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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交底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道路工程

施工项目部位:

混凝土工程

施工单位

一、施工前准备工作

(1)、检查砂、石、水泥,有无合格证,试验单。

(2)、验算配合比是否正确,合理,磅称是否准确。

(3)、检查钢筋有无合格证,试验单,钢筋罢放位置;数量是否正确,模板是否牢固。

(4)机具是否齐全,运输道,下料处是否合理。

二、一般规定

1、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批批检验评定。

对采用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试件应先随同结构构件同条件蒸汽养护,再转入标准条件养护共28d。

当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确定混凝土强度时的龄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等的规定取值。

2、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应按表“混凝土试件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取用;其标准成型方法、标准养护条件及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

混凝土试件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骨料取大粒径(mm)

试件尺寸(mm)

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31.5

100×100×100

0.95

≤40

150×150×150

1.00

≤63

200×200×200

1.05

注:

对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的混凝土试件,其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可通过试验确定。

3、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

4、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

5、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三、原材料

主控项目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一般项目

4、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

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5、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注:

1、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

2、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

6、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检查数量:

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四、配合比设计

主控项目

1、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

一般项目

2、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开始生产时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检验方法:

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3、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检查数量:

每工作班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五、混凝土施工

主控项目

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3、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表“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材料名称

允许偏差

水泥、掺合料

±2%

粗、骨料

±3%

水、外加剂

±2%

注:

1、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2、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检查数量:

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复称。

4、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5、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6、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

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

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2、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3、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4、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湿措施。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六、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一般规定

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确定。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名称

现象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露筋

构件内钢筋未被子混凝土包裹而外露

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

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

蜂窝

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成石子外露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

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

孔洞

混凝土孔穴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

夹渣

混凝土中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

疏松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

裂缝

缝隙从混凝土表面延但至混凝土内部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连接部位缺陷

构件连接处混凝土缺陷及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

连接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响结构传力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外形缺陷

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等

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影响使用功能或装饰效果的外形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

外表缺陷

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

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外表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

2、现浇结构拆模后,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作出记录,并应及时按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

七、外观质量

主控项目

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一般项目

2、现浇结构和混凝土设备基础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

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轴线位置

基础

15

钢尺检查

独立基础

10

墙、柱、梁

8

剪力墙

5

垂直度

层高

≥5m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5m

10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全高(H)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标高

层高

±1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全高

±30

截面尺寸

+8,-5

钢尺检查

电梯井

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

+25,0

钢尺检查

井筒全高(H)垂直度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8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预埋设

施中心

线位置

预埋件

10

钢尺检查

预埋螺栓

5

预埋管

5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15

钢尺检查

注:

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坐标位置

20

钢尺检查

不同平面的标高

0,-2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平面外形尺寸

±20

钢尺检查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0,-20

钢尺检查

凹穴尺寸

+20,0

钢尺检查

平面水平度

每米

5

水平尺、塞尺检查

全长

1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垂直度

每米

5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全高

10

预埋地脚螺栓

标高(顶部)

+20,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中心距

±2

钢尺检查

预埋地脚螺栓孔

中心线位置

10

钢尺检查

深度

+20,0

钢尺检查

孔垂直度

10

吊线、钢尺检查

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

标高

+20,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带槽锚板平整度

5

钢尺、塞尺检查

带螺纹孔锚板平整度

2

钢尺、塞尺检查

注:

检查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承接人:

 

(签名)年月日

交底单位或部位:

交底人:

 

(签名)年月日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道路工程

施工项目部位:

沥青路面

施工单位

1施工前准备工作

1.1施工前应对路面基层或作基层用的旧路面的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修筑沥青面层。

1.2施工前须对沥青材料、矿料和矿粉进行化验分析,经化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沥青混合料的拌制。

2沥青混凝土和沥青碎石路面施工

2.1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和沥青碎石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应分别符合GBJ92-86中表7.2.1和表7.2.2的规定。

2.2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沥青用量由试验确定,沥青碎石混合料的沥青用量宜符合GBJ92-86中表3.2.2的规定。

2.3沥青混凝土及各项指标应通过马歇尔稳定度试验确定。

2.4沥青混合料应在拌和厂(场)拌制。

拌制前应根据室内配合比进行试拌,以确定适宜的沥青用量,拌和时间及加热和出厂温度确保沥青混合料的质量。

沥青混合料各种材料的加热和出厂温度参见下表:

种类

加热温度℃

沥青混合料

出厂温度℃

石油沥青

煤沥青

砂石

矿粉

石油沥青混合料

130~160

140~170

不加热

130~160

煤沥青混合料

100~120

100~130

不加热

90~120

2.5沥青混合料拌制时应根据配料单进料和拌制,严格控制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拌和后混和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每班必须抽样做沥青混合料、矿料级配组成的沥青用量试验,若不符合要求及时调整。

