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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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管理办法
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总部经费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会计基础规范化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
中联理货有限公司总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费,包括:
资产购置费、办公费、差旅费、修理费、单宿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礼品费、邮电费、水电费、租赁费、外宾招待费、取暖费、绿化费、保险费、低值易耗品、广告费、宣传费、印刷费、资料费、出国人员经费、公务车费、市内交通费、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探亲路费、离退休干部经费、职工养老统筹、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职工医疗保险统筹费、工伤保险统筹费、生育保险统筹费、劳动保险费、劳动保护费、工会经费、审计费、咨询费、技术开发费、董事会费、法律诉讼费、物业管理费、其他管理费等本办法所涉及的货币资金支付的各种经费,以及购置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第二章经费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中联理货有限公司(总部)经费在公司组建初期实行分工负责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系统网络的健全,逐步向按照部门统一归口,分工负责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预算管理的方式过渡。
对于一次性支出金额较大的项目必须采用招标的办法,要由财务部和归口管理部门组成招标小组进行评标。
主要采用招标的项目有:
办公装修、办公家具购置、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购置、各种保险、广告宣传、期刊印刷、制作礼品、公务车修理、技术开发等。
第五条经费管理职责分工如下:
1、办公室负责外宾接待费、出国人员经费、礼品费、会议费、办公费、邮电通讯费(不包括Internet网费用)、修理费、印刷费、水电费、租赁费、公务车费、取暖费、绿化费、单身宿舍费、物业管理费、低值易耗品(除企划运营部分管部分)、住房补贴、固定资产购置(除企划运营部负责部分)、各种保险费、职工工资、职工教育培训费、劳动保险费、职工探亲路费、离退休干部经费、待业保险费、职工养老统筹基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工伤保险统筹费、生育保险统筹费、借调人员补助等。
2、企划运营部负责广告费、展览费、各种认证费、宣传费、资料费、协会及学会费;技术开发费、计算机购置、计算机耗材(维修、备件等)、DDN、ISDN专线费、域名注册费、法律诉讼费。
3、工会经费、系统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由办公室、财务部共同负责管理。
4、财务部负责董事会费、审计费、咨询费、折旧费、职工福利费、各种税金、无形资产摊销、其他管理费等。
第六条目前公司仅对市内交通费实行预算管理,以各部门为单位实行计划控制,按照时间进度报销。
第七条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归口管理的各项费用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切实保证降低各项费用的水平。
第八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季控制所分管的实行预算管理的费用开支进度,超过季度进度计划的,须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报销。
如遇特殊情况超过全年预算指标的,需书面陈述理由,经公司分管领导核准后,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才能报销。
第九条经费的审批权限:
10,000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及财务经理审批;10,000元以上50,000以下,由公司办公会决定;50,000元以上,由公司办公会讨论后报董事会审批。
第三章经费报销标准
第十条差旅费
(一)差旅费报销原则:
1、各部室要严格执行职工出差的审批制度,能通过信函、电话、电报、传真解决问题的,不再安排出差。
2、工作人员出差应集中精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严禁借出差之机公费旅游。
3、除参加上级单位安排的会议以外,住宿费超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
极特殊情况超标准的,需书面陈述理由,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4、除到合资公司参加董事会的以外,公司总部员工不得到下属公司报销差旅费。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
1、车船票:
(1)公司领导乘火车可报软席,乘轮船可报二等舱位票;
(2)公司总经理助理、部门正、副总经理及其他人员乘火车可报硬席,乘轮船可报三等舱位票。
2、飞机票:
(1)公司领导乘飞机可报公务舱、普通舱位票;
(2)公司总经理助理、部门正、副总经理及其他人员出差可报普通舱位票;
(3)部门副总经理以上的工作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余人员任务紧急的或有特殊原因或随同公司领导出差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公司提倡各级干部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乘坐火车出差,并给予相应鼓励措施;
(4)公司鼓励员工出差时购买打折机票。
购买打折机票的,公司按机票原价节约部分的50%奖励个人。
(三)差旅费住宿报销标准
1、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要求住在股东单位自营旅馆或招待所,按内部优惠价格标准支付住宿费。
2、各地区的住宿费标准为:
出差地点
公司领导
公司总经理助理、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
其他人员
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南
自然单500/双300×2
自然单350/
双200×2
自然单300/
双200×2
沿海地区及各省首府
