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调研与思考1030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4928249 上传时间:2023-05-0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2.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调研与思考1030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调研与思考1030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调研与思考1030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调研与思考1030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调研与思考1030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调研与思考1030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调研与思考1030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调研与思考1030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调研与思考1030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调研与思考1030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调研与思考1030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调研与思考1030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

“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农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状态如何,关乎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

而由于受生活环境、经济状况、文化素养等方面的限制,农村老年人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

如今老龄化日益严重,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如何做到使广大的农民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是关系着尊老、敬老美德能否得以继承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的问题。

(二)宏观政策背景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顺利开展的指示精神,各试点县市在研究各自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的伟大落实,是持续多年的惠农政策的又一亮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它的主要内容是:

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并且实行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由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后逐步扩大试点,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以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从而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新的社会转型期,“养儿防老”的意义日渐衰微,尤其是对于那些既无劳动能力、又无人赡养的贫困老人来说,晚景更令人堪忧。

而“新农保”制度是“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重要举措,对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有着重大意义。

(三)当地实况

截至2015年8月,托克托县现有总人口20.8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有39314人,约占总人口的18.9%。

显然,托克托县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因此养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对解决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有着重大意义。

二、关于托克托县民办养老机构现状

我国的养老机构按照举办主体分类主要有国家和集体办的养老机构和民办的养老机构。

民办养老机构主要是指由政府以外的社会主体投资兴办并经营管理的养老服务机构。

民办养老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目前,托克托县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2个,其中,国有社会福利院3个,民办老年公寓3个,养老幸福院6个,总床位数750张左右,全县只有8%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中养老。

在调查的12家机构中,100张以上床位的有3家,60—80张床位的有3家,30—50张床位的有6家,规模大小不一。

养老机构作为服务行业,入住率是一个衡量运行效果的重要指标,对于民办养老机构而言,入住率直接影响它的生存和发展。

与公办的市福利院相比,托克托县民办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着入住率低下的现象,在调查的3家民办养老机构中,平均入住率不到50%。

在调查的机构中,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其房屋都是利用自己的或租用的民房改造而成的,不是专门为养老服务而建造的,在房屋的设计和配套上没有充分考虑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存在许多缺陷。

在调查的3家机构中,房间构造简单,功能单一,档次底。

室内除有电视机外几乎没有其他电器(有的电视需自备),没有紧急呼叫器,电话。

含卫生间的住房少,没有带厨房的。

楼梯,厕所都没有扶手。

由于条件限制,养老机构难以开展老人的休闲行动需求,大多数是利用公共走道,小院子或圈上几平方米摆上几张麻将桌就成了老人活动场所。

没有阅览室,健身房。

民办养老机构没有规范的收费标准和服务范围。

各民办养老机构根据自身条件和入住者情况,与客户协商议定价格,具体分为三类:

全自理的老人1000元/月,半护理的老人1500-2000元/月,全护理的老人2000-3000元/月。

由于各家环境和设施条件不同,收费标准有一定差异。

同类型的服务收费幅度差在500元左右。

按照各家养老机构的说法,是按护理程度来进行收费的,然而无论入住老人交纳多少费用,伙食都是大锅饭“一视同仁”。

普遍存在着功能定位不明确,不同自理能力的老人兼收混住,既给老人生活上带来不便,又给护理照料服务上带来难度,也不符合现代社会老人生活和居住理念。

护理人员素质低,服务水平与老年需求有较大差距。

在调查的机构中,护理人员主要是女性下岗职工和农村妇女,普遍缺乏专业知识,没有一家养老机构对管理和服务人员经过系统的或专业技术培训,缺乏一支专业化服务队伍。

有的养老院护理人员数量有限,在调查中发现有两家机构,一位护理员要同时照看6—7位老人。

许多从业人员身兼数职,既是管理者又是护理员,这种配置使养老院中必要的技术分工无法实现。

这种情况对护理老年人,特别是护理生命脆弱的高龄老人是非常危险和不负责任的。

此外,民办养老机构与员工之间没有建立违规的劳动用工合同。

一方面,对养老机构产生不稳定因素,造成职工流动性大,不利于人力资源管理及提供高质量服务。

另一方面,劳动者应有的权利不能得到保障。

这与民办养老机构财力有限有关,这样可以降低员工酬劳开支。

在调查的养老机构中,员工工资一般1600元∕月—1800元∕月。

托县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还依赖家庭养老,家庭养老占92%,社会化养老的实行很有限。

托克托县建设的养老幸福院就是以家庭形式养老的一种典型,由政府按照“集中居住”就是由县乡两级用上级下拨的危房改造资金,加上一部分民政资金,集中建设村级养老院。

养老院主要收住五保户和“空壳村”、“老龄村”及已失去生存条件的自然村的老年人。

  “分户生活”就是将老人们集中搬迁到互助养老幸福院后,老人们单独分户居住,分灶饮食,粮食、蔬菜自给,保持原有的生活方式不变。

“统一管理”就是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由政府出资建设,为集体财产;

村委会统一管理维护,统一提供服务;

老年人无偿居住,子女没有继承权。

  “互帮互助”就是互助养老幸福院不设专职服务人员,由互助养老幸福院协调安排老人们结对互助,年龄小的照顾年龄大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差的,彼此协助,共同生活。

通过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基本解决农村常住人口60岁以上老年人以及伤病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口的养老问题。

实现对农村弱势老年群体基本养老全覆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托克托县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政府支持力度不够,优惠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融资渠道不畅

尽管在宏观上政府有许多积极的政策在鼓励和推动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使经济并不宽裕的民办养老机构没有得到实惠。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19号文件《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制定了社会力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土地,水费,电费等。

