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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永嘉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篇一:

最新中国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最新中国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建议方案

(一)全国设立省、民族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等一级行政机构。

  

(二)宪法规定国务院代行中央人民政府权力,实行中央---省级---县级---乡镇管理体制,各大区协助中央管理区域内省级部分事务,地级市协助管理省级部分事务,村庄协助管理乡镇部分事务。

(三)直辖市、省、民族自治区为国家二级行政单位立,下辖县、民族自治县、县级市和区,由国务院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地区、地级市、自治州为省级派出机构。

(四)县、民族自治县、县级市和区为国家三级行政单位,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五)县、民族自治县下辖乡、镇、民族自治乡,由县、民族自治县、县级市和区人民政府决定,报省、民族自治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备案;

  (六)乡、镇、民族自治乡应为最后一级基层政府组织。

(七)乡辖设若干村民委员会,统一管理村级村务、财务、协助乡镇政府管理,村民委员会不属于政府组织。

(九)原则上保持原有行政区大体不变、地域民风民俗不变不变,省名省情地理状况不变,边界仍坚持以山脊河流为界。

(十)三北地区位于我国版图很重要的部位,是关系国家的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地区,所以特别要加强华北、东北、西北地区的行政区

  域建设,此次行政区调整是主要区域。

热河省、西凉省的成立,是加快加强中原地区与东北地区、中原地区与新疆及中亚地区的联系起到独特重要作用。

辽西省、兴安省的设立,是振兴东北地区、巩固和稳定东北边疆、促进东北经济、加强与俄罗斯远东联系有着重要意义。

全国能源应以清洁电能为主、矿物燃料控制比例。

西北地区发展应以环境生态保护为主,经济发展次之,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教育、民族融合为主,能源以风电、太阳能为主,适当发展水电、火电。

西南地区能源以水电为主,适当发展火电,内陆其他省区能源以外送电能为主,控制火电。

沿海主要以核电、火电为主,适当发展潮汐、风能发电。

北方地区生态环境要坚持指数,提高植被覆盖率。

省区调整只可小动,不能大动,要缘其历史定位和地域联系,应基本保持不变。

省级单位名称如下:

全国共设立省级行政区40个,华北地区6个: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绥远省、热河省(渤海省),东北地区5个:

辽宁省(辽东省)、辽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松江省)、兴安省(嫩江省),华东地区8个:

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西省、浙江省、福建省、黄海省,中南地区6个:

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省(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西南地区5个:

川东省、川西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西北地区7个:

陕西省、陇原省、宁夏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西凉省)、青海省、北疆省、南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等。

  适当提高副省级城市比例,每个省区两个,先行试点:

东北地区:

沈阳、大连、长春、吉林、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黑河,华北地区:

承德、唐山、呼和浩特、包头、太原、临汾、石家庄、保定,华东地区:

南京、苏州市、济南、青岛、徐州、连云港、合肥、芜湖、杭州、宁波、南昌、九江、福州、厦门,中南地区:

郑州、洛阳、武汉、宜昌、长沙、岳阳、广州、深圳、南宁、柳州、海口、三亚,西南地区:

成都、宜宾、重庆、南充、贵阳、安顺、昆明、玉溪、拉萨、日则喀,西北地区:

西安、延安、兰州、天水、银川、石嘴山、西宁、海东、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库尔勒、喀什。

  已有的副省级城市15个:

成都、沈阳、长春、哈尔滨、青岛、武汉、西安、南京、济南、广州、厦门、深圳、大连、杭州、宁波。

  华北地区(6个):

  1、北京市简称京,原辖区不变,将河北省的怀来县、涿鹿县划给北京市

  2、天津市简称津,原辖区不变

  3、热河省或渤海省

  简称热或渤,新建省,驻承德市,管辖8个地市(辖原河北省承德市、唐山市、唐海市、秦皇岛市、葫芦岛市、朝阳市、赤峰市、平泉市)。

  地级行政区划:

