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的配置和任务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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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格检查、血液学标准、采血量及时间的间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国家卫生部颁布的《血站管理办法》。
4.采血。
必须使用无菌的密闭的系统,全过程要求无菌操作。
5.准备急救药品和用具,并建立一套完善的献血员护理程序。
6.各种血液成分分离制作,如血浆、红细胞、血小板、冷沉淀物等,由全血中分离出来且又不稳定的衍生物的制备和运转,原则上应由国家指定的血液中心和血站进行。
三、血液及成分的运输和保存
(一)储存设备监测
1.各种保存血及成分的冰箱或冰柜的温度必须每4小时记录一次。
2.温度失控报警器必须设定一个温度失控范围,并随时处于开启状态。
3.温度失控报警器在箱内温度超过设定范围时,必须能被激活并发出明显的警报信号。
4.液氮冰柜必须另含有监测液氮水平的报警系统。
(二)保存
1.全血及红细胞制品可在1~6℃的冷房或冰箱中保存21~35天。
2.冷沉淀物和新鲜冰冻血浆在≤-18℃保存12个月(超过12个月后转为普通血浆)。
3.普通冰冻血浆≤-18℃保存5年。
4.粒细胞浓缩物20~24℃可保存24小时。
5.血小板浓缩物可在20~24℃持续震荡的条件下保存1~5天。
6.洗涤红细胞以及已脱离密闭系统的其它血制品、解冻红细胞1~6℃保存24小时。
7.20%甘油保存的冰冻红细胞≤-65℃,40%甘油保存的冰冻红细胞≤-120℃,液氮保存的冰冻红细胞≤-120℃,一般用于常规输血的冰冻红细胞可保存10年。
(三)运送
全血及红细胞制品运送温度1~10℃,冰冻类制品运送温度≤-18℃,粒细胞及血小板浓缩物运送温度20~24℃。
四、血液及成分的申请和使用
(一)申请单的设计
输血申请单应包含以下内容:
血液及成分类型及其适应证、输血前的检测试验、血交叉配合试验结果、时间(申请、预计使用、完成试验、发送、输注开始和结束等)、申请医生姓名、病人资料(姓名、性别、床位号、住院号、疾病类型、输血及妊娠史等)、发送人员、输注情况(病人输注前后体征、输血人员姓名、输血反应情况等)。
(二)血液及成分使用适应证
1.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
书面报告血红蛋白小于8.5g/d1、大于20%血容量丢失、体外循环手术预计血红蛋白小于8g/d1、血红蛋白小于10g/d1的放疗或需手术者、其他。
2.全血:
进行性巨量失血、其他。
3.血小板:
成人大量输血超过10个单位、血小板数小于5万/ul伴活动性出血或需手术者、血小板数小于10万/ul伴活动性出血的体外循环手术、血小板数小于2万/ul、血小板数小于10万/ul且一个血容量丢失、其他。
4.新鲜冰冻血浆:
书面报告PT或APTT异常伴出血或需外科手术者、特定凝血因子缺乏伴出血或需手术者、输血量大于15单位、华夫林治疗或抗纤溶治疗伴出血、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体重小于15公斤的体外循环手术者、抗凝血酶Ⅲ,蛋白S,蛋白C缺乏,服用L-天冬酰氨酶前纤维蛋白原缺乏、换血、其他。
5.冷沉淀物:
