水源地总磷出现超标,最高超标1.08倍。

14个地下饮用水源地取水总量为2061.7万立方米,达标水量1371.7万立方米,水质达标率为66.5%,亳州和界首水源地氟化物出现超标,最高超标0.30倍。

16个设区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29680.5万立方米,达标水量29125.5万立方米,水质达标率98.1%。

表62016年第1季度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统计

城市名称

水源地个数

水源地类型

水质达标率(%)

合肥

2

地表水(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

100

淮北

6

地下水

100

亳州

2

地下水

0

宿州

2

地下水

100

蚌埠

1

地表水(淮河)

100

阜阳

4

地下水、地表水(茨淮新河)

100

淮南

5

地表水(淮河)

100

滁州

1

地表水(城西水库)

100

六安

2

地表水(淠河总干渠)

100

芜湖

3

地表水(长江)

100

马鞍山

2

地表水(长江)

100

宣城

2

地表水(水阳江)

100

铜陵

2

地表水(长江)

100

池州

2

地表水(长江)

100

安庆

1

地表水(长江)

100

黄山

2

地表水(横江、率水)

100

巢湖

2

地表水(巢湖)

49.2

界首

1

地下水

0

明光

1

地表水(池河)

100

天长

1

地表水(高邮湖)

100

宁国

2

地表水(西津河、东津河)

100

桐城

1

地表水(牯牛背水库)

100

2.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16年第1季度,全省县城53个地表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水质监测,监测取水总量14146.2万立方米,全部达标,水质达标率100%,与上年同期上升2.6个百分点。

五、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2016年第1季度,全省各类功能区共监测284点次,其中昼、夜间各监测142点次,全省各地级市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为83.1%。

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80.0%~100.0%,0类功能区(康复疗养区)和3类功能区(工业区)达标率最高;夜间达标率为33.3%~90.3%,4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达标率最低。

从时间段分析,昼间功能区噪声质量普遍好于夜间。

昼间达标率为90.9%,夜间达标率为75.4%。

昼间各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从高到低依次为:

0类功能区(特殊住宅区)和3类功能区(工业区)、4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2类功能区(混合区)、1类功能区(居民文教区);夜间各功能区测点声环境达标率从高到低依次为:

0类功能区(特殊住宅区)、3类功能区(工业区)、1类功能区(居民文教区)、2类功能区(混合区)、和4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表72016年第1季度安徽省城市功能区达标率

达标情况

总计

0类功能区

(特殊住宅区)

1类功能区

(居民文教区)

2类功能区

(混合区)

3类功能区

(工业区)

4类功能区

(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达标点次

129

107

2

2

28

29

48

41

31

28

20

7

监测点次

142

142

2

2

35

35

53

53

31

31

21

21

达标率(%)

90.9

75.4

100

100

80.0

82.9

90.6

77.3

100.0

90.3

95.2

33.3

83.1

100.0

81.4

84.0

95.2

64.3

与上年同期相比:

全省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总体达标率上升了5.3个百分点,其中昼间达标率下降了2.1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上升了12.7个百分点。

除0类功能区仍保持为100%外,其余4类功能区皆有所上升,分别上升了8.5、2.9、4.9和7.2个百分点。

 

附录

1.环境空气评价项目及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表所示: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SO2

年平均

20

60

μg/m3

24小时平均

50

150

1小时平均

150

500

NO2

年平均

40

40

μg/m3

24小时平均

80

80

1小时平均

200

200

CO

24小时平均

4

4

mg/m3

1小时平均

10

10

O3

8小时平均

100

160

μg/m3

1小时平均

160

200

PM10

年平均

40

70

24小时平均

50

150

PM2.5

年平均

15

35

24小时平均

35

75

(2)城市O3日最大8小时浓度的统计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有关要求进行统计,即采用点位平均方法。

(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它综合考虑了SO2、NO2、PM10、PM2.5、CO、O3等六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数值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城市月评价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计算方法如下:

(a)计算各污染物的统计量浓度值

统计各城市的SO2、NO2、PM10、PM2.5的月均浓度,并统计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以及O3日最大8小时值的第90百分位数。

(b)计算各污染物的单项指数

污染物i的单项指数Ii按下式计算:

式中:

—污染物i的浓度值,当i为SO2、NO2、PM10及PM2.5时,

为月均值,当i为CO和O3时,

为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值;

—污染物i的年均值二级标准(当i为CO时,为日均值二级标准;当i为O3时,为8小时均值二级标准)。

(c)计算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的计算需涵盖全部六项污染物,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式中: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污染物i的单项指数,i包括全部六项指标。

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相同时,排名以并列计。

2.酸雨评价项目及标准

(1)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评价因子主要有降水pH值、酸雨频率、离子浓度和降水量等。

以pH值等于5.6作为划分酸雨的界限,pH值低于5.6的降水即为酸雨。

(2)降水pH平均值的计算

降水pH平均值采用氢离子[H+]雨量加权法计算,其计算公式:

pH平均=-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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