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4912568 上传时间:2023-05-07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1.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0页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0页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0页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docx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docx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方案及措施

14.1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1.1当隧道通过膨胀土层、软弱黄土层、含水未固结围岩、溶洞、破碎带、岩爆、

流沙以及瓦斯溢出地层时,宜采用辅助方法施工。

1.2施工中应经常观察围岩和地下水的变异情况,量测支护、衬砌的受力情况,注意地形、地貌的变化,防止突然事故的发生。

如有险情,应立即分析情况并采取措施,迅速处理。

渗漏水地段,应先治水。

1.3特殊地质隧道,除大面积淋水地段、流沙地段外,均可采取锚喷支护施工。

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开挖面自稳性很差,难以开挖成形时,应在清除危石后尽快在开挖面上喷射厚度不小于5cm的混凝土护面,必要时,可在开挖轮廓线处和开挖面上打设超前锚杆,超前锚杆长度宜大于开挖进尺的3倍。

(2)锚喷支护完成后仍不能提供足够的支护能力时,应及时设置钢架支撑,加强支护。

1.4不宜采用锚喷支护的地段,应采用构件支撑,并符合下列要求:

(1)支撑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开挖后的围岩压力。

支撑基础应铺设垫板。

当支撑出现变形、断裂时,应立即加固或部分撤换。

(2)围岩出现底部压力,产生底鼓现象或可能产生沉陷时,应加设底梁。

(3)当围岩极为松软破碎时,必须先护后挖,暴露面应采用支撑封闭。

(4)根据现场条件,可结合管棚或超前锚杆等支护,形成联合支撑。

(5)支撑作业应迅速、及时。

1.5特殊地质地段施工时,不宜采取全断面开挖。

钻爆设计时,应严格控制炮眼数量、深度和装药量。

1.6围岩压力过大,支撑下沉可能侵入衬砌设计断面时,必须挑顶,并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1)拱部扩挖前发现顶部下沉,应先挑顶后扩挖;

(2)当扩挖后发现顶部下沉,应立好拱架和模板先灌筑满足设计断面部分的拱圈,该混凝土达到所需强度并加强拱架支撑后,再行挑顶灌筑其余部分;

(3)挑顶作业宜先护后挖。

1.7自稳性极差的围岩宜采取压注水泥砂浆或化学浆液加固。

1.8模筑衬砌施工应遵守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当拱脚、墙基松软时,灌筑混凝土前应排净基底积水,并采取措施加固基底;

(2)衬砌混凝土应掺早强剂等,提高衬砌的早期承载能力;

(3)仰拱施工,应在边墙完成后抓紧进行,使结构尽快封闭成环。

1.9特殊地质地段施工方案应由设计、施工主管技术负责人共同研究确定。

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施工单位应会同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作出必要的修改

膨胀性围岩:

2.1隧道通过膨胀性地层时,应对围岩的压力和流变情况进入调查、量测、掌握围岩变形及压力的增长特性。

2.2宜采用短台阶或中央导坑法开挖,但开挖分部不宜过多。

2.3应紧跟开挖尽快对围岩施加约束。

可用锚喷及钢架或格栅联合支护;膨胀压力很大时,可在隧道底部打设锚杆,亦可在隧道顶部一定范围内打入斜向超前锚杆和小导管,形成闭合环。

斜向锚杆的外斜角度、杆长、间距、范围应按规范规定执行。

喷射混凝土层宜采用钢纤维混凝土,提高喷层的抗拉和抗剪能力。

2.4钢架支撑宜采用可缩性结构。

支撑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撑的可缩接头,根据位移量确定,可设2~3个。

(2)接头的伸缩,应根据隧道最大控制位移计算确定,每个拉接头最大伸缩量不宜大于100mm。

(3)可缩接头的滑动阻力。

可按钢架支撑承受轴向力的1/2进行计算。

(4)当采用钢管制作支撑时,应设灌浆孔。

可缩接头收缩合拢后,管内应用喷射混凝土封闭。

2.5衬砌的拱部与侧墙宜同时施工,仰拱应尽早完成。

仰拱与侧墙连接处应尽可能做成圆弧状,衬砌与围岩应密贴。

2.6当围岩压力极大,其变形速率难以收敛时,应在上台阶或中央导坑的底部行先修筑临时混凝土仰拱,待变形基本收敛后,开挖下部台阶,拆除临时仰拱,并尽快灌筑永久性衬砌和仰拱。