凝血因子缺乏,如纤维蛋白原、凝血因子Ⅷ、VW因子、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其他。
6.CMV阴性的血制品:
小于6个月的病人、所有骨髓移植病人、儿科肿瘤病人。
7.照射的血制品:
所有小于2岁的病人、所有儿科肿瘤病人、所有骨髓移植病人、获得相关献血员直接捐献的受体。
8.少白细胞血制品:
所有新生儿监护病房(NICU)病人、所有儿科肿瘤病人、所有骨髓移植病人、慢性溶血病人。
(三)ABO血型不一致时血液及成分的选择原则
全血
必须和受体完全一致
红细胞
必须和受体的血浆相合
粒细胞浓缩物
新鲜冰冻血浆
必须和受体的红细胞相合
血小板浓缩物
所有血型都可以接受,优先选择和受体的红细胞相合
单个献血员冷沉淀物
所有血型都可接受
D阴性或Du型
选择D阴性的血液及成分。
(四)输血会诊制度
输血科人员(血库人员)应定期向临床用血科室提供血制品知识的讲座;
定期或不定期和临床医生召开疑难输血病例讨论会。
会诊率:
三级甲等医院90%,三级乙丙等医院85%,二级甲等医院80%,二级乙丙等医院75%。
在医务人员和病人中,开展合理用血,科学用血,节约用血的宣传教育活动,至少每年举办二次以上专题活动,成效显著。
(五)成分使用率标准:
成分输血率:
三级甲等医院>70%,三级乙丙等医院>65%,二级甲等医院>50%,二级乙丙等医院>45%。
红细胞使用率:
三级甲等医院>50%,三级乙丙等医院>45%,二级甲等医院>40%,二级乙丙等医院>35%。
(六)输血志愿书
临床医师在给病人输注血液及成分前,必须和病人及其家属签定输血志愿书。
输血志愿书要求说明以下内容:
血液的来源、所做的检测试验、输血传播的疾病、输血后的并发症、以及当前输血的必要性和输血后的危险性等。
要求让病人及其家属充分权衡利弊,征得同意后,才能实施输血治疗。
五、输血前检测试验
(一)试验要求
血清和血浆都可用于血交叉试验和抗体检测,最好是血清标本,标本使用限制在3天内。
含有肝素等抗凝标本可用凝血酶或硫酸鱼精蛋白处理使其凝集析出血清。
允许通过静脉输液口采集标本,但必须丢弃受残留静脉输液影响的前5ml标本。
一般不允许使用溶血的标本,对急性溶血性贫血和烧伤病人的溶血标本,在试验前后必须作溶血程度的比较。
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的所有资料必须填写清楚并完全符合,否则应重抽标本。
所有用过的献血员和受血者标本必须在1~6℃冰箱至少保存7天,所有试验都必须保证观察和记录同时进行,且记录和资料都必须至少保存5年。
(二)血型检测
要求完成病人ABO&
RH正反定型,献血员血型ABO正定型(必要时做RH血型),D阴性病人必须做Du试验确定。
(三)血交叉试验
要求完成盐水交叉试验和检测不完全抗体的交叉试验(酶法、聚凝胺法、抗人球蛋白法)。
除紧急用血、自身输血外,所有输入红细胞及混有5ml以上红细胞的其它血制品均要求做血交叉试验。
(四)其他
另外必须开展的试验有抗人球蛋白试验、抗体筛选、抗体鉴定、新生儿溶血病的全套试验、儿科及产科病人的全套试验等。
六、临床紧急用血和大量输血的管理
(一)紧急用血原则
在紧急情况下,为挽救病人的生命,临床医生在比较等待血交叉试验完成后时间延误的危险性和输入未试验的提血单并阐述临床的紧急情况。
发放未进行交叉试验或完全部分交叉试验的血液,随后立即完成血交叉试验,紧急发血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给予未知血型病人O型红细胞,如未知病人RH血型,则首选D阴性红细胞,特别是对有过妊娠经历的女性。
