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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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迎接国家爱卫办检查组专家暗访和全国文明办检查组专家暗访。
三、主要任务
(一)城市市容环境序化提升行动。
1、开展流动摊贩和沿街商户占道经营整治。
建成区内杜绝流动摊贩,严禁临街商户越门占道经营,从严审批商家节假日占道促销活动。
一是疏堵结合,在群众确有需求地点建设疏导点,引导符合入驻条件的流动摊贩进入疏导点经营,对于游离在疏导点外的流动摊贩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协助街道办事处与临街商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加强监管和考核。
三是严格执法,加大整治力度。
整治期间,对于屡次劝导不改的流动摊贩和跨门经营,一律按照从高不从低、从严不从宽、从速不从缓的要求坚决取缔和处罚。
2、开展马路市场和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
马路市场一律要求取缔。
一要加强联合执法。
联合市场所在的街道、工商、环保、建设、交通等部门,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重拳出击,取缔辖区内的马路市场,对于农贸市场周边乱停车、乱张挂、乱设摊等脏、乱、差现象进行彻底整治。
取缔以后,提倡设立执法岗亭,派驻队员联合市场管理人员蹲点驻守,保持高压态势。
二要积极帮助、引导自产自销农民进入农贸市场销售时令瓜果蔬菜。
3、开展户外广告和牛皮癣整治。
户外广告及店头招牌整治要求:
一是对破损卷曲、陈旧不洁的广告画面,立即督促设置单位进行修整更换;
二是对存在显示不全、残缺不亮等问题的霓虹灯广告,立即督促责任单位进行维修整治;
三是对新设置的违法户外广告、乱牵拉的横幅和巨幅,立即予以拆除;
四是尽快编制沿街商铺门头店招标牌设置导则,对新审批的门头招牌广告,从严把关,统一尺寸,严禁新增粗制滥造低水平门头店招。
城区小广告及“牛皮癣”整治要求:
一是督促街道、社区、物业加强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建筑立面、各类围墙、城市家具表面清洁工作,3月中旬前完成城区小广告清除;
二是落实堵疏结合、长效管理,城区主次干道不得随意设置张贴栏,保障城区视野范围内无小广告、随意张贴、散发的现象。
三是要加大对“牛皮癣”机主号码停机力度,同时要做到及时清理、同色覆盖、方正涂抹、减少痕迹。
4、人行道违停整治。
一是全面查处城市道路人行道非法接坡、私自挖掘、压占盲道、乱搭乱建违法设施等行为;
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秩序。
二是开展人行道违停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科学设置人行道停车位,核心城区人行道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
对不适合停车地方设置隔离墩等物理隔离设施。
深化地下停车场功能归位执法检查,坚决查处侵占、挪用地下停车位的行为。
加大对严管示范区(道路)人行道违停执法力度,通过劝导、贴单,拖离等方式,推动“车归其位”。
三是全面实施差异化收费。
推动现有停车位周转率提升,市区治堵重点区域内达到50%以上,强县达到40%以上,北三县达到30%以上。
5、小餐饮业油烟排污专项整治。
全面实施截污纳管。
全面实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
污水排放须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禁止污水直排。
清除餐饮店门前屋后及后厨地面油污、污渍、维持长效保洁;
规范油烟直排、消毒柜使用行为;
加强就餐人员乱扔垃圾管理。
(二)城市基础设施标化修复行动
要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标准化水平,增强基础设施维护力度,做到基础设施常态化维护,消除基础设施缺失、破损和被侵占现象。
一是主要道路设施及附属设施修复。
对城市道路路面进行专项整治维护。
要求城市道路路面、人行道平整完好,道路缘石、侧石设施完好,出现破损、缺失现象必须及时修复;
对城市道路各种附属设施进行维护管养和保洁,确保整洁完好,出现污损、破旧、缺失的进行清洗、修复、更换;
规范道路基础设施施工行为,严禁未批私自挖掘施工。
二是园林绿化设施修复。
公园广场、小区和城市道路主要绿化带要求无黄土裸露、死株、枯株、缺株现象,无毁绿种菜行为,严禁在绿化带内倾倒垃圾、乱牵挂乱晾晒衣物行为,严禁砍伐树木采摘花草等。
三是环卫设施修复行为。
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垃圾桶和垃圾运转车等环卫设施干净整洁、设施完好、数量配备充足,指示牌规范标准,无人为损坏、无苍蝇、无臭味。
(三)城市环境卫生洁化行动
一是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
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
环卫设施布局完善,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无违规饲养畜禽;
城区无卫生死角,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二是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
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
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三是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四)城市街景立面美化行动
在当地政府统一部署下,联合建设、交通、电力等部门,选取需要立面改造的主要街路,开展街景立面美化行动。
一是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构筑物,修复破损路面和人行道,整治占道经营、乱堆放、乱停车;
二是出台街景立面广告改造提升管理办法,整治店牌店招及商业广告,做到统一、规范、协调;
三是梳理架空管线,并对外立面进行清洗、修补、粉刷,实施亮化改造,实现长效管理。
(五)市民素质提升教化行动
一是广泛宣传造氛围。
积极通过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和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利用宣传栏、公益广告和LED显示屏等工具,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摒弃陋习等主题宣传活动,逐步引导市民懂规范、知礼仪、摒陋习,不断提高文明素质。
二是严管重罚促养成。
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大人力投入、增加巡查频次,继续加大对在公共场所乱扔乱吐乱抛乱洒等各种不文明、不卫生、不环保行为的惩治力度,通过严管重罚促市民文明素质养成。
三是志愿劝导尚礼仪。
城管执法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须带头积极参与,充当城管志愿者“先锋”,同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各级老龄委、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妇女组织、学校等多方位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志愿者服务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系统文明风尚优化行动
一是做好信访投诉工作。