黄土:

3.1黄土围岩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调查黄土中构造节理的产状与分布状况。

对因构造节理切割而形成的不稳定部位加强支护。

(2)宜采用短台阶开挖方法或分部开挖法(留核心法)。

初期支护应紧跟开挖面施作。

(3)做好地表水截排工作,雨水不得漫溢于洞口仰坡和边坡面。

(4)施工中应遵循“短开挖、少扰动、强支护、及时密贴、勤量测”的原则。

(5)当隧道覆盖层浅、地表有下沉可能时,应按规范中有关防止地表下沉的辅助方法治理。

3.2黄土围岩隧道宜采用复合式衬砌,开挖以后钢支撑、钢筋网、喷射混凝土和锚杆作初期支护,必要时宜采用超前锚杆、管棚支撑加固围岩。

3.3施工中洞内应完善排水设施,保持路面干燥。

当地下水量较大时,应在洞内采用井点降水法降低地下水位。

或在洞外隧道开挖线两侧设深井降水。

溶洞:

4.1隧道通过岩溶地区,当发现地表有以下情况时,可初步判断其岩层中存在溶洞、暗河。

(1)四周汇水的洼地内,发现在落水洞、漏斗或天然竖井存在;

(2)落水洞、漏斗呈带状分布地段;

(3)地面塌陷和草木丛生以及冬季冒气等地段;

(4)地表水消失或附近有出水点(泉眼)的地段。

4.2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资料,进一步查明溶洞分布范围、类型、岩层的完整稳定

程度、充填物和地下水流情况等,据以确定施工方法。

对尚在发育或穿越暗河、水囊等地质

条件极复杂的岩溶区,应查明情况,填重选定施工方案。

探查溶洞时,应有安全措施。

4.3岩溶地段隧道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处治:

4.3.1引排水

(1)遇到暗河或溶洞有水流时,宜排不宜堵,应在查明水源流向及其与隧道位置的关系

后,用暗管、涵洞、小桥等设施渲泄水流或开凿泄水洞将水排除洞外。

(2)当岩溶水流的位置在隧道顶部或高于隧道顶部时,应在适当距离处,开凿引水斜洞(

可引水槽)将水位降低到隧底标高以下,再行引排。

当隧道设有平行导坑时,可将水引入平行

导坑排出。

4.3.2堵填

(1)对已停止发育、跨径较小、无水溶洞,可根据其与隧道相交的位置及其充填情况,采

用混凝土、浆砌片石或干砌片石予以回填封闭;或加深边墙基础,加固隧道底部。

(2)当隧道拱顶部有空溶洞时,可视溶洞的岩石破碎程度在溶洞顶部采用锚杆加固,并加

设隧道护拱及拱顶回填的办法处治。

4.3.3跨越

(1)当溶洞较大较深,不宜采用堵填封闭的方法,或充填物松软不能承载隧道结构时,可

采用梁、拱跨越。

跨越的梁端或拱座应置于稳固可靠的岩层上,必要时灌筑混凝土进行加固。

遇特大溶洞时,可采取明洞结构形式。

(2)当溶洞很大,地质情况复杂时,隧道衬砌可采用拉杆拱、边墙梁结构;有条件进,可

采用锚索对溶洞与隧道连接处进行加固,锚索应为全长末胶结的自由锚索。

4.3.4绕行

在岩溶区施工,个别溶洞处理耗时且困难时,可采取迂回导坑绕过溶洞,继续进行隧道

前方施工,并同时处治溶洞,以节省时间,加快施工进度。

绕行开挖中,应防止洞壁失稳。

4.4溶洞地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4.4.1凿眼机钻进速度较快时,可能已达到溶洞边缘,应观察水情变化及裂隙溶蚀