2.如有时间完成病人的ABO&
RH血型检测,可给ABO&
RH血型相合的血制品。
以前的血型记录不作为发放何种血制品的依据。
3.用显著的方式在血袋标签上表明血交叉试验在发血时未完成。
4.尽快完成血交叉试验,如在试验的任何一步发现不相合,应迅速通知主管医生或血库医生。
5.如病人由于医疗问题死亡,但不涉及输血,则没有必要完成血交叉试验,但应由主管输血的医生来决定。
如有原因表明输血加重了原始病情或促进死亡,则应完成所有的试验。
(二)大量输血原则
大量输血是指在24小时内输血量接近或超过病人的一个血容量的输血。
1.经输血科医生同意,血交叉试验可适当简化。
2.必须按照紧急用血原则,尽早给予病人输血治疗。
3.对RH阴性的病人,最好给予ABO相同RH阴性的血制品。
如紧急情况下不能提供足够所需的血液,经输血科主任同意,O型的RH阴性的红细胞或ABO血型相同的RH阳性的血制品也可使用。
4.在血小板<10万/ul、PT>正常1.5倍时,必须考虑补充血小板和新鲜冰冻血浆。
七、血液及成分的发放
(一)准备
1.冷沉淀物和新鲜冰冻血浆在37℃的水浴箱中融化后即可使用,也可放入1~6℃冰箱保存,但不超过24小时。
2.全血和红细胞制品可直接使用,如需加温则加温器和血制品温度都不得超过38℃。
3.血小板和粒细胞一般在采集后6小时内使用。
(二)检查
发出血液前,应检查血袋是否破损、封口是否严密、血液外观是否正常。
如发现血袋破损、封口不严有渗漏、血液中有大量凝块、血浆和红细胞交界面不清或出现膜状物、血浆出现溶血混浊变色、袋中气泡增多或血袋肿胀等各种不正常的现象,一律不得发出使用。
有疑问的血液应做细菌培养和追踪观察,以确定是否重新使用。
(三)标签和资料核对
血液及成分标签上必须含有种类和数量、储存温度、失效日期、血型、献血员资料、病人资料。
并核对输血单上的资料和血袋上的资料,完全无误后方可送走。
(四)退回和重新发放
血液及成分离开办理血科后,必须立即输注,决不允许长时间放在室温或放入其它无严格温度监测的冰箱。
除手术室、急诊室、监护室以外原则上逐袋领取,现输现拿,不得在血库以外的部门储存。
血液离开输血科后,原则上不能退回。
因故未使用的血液及血制品,应在30分钟之内退回输血科(中心血库)。
血液及成分重新发放必须获得下列信息,血袋无破损及封口未被打开,在保存和运送过程中始终处于要求的温度保存范围,已对该血液及成分重新发放作了登记以确保在日后使用过程中作追踪监测。
八、输血技术管理
(一)血液及成分输注前的处理
1.需加温的血液,应在具备有温度显示和失控报警系统的加温器中进行,但血袋或送血管道的温度不得超过38℃。
2.除了生理盐水和USP能加入到血液中以外,其他溶液和药物不得和血液混合使用。
3.血液及成分的照射剂量至少为25Gy,它主要用于接受宫内输血的婴儿、免疫不全或免疫损伤的受体、获知接受了血缘亲属血制品的受全、接受骨髓移植的受体。
(二)输血途径
根据临床情况采用单通道或多通道途径输注
(三)输血量和输血速度
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决定,输血速度一般为5~10ml/分(血小板可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以较快的速度输注)。
(四)输血方法
每个输血科(血库)都必须有怀疑输血反应的检测、报告、评估体系。
输血病人的所有副反应都视为潜在的输血反应,对疑为输血反应的病例,负责病人的医务人员必须马上通知主管医生和输血科。
输血科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对疑为输血反应的病人进行评估,并填写输血反应单,但不得延误病人的临床治疗。