切实关心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办理群众对市容卫生问题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要≥90%,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要≥90%。
二是培树文明作风。
组织本单位机关干部积极响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台州人”活动;
不断推进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力争群众对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对行风满意度>85%。
三是养成良好习惯。
做好本单位卫生保洁工作,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加强本系统禁烟工作,张贴禁烟标志,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要求;
组织本系统开展“文明餐桌”活动,积极开展“光盘行动”,履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市委市政府已经下定决心要在今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是一项政治任务。
对我们城管执法系统来说,既是发展机遇,更是严峻挑战。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基础设施薄弱、市民素质不高、市容环境很容易反弹等先天不足,以及面临省内和全国先进城市的激烈竞争。
要化压力为动力,变不可能为可能。
动员本单位全部力量,振奋信心,凝聚智慧,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确保成功实现创建目标。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一是明确任务。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复评的各项指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定完成时间,每一项工作任务做到定人、定时、定标准、定任务,倒排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有效落实。
二是领导包干。
各单位要建立包干制度。
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每个领导要结合一线破难挂牌包干若干重点难点工作,跟踪督办、定期破解。
三是网格管理。
大力推行“街长片长制”,实行单元网格管理,每个单元网格实行专人包干。
(三)完善制度、加强督查。
一是建立周报制度。
三区分局、市局直属一大队在3月至5月份期间,每两周将整治工作情况和工作打算汇总上报至市局同创办,6月后按市同创办要求上报。
二是建立工作督查考核制度。
市局同创办将围绕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和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督促和检查。
通过市局领导重点督查、三区分局和市局直属一大队交叉督查、抽调市容管理专家组成员检查、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检查、联合市创建办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一督查,半月一排名通报,通报结果报送三区党委、政府及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市局将根据《“多城同创”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创建工作任务不落实,造成重大失误的责任单位,加大问责力度,将视工作和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关领导分别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和“一票否决”等责任追究。
同时,对贯彻执行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市局将建议当地党组织予以调整,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做好结合、强化保障。
一是各单位要动员一切力量,为创建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保障。
及时做好一线执法队员心理疏导,为执法提供人力保障。
二是加强早、中、晚及节假日巡查,机关干部职工要和执法队员一起参与夜间和节假日巡查值班,增加一线执法力量。
三是做好和当前“三改一拆”、“治危拆违”、“交通治堵”、“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省市重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结合文章,互相借势,互促共进。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要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立体宣传,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是要把创建文明城市的有关要求和各项管理标准作为宣传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使群众自觉遵守,从源头上减轻管理压力。
三是要加强和群众的沟通,善于倾听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谋求最大共识,争取大多数理解和支持,逐步构建人人参与、共建共管的管理格局。
请各单位于1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多城同创工作联系领导及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市局同创办(联系人:
林德赛18806767673)。
。
附件:
1、台州市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
(市行政执法局)
2、台州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创建文明城市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分解表
3、市区城管执法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六化”决战
行动进度半月报表
2017年3月8日
—18—
附件1
台州市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市行政执法局)
项目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要求
牵头单位
主要责任单位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市同创办
市同创办、12345受理中心、市爱卫办、市卫生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建设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三区同创办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
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市体育局
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市经信委、市各单位(部门)、三区政府
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
