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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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
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非法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
5、在医院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
6、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
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件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
7、纠集5人以上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医患纠纷事件。
8、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到其他患者(家属)人身安全。
三、处置原则
(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
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一旦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各相关科室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四、应急机制
(一)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由院长或院长指派主持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院办、党办、门诊、投诉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指挥、协调、调查和处理工作。
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总指挥:
总督导:
成
员:
下设四个小组
1、医疗救护组
组
长:
主要职责:
对病例进行会诊同时对医疗纠纷或事故进行初步预判,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估。
并协调上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提出救治方案,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
2、接待处理组:
分管副院长、相关科室负责人
负责接待患方相关人员,了解患方诉求,介绍和解释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
对现场的病历、药品等物证进行封存保留;
负责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对医患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明确医院在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判断医院责任大小,为下一步处置提供依据。
必要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请求帮助。
3、通讯报道组
负责防治工作情况资料管理,掌握相关信息,对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发布、上报。
4、后勤保障组
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保证物资供应,负责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质的储备和调度。
5、预防控制组
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专门教育,向群众宣传防治相关知识。
6、安全保卫组
柳河县公安局驻县医院警务室巡特警、保卫科全体队员
制定并落实医院安全保卫措施、值班制度;
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积极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好全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积极督促门卫、巡逻、联防等制度的具体落实,加强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管理,发现漏洞及时报告,并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及时发现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职责分工
应急领导小组:
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处置工作;
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需要,建议院领导是否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具体应急事宜。
五、应急处置预案
1、疑似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纠纷当事科室负责人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并提供事件详实情况,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2、医务科根据情况建议应急领导小组是否启动预案。
3、医院院长统筹指挥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分管院领导具体安排纠纷处理,协调各科室工作联动。
4、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接待患方相关人员,了解患方诉求,介绍和解释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
对现场的病历、药品等物证进行存留;
5、党办负责就医患双方言行摄像取证,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
6、保卫科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保安布置位置,维护医疗工作秩序;
事态难以控制应及时拨打110,必要时请求县公安局出动防暴警力。
全力保护院领导、医护人员、其他患者及其家属和医院财产的安全。
7、院感科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8、全院各科室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行动起来戮力同心、众志成城阻止患方违法行为,保护其他患者不受伤害。
9、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医患纠纷,凡涉及医疗纠纷相关信息,必须由本院指定新闻发言人贾操副院长统一向外发布信息,其他任何人员无权提供与医疗纠纷有关的图片、录像、录音信息及相关的一切信息,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应急响应终止
医疗纠纷处置结束,纠集的人员撤离现场,医疗、工作秩序恢复正常,由应急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