自然单450/双250×2
自然单300/
双200×2
自然单250/
双150×2
一般地区
自然单400/双250×2
自然单250/
双150×2
自然单200/
双130×2
注:
(1)沿海地区指除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特区以外的沿海地区。
(2)一般地区指内陆地区。
3、工作人员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种会议的住宿费,根据会议安排凭发票实报实销(不包括培训)。
4、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单据报销,其他如餐费、酒吧、健身、桑拿、娱乐、洗衣等一律自理。
住宿费超过规定的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5、出差期间未发生住宿费者,一般地区每人每夜补助70元,特殊地区每人每夜补助100元,此条不含在途和计划滞留期间。
领取此项补助在报销单上注明“不发生住宿费”。
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除外,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给予报销住宿费。
(四)出差补贴标准
出差地点
公司领导
公司总经理助理、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
其他人员
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南
80元/天
70元/天
60元/天
沿海地区及各省首府
70元/天
60元/天
50元/天
一般地区
60元/天
50元/天
40元/天
1、为节约开支,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坐飞机。
对于长途乘车的,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公司给予相应补贴,标准如下:
乘坐火车硬卧里程在500公里(含500公里)以上,每100公里补助15元;乘坐火车硬座在500公里(含500公里)以上的,在原补助的标准上增加50%;乘坐长途汽车视同火车硬座;乘坐轮船的,视同火车硬卧。
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20元包干使用,不再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
赴外地学习、培训人员每人每天按10元包干使用。
3、异地借调职工按日历天数计算补贴,每天补助标准为40元。
4、新分配实习生到外地实习期间,差旅费补助标准按规定标准的50%发放。
5、京郊出差供午餐的不再给予伙食补贴。
6、由公司派出培训的职工,补助标准按差旅费补助标准的50%发放。
(五)探亲路费报销标准
1、单身职工探亲路费原则上不得报销飞机票和卧铺票。
按规定只报销直线车硬座票,按票价实报实销。
因故乘坐飞机和卧铺的可按直线车硬座票价报销。
2、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规定的标准只报销直线硬坐票,按票价实报实销。
3、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途地点住宿的,每中转1次,可凭票据报销1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不超过100元)。
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职工自理。
(六)职工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
扣除标准:
飞机按普通舱计算,火车按快车(包括特快)硬座票价计算。
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
(七)职工调动工作费用报销标准: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除按以上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开支按下列规定办理:
(1)同居的父母、配偶,16周岁以下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调动时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均按被调动工作人员的标准报销。
已满16周岁以上的子女随同调动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2)夫妇双方都是工作人员而又同时调动的,其交通费、住宿费均按职务高的一方的标准报销。
(3)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4)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行李、家具等铁路、公路托运费,不分工作人员和家属,每人在不超过500公斤的范围内按实际报销。
(其中:
生活上急需的物品,每人可在50公斤的范围内托运快件。
)超过部分由个人自理。
个人的书籍、仪器运输,可在以上限量之外凭据报销。
行李、家具等包装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5)工作人员(包括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调动时,本人及同行家属的旅费(包括行李费),由调出单位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6)被调动工作人员的随同居住家属,应与工作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的,可暂留原地,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随同居住家属,按照规定,经批准迁到被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调入单位发给。
(7)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
按有关政策的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本条中有关规定发给旅费。
第十一条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开支范围包括:
各部门因开展业务需要,以食品、礼品、就餐等方式招待业务对口关系客户、外系统客户以及系统内部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2、业务招待费实行分级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
各部门领导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尽量控制用餐次数、人数及费用。
第十二条礼品费
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购买。
第十三条市内交通费
