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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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管理细则
员工行为准则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文化建设,营造和谐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一流管理机制,增强企业凝聚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准则。
1.2全体员工应认真执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拥护公司的决议,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为公司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2.员工行为
2.1工作中产生的需上级协调、处理的异议或争议,必须按程序上报,不得越级,违者每次罚款10元。
2.2员工应服从领导、听从安排,不得无理取闹、无故不服从上级安排,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3不得虚报、瞒报,漏报事实真相,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4员工应爱护公司荣誉,不做有损公司声誉的事情,违者罚款100元。
2.5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严禁破坏、偷窃公司财物,违者按损坏公司财物价值的5倍进行罚款。
2.6员工应诚实守信,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违者每次罚款200-500元。
3.员工纪律
3.1工作期间或上班前严禁喝酒、酗酒、打架斗殴、污言秽语、鄙视他人、挑拨是非,不得威胁、打骂或打击报复他人,违者每次罚款100-300元。
3.2员工应热爱本职工作,严禁本公司员工在公司外兼职,不得擅自自己生产或帮助他人生产本公司产品,违者每次罚款500元以上。
3.3搞好岗位卫生,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4员工严禁私自把客人带入生产厂区,违者罚款20元,特殊情况时,必须经领导批准。
3.5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5.1工作期间严禁睡岗,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5.2员工煽动罢工的罚款1000元并开除,参与罢工的罚款100元。
3.6工作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7除个人必需品外,与工作和生产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生产区,违者罚款10元。
属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的,罚款100元。
3.8按要求及时关启门窗、开关用电设备、设施,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9指令性工作(命令、指示、决定等)应按要求完成,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10员工不得将公司资料、设备、器材挪作私用及干私活,违者所获收益全部追回并罚款50元。
3.11公司内严禁吸烟,发现外来人员吸烟,所有员工应主动去制止。
3.11.1员工在公司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元,二次罚款50元,再者逐次加倍。
3.11.2外来人员吸烟不去制止者,对当事人罚款10元。
3.11.3在工作区域、卫生区内发现烟头,每发现一个,罚有关责任人每人10元。
3.12举止文雅,对人要热情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和个人形象,发现用语不文明、顶撞客户、有损企业声誉的,罚款10元。
3.13爱护花草树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14上班期间严禁利用公司电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打游戏或占用电话聊天,违者罚款10元。
3.15员工个人所借用工具、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卸、改装或转借。
若出现故障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丢失除将照价赔偿还将罚款10元。
3.16员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使用本岗以外的其他设备、器具、车辆等。
违者罚款10-100元。
3.17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除承担损失外并罚款200元;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罚款50元,造成设备或工伤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违反工艺纪律罚款50元,造成产品不合格的承担其经济损失的50%。
3.18公司员工应洁身自好,廉洁奉公。
如发现假公济私,接受他人馈赠、收受贿赂等贪污腐化行为,除全额追回外,职工另将罚款100-300元,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将罚款100-300元。
3.19员工要按时参加考勤,不得无故不参加公司考勤。
3.19.1考勤迟到时间自开始点名算起,迟到30分钟以内一次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包括半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除不计发当天工资外,另行罚款50元。