承德市(辖双滦区、兴隆市、承德县、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等1区1市5县,将兴隆县和鹰手营子矿区合并成立兴隆市,将平泉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划给新成立的地级平泉市);唐山市(辖开平区、古冶区、路南区、路北区、丰润市、遵化市、迁安市、迁西县、玉田县、滦县等4区3市3县,将唐海县、丰南县、滦南县、乐亭县划给新成立的地级曹妃甸市),秦皇岛市(辖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抚宁县、卢龙县、昌黎县等3区3县,将青龙满族自治县划给新成立的地级平泉市),葫芦岛市(辖区不变),朝阳市(辖龙城区、双塔区、叶伯寿市、北票市、朝阳县、凌河蒙古族自治县等2区2市2县,将原凌源市整体划给新成立的地级平泉市,新建县级叶伯寿市管辖万寿镇、沙海镇、青峰山乡、深井镇、榆树林子镇、朱嘞科镇及凌河县的公营子镇、中三家镇,将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改为凌河蒙古族自治县),唐海市(辖曹妃甸区、丰南区、滦南县、乐亭县及京唐港区等3区县,驻曹妃甸区),平泉市(辖平泉区、凌源市、宽城满族自治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凌南蒙古族自治县等1区1市3县,新建县级凌源市管辖城关镇、万元店镇、小城子镇、宋仗子镇、大王仗子镇、北炉乡、瓦房店乡、乌兰白镇等9个乡镇,凌南县管辖除凌源市以外的15个乡镇、驻刀尔登镇),赤峰市(辖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宁城县、建平县、喀喇沁蒙古族自治县等3区3县,建平县驻黑水镇、管辖除叶伯寿市以外的18个乡镇)

  4、绥远省(或内蒙古自治区)

  简称绥,新建省,驻呼和浩特市(归绥市),管辖9个地市(辖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原河北省张家口市、原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新成立蔚州市,将原内蒙古自治区的乌海市划给宁夏省,将阿拉善盟划给甘肃省(或西凉省),将赤峰市南部划给热河省、北部划给辽西省,将通辽市整体划给辽西省,将兴安盟南部划给辽西省、北部划给兴安省,呼伦贝尔市整体划给兴安省。

  地级行政区划:

呼和浩特市(辖区不变),包头市(辖区不变),巴彦淖尔市(辖区不变),鄂尔多斯市(辖东胜区、准格尔市、达拉特旗、杭锦旗、伊金霍洛旗等1区1市3旗,将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划给宁夏省海勃湾市),乌兰察布市(辖集宁区、丰镇市、凉城县、卓资县、兴和县、商都县、化德县、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四王子旗等1区1市9县)、张家口市(辖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市、万全县、怀安县、尚义县、张北县、崇礼县、赤城县、康保县、沽源县等2区1市8县,将阳原县、蔚县划给新成立的地级蔚州市,将怀来县、涿鹿县划给北京市,将宣化县、宣化区、、下花园区一起成立宣化市)、大同市(辖城区、新荣区、南郊区、大同县、阳高县、天镇县、左云县等3区3县,将浑源县、广灵县、灵丘县划给新成立的蔚州市)、朔州市(原辖区不变,仍辖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县、右玉县、怀仁县、应县等2区4县),蔚州市(辖蔚州区、阳原县、浑源县、广灵县、灵丘县等1区4县,驻阳原县)

  5、山西省

  简称晋,保留原省建制,驻太原市,管辖10个地市(辖原山西省太原市、阳泉市、晋中市、吕梁市、临汾市、长治市、运城市、晋城市、忻州市,新成立保德市)。

  地级行政区划:

太原市(辖区不变),阳泉市(辖区不变),晋中市(辖区不变),临汾市(辖区不变),长治市(辖区不变),运城市(辖区不变),晋城市(辖区不变),吕梁市(管辖除兴县、岚县以外的原吕梁市辖区,将兴县、岚县划给新成立的保德地区),忻州市(辖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五台县、繁峙县、代县、宁武县、静乐县等1区1市6县,将保德县、偏关县、河曲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划给新成立的地级保德市),保德市(或保德地区,管辖保德县、偏关县、河曲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兴县、岚县等8个县,驻保德县)

  6、河北省简称冀,保留原省建制,驻石家庄市,管辖10个地市(辖原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廊坊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新成立地级涿州市、河间市、定州市)。

  地级行政区划:

石家庄市(除新乐市、行唐县划给新成立的定州市外,辖区不变),保定市(辖市北区、市南区、新市区、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徐水县、清苑县、满城县、顺平县10个区县,其余市县划给新成立的地级定州市和涿州市)、廊坊市(辖除固安划给涿州市,三河市、大厂县、香河县划给天津市外,管辖安次区、广阳区、霸州市、永清县、大城县、文安县等2区1市3县)、沧州市(除河间市、任丘市、肃宁县、献县划入新成立的地级河间市外,辖区基本保持不变,管辖沧州区、黄骅市、泊头市、沧县、青县、海兴县、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南皮县、东光县、吴桥县等1区2市8县)、衡水市(除饶阳县、安平县划给地级河间市,辖区基本保持不变,管辖桃城区、深州市、冀州市、枣强县、故城县、景县、故城县、武邑县、武强县等1区2市6县)、邢台市(原辖区不变,有条件再成立地级清河市)、邯郸市(原辖区不变,有条件再成立大名市或馆陶市,如若可将河南濮阳市的南丰县划入地级大名市),涿州市(涿州区、固安县、高碑店市、定兴县、涞水县、易县、涞源县等1区1市5县,固安县由廊坊市划入)、河间市(辖原河间区、任丘市、肃宁县、献县、饶阳县、安平县、安国市、博野县、蠡县、高阳县等1区2市7县,河间市、任丘市、肃宁县、献县由原沧州市划入,饶阳县、安平县由原衡水市划入,安国市、博野县、蠡县、高阳县由原保定市划入)、定州市(辖原定州区、新乐市、行唐县、望都县、唐县、曲阳县、阜平县等1区1市5县,新乐市、行唐县由原石家庄划入)。

