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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

吸烟有害健康,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如吸烟可导致癌症、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吸烟不但对吸烟者有害,而且危害他人。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向这一陋习宣战,我国于XX年元月正式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于2018年5月联合发文创建“无烟医院”。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于XX年元月在我国正式生效。

《公约》第8条要求缔约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

XX年7月,《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按照《准则》要求,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等医学团体和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等医学院校于2018年3月发起了卫生工作者控烟“双十”行动,创建“无烟校园”、“无烟医院”。

控烟履约,人人有责,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更应起表率作用。

为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根据《公约》和《准则》精神及卫生部等部委(卫妇社发[2018]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创建“无烟医院”,特制订我院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公约》和《准则》精神及卫生部等部委(卫妇社发E2018]4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拒绝烟草从我做起引领健康人人有责”为主题,创建“无烟医院”。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无烟医院”的组织实施,在2018年底实现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基本达标,实现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到2018年底通过评审,建成“无烟医院”o

三、 组织管理

(-)领导小组

组长:

陈方平唐友云

成员:

张新生欧石生张步新孙维佳李远斌杨连粤

唐北沙范学工陈子华

(二) 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秘书:

(三) 办公室

主任:

胡建中

副主任:

(四)科室、病房小组

以科室、病房为基本单位(包括行政科室、后勤班、组等),成立以科室主任任组长,副主任或护士长任副组长的二级单位工作小组,并设控烟监督员。

四、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工作者,必须要认识到“吸烟有害健康”的实质、“控烟或戒烟”的方法和“劝导吸烟者戒烟”的技巧等,必须要认识到“控烟履约,人人有责”的重要性,必须要认识到创建

“无烟医院”的意义。

通过知识讲座、报刊网络宣传、资料汇编等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向全体职工、病友及其家属宣传教育“吸烟有害健康”、“怎样控烟或戒烟”、“控烟履约,人人有责”等理念。

(-)定期举办“吸烟与健康”的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讲座每个月轮流对不同科室职工和医学生举办一次“吸烟与健康”知识讲座,每个月每个病房要对病友及其家属举办一次“吸烟与健康”的健康教育讲座。

(二)汇编"吸烟与健康”的相关知识材料和健康宣教材料,包括《公约》、《准则》、卫生部相关文件、无烟医院标准、湘雅医院无烟医院实施方案、吸烟与健康知识、控烟戒烟方法等材料,编辑湘雅医院创建无烟医院手册、健康宣教手册。

(三) 在院报和医院网站开辟“吸烟与健康”的专题栏目。

(四) 在医院门诊、急诊、病房、办公室、会议室等处张贴“吸烟与健康”的宣教海报和设置宣传展板。

(五) 将“吸烟与健康”的健康宣教资料纳入住院病人指南,并在门诊、急诊、病房等公共场所摆放,免费取阅。

(六) 医院内禁止放置烟具物品及张贴或派发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和宣传资料。

五、制定制度规范管理

要创建“无烟医院”,真正体现“拒绝烟草、从我做起,引领健康、人人有责”的主题,需制定相应的控烟制度,规范控烟管理。

(-)以领导小组为指导,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制订创建“无烟医院”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督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科室、病房小组负责本单位创建“无烟医院”相关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实行医院、科室分级管理,支部协助管理的创建“无烟医院”的管理模式。

(二) 医院二级单位设有控烟监督员,佩带统一标识,开展控烟日常工作,并有文书记录。

(三) 在医院门诊、急诊、病房、办公室、会议室等处设置“禁止吸烟”标识,禁止在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四) 禁止在医院内门诊、急诊、病房、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等区域放置烟灰缸等烟具。

(五)全院职工有责任、有义务劝阻吸烟者,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医生和护士在对吸烟患者进行诊治和护理时应对其进行戒烟劝导。

(六) 在医院内任何地点均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七) 开展“吸烟与健康”的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讲座及控烟宣传。

(A)设立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戒烟门诊、戒烟咨询电话,有医生参与。

(九)每个科室、病房(包括行政科室、后勤班、组等)要积极参加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争创“无烟科室”、“无烟病房”。