2.6沥青混合料宜采用机械全路幅摊铺,如分路幅摊铺时接缝应紧密,拉直并设置样桩挖制厚度。

若机械摊铺不到的部位须采用人工摊铺时,应采取扣锹摊铺,不得扬锹远甩,同时边用刮板往返刮2~3次达到平整即可。

2.7摊铺时应控制摊铺温度,石油沥青混合料不应低于100℃,煤沥青混合料不应低于70℃。

2.8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宜通过试铺碾压,亦可按下表规定采用:

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

种类

机械摊铺

人工摊铺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

1.15~1.35

1.25~1.50

沥青碎石混合料

1.15~1.30

1.20~1.45

注:

细粒式沥青混合料取上限,粗粒式沥青混合料取下限

2.9沥青混合的碾压压路机应自路边向路中,三轮式压路机每次重叠为后轮宽1/2,双轮式压路机每次重叠宜为30厘米,不得在新铺沥青混合料上转向、调头、左右移动位置,突然刹车和从碾压完毕的路段进出。

2.10初压时用6-8双轮压路机或6-10七振动压路机(静压)初压两遍,然后检查平整度,路拱并予修整;复压时用10-12T三轮压路机、10T振动压路机或相应的轮胎压路机碾压4至6遍至稳定和无显著轮迹;终压时用6-8T双轮压路机或6-8T振动压路机(静压)2-4遍,压路机碾压速度见下表:

最大碾压速度

压路机类型

初压(Km/h)

复压(Km/h)

终压(Km/h)

钢轮压路机

1.5-2.0

2.5-3.5

2.5-3.5

轮胎压路机

4.5-5.5

振动压路机

静压1.5-2.0

振动5-5

静压2-3

2.11碾压过程中温度控制,开始碾压的温度,石油沥青混合料应为100~120℃,煤沥青混合料不高于90℃,碾压终了温度:

石油沥青混合料不低于70℃,煤沥青混合料不低于50℃。

在沥青路面完全冷即后方可开放交通。

2.12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缝(纵、横缝)应紧密、平整并符合规范要求。

2.13雨季施工除做好防雨、排水设施外,还应严格把关控制,在基层及面层下层潮湿时不得摊铺混合料,对未经压实即遭雨淋的沥青混合料,要全部清除更换新料。

3沥青表面处治路面

3.1沥青表面处治应采用层铺法进行施工,石料规格和用量及沥青用量按GBJ92-86中表5.2.1选定。

3.2在清扫干净后的基层上浇洒透层沥青,在透层沥青充分渗透或在已作透层或封层并已开放交通的基层清扫后浇洒沥青,有空白、缺边及浇洒不足处立即用人工补洒。

3.3施工中分段搭接,纵向宽度为1-1.5m;横向分幅浇巴时搭接宽度宜为10-15cm,浇洒第二、第三次沥青搭接缝应错开。

3.4浇洒沥青后立即散铺石料,用料数量按规定一次散足,并及时扫匀,厚度一致,不就露沥青。

3.5散铺一段石料后立即用6-8T双轮压路机或轮胎压睡机碾压3-4遍,碾压时分别从路两边移向路中心,每次轮迹重叠30cm。

3.6双层式及三层式沥青表面施工要求与上相同,但应分别增多一次和两次洒油、撒料与碾压。

3.7初期养护期间如有泛油现象,应在泛油地点补撒与最后一层矿料相同的石料并仔细扫匀。

过多的浮动石料应扫出路面外。

4沥青贯入式路面

4.1石料规格及用量按GBJ92-86中表6.2.1采用,主层石料中大于粒径中值的重量不得少于70%;对于城市道路主层骨料最大粒径宜为厚度的0.8-0.85倍,压实系数为1.25-1.30。

4.2沥青材料的用量按GBJ92-86中表6.2.1选定,在气温低、沥青针入度较小时用高限,反之用低限。

4.3基层清扫后浇洒透层或粘层沥青(厚度为4-5cm的贯入或路面应浇洒),然后按松铺系数撒铺主层石料,避免大小颗粒集中。

4.4主层石料摊铺好后用6-8T压路机初压2-3遍,碾压从路两侧逐渐移向路中心,每次轮迹重叠30cm,碾压一遍后检查路横和纵向坡度并修整,初压宜为2-3遍,使石料基本移定无显著推移。

然后用10-15T压路机进行碾压,每次轮迹重叠1/2以上,并宜碾压4-6遍至主层石料嵌挤紧密无显著轮迹为止。

4.5主层石料碾压完毕后浇洒第一次沥青,然后趁热均匀撒铺第一次嵌缝料并立即扫匀,个别不足处及时找补。

4.6嵌缝料扫均后立即用10-12T压路机进行碾压,随压随扫使嵌缝料均匀嵌入,当因气温高、碾压过程中发生蠕动现象时,应停止碾压,待气温稍低时再压,碾压宜为4-6遍。