输血不良反应体征和症状:
发热、寒战、胸痛、低血压、恶心、潮红、呼吸困难、血红蛋白尿症、休克、广泛出血、少尿或无尿、背痛、输注点疼痛。
九、溶血性输血反应的处理
(一)溶血性输血反应(HTR)
根据病人寒战或发热情况,考虑溶血性输血反应的,临床相关人员必须马上做下列工作:
(1)马上停止输血以限制输注的血液量,并通知主管医生。
(2)输注生理盐水以保持静脉的畅通。
(3)在病人的床边检查所有的标签、输血单、病人的资料,确定输注的血液是否用于指定的病人。
(4)立即向输血科人员报告。
(5)从病人那里抽取新的贴有标签的标本(防止溶血),并将标本、血袋(不管是否含有血液)、输血器材、静脉输注液及所有有关的标签和单子尽快的送交输血科。
(6)在主管医生和输血科人员指导下,送另外的血、尿标本作急性溶血的评估。
2.必要检查
如临床建议有HTR的可能,则必须做下列检查:
(1)检查前几天人的标本和献血员血液的一致性,如不一致,立即通知主管医生。
查寻特定的记录以决定病人的标本和献血员的血液及成分是否被认错或发放不正确,排除对另外病人的危险可能性及特定的诊断以后,再逐步检查输血操作步骤以发现错误。
(2)对比反应前后病人标本的血清或血浆,在输血后标本中出现粉红色或红色则表明来自献血员破坏的红细胞的游离的血红蛋白,5ml红细胞的血管外溶血就可产生肉眼可见的血红蛋白血症。
因抽取标本及另外原因造成的机械性溶血也可产生同样的结果,如怀疑,则重抽标本,并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
(3)如输入的不配合红细胞没有迅速被破坏,则输血后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阳性或带有混合外观。
如果在反应后数小时抽取标本,由于抗体和补体结合的红细胞可能被迅速破坏,故DAT试验可能阴性。
非免疫性溶血可能产生血红蛋白血症,但DAT试验应该阴性。
无血红蛋白血症和DAT试验阴性则可认为不存在急性免疫性溶血反应。
3.实验调查
(1)重新检测病人输血前后的ABO&
RH血型,输血后标本在镜下出现混合外观则提示不配合的献血员红细胞的存在。
如在病人前后的两个标本中ABO&
RH血型不相同则提示病人标本出现错误,必须重抽加以确定;
另外也需考虑献血员的血型和标签上的血型是否相合。
如上述都肯定,那么错误就发生在血交叉试验上。
(2)将输血前后的病人血清和血袋中的红细胞重新做血交叉试验,结果阳性则表明输血前的血交叉试验发生错误,可能是拿错献血员的标本或观察血交叉试验结果错误。
如果有可能,则最好拿取输血前献血员的红细胞和输血前后的病人血清做血交叉试验,如输血后标本出现阳性结果则提示有迟发性HTR的可能,特别是标本在输血后几天抽取。
(3)重新对输血前后的病人血清作抗体筛选,阳性结果必须做献血员相对对应的红细胞抗原检测。
检查病人和献血员有无不完全抗体的历史,献血员有抗体应做次侧血交叉试验,如仅输血后标本抗体筛选阳性则提示存在近期输注的血制品的被动抗体或再生抗体的抗体反应。
(二)非免疫性溶血反应的调查
1.如发现血袋中细胞或血浆呈棕红色或紫色、有凝块或大的团块、血浆不透明或浑浊、有气体或特殊的香味等情况,立即拿取血袋中的血标本在不同温度下做细菌培养,进行细菌革兰氏染色或DNA染色。
2.检查血袋中血浆是否含有游离血红蛋白,如存在则必须考虑有可能是以下因素造成的,如运送、保存、处理时不合理的温度损伤红细胞、注射药物或高渗溶液、细菌污染等。