(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纳入医院科室管理和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中。

(十一)建立、健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创建“无烟医院”考评奖惩制度。

(十二)将“控烟履约”纳入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的发展规划中。

(十三)定期开展全院职工和患者及其家属对创建“无烟医院”的满意度调查。

六、落实责任严明奖惩

为在2018年底实现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基本达标,实现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到2018年底通过评审,建成“无烟医院”,需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明确职责,加强考评力度,严明奖惩制度。

(-)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落实科主任负责制,成立以科主任为核心的控烟工作小组,有控烟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辖区内控烟工作。

(二) 医院二级单位必须设有控烟监督员,佩带统一标识,开展控烟日常工作。

(三) 全院职工要积极参加“吸烟与健康”的知识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

(四) 科室对病友及其家属的“吸烟与健康”的健康宣教要达到100%,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达到发放率100%o

(五) 全院职工要掌握控烟方法和技巧,人人有责任、有义务劝阻吸烟者,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医生和护士在对吸烟患者进行诊治和护理时应对其进行戒烟劝导。

(六) 全院职工自觉遵守制度,不在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七) 科室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摆放烟灰缸等烟具。

(八) 各职能部门、各支部还要协助各临床科室和病房创建“无烟医院"。

(九) 将创建“无烟医院”和控烟工作纳入医院科室管理和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中。

(十)创建“无烟医院”办公室定期进行控烟活动抽查和全面检查,将检查结果在院务会上通报。

局机关、社保中心、就业中心各股室,乡镇劳动保障所:

为积极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加快我县文明城区创建步伐,结合我局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活动目标

围绕“四化一确保”(即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和确保灾后不发生大疫)目标要求,坚持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督促、检查、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对机关股室内部、外部及所负责区域等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安排专人管理,使机关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显著改善,全力提升机关环境卫生文化。

二、 活动内容

1、积极开展创建“整洁环境在身边”主题实践活动。

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机关干部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要求,积极参与机关环境整治,改善机关面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整洁环境在身边”主题实践活动以治理脏乱差为具体内容:

(1)治脏:

局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运动,以净化为目标,加大所负责区域垃圾脏物、建筑残土、白色垃圾清除力度,保持所负责区域的街面洁净;

(2)治乱:

要组织人员清理所负责区域广告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行、经营摊点乱摆乱设,施工垃圾、生活废物乱扔乱倒,牌匾乱立乱挂等问题,做到市容整洁;(3)治差:

要求机关股室对办公室环境进行整洁、美化,如:

文件资料要整理归档,统一堆放;窗明桌净、整齐有序等。

2、 规划停车区域、位置,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局属各单位要规划停车区域、位置,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线内,对在楼门口、楼道及其它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要制定惩罚措施,优化交通秩序,保证市容市貌规范化、秩序化。

3、 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养成文明习惯。

号召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文明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职工,积极参加“三美、六不”活动

(“三美”:

工作环境美、居住环境美、家庭环境美。

“六不”: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放养家禽、不乱停放车辆)培养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养成文明习惯,树立文明风尚。

4、 带头参加环保公益行动。

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宣传、集中治理行动,积极帮助联系社区、村开展治理工作,发挥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带头作用。

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宣传卫生环保知识、清理卫生死角等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

5、 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活动。

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引导干部职工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度电,降低办公成本,树立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三、工作步骤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整治工作从2018年7月开始到2018年9月末结束,分四个阶段推进,集中整治时间为2018年7月到2018年9月。

第一阶段:

宣传动员部署(2018年7月初一一8月10日)。

组织召开开展城乡环境专项治理“进机关"的全员动员,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搞好全员宣传发动,要营造一个宣传声势大,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广,整治效果突出,社会反响积极的良好氛围。

局行政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实施方案,并于8月25日前报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第二阶段:

重点整治、规范治理(2018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重点治理机关内部外部的卫生环境。

重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包片责任制。

因地制宜、辟建花区、绿地,在美化外部环境的同时,还要做到股室净化、香化、绿化,整洁干净。

局属各单位要本着建管并重,不留死角的原则,要建立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包面,主管领导包片,党员包点的责任区、责任人制度,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真正形成人人讲环境、人人抓环境、人人是环境的互动局面。