3.19.2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5次以上者,扣除二天工资(每月按本人执行薪资除以当月实际工作日为当月日薪)。
3.19.3有事需事前请假,特殊情况或捎假的须在返回后当天补齐假条,无请假条的一律按旷工执行。
3.20驾驶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安全行车。
3.20.1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除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外另视情节给予罚款100-1000元。
3.20.2未履行派车手续或手续不完全的,给予一次罚款10元,开私车的,除承担相关费用外另罚款200元。
3.20.3及时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违者罚款10元,整改后不合格的罚款50元。
3.20.4车辆返厂后,要按要求停放在规定的车位内,不准压线停车,发现一次罚款5元。
3.20.5出差车辆在23:
00前到达临沂的,必须将车辆停放到公司院内,违者罚款200元并按旷班处理。
3.20.6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损失,驾驶员按以下规定承担损失:
a.轻微事故按经济损失的80%;b.一般事故按经济损失的60%;c.重大事故按经济损失的50%;d.特大事故按经济损失的30%。
注: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④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3.21值班员(办公室、质检部、生产部、储运部)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执行值班制度。
3.21.1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准替岗,更不得空岗,违者罚款50元。
3.21.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室内及卫生区域的卫生违者罚当值人员10元。
3.21.3值班结束后认真填写值班表,未填写值班表者除不计发值班费外,另罚款10元。
3.21.4值班员负责组织质检小组成员检查当班的产品质量,违者罚款10元。
3.22质检员要认真履行质检职责,严格执行检验制度。
3.22.1不合格品不得入库,凡办理了入库又检出不合格品的,一次罚款20元;
3.22.2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和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违者罚款10元;
3.22.3按时完成抽检、检验及监督工作,违者罚款10元;
3.22.4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违者罚款5元。
3.23公司仓储人员要严格执行仓储管理制度。
3.23.1必须于每日8:
00前将各类报表报出,违者罚款5元;
3.23.2原材物料的入库单、出库单无相关人员签字的,一次罚款10元;
3.23.3未按规定分区存放的,一次罚款10元;
3.23.4账物未能做到日清月结的、月底盘点表未按规定上报的,一次罚款50元;
3.23.5装车完毕后,必须让驾驶员签字予以确认数量;违者罚款10元;
3.23.6装车完毕后,发货人必须要求驾驶员将该货车提到办公区封车,车未走发货人不得离开,违者罚款10元。
3.24业务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积极的开展工作。
3.24.1拟出差人员必须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其他部门人员出差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报知考勤员以便做好记录,违者按旷工论处。
3.24.2出差人必须每日用当地座机向上级领导回电话一次,回话时间限于19:
00(冬季17:
00)后22:
00前;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回电话的,事后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违者每次罚款50元。
3.24.3业务人员在出差期间必须24小时开机,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24.4业务员出差返回后,未到下班时间的,必须到公司上班,违者按旷工论处。
3.24.5业务员返回公司后,必须于次日8:
00前将《出差总结报告》上报总经理,不得缺项、弄虚作假,违者每项次罚款20元,不报告者不算出差,按旷工论处,出差补助以由审查员签字的出差申请表为准。
3.24.6业务员坐巴士出差的要有往返车票,否则不予结算出差补助。
3.24.7业务员不得三人以上共同到一个地区联系业务,违者不算出发,特殊情况须取得总经理批准。
3.24.8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产品价格,不得吃差价,不得窜货,不得销售其它公司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以上情况立即开除,并不予结算任何劳动报酬。
3.25车间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生产管理标准、安全管理规定及生产操作规程组织生产。
3.25.1车间员工要严格依照生产配方进行生产,不得私改配方,违者罚款200元;
3.25.2车间员工未按仓储部的要求存放产品和使用原料的,一次罚款10元;
3.25.3车间员工未按规定使用防结粉的一次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失额的50%。
3.25.4操作中发生注意力不集中,打盹、闲聊等与工作无关行为的,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
3.25.5工作中操作不规范、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的,罚款20元,连续被查出二次的,罚款30元。