但在调查的机构中,除了享受到免税的优惠外,其余都没。

其次,限于福利性,非营利性民办企业的身份,这些养老机构没有享受金融机构贷款。

他们的投资除了自有资金外,主要是靠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规模较小且利率较高,给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造成了严重的债务负担。

(二)举办者管理经验不足,市场意识不强

在市场经济中,民办养老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严格的、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是组织取得成功的关键之一。

一个比较成功的民办养老院的背后往往离不开富有经验的管理者以及具有市场竞争意识的领导。

在调查的机构中,映红老年公寓的吴院长,已经经营养老院5年,过去是位医生,他除了发挥老医务人员的优势,把重点放在护理上,还总结出一套“五维一体”的管理模式,为每个老人设立了档案。

他们的收费比国营的低20%。

其他机构常采用家庭式的管理与服务方式,对老年人服务和管理停留在低层次,低水平层面。

有的经营上采取养老院,敬老院的管理模式,但在服务中,集体伙食,集体住宿,缺乏家庭生活的氛围,更缺乏个性化服务。

此外,管理者缺乏市场占有意识与创新的经营理念,不少民办养老机构举办者还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等客上门的经营模式,没有主动向市场出击,运用营销理念开展相关活动。

同时,由于经费限制,对养老机构自身宣传不够,导致供需双方信息交流不畅。

比如东胜社区老年公寓,虽然有爱心与奉献精神,但仅凭自己的勤奋与努力,缺乏现代管理理念和市场竞争意识,显得力不从心。

(三)资金短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 

资金短缺是困扰托克托县社会民办养老机构的普遍性问题。

在不计设备折旧的前提下,不论档次高低,民办养老机构多处于收支相抵的境况,基础建设投资无法正常收回,后续投入更难以为继。

由于办社会福利机构利润低,前期投资大,回收时间长,入住率低等原因,一些私人出资者举债经营,不堪重负,经营者受资金困扰,也没有能力在添置与改善一些设施和设备,因而对有入住需求的老人缺乏吸引力与竞争力,无法形成良性循环。

加上许多养老机构依赖租赁场地经营,一旦租赁合约期满,场地一方不再续约,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将会陷入困境,从而影响了社会稳定。

(四)服务内容和范围单一,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满足需求层次低 

一般来说,老人及其家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考虑最多的是服务问题。

但是,调查发现我市养老服务还不够专业化和规范化,具体表现在:

1、服务项目单一,满足需求层次低。

许多养老服务机构仅在吃、住、医等基本生活方面提供服务,而对有些老人很重要和必须的业务活动,例如使患病老人获得更舒适和高质量的护理和通过健康教育加强老人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等,尚未开展,距离老人身心的实际需要有很大差距,服务质量亟待提高。

2、服务意识不强,缺乏人本观念。

一些养老机构服务不能以老人为本,而是以方便机构自身管理运作为中心,管理多于服务,无法切实有效地满足老人多方面服务需求。

3、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社会办的养老机构规章都是自己制定的,服务标准各不相同。

比如,护理员与老人配备比例都是养老机构自行掌握自行控制,难以保证服务的科学性和稳定性。

(五)社会力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环境没有形成,缺乏行业指导 

在发达国家,长期照料服务主要由民间承担,社会慈善组织,宗教组织,企业财团甚至个人都能在资金,场所和实物等方面对其给予强有力的支持。

我国因有关制度不健全,慈善事业发展缓慢,由民间举办的纯公益,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养老机构很少,绝大多数是私人性质,一般很难获得社会各方面的捐助。

我国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也没有形成。

目前,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基本上处于自由放任状态,在行业指导,接受监督和行业自律上非常欠缺。

同时,因国家没有颁布行业服务标准,对服务的监管和纠纷的处理还很不规范。

四、提出建议及对策

(一)及时宣传新政策,让农民切实感受新农保的惠民之处

在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后加强必要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认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了解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积极主动参保,自觉自愿缴费。

不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和实时动态,提高觉悟水平。

其次,加大农村教育力度,增强农户接受新知识、理解新政策的能力。

通过调查分析,家庭受教育程度越高,参加新农保的意愿越强烈。

(二)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养老支持力度

 

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社会和政府要真正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并积极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以扩大农民就业面。

途径二是强化土地保障功能在农村养老中的作用。

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鼓励和引导农民适当增加土地种植面积。

虽然目前农村土地功能有所弱化,农民来自土地的收入也有所减少,但土地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因此,政府应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土地并在技术、资金上给与支持,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

其次,还要变革与更新土地的保障模式,积极摸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资本化,将土地变为一种可以资本化的资源。

同时,各地应尽快建立与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使土地合理有偿的流转起来,使农民获得相应的收入。

(三)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助的制度,是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措施。

因此,建立和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以科学的方法确定保障线标准,使生活水平低于保障线的农村老人都能获得基本的物质需要。

其次将农村养老保险法制化。

经过一段时期、在一定地区试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效,政府应当及时将可行有效的保险制度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在实践中逐步补充或完善,使农村养老保险走上法制化轨道。

由于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需求、基本原则、经济发展水平、人们思想价值等方面存在差异。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应当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政策。

(四)完善相关经办机构设施,规范业务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要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络系统,所有信息实行公开透明化。

对养老金的收缴和发放都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每一位参保农民都有真实的参保信息。

保障养老金能及时发放,养老金账户安全可靠。

经办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提高操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程序。

经办机构应在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下级经办点,便于高龄老人缴纳和领取保险金,真正把惠农政策做实到位。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

[2]何晶晶.浅析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的养老问题[J].安徽农学通报,2007,(18)

[3]李珍.社会保障理论M].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01

[4]王树新.中国养老保障制度研究.华龄出版社,2003

[5]熊必俊.人口老龄化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

[6]于学军.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学研究.中国人口出版社,199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