3.检查输血管的血浆中是否含有游离血红蛋白,如存在则可能是输血前管子含有高渗溶液或右旋糖酐,但必须是管子中溶血而血袋中不溶血。
4.病人和献血员内在的酶缺陷(G6PD)或镰型红细胞贫血或PNH病人也可能引血管内溶血,并非输血造成。
5.考虑机构性溶血的可能性,如滚动泵体外循环、加压输注泵。
6.考虑由高渗或低渗溶液进入循环造成的渗透性溶血。
7.排除各种原因造成的肌红蛋白血症。
十、新生儿及产科病人的输血管理
(一)新生儿红细胞输血的指导方针
1.出生时恢复血球压积>0.4。
2.在需要换气和氧气支持或发泔心脏病存在的婴儿维持血球压积>0.4。
3.在新生儿治疗心动过速、呼吸急促、呼吸暂停等期间维持血球压积>0.3。
4.需纠正因实验室检查而导致>10%血液丢失的患者。
(二)新生儿血液的要求
1.小容量包装红细胞悬液,可分离成20ml等。
2.校正血球压积,用自然沉淀全血法获得的红细胞浓缩物,其血球压积大致为0.65,一般认为是较为适合新生儿输血的血球压积。
3.一定范围的PH和电解质。
4.除非需要替换凝血因子,一般不建议使用FFP。
5.由于血容量较少,输血小板要求相合的血浆。
如绝对有必要输不相合的血浆,则应最大可能的减少血浆量及用白蛋白或生理盐水重新混悬血小板,最好是用富含血小板血浆,推荐剂量7.5~10万/ul的血小板悬液5~10ml/Kg.
6.粒细胞输血则要求从CMV阴性的供体中获得,并应照射杀灭淋巴细胞,推荐剂理为1×
109/Kg。
1.如果做过ABO&
RH血型,则以后可以省略检测ABO&
RH血型,而直接选择ABO&
RH血型相合的血液。
2.如果先前抗体筛选试验阴性以及未接受过含有不完全抗体的血液,及所有输注的红细胞制品都是O型或ABO&
RH相合的,则新生儿期间抗体筛选和血交叉试验都可以省略,婴儿和母亲的血浆和血清都可以用作试验。
3.如从婴儿或母亲的血清中检测到不完全抗体,则应选择无相对应抗原的血制品。
4.如连续数天输血,则每一个血标本都必须做抗体筛选,阴性则可省略血交叉试验。
(四)RH免疫球蛋白治疗
所有接受过分娩、流产、侵入性产科操作的妇女都应测定RH血型,RH阴性的妇女应接受RH免疫球蛋白治疗,最好在羊水诊断后72小时内及另外引起胎儿母亲出血的操作或妊娠末期。
除了胎儿是RH阴性的和分娩前没有涉及RH免疫蛋白治疗的指征。
防止产生D抗原免疫性的RH免疫球蛋白治疗也适合接受过D阳性血制品(血小板、粒细胞等)的D阴性的病人。
(五)宫内输血和宫内换血
为了治疗胎儿的贫血或溶血,对于妊娠20周以后的胎儿,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的指导下可采取宫内输血和宫内换血。
血制品要求使用5天内的血型为O型的RH-或无针对母亲血清中抗体的抗原的红细胞、洗涤红细胞和去甘油红细胞,其血球压积至少为0.8或更高。
一旦开始宫内输血,必须每两周输注一次,直到分娩,输血剂量根据胎儿重量和年龄而定,一般为75~175ml。
换血的指征有HDN、高胆红素血症、呼吸窘迫、DIC、红细胞增多症。
十一、自身输血
自身输血是指受血者和献血者都是同一个体的输血方法。
(1)供自体输血用的血液及成分(骨髓和外周血干细胞),暂时不用的,必须妥善保存,其上应注明“仅用于自身输血”,并标明患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及病历号、使用日期等。
(2)用于自体的血液可以不做任何项目的检查,但如用于他人,则应按献血员的标准检验。
(3)在行自身输血前,应在患者床边以输血前管理卡查证其ABO血型分类。
(4)建议自身输血的患者,应向其说明这种做法的风险、利弊及程序。