4.7以后浇洒第二次沥青,撒铺第二次嵌缝料、碾压、浇洒第三次沥青,撒铺封层料,最后碾压,施工要求同前。

最后采用6-8T压路机碾压2-4遍即可开放交通。

5透层、粘层与封层

5.1透层沥青可采用中、慢凝液体石油沥青或沥青乳液,亦可用软煤沥青T-1,其用量:

石油沥青宜为0.8-1.0Kg/m2,煤沥青增加20%用量。

5.2浇洒透层沥青须符合如下要求:

气温低于15%℃或即将降雨时不宜施工;

按设计沥青用量浇洒均匀,遗漏点人工补洒;

基层浇洒透层沥青后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在铺筑沥青面层前局部多余未渗入基层的沥青应清除。

5.3浇洒透层沥青后不能及时修筑面层就须放行交通时,须增加沥青用量为1.3Kg/m2左右并撒铺适量石屑或粗砂局部透层沥青剥落应尽快修补。

5.4粘层沥青宜用快、中凝液体石油沥青、沥青乳液及软煤沥青T3、T4、T5,并应与沥青面层所用的沥青种类相同。

其用量:

石油沥青宜为0.4-0.6kg/m2,煤沥青按前用量增加20%。

5.5浇洒粘层沥青应符合下列要求:

沥青应均匀浇洒或涂刷;

浇洒粘层沥青后应禁止车辆行人通过;

粘层沥青浇洒过量处应用人工刮除。

5.6封层沥青材料按设计或规定选用。

其用量:

石油沥青宜为1.0-1.3Kg/m2,.上封层采用中、低限,下封层采用中高限,煤沥青按上述用量增加20%。

5.7上封层矿料质量与沥青表处的要求相同,下封层矿料质量可酌情降低,矿料尺寸可采用3-5、3-10或8.5-10mm等。

5.8封层矿料用量根据矿料尺寸、形状、种类可采用5-8m3/1000m3。

5.9封层施工程序和要求与单层式沥青表处相同。

6检查验收

6.1施工前应按规范沥青技术要求的各项指标对沥青材料进行试验,施工中须逐班做沥青三大指标试验。

6.2施工前应按要求对石料、石屑、矿粉等矿料进行试验、分析。

6.3施工过程中应对沥青混凝土混合料进行马歇尔稳定度、流值、空隙率、饱和度、沥青抽提试验、抽提后的矿料组成的分析试验和抽检查。

6.4根据工程要求在施工前需铺筑试验路段时,应做如下试验包括确定施工工艺、确定摊铺系数及压实密度、验证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是否符合要求,确定贯入式及表面处治的材料数量是否合适,确定施工温度,确定作业段的长度等。

6.5沥青面层的施工质量检查标准应符合GJB92-86中表11.0.6-1及表11.0.6-2的规定。

6.6竣工后沥青面层的外形尺寸和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应符合GJB92-86中表11.0.8-1及表11.0.8-2的规定。

7.0指导文件

7.1JTJ043-85《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7.2《城市道路工程面层施工技术规范》

7.3《CJJ1-90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8.0记录

8.1工程质量评定表

8.2工程高程复测记录

8.3黑色碎石质量检验评定表

8.4沥青砼面层质量评定表

 

承接人:

 

(签名)年月日

交底单位或部位:

交底人:

 

(签名)年月日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道路工程

施工项目部位:

路面基层

施工单位

1级配碎(砾)石基层

1.1天然砂砾符合规定的级配要求,且塑性指数在6以下时,可以直接用作基层。

级配不符合要求的天然砂砾,要求筛除超尺寸颗粒或需要掺加另一种砂砾或砂,使其符合级配要求。

1.2级配碎石的最大颗粒应控制在40mm以内。

粒径过大,石料容易离析,也不利于机械摊铺、拌合及整平。

1.3天然砂砾掺加部分未分碎石组成的混合料称级配碎砾石,亦可作基层,其强度和稳定性介于级配碎石和级配砾石之间。

1.4级配碎(砾)石施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4.1颗粒级配要求;

1.4.2配料必须准确;

1.4.3塑性指数必须符合规定;

1.4.4混合料必须拌和均匀,没有离析现象;

1.4.5在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直到要求的压实度;

1.4.612T以上三轮压路机碾压时,每层实厚不宜超过15-18cm,用重型振动压路机碾压时,每层压实厚可达20-23cm;

1.4.7未洒透沥青或未铺封层时,不应开启交通,以免表层破坏。

1.5级配碎(砾)石的工艺流程图如下图:

 

2水泥稳定石粉渣

2.1施工技术要求

2.1.1石粉渣杂料的级配、细度模量应符合要求,水泥选用终凝时间长的品种,混合料拌和及养生用水应选用清洁饮用水。

2.1.2混合料配比为重量比,最大含水量及最大压实干容量均应通过试验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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