3.25.6在开展安全培训、宣传等活动中,不积极配合宣传的;不认真听讲或不遵守纪律、扰乱秩序的,处以20元罚款
3.25.7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违者罚款10元。
3.26倒包队要严格遵照倒包装卸管理制度执行。
3.26.1装卸货物时要轻搬轻放,不得有野蛮装卸行为发生,违者罚款50元。
3.26.2倒袋余料不得超过20g,违者每项次罚5元;
3.26.3成品袋内不得装入潮湿、粉面、结块肥料及杂质,特别是花色肥料,违者每项次罚款10元;
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失的50%。
3.26.4及时搞好场地及生产设备的卫生,违者罚款10元;
3.26.5生产任务结束后,要及时关闭设备电源及照明设施等,违者一次罚款10元。
3.26.6要及时养护生产设备,凡人为造成机械损毁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关损失;造成误工的,罚款50元。
3.26.7凡因工作失职(称重不准确、未放合格证、掺混不均、掺混时原料合格证未检出等),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的50%。
3.26.8按时参加考勤,不得无故不上班,违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27维修工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设备维修保养规定执行。
3.27.1在蒸汽管道、配电设施内、机电设备上放置杂物或线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对责任人予以10元罚款。
3.27.2在危险、消防等重点部位未设立警示、指示标志的;对当事人处以30元罚款,班长、车间主任各50元罚款。
3.27.3设备的传动部位存在安全隐患,而无盖板或护栏等防护物的,对车间主任、班长、维修工各处以20元罚款。
3.27.4电气线路、控制开关护盖不全或带电部分裸露的,存在鸡爪子、羊尾巴的,对维修工处以10元罚款。
3.27.5高空、危险部位作业不按规定传递物品,随手抛掷,无防护措施的,对当事人处以30元罚款。
3.27.6在设备维修过程中,不关闭电源、不挂警示牌、不设专人监护的,罚款30元。
3.27.7阻挠、干扰对事故调查,或不积极配合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3.27.8设备存在故障或零部件脱落,不检修、维护、反而带病作业的,罚款3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27.9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操作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的,给予10元罚款。
3.27.10电气线路和设备未定期除尘导致降低绝缘性能的,对负责人罚款20元。
3.27.11工作中穿戴或装束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10元罚款。
3.27.12私自拆除警示标志、防护设施或调整设备安全参数的,对拆除人员处以20元罚款。
找不出责任人的,罚款由主任承担。
3.27.13对查出的问题隐患不按时整改处理的,或应付、整改不彻底的,对整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3.27.14对关键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的运行没有定期检查的,无日常运行记录的或应付、记录不准确的,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的罚款,车间负责人50元罚款。
3.27.15维修人员应在维修结束后,及时清扫维修现场,违者罚款10元。
3.27.15对安全检查小组下达的问题处理通知置之不理,到期不做任何回复的,对车间主任处以50-500元罚款。
4.员工形象
4.1员工应头发整洁、大方得体,经常洗理。
进入生产区不得穿裙子、高跟鞋、拖鞋,违者罚款10元。
4.2员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不消极怠工,违者罚款10元。
5.员工文明
5.1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品。
安全用电,爱护灯管、插座、开关等电路设施。
不准私自拆除、搬移和乱拉线路。
违者罚款10元。
5.2提前三分钟到达会议、学习、考勤地点,会议、学习、考勤时间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违者罚款10元。
5.3工作中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言规范、文明,不讲粗话、脏话。
办公场所要保持安静、整洁,不可大声喧哗、吵闹。
接听电话的原则是:
规范、简洁、礼貌;接打电话时语音柔和,音量适中,不可影响他人;代接电话应做好记录,及时转告有关人员。
违者罚款10元。
5.4与工作无关的私物不得随意带入公司,工作场地非经许可不得进行各类娱乐活动。
违者视情节严重罚款10-50元。
5.5凡违反公司规定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处罚原则
6.1员工接到罚款单2日内必须将罚款上交财务,在此期间如有疑异,可以逐级上报,此期间为员工的申诉期(凡限时上交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交上,否则按6.2条执行;没有注明的由财务部在其工资中扣除)。
6.2过期不上交罚款的,由公司财务部在其工资中加倍扣除。
卫生管理规定
1.工作场所卫生
1.1各部门卫生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彻底消灭蜘蛛网、垃圾、污油等,保证无灰尘、无积水、无摆放混乱的物料、工具等每发现一处不合格,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元。