(5)为自身输血而采血,应事先得到有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书面认可,且应在下述初步检查结果正常时方能进行全面临床检查,血管系统的能力(主要的静脉),皮肤的条件附加检查、心电图、肺部X线透视、血及尿电离子、血象、凝血测定。
(一)术前自身输血
1.为自身输血而采血,应事先得到主管医生及血库医生的书面认可。
2.对年龄的大小无严格的限制。
3.采集的血量取决于病人的体重。
4.病人血红蛋白≥110g/L,hct≥0.33。
5.采血的频率取决于输血科医生和主管医生,但最后一次采血至少在手术前72小时进行。
6.考虑菌血症或正在治疗的菌血症病人不得进行自身输血。
(二)手术时自身输血
1.术中血液稀释(IH)
普通手术病人的选择:
预计丢失的总量接近1-2L、血红蛋白>120g/L、无冠心病、无阻塞性肺部疾患、无肾脏疾患、无严重的高血压和肝硬化、无凝血障碍。
心脏手术病人选择:
血红蛋白>140g/L,无不稳定的心绞痛、左心功能不全、排放片段<0.5或心指数<0.25L/mim/m2、左边主要冠状动脉狭窄、休息时有心肌缺血的心电图改变、肺功能损伤。
2.术中血液收集(IBC)
收集无菌、无肿瘤细胞污染的手术视眼中血液,并用机器清洗细胞后,重新输入患者体内。
3.术后血液收集(PBC)
收集术后引流管中的血液,不处理或处理后回输给患者。
(三)手术时自身输血的注意事项
1.术中所收集的血液不得用于其他病人。
2.血液收集和重输的方法必须安全、无菌和保证收集的血液及成分的正确性。
使用的设备必须无致热源,并含有阻挡对受体有潜在危险的微粒的过滤器,防止空气栓塞。
如血液在输注前加温,则应注意温度不超过38℃。
3.应该按完整的书面协定保持收集步骤,包括抗凝剂的选择、处理用的溶液、给收集的血液贴上标签、防止和治疗副反应的步骤。
4.等容量血液稀释收集的血液在输注以前应保留在下述条件下:
室温保存8小时(收集开始计时)、在开始收集后8小时之内放入1~6℃的冰箱可保存24小时。
5.在无菌条件下收集和处理的,并用生理盐水、USP洗涤的术中血液,如不立即输注,则在输注以前应在下列条件下保存:
室温保存6小时(收集开始计时),在开始收集后6小时之内放入1~6℃的冰箱可保存24小时。
6.如不按上述手段收集的术中血液应在开始收集6小时内输注。
7.在术后和外供职务后收集的自体血液应在开始收集后6小时内输注。
十二、组织配型和器官移植
(一)试剂管理
1.HLA抗血清应从指定的实验室购取,如当地试剂,则至少应有两家实验室认可。
2.HLA抗血清应保存在-20℃或更低,如保存在室温,则应有文件表明其活性是正常的。
3.每次分型或交叉都至少有补体依赖的阳性控制血清和已知无细胞毒抗体的阴性控制血清。
4.阴性对照孔中活性细胞应>80%。
5.新批的补体应做试验以保证特异性抗体存在时产生细胞毒性,不存在时无细胞毒性。
也应该建立确保储存补体活性的控制步骤。
(二)HLA分型
1.每个HLA-A,-B,-C抗原都应用至少两种单价抗血清确定或用一种单价抗血清和2~3种多价抗血清确定。
2.每个HLA-DR抗原至少应用五种抗血血清或三处单价抗血清确定。
3.在单个抗原(如HLA-B27)的分型中,应选择合适的交叉反应性的控制程序。
4.补体依赖的淋巴细胞毒方法或相应的在细胞试验中使用。
(三)混合淋巴细胞培养(MLC)
1.在开始培养时,细胞悬液中的活性细胞应>80%。
2.在培养介质中血清应缺乏细胞毒抗体、无菌和支持增生反应。
3.每个MLC试验必须包括自身对照及无关控制反应体和刺激体,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