程度,当渗水及溶蚀程度有所增大时,应对掘进、支撑、排水等工作加以妥善安排。

4.4.2当达到溶洞边缘,施工各工序应紧密衔接。

当采取下导坑引进时,边墙基础

应坚固,对小溶洞应填实;对大溶洞可采取本节14.4.3.3款的措施处理。

上部工序应抓紧,

尽快作好衬砌。

4.4.3在溶洞充填体中开挖,当充填物较松软时,可用插钣法(如工型钢或槽型钢等)

施工,并注意预留沉落量。

当充填物为石块堆积时,可在开挖前预压砂砾及水泥砂浆加固。

4.4.4施工中对溶洞顶部应经常检查,及时处理危石。

当溶洞较高且顶部破碎时,

应先喷射混凝土加固,再在靠近溶洞顶部附近打入锚杆,并设置钢筋和支架。

4.4.5在岩溶地段爆破,应尽量做到多打眼,打浅眼,并控制药量。

4.4.6当反坡施工遇到溶洞时,应准备足够数量的排水设备。

4.4.7当判断有岩溶水时,应利用超前探水钻孔作涌水预报,探明开挖面前方几米

到几十米的水情,防止突水事故的发生。

4.4.8溶洞内不得任意抛填隧道开挖弃渣。

4.5遇采空区时,应采取弱爆破,强支护,谨慎开挖。

4.4条执行。

塌方:

5.1塌方地段应加强预报工作。

处理塌方前,应详细调查其范围、形状、塌穴地质构造,查明其诱发原因和塌方类型,据此确定处理方案。

5.2隧道塌方后,应先加固未塌方地段,防止塌穴扩大。

5.3塌方规模较小时,首先加固塌体两端洞身,并尽快施作喷射混凝土或锚喷联合支护封闭塌穴顶部和侧部,然后清渣。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亦可在塌渣上架设施工临时支架,稳定顶部,然后清渣。

临时支架待灌筑衬砌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后方可拆除。

5.4当塌方规模很大,塌渣体完全堵死洞身时,宜采用先护后挖的方法。

在查清塌穴规模大小和穴顶位置后,可采用管棚法或注浆固结法稳固围岩体和渣体,待其基本稳定后,按先上部后下部的顺序清除渣体,亦可用全断面法按短进尺、弱爆破、早封闭的原则开挖塌体,并尽快完成衬砌。

5.5塌方冒项,在清渣前应支护陷穴口,地层极差时,在陷穴口附近地面应打设地表锚杆,洞内可采用管棚支护和钢架支撑。

5.6在塌方处,模筑衬砌背后与塌穴洞孔周壁必须紧密支撑。

当塌方较小时,可用浆砌片石或干砌片石将其充填;当塌穴较大时,可用浆砌片石回填,厚度宜为2m,其以上空间应采用钢支撑等顶住稳固围岩;特大塌穴应作特殊处理。

衬砌厚度应按松散体荷载计算确定。

5.7塌方地段防排水除遵守本规范10章有关规定处,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于地表沉陷和裂缝,应采用不透水土夯填密实,并开挖截水沟,防止地表水下渗到塌穴和塌渣体内;

(2)塌方冒顶时,应在陷穴口地表四周挖沟排水,并设棚遮盖穴顶,防止雨水流入。

陷穴口填标高应高出地面并封口。

5.8岩爆引起塌方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将人员和机械,撤至安全地段;

(2)采用磨擦型锚杆进行支护,增大锚杆的初锚固力;

(3)采用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抑制开挖面拱部围岩的剥落;

(4)采取挂钢筋网,必要时可用钢支撑加固;

(5)充分作好岩爆现象观察记录;

(6)可采取声波探测,加强岩爆预报工作。

 

流沙:

6.1施工中应调查流沙特性、规模,了解地质构成、贯入度、相对密度、凿径分布、塑性指数、地层承载力、滞水层分布、地下水压力和透水系数等,并制订处治方案。

6.2在流沙地段开挖隧道,可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加强防排水工作,防止沙层稀释和挟走沙粒,必要时采取井点法降低地下水位,其集水管可用加气砂浆充填。