1.2工作场所内的地面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做到人走场地清并始终保持清洁,清扫过程应减少尘土的飞扬,违者每项次罚款10元。
1.3垃圾、污物、废弃物等放置于规定的场所或容器内,不得随意乱倒、堆积,违者每项次罚款10元。
1.4所有工作场所、门窗、玻璃及办公设施要经常擦拭保持清洁,违者每项次罚款10元。
1.5桌面及档案柜物品摆放整齐,违者每项次罚款10元。
1.6墙壁要及时清扫,作到无灰尘、无易脱落物,违者每项次罚款10元。
1.7对生产车间、掺拌线、包衣车间内的设备、器具要经常清理,保持清洁,违者每项次罚款10元。
1.8各单位须加强卫生区域的卫生管理,不得存有杂物、袋子分拣处不得存有余料,违者每项次罚款10元。
2.公共卫生
2.1所有员工必须维护公共卫生,遵守公共场所卫生要求,严禁乱扔乱倒垃圾,违者每次罚款10元。
2.2所分管的卫生责任区按要求清扫,违者每项次罚款10元。
2.3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打扫的原则,违者罚款由责任人负责。
员工出入管理规定
1.员工下班时如携带私人物品,应按要求主动出示并做好配合,违者每次罚款10元。
2.3.所有自行车、摩托车必须存放到指定地点排放整齐,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公司车辆必须停放在办公室前面或厂区外,严禁压线或在厂区路面停放,违者每次罚款10元。
5.所有人员不得携带包裹进出生产区。
如确需携带生活必需品进出,可用透明方便袋,不得使用包装袋、内膜,违者按货值的10倍罚款。
6.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车辆和人员,一律不准进出公司;否则一次给予罚款10元的处罚。
7.凡无出门手续的一律不得放行,否则,一次给予责任人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管理规定
1.员工必须对公司的生产、营销、财务、行政运行状况、数据资料、计划及实施情况等进行保密。
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得向本公司以外的人员以任何形式传播本公司的一切应保密内容,违者罚款100元。
2.资料要随时存放,注意保密工作,待处理文件和已处理文件不能散放于桌面,自觉及时整理。
违者罚款50元。
3.未经公司负责人批准,不准许私自带人参观公司的任何一个部门,违者每次罚款50元。
4.不得泄露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家庭状况住址和负责人的所在地以及出差日程和业务活动进程等,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5.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的有关资料、文件进行翻阅、传阅、复制、摘抄,更不允许外传或带出公司,违者每次罚款50元。
6.各类常规资料、文件对外报送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或公司相关领导审查批阅后方可报送,违者每次罚款50元。
7.涉及保密内容的文件、资料在拟稿、打印、复制、传递、保管、销毁等各环节,须严格保密,违者每次罚款10元。
8.采用电脑技术存贮、处理、传递的保密信息,由电脑所在部门采取措施保密,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工艺或产品的研制生产等,由指定部门执行,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0.对外业务联系或宣传时,不得超越公司规定内容和界限,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1.与外部人员发生有关互利行为严禁与无关人员谈论,须为当事人做好保密,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2.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秘密的,须经总经理批准,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3.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4.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罚外,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宿舍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宿舍安排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2.员工搬出宿舍时,必须经过办公室确认后方可,所保管物资丢失或损坏的照价赔偿,违者期间发生的罚款按实承担。
3.安全管理
3.1严禁使用或存在电饭锅(杯)、电热炉、电热毯等危险性大功率用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对当事人罚款100元。
3.2公司统一配备电源插座后,宿舍内严禁私设、私拉电线、插座等现象,一经发现立即给予拆除,并对当事人给予10元罚款。
3.3宿舍内严禁吸烟,一经发现,对当事人给予200元罚款,平时检查发现一个烟头该宿舍每位成员处以10元罚款。
3.4严禁将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带入宿舍,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50—100元罚款。
3.5宿舍内严禁存放各类凶器,如砍刀、匕首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对当事人罚款50元;发生以外的,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3.6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火灾、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节约考核
4.1严禁长明灯。