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执行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爱卫办、三区政府
三、市容环境卫生
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1)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
(2)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
(3)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
(4)主要街道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
(5)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
(7)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1、2、4、6)市建设规划局(3)市行政执法局(5)市水利局(7)台州电业局
市建设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台州电业局、三区政府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
市建设规划局
市建设规划局、三区政府
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所辖行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
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市建设规划局、台州火车站、市交通运输局、市民航局、市港航局、市旅游局、三区政府
(1)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
(2)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3)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1,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市行政执法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区政府
(1)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2)建成区范围内禁止活禽交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三区政府
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
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建设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市食安办
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三区政府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
(2)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1)市市场监管局
(2)市行政执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执法局、三区政府
五、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
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市爱卫会
市爱卫会、市各单位(部门)、三区政府
备注:
市容环境卫生中有关环卫工作目前职能在建设部门,综合执法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后划归我局,因此也属我局创建职能。
附件2
台州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创建文明城市重点
工作责任清单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时限
1
召开系统内“文明创建”誓师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再部署
3月10日前
2
在本系统内办公场所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健康教育、电梯文明乘用先出后进等公益宣传,落实禁烟措施。
全年
3
组织本系统机关干部积极响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做文明有礼台州人
4
组织本系统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志愿者服务
5
继续做好社区“多城同创”结对共建工作
6
落实网格化管理。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逐级明确责任人员,上报“街长制”管理人员名单
7
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网上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4月10日前
8
本系统的服务窗口要全面落实文明创建工作,确保全面达标。
9
定期开展面上督查考核
(1)加强对人行道乱停车、乱堆放现象的日常巡查管理,对乱停车现象严管重罚;
(2)加强街面市容秩序管控,清理马路市场、流动摊贩,落实门前三包;
(3)加强对公园、广场、超市商场、医院、商铺密集区域等公共场所周边的市容秩序管控,对乱停车、乱扔垃圾等违规现象严管严控;
(4)加强车窗抛物、工程车抛洒滴漏现象的日常管理;
(5)充分利用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结果,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达标
10
加强户外商业广告管理提升,公益广告达标
每条路上公益广告达标数3月份达15%,4月份达50%,5月达85%,6月20日前全面完成
11
加强对店铺装修规范化管理,做到规范围挡,并有公益宣传,垃圾日产日清。
12
加快停车划线进度,市区所有道路应划尽划.
3月22日前全面完成
13
对各类市场周边的乱停车、乱堆放、流动摊贩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
3月15日前制订整治方案,4月底前整治到位
14
对餐饮店门前、屋后地面的油污、污迹进行专项整治,
3月12日前整治到位
附件3:
市区城管执法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六化”决战行动进度半月报表
上报单位:
上报时间:
行动
名称
序号
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下步措施
备注
城市市容环境序化提升行动
开展流动摊贩和沿街商户占道经营整治。
开展马路市场和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
开展户外广告和牛皮癣整治。
人行道违停整治。
小餐饮业油烟排污专项整治。
城市基础设施修复标化行动
主要道路设施及附属设施修复。
园林绿化设施修复。
环卫设施修复。
城市环境卫生洁化行动
城市社区和单位面上卫生保洁管理。
垃圾集运输体系建设。
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垃圾分类管理。
市民素质提升教化行动
广泛宣传造氛围。
严管重罚促养成。
志愿劝导尚礼仪。
系统文明风尚优化行动
15
做好信访投诉工作。
16
养成良好习惯。
17
培树文明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