(2)将泥水抽排至洞外。

当隧道很长时,可在洞内合适位置设时蓄泥水池,将泥水在该池内经处理沉淀后抽出洞外,池内沉积的淤泥定期清除。

(3)采用化学药液注浆固结围岩时,注剂可采用悬浮型或溶液型浆液。

(4)应自上而下分部开挖,先护后挖,边挖边密封,遇缝必绪。

流沙出现后,尽快用板材封闭开挖面。

(5)可采用工字型钢支撑或木支撑,设置底梁,支撑的上下、纵横均应连接牢固。

架设拱架时,拱脚应用方木或厚板铺垫。

支撑背面应用木板或槽型钢钣遮挡,严防流沙从支撑间逸出。

(6)在流沙逸出口附近较干燥围岩处,应尽快打入锚杆或施作喷射混凝土层,加固围岩,防止逸出扩大。

6.3流沙地段开挖边墙马口,其长度不得大于2m,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拱圈两侧不均匀下沉。

拱部和边墙衬砌混凝土的灌筑应尽量缩短时差,尽快形成封闭环。

 

瓦斯底层:

7.1瓦斯溢出地段,应预先确定瓦斯探测方法,并制订瓦期稀释措施、防爆措施、紧急救援措施等。

7.2瓦期地层宜采用超前导坑法开挖,探查瓦斯种类和含量,并稀释瓦斯浓度,同时加强通风。

7.3钻爆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煤层或有瓦斯岩层中,不允许打40cm以下的浅眼,任何炮眼最大抵抗线不得小于30cm;

(2)打眼时应采取湿式凿岩,严禁干式凿岩;

(3)应使用毫秒电雷管和安全炸药,并采取电力起爆;

(4)爆破电闸应安装在新鲜风流中,并与开挖面保持200m左右距离;

(5)应采用连续装药方式,雷管安放在最外一节炸药中,不得使用裸露药包。

7.4瓦斯地层施工必须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预先对各有关人员进行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确认其已掌握有关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技术操作知识后,方可担任防爆工作。

(2)装渣运输使用的金属器机和车辆不得与渣体撞击,铲装前必须将石渣洗湿,防止磨擦和碰击火花。

(3)通风用的风筒、风道、风门和风墙等设施,必须按规定制作,保持密闭,防止漏风和

松动塌落,施工中应派专人维修和保养。

禁止频繁开启风门,确保风流稳定。

(4)风机用电应单独供给,当其它电源因瓦斯超限而切断时,风机电源必须能正常供电。

(5)组织工地救护组,进行专门抢救训练。

备齐急救和抢险设备,并指定专人保管,经常保持其良好状态,不得挪做他用。

(6)隧道内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不得带入易燃物品。

7.5瓦斯检测手段可采用瓦斯遥测装置、定点报警仪和手持式光波干涉仪。

应重点检测下列地点:

(1)开挖面及其附近20m范围内的风流中;

(2)断面变化交界处上部,导坑上部,衬砌与未初砌交界处上部以及衬砌台车内部等容易积聚瓦斯的地方;

(3)局扇20m范围内的风流中;

(4)总回风流中;

(5)各洞室和通道;

(6)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开关附近20m范围内;

(7)岩石裂隙、溶洞和采空区瓦斯溢出口;

(8)局部通风不良地段;

(9)技术负责人指定的检测地点。

7.6应加强瓦斯检查制度,在钻眼、装药、放炮前及放炮后四个五一节上搞好瓦斯巡回检测工作。

瓦斯检查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导坑内瓦斯含量在0.5%以下时,每隔0.5h到1h检查一次,0.5%以上时,应随时检查,不得离开开挖面,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2)当发现瓦斯含量在2%时,应加强通风稀释,在瓦斯含量降到允许值后,才可进入检查;

(3)瓦斯检查人员工作时应有安全防护装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