如宿舍内连续超过20分钟无人或有人已入睡,若发现有长明灯,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4.2空调、风扇、电视、收录机等电器,在无人的情况下不得开通,违者罚款50元。
4.3严禁长流水(非客观因素)现象,每次罚款50元。
5.卫生考核
5.1鞋子、餐具等排放整齐,衣物叠放整齐规范,否则对责任人处以10元罚款。
5.2室内不准存放杂物(自行车等),违者罚当事人10元。
5.3宿舍内安排好值日表,值日人员每日对宿舍地面、门窗玻璃等进行打扫、清擦,保持其干净清洁,卫生检查不合格的,每次罚款10元。
6.文明考核
6.1宿舍内严禁打闹、大声喧哗、赌博、猜拳、喝酒及观看淫秽黄色影视、刊物等违纪现象的发生,否则,对当事人处以50-100元罚款。
6.2严禁跟管理、监督、检查人员顶撞、打闹,否则,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
6.3室内不张贴淫秽画刊或其它不文明的张贴物,否则,对当事人处以10元罚款。
6.4未经相关部门允许不准私自转移或调换宿舍及容留外来人员住宿,员工家属需要留宿的,必须到办公室履行来客登记手续。
违者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
6.5严禁破坏环境卫生,如随便乱扔、乱倒垃圾等现象,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以10元罚款。
员工违规违纪管理人员连带处罚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
2.本制度由办公室及督察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3.具体办法详见附表。
4.员工违规违纪,属各部门内部自己查出,并已按公司规定作出处理的,管理人员不再负连带责任。
超过24小时既不开罚款单,也不作处理的,按连带责任制执行。
若由公司查出的,将按本办法对有关管理人员作相应连带处罚。
5.员工违规违纪,若属各部门内部自己查出的,必须于48小时内将罚款交财务,将处理结果报办公室存档。
否则,将按本办法加倍处罚。
6.附则:
6.1本制度中的负责人是指在现场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如车间班组长、倒包队长等,中层等当班或值班期间,员工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按负责人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6.2本办法由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6.3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制度与本则有冲突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
公司职工违规违纪管理人员连带处罚明细表
员工受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处罚连带比例
组长
班长
分管经理
安全
质量
部分
一般安全、质量事故,损失价值500—2000元
罚款50-100元
1
0.6
1
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损失价值2000—4000元
罚款100--300元
1
0.6
0.5
特大安全、质量事故,损失价值4000元以上
由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处理
1.5
1
1
工艺
操作
部分
操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
罚款50--100元
1
0.6
1
操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10000元
罚款100--300元
1
1
1
操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
由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处理
1.5
1
1
物资、财产、设备、
设施部分
损毁价值500元以下
罚款10--50元
1
0.6
2
损毁价值500--1000元
罚款50--100元
1
1
1
损毁价值1000元以上
由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处理
2
1
1
1
综
合
部
分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环保规定,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的
罚款100元
1
2
2
检验、计量、计算、统计、报表等错误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罚款10—100元
1
0.6
1
未请示批准而变动公司销售价格的(违规所得全部上交),超经营范围的
罚款200-500;1000元
1
0.6
1
私自挪用、截留、外借公司款项,财物的(除全部追回外)
扣发当事人当月全额工资
对负责人处以当事人全部罚款的0.8倍(重大损失,公司另行研究处理)
1
公司组织的现场管理、卫生检查等需整改未整改的,指令性工作未完成的
罚款50元
处罚限当事负责人
工作弄虚作假,隐报瞒报,破坏、偷窃公司财物的
分别为200—500元;200元;5倍以上处罚
对负责人处以当事人1倍罚款
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调拨是非、打击报复他人,辱骂他人、禁烟区内吸烟的
分别为100--300元;50元
对负责人处以当事人1倍罚款
损害公司声誉,影响公司形象,不利于团结的言论、行为等
罚款10—100元。
对负责人处以当事人1倍罚款
合同协议,结算手续等不完善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罚款200-500元
对负责人处以当事人1倍罚款
工作失职,不作为的
10—50元
对负责人处以当事人1倍罚款
管理人员本人违规的
按普通职工2倍罚款金额进行处罚。
实行罚款单制度,月底通过工资直接兑现
罚款金额按罚款单或会议纪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