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电教馆电梯货物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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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电教馆电梯货物招标
宜兴市电教馆电梯货物招标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
YXS60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2021年9月14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宜兴市电教馆电梯货物招标公告
编号:
YXS6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电教馆改造工程已由宜兴市进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教师深造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私有资金: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境外私人投资:
%,招标人为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治理中心。
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货物)进行公布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宜兴市电教馆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等。
交货地址:
宜兴市教育局电教馆内,需方指定地址
交货期或交付利用期:
中标人公告后供方当即进场做好配合工作及必要的配套施工,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书后的50天内备足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的具体时刻和数量由需方提早10天通知,安装工期必需依照需方要求知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验收时刻:
安装调试完成后一个月内
质量及查验: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许诺,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由政府规定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能。
要紧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以下品牌:
蒂森克虏伯、通力(苏州)、迅达、天津奥的斯、广州日立
注:
投标人应在以上参照品牌产品当选择其中一个,并在以上许诺表中予以许诺。
参照品牌列明型号系列的,许诺时也必需明确到型号系列。
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不同意贴牌),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费用、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需在招标答疑截止时刻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并证明所投品牌的技术需求和性能与参照品牌同档次或高于参照品牌档次,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并在答疑中发布后才可填入投标文件响应表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峻违约和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平安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
独立法人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同意联合体投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其他:
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经销商应具有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制造商与销售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犹如时参加只同意制造商投标。
犹如一品牌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品牌所有经销商的投标资格。
4.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那么,详见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刻:
网上下载详见附件。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在开标时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申请截止时刻,下同)为2021年10月12日9时00分,地址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标1室(陶都路125号)。
超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记录证原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5)电梯安装上岗证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投标保证金单据、(9)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
投标人为电梯经销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记录证原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5)电梯安装上岗证书、(6)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唯一授权书原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投标保证金单据、(10)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
7.付款方式
(1)、设备款:
签定合同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预付中标设备款的20%,支付预付款前,中标供给商应出具中标设备款20%的银行保函给公建中心。
电梯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数中标设备款。
(2)、安装费:
电梯所有设备到场验收合格、电梯安装队进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电梯中标安装调试费的50%,电梯完工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安装调试费余款。
付清安装调试费余款前,中标供给商按中标合同总额5%(可采纳银行保函形式)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金在审计终止且质保期满后的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
(3)、具体付款按宜兴市政府相关规定的付款时刻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1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治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
地址:
宜兴市陶都路115号地址:
环科园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
:
214200:
214200
联系人:
张宁联系人:
陈方涛
:
05: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评标细那么
本次评标采纳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合格,其中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已经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那么进行修正。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发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钱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本钱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置。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依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采纳抽签方式确信排序。
四、定标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定标,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信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确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宜兴市陶都路115号
联系人:
张宁
电话:
0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
联系人:
陈方涛
电话:
05
1.1.4
项目名称
宜兴市电教馆电梯采购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
%,私有资金: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境外私人投资: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宜兴市电教馆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等。
1.3.2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中标人公告后供方立即进场做好配合工作及必要的配套施工,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书后的50天内备足所有货品,送到现场的具体时间和数量由需方提前10天通知,安装工期必须按照需方要求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1.3.3
交货地点
宜兴市教育局电教馆内,需方指定地点
1.3.4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由政府规定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能。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
偏离
不允许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电梯相关配套图
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5年9月21日17时00分
方式:
通过宜兴市招投标网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但如对本工程招标时间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
2.2.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至时间
2015年9月22日17时00分
注:
(1)招标人将在上述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发布。
(2)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也以答疑形式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发布。
(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答疑中明确。
(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宜兴市招投标网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
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投标人不需要确认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投标人不需要确认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材料设备品牌承诺表
4.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偏离表
5.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如为代理商需提供)
8.制造商承担连带质量责任承诺书(如为代理商需提供)
9.申请人基本情况
10.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11.国家实行强制性认证的证书、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信誉及业绩
13.售后服务
14.为完成本项目投标人认为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15.联合体投标协议
3.1.3
开标时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15年6月至2015年8月)
(4)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唯一授权书(经销商须提供);
(5)投标保证金票据。
资格审查须提交检验的原件材料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
(3)电梯安装上岗证书原件;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
(1)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
(3)电梯安装上岗证书原件。
(4)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唯一授权书原件。
注:
以上所有材料按要求提供原件备查外,复印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2.2
投标报价要求
详见报价清单
3.2.3
最高投标限价
27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票或汇票或转帐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至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
接收单位: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
帐号:
89202
开户行: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
(1)在开标时投标人提交票据,由招投标中心负责核验。
对未通过核验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若投标人是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则在开标时必须携带开户许可证登记备案,以便以后核对其基本账户)
(3)招投标中心财务咨询电话: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4
投标文件数量
壹份正本,陆份副本
3.7.5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1、采用粘贴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其他要求:
无
4.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5年10月12日9时00分
地点: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新大楼(陶都路125号)开标1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由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投标人代表出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项开标时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中规定的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还需另外准备一份原件供开标时现场审查。
)
注:
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和提交证明原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同时提交工作人员。
(4)检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对未通过核验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评标办法中的相关数值(如有);
(7)按照投标文件的递交顺序当众开标,由投标人代表宣读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设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公布标底或招标控制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多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方法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价的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4.2.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开标程序中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证明材料原件随身携带无需密封,以备查验。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除上述
(1)和
(2)两种情况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解释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3)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中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投标保证金管理要约
(1)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为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7)招标文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在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备案手续时经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在往来款单据上签字后,中标人至市招投标中心综合科以电汇、转帐形式办理退款手续。
对其余中标候选人则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以电汇、转帐形式办理退款手续,对其余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十日后以电汇、转帐形式办理退款手续。
合同订立和备案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应与招标人订立施工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合同7日内,应当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无效投标文件增加条款
1、投标文件中未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技术需求书”及“货物清单”要求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总那么
项目概况
1.1.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形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形: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交货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同意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依照资质品级较低的单位确信资质品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预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效劳的,但两时期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效劳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彼此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治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费用承担
投标人预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付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付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利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能够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探,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缘故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明白得和结论概不负责。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刻和地址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刻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刻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许诺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方法;
(4)合同条款合格式;
(5)货物需求;
(6)图纸;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依照本章第款、第款和第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当招标文件彼此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数内容。
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刻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若是澄清发出的时刻距投标截止时刻不足15天,且澄清内容阻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刻。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刻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刻15天前,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若是修改招标文件的时刻距投标截止时刻不足15天,且修改内容阻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刻。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刻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不然不予认可。
3.1.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于现场核验,不然不予认可。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招标文件中的全数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3.2.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规定进行报价。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有效期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