  东北地区(5个):

  1、辽宁省或辽东省

  简称辽,保留原省建制,驻沈阳市,管辖11个地市(辖原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铁岭市、抚顺市、本溪市、鞍山市、丹东市、营口市、盘锦市、锦州市、阜新市)。

  地级行政区划:

沈阳市(辖区保持不变),大连市(辖区保持不变),铁岭市(辖区保持不变),抚顺市(辖区保持不变),本溪市(辖区保持不变),鞍山市(辖区变化较大,撤销原鞍山市,将辽阳市整体并入,将县级海城市划入营口市,将台安县划入盘锦市,将岫岩满族自治县划入丹东市,新的鞍山市管辖千山区、立山区、铁东区、铁西区、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宏伟区、弓长岭区、灯塔市、辽阳县等9区1市1县),丹东市(辖区基本不变,将原鞍山市的岫岩满族自治县划入,管辖元宝区、振东区、振安区、东港市、凤城市、宽甸

  满族自治县、岫岩满族自治县等3区2市2县),营口市(辖区基本不变,将原鞍山市海城市划入,管辖西市区、站前区、老边区、鲅鱼圈区、盖州市、大石桥市、海城市等4区3市),盘锦市(辖区基本不变,将原鞍山市台安县划入,管辖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县、盘山县、台安县等2区3县),锦州市(辖区保持不变),阜新市(辖区保持不变)2、辽西省或内蒙古自治区

  简称哲,新建省,驻通辽市,管辖7个地市(通辽市、白城市、霍林浩特市、巴林市、奈曼市、锡林郭勒市、开平市)

  地级行政区划:

通辽市(将原内蒙通辽市拆分为新的通辽市、霍林浩特市、奈曼市等3个地级市,新的通辽市管辖科尔沁区、开鲁县、甘旗卡县、松漠县、珠日和县等1区4县,将科尔沁左翼后旗改为甘旗卡县、辖区不变,将科尔沁左翼中旗拆分为珠日河县、松漠县,松漠县管辖保康镇、宝龙山镇、巴彦塔拉镇、门达镇、架玛吐镇、代力吉镇、努日木镇、胜利乡、七棵树乡、团结乡、新河乡、图布信乡、乌斯吐乡、额伦索克乡、协代乡、海力锦乡、哈日干吐乡、白兴吐乡等18个乡镇、县府驻保康镇,珠日河县管辖舍伯吐镇、腰林毛都镇、希伯花镇、花吐古拉镇、珠日河镇、敖本台苏木、花胡硕苏木、巴彦召苏木、敖包苏木、乌力吉图乡、东苏林场等11个乡镇、县府驻舍伯吐镇),白城市(辖区不变,由原吉林省白城市划入,管辖洮北区、洮南市、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等1区2市2县),霍林浩特市(或霍林浩特蒙古族自治州,由原通辽市、兴安盟部分县市组成,驻地霍林浩特区白音胡硕镇,管辖霍林浩特区、霍林郭勒市、扎鲁特县、突泉县等1区3县),巴林市(或昭乌达蒙古族自治州,驻怀州区大板镇,辖怀州区、林东县、林西县、克什克腾县、阿鲁县等1区4县,将巴林右旗改为怀州区、将巴林左旗改为林东县、将阿鲁科尔沁旗改为阿鲁县),奈曼市(或哲里木蒙古族自治州,由原通辽市、赤峰市部分县组成,驻地奈曼区大沁他拉镇,管辖奈曼区、乌丹县、敖汉县、库伦县等1区3县,将翁牛特旗改为乌丹县)、锡林郭勒市(将原内蒙锡林郭勒盟拆分成新的锡林郭勒市、开平市,北部为新的锡林郭勒市、南部为开平市,新的锡林郭勒市管辖锡林浩特区、二连浩特市、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和乌拉盖管理区等2区1市5旗),开平市(或金莲川地区,辖上都市、多伦县、正蓝旗、镶黄旗、正镶白旗、太卜寺旗等1市1县4旗,将原正蓝旗上都镇升格为县级上都市或上都区,将正蓝旗县城设在桑根达来镇、正蓝旗管辖除上都镇以外的原正蓝旗,市府或行署驻上都市)。