第三阶段:

检查验收(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全局要根据县委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验收标准》进行对照自查,县委办、县府办、县直机关工委、县精神文明办将组建工作组要对县级各部门的治理效果作出整体评价,排出位次,进行公布、评比。

对行动迟缓、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第四阶段:

全面提升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全局要在2018年1月12日前,重点抓好责任片区的整治、治理,进一步扩大改造范围,提高治理水平,提升环境档次,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四化”标准,努力创建优美、整洁、和谐的机关;2018年8月30日前,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

实现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体制科学的目标。

四、 建立督查考评机制

1、 每周不定期检查、抽查。

工作组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责任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每周检查、抽查。

2、 设定评比栏,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布、评比。

在检查验收阶段将设定评比栏,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布、评比,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要批评并限期整改。

对工作突出的,树立正面典型,加强宣传报道。

3、 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

此项工作将作为评先创优重要考核依据,纳入2018年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之中。

五、 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构建和谐机关的重要举措,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摆上重要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奖罚措施,确保完成治理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2、 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严禁形式主义。

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治理重点目标,统一部署,精心安排,扎实推进。

3、 全面发动,广泛宣传。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培养树立典型,要教育、组织和动员机关党员干部积极支持、自觉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自己动手,改造环境,建设家园。

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美化意识、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良好的人居环境做贡献。

六、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领导小组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青少年学生文明养成教育,推进和谐校园建设,鼓励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五城联创”活动,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学生”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制订如下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

全县中小学(含中专、特校及民办学校,下同)在校学生。

(二)表彰名额

本次表彰全县“文明学生”100名,其中小学40名,初中40名,

高中(含中专)20名。

二、评选条件

(-)自尊自爱,仪表端庄

1、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举止文明。

2、 不说脏话,语言文明。

3、 情趣健康,不进“三厅”等不适宜场所,不参加不正当的活动。

(二) 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1、 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2、 尊重他人,以诚相待。

3、 尊敬师长,与同学和谐相处。

(三) 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 学法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专心学习,上课积极主动思考问题,按时完成作业。

3、 兴趣广泛,特长突出,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四) 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1、 能料理个人生活,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2、 主动为父母承担家务劳动。

3、 生活节俭,不乱花钱。

(五) 严以律已,遵守公德

1、 爱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爱护公物。

2、 讲究卫生,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3、 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六) 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县城、文明乡镇、文明社区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以“文明创建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文艺演出等宣传活动。

三、 评选程序和方法

(-)本次评选工作采取各中小学组织推荐;乡镇和县直学校初选;社会公示;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等办法进行。

(二) 认真做好推荐材料报送工作。

推荐材料包括:

1、《罗田县文明学生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2、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3、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上述材料于2018年10月30日前送教育局团委后集中报至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候选名单采取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

(四) 对获得全县“文明学生”称号的中小学生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向社会予以公告。

四、 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9月30日之前)

各中小学要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团队主题活动、校园网等形式在全体中小学生中广泛宣传,扩大学生参与度。

第二阶段为推荐评比阶段(10月1日一一10月30日)

各单位在开展广泛宣传的同时,对申报对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

行认真审核,公正推荐,填好推荐表,按时报送推荐材料。

第三阶段为公示和审核阶段(11月1日一一11月20日)

县评选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核,实地考察,征求各方面意见,向社会公示,以确保此次评选质量。

第四阶段为审批和表彰阶段(12月30日前)

县委、县政府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得罗田县“文明学生”荣誉称号

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五、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这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王汝良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亦应成立评选活动办事机构O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这次评选活动的领导,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评选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 大造声势,形成氛围。

开展全县“文明学生”评选活动,是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一次较大规模的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各中小学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利用这次评选活动推动青少年学生文明养成教育,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营造人人争当

“文明学生”的良好氛围。

(三)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评审费用。

(四) 注重实效。

各中小学要结合本次评选活动深入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形成人人争当“文明学生”、人人为创建和谐校园争作贡献的氛围,力争使此次活动起到良好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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