市内办公事,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路途远、交通不便时,经部门总经理同意后,可乘坐出租车。
各部门要按计划掌握开支。
第十四条会议费
1、坚持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压缩与会人员及不陪会的原则。
2、系统领导层会议住宿标准控制在200元/人天之内,伙食费在150元/人天之内,会议杂费80元/人;部门会议住宿标准控制在150元/人天之内,伙食费用100元/人天,会议杂费60元/人。
会议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
3、会议召开前,主办部门应就会议内容、人数、费用标准、开支总额、收取会议费及净开支的内容,编制会议预算,经办公室、财务部及公司分管领导会签,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会议结束后,凭实际支出的有关单据和会议预算报告填制报销单,经办公室审核签字,再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销。
若实际支出超出预算,须写出书面说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予报销。
第十五条办公费用(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
1、采用集中归口,由办公室负责采购、保管。
2、经办人购买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必须进行价格对比,对单价金额超过500元的应办理出入库手续,建立物品、明细帐,出入库时连同出入库单交财务部作帐。
财务部对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的办法。
每年11月底前由实物管理部门、办公室、财务部共同进行盘点,作到帐实相符;帐实不符,要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按照《中联理货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除企划运营部负责部分)提出购置申请,并通过询价程序。
凡购置资产超过2000元的,应写“签报”,并会签财务部,再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办公室和企划运营部对购进的固定资产要逐一造册登记,填制交付使用单,并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帐,每年11月底以前与财务部对帐,并进行盘点,做到帐卡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十七条公务车费
1、包括车辆燃润料费、公务车修理费、保险费、养路费、备品配件费、过桥过路费、存车费、司机出车补助费等。
2、修理费、备品配件费要附明细清单、车辆号码,备品配件要办理出入库手续。
3、每年11月底前,由财务部、办公室对备品备件、燃润料进行盘点。
第十八条劳动保护费
由办公室、财务部共同管理。
按照《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邮电费
邮电费(包括:
电话费、无线电话费、邮递费、邮政费等)由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个别需由部门直接办理的邮件和所发生的其他费用,需由归口部门确认并签字后,方予报销。
第二十条资料费、宣传费
1、资料费包括各部门订阅报刊及购买专业书籍的费用。
(1)各部室订阅报刊由办公室统一归口订阅.
(2)订阅专业书刊,需事先持订阅单请企划运营部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订阅和报销.
2、宣传费由企划运营部负责,超过5000元的费用项目要求询价三家以上用户单位,通过比较选择合适用户,并将询价表附在“签报”后,经财务部等有关部门核签,总经理审批后才能列支。
第二十一条职工教育培训费
由办公室按培训计划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二十二条:
出国人员经费
出国人员经费由办公室控制管理,各项费用支出可参照股东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机关经费报销原则和程序
第二十三条借支原则
工作人员借用备用金,要提供借款凭据如“借款单”,本着用多少借多少的原则,事后在5个工作日之内必须报帐,结清借款,不允许长期占用公款不还,更不允许利用公款办私事。
财务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借款期限超过1个月的人员张榜公布,其借款在工资中扣除。
人员调出必须还清借款。
第二十四条借支程序
1、各部门因公借用支票、现金或办理汇款,必须填制《支票领用单》、《借款单》、《汇款通知单》等,经本部门总经理和财务部审核签字后办理借支手续。
2、按计划采购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需出具采购计划书。
3、购置固定资产以及数量、金额较大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礼品、支付的会议费、广告宣传费、印刷费及其他特殊费用必须附有“签报”,签报必须会签财务部及归口管理部门,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有关付款手续。
第二十五条报销程序
1、经办人在报销时,除差旅费采用专用报销单外,其余费用报销均需填制通用报销单。
填写报销单时,要严格按照格式所列项目填写,不能省略、涂改。
原始单据粘贴在“报销单”左侧背面,“报销单”填置完毕,报销人签字,本部门总经理签字,然后到财务部审核原始单据的合理性、合法性及金额的准确性,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总经理签字再到财务部报销。
2、原始单据的格式一定要用税务局监制或税务局认可的发票。
单据中的时间、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经手人等项目必须填写齐全,不得涂改,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字迹清楚,同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对数量及品种较多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汽车配件等用品的购置及各种修理费用必须附有明细清单。
4、购置的办公用品单价金额超过500元的一定要填制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同时,领用时要办理出库手续,要分别由经办人员、保管人员、领用人签字。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03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〇〇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