  3、吉林省

  简称吉,驻长春市,仅将白城市划给新成立的兴安省,基本保留原省建制,管辖8个市州(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4、黑龙江省(或松江省)

  简称黑或松,驻哈尔滨市,将黑河市、齐齐哈尔市、大兴安岭地区划给新成立的兴安省,大部分保留原省建制,管辖11个地市(辖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化市、伊春市、鹤岗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鸡西市、七台河市、牡丹江市和新成立地级同江市、宾州市)。

  地级行政区划:

哈尔滨市(新成立市,辖区为原哈尔滨市一部分,将其余县市划给新成立的宾州市,将依兰县划给佳木斯市,管辖平房区、香坊区、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市、五常市、尚志市、肇东市、兰西县等8区4市1县),绥化市(辖区基本不变,将原绥化市的兰西县、肇东市划给新的哈尔滨市,将安达市划给大庆市,管辖北林区、海伦市、绥棱县、庆安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等1区1市5县),伊春市(辖区保持不变,管辖伊春区、南岔区、友好区、西林区、翠峦区、新青区、美溪区、

  篇二:

温州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温州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城市化进程缓慢和城乡统筹发展滞后是温州当前发展中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

为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改变温州“半城市化”的面貌,去年11月以来,我市抓住争取成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新一轮改革试验的契机,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中心镇发展、加快小城市培育的战略部署,决定实施以“三分三改”为核心的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努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提升我市城乡一体化水平。

在一系列改革措施中,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是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是推进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必须率先抓好。

  一、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重大战略和现实意义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是基于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型城市化进程的需要,以中心集聚、统筹发展为主要目标所展开的重大行政改革,是为温州长远发展建骨架、打基础的关键性举措,既符合国家以及省里对城镇体系发展的导向,也符合温州的实际需要,具有重大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1、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七大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是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举措。

乡镇(街道)作为以城带乡的节点,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最主要的平台和载体。

但目前,我市乡镇数量过多、布局过密、规模过小的问题十分突出。

大部分乡镇辐射半径过小,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不足,基本公共服务难以向农村延伸、覆盖,乡镇的平台载体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

从数量来看,全市共有290个乡镇(街道),数量高居全省首位;从密度来看,每千平方公里达到了26个乡镇,最多的一个县(永嘉县)管辖38个乡镇;从规模来看,有75个乡镇面积不足20平方公里,有80个乡镇常住人口不足1万,最小的陆上乡镇(苍南县芦蒲镇)仅6平方公里,人口最少的镇不到千人。

  “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人口、一产就业转二三产就业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预计未来五年间,将有50多万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

这对乡镇发展产业、吸纳就业、容纳居住、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对过密的乡镇进行撤扩并,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切实有效。

它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统筹考虑生产力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在更大范围内有效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城乡优势,统一规划城乡建设,促进城乡双向交流,实现城乡的一体化发展。

  2、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是构建温州大都市区新格局的现实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市在城市发展方面走的是一条“小乡镇—中心镇—强镇—小城市”的发展路径,过多的乡镇行政单元分割,切断了城市形态、结构和功能的有机联系,出现了很多产业和城市功能提升的断裂带,带来了严重的“半城市化”问题,以至于“村村像城镇、镇镇像农村”。

特别是随着城市建成区的拓展和部分中心集镇的壮大,许多乡镇实际上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原有的乡镇管理体制同城市化管理的需求不协调,出现了“一城两制”。

目前,温州全市仅有30个街道,街道占比在省内城市中仅高于丽水,11个县(市、区)中有7个至今没有采用街道建制,就算在城市最核心的鹿城区,目前仍有4镇5乡。

因此,在城市建成区,政府不得不一边管理城市,一边管理农村,政策与管理方式都无法一致,严重干扰了各种资源要素的正常流动,交通、通讯、电力、燃气、信息、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无法有

  机整合,温州的城市布局、城市功能、城市形象受到了很大影响。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把城市化作为推进温州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总龙头和总抓手,致力于把沿海沿江地区建设成为大都市的建成区,把西部山区建设成为大都市的生态功能区,形成“1650”都市区大中小城市群发展的新格局。

这就要求必须科学合理地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理顺管理体制,使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要求。

要实现城市建设、管理“一条心、一张图、一盘棋”,进而拉开大城市框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优化城市形态,为把温州建设成为一个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3、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是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的惠民之举。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既符合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也有利于减轻财政压力和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农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

一方面,乡镇如果规模小、人口少,势必财源不足,但财政供养的人员、要承担的经济社会事务,与较大规模乡镇相比并没有多大差距,这就造成较小规模乡镇财政负担过重,甚至收不抵支。

为保证乡镇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卫生、教育、交通等事业的发展,就有可能加重农民负担。

另一方面,乡镇多、规模小会造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低水平重复建设。

比如,虽然乡乡都有卫生院,但设备难更新、水平难提高,看病仍然跑市区大医院;虽然镇镇都有学校,但校舍扩不开,教师留不住,家家的孩子都往城里送。

对乡镇实施整合,势必吸引更多的人口、资金、技术向中心镇集聚,加速乡村集镇化、集镇城市化的进程,有利于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建设现代化小城镇,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城镇服务功能。

特别是可以重点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农村急需的社会事业,进一步扩大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规模,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4、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

行政区划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在任何阶段,都要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其稳定性只是相对的。

历史和事实一再表明,科学、合理的区划调整对区域发展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为此,20XX年,国务院专门下发《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区划调整。

20XX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把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作为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点,明确了区划调整的着力点。

  省委、省政府也对全省城镇过密、单元过多的情况进行大力改革。

早在1999年《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纲要》和20XX年《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意见》中就指出,在经济比较发达、交通便捷的地区,若干个乡镇已经发展连片的,要加大撤并力度,在大中城市城建规划区内的镇和县政府驻地镇,要逐步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

在上述意见的指导下,1999年以来,省内大部分地市纷纷开展了大规模战略性区划调整,全省乡镇数量减少了四成。

通过中心集聚,在浙北、浙中一带形成了店口、横店等一批实力很强的中心镇,对区域经济起到了很强的带动能力。

而同一时期,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的步伐却严重滞后。

由于发展空间不足,几个经济大镇的先发优势逐渐丧失。

20XX年全国百强镇排名中,浙江占17席,其中杭州6个、宁波4个、绍兴6个,温州仅柳市1个镇入选。

这十分不利于我市在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中巩固前列地位,不利于我市尽快达成国务院作出的“温州要成为长三角新经济增长点”的要求。

  当前,实施区划调整的时机已经成熟。

20XX年以来,我市经济实力大幅提升,GDP增加了2800亿,20XX年人均GDP突破5000美元,进入上中等国家(地区)水平行列;农村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改善明显,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公里,等级公路通村率达

  到100%,农村客运通村率达到%,城乡居民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60部,互联网宽带用户数增加至200万。

同时今年是乡镇班子换届之年和“十二五”开局之年,启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利于各方面工作的同步开展,有利于“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因此,对于温州来说,全面启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既是顺应国家和省里政策导向、要求的必然之举,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时机所在。

  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目标任务

  为认真谋划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心镇培育的战略决策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的总体部署,结合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制定了《关于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实施意见》,对调整工作提出如下目标和思路: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将我市的城乡结构调整为以大都市核心区(三区、洞头、瓯江口、瓯江北岸及上塘)为主中心,以乐清、瑞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六个县城为副中心,以50个左右具有区位优势、产业依托和自身特色的中心镇为重要节点的“1650”城市发展新格局。

经过调整,乡镇人口原则上要求达到3万以上,形成一批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都市型功能区和一批区位特色鲜明、社会事业进步、生态环境优良、功能设施完善的区域中心镇,并最终发展成为小城市,有效推动我市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市化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

我市各地社会基础、思想观念和行政管理水平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特别是山区、海岛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与平原、丘陵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区别较大,历史文化、交通状况、发展水平、城镇化程度也有明显差别。

针对这些差别,区划设置和行政管理体制要因地制宜,在充分考虑当地历史沿革、自然地理、风俗习惯、行政管理等客观因素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制定方案,杜绝主观盲目,避免搞“一刀切”。

  2、“优化配置,促进发展”的原则。

要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的集聚、是否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重要依据。

把调整工作同发展产业集群、建设都市功能区、培育区域性中心镇结合起来,做大做强乡镇平台。

通过行政区划调整,一方面促进要素资源向中心镇、功能区流动,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另一方面,集中财力、物力,加快完善城市以及中心镇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动生产、生态、生活相融合的宜居型城市建设。

  3、“理顺关系,转变职能”的原则。

行政区划调整之所以能够成为城市化的动力,关键在于它可以带动行政管理模式的调整与创新,促进政府转型。

因此,同步理顺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管理体制,推动政府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是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原则之一。

要综合运用好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其他措施,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与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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