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工程现场施工工艺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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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工程现场施工工艺标准

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一、施工准备

1.1施工机具:

1.反铲挖掘机。

2.自卸汽车。

1.2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设置排水防洪设施,在施工区域内,设置临时或永久性排水沟,或在场地周围地段修筑挡水堤坝,在较高处设置截水沟或排洪沟,阻止地面雨水流入施工区域内。

3.建筑物位置的标准轴线桩,构筑物的定位控制桩,标准水平桩及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查,并办完预检手续。

4.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5.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的0.5m,然后再开挖。

6.在滑坡地段挖方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熟悉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

2)不宜在雨期施工。

3)尽量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程序。

4)不应破坏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和排水系统,防止地面水涌入土体。

5)严禁在滑坡体上部弃土或堆放材料。

7修建临时设施,修好现场供水、供电、供压缩空气(当开挖砼时)管线、并试水、试电、试气、搭设必须的临时工棚(工具、材料库、维修棚、休息棚、茶炉棚)等。

8作好设备试运转,对现场挖土,运输车辆及各种辅助设备进行维修检查,试运转,并运往现场。

9.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除按相应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必须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地下水位应降低至基低以下0.5-1.0m后,方可开挖,降水工作应持续至回填完毕。

2)施工机械行驶道路应填筑适当厚度的碎(砾)石,必要时应铺设工具式路基箱(板)或梢排等。

10.在胀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除按相应规定外,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平整后,至基坑(槽)或管沟开挖宜间隔一段时间,以减少基土的胀缩变形。

2)开挖前应做好排水工作,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浸入施工场地或冲刷边坡。

二、操作工艺

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1)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为1.0mm

(2)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为1.25m

(3)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粘性土)为1.5m

(4)坚强的粘土为2.0m

超出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应符合下规定(不加支撑)

深度在5m内的基坑(槽)、管沟边坡的最陡度(不加支撑)

注:

1.静载指堆土或材料等,动载指机械挖土或汽车运输作业等。

静载或动载距挖方边缘的距离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0.8m以外,高度不超过1.5m。

2.当有成熟施工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2.基坑(槽)、管沟的开挖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用人工清理,其厚度应根据施工机械确定。

3.开挖浅的条形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60cm为宜,从开挖端部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4.沟端开挖法,反铲停于沟端,后退挖土,往沟一侧弃土或装往汽车运走,挖掘宽度亦不受机械最大挖掘半径限制,同时可挖到最大深度,其最大一次挖掘宽度为反铲有效挖掘半径的2倍,或采用嵊沟端开挖法完成作业。

1)沟侧开挖法,反铲停于沟侧,沿沟边开挖,汽车停在机旁装土,或往沟侧卸土,本法铲臂回转角度小,能将土弃于距沟边较远的地方,但边坡不好控制,一般用于横挖土层和需将土方卸到离沟边较远的距离时使用。

2)沟角开挖法,反铲位于沟前端的边角上,随着沟槽的掘进,机身沿着沟边往后作形移动,臂杆回转角度平均在45度左右,适用了开挖土质较硬,宽度较小的沟槽。

5.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的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陷必要时应加以保护;在挖方上侧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

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侧,不得堆土过高。

在挖方下侧弃土时,应将弃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堆表面应低于相邻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之间设置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场地。

6.在挖方边坡上如发现岩(土)内有倾向于挖方的软弱夹层或裂隙面时,应通知设计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岩(土)下滑。

7.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于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抄出距槽底50cm干线,向每条槽端部20cm处每隔2-3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梭该槽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的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据些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

8.开挖浅管沟时,与浅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沟帮不切直修平,标高按龙门板下返沟底尺寸,符合设计标高后,再从两端龙门板下的沟底标高上返50cm,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高,最后修整沟底。

9.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每隔3m左右做一条,以此线为准可进行铲坡,深管沟挖土时,应在沟帮中留出宽80cm左右的倒土台。

10.开挖大面积浅基坑时,沿坑面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11.开挖基坑(槽)的坑,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日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捣运。

12.基坑(槽)或管沟需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进行选择和设计,支撑必须牢固可靠,确保安全施工。

坑壁支撑有钢(木)支撑、钢(木)板桩、钢筋砼护坡桩和钢筋砼地下连续墙等。

三、坑壁支撑施工要求

1.坑壁支撑宜选用质地坚实,无枯节、透节、穿心裂折的松木或柱木,不宜使用杂木。

2.支撑应随挖随撑,并严密顶紧牢固严禁挖好后一次支撑。

3.挡土板或板桩与坑壁的填土要分层回填夯实,使之严密接触。

4.埋深的拉锚需用挖沟方式埋设沟宽尽可能小,不许采取全部开挖回填方式。

抗动土体固结状态,拉锚安装后要预拉紧,预应力不小于设计计算值的5-10%。

每根拉锚松紧程度应一致。

5.锚杆埋设,其锚固段应埋在稳定性较好的土层或岩层中,并用水泥砂浆灌注密实,锚固长度经计算或试验确定不得锚固在柱软土层中。

6.施工中应及时加固或更换,加固办法可打紧受力较小部分的木楔或增加立柱及横撑等,如换支撑时应先加新撑后拆旧撑,如改支承在砼基础上,须待达到设计要求强度后,方可将被替换的支撑拆除,如基坑附近建筑物有下沉、变形情况,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处理。

7.对深基坑开挖,除观测邻近建筑物变形外,还应测试桩和支撑的内应力,当内应力达到设计值的90%时(或支护变形大于10mm时)要采取防范措施。

8.支撑的拆除应按回填顺序依次进行,多层支撑应自下而上逐层拆除,拆除一层,经回填夯实后,再拆上层,拆除支撑时,应注意防止附近建筑物产生下沉和破坏,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土方开挖特殊问题的处理:

在土方施工中,产生滑坡和塌方的原因主要有:

(1)边坡坡度不够,倾角过大,土体因自重及雨水或地下水浸入,剪切应力增加,内聚力减弱,使土体失稳而滑动或塌方。

(2)开堑挖方,不合理的切割坡脚,或坡脚被地表、地下水冲蚀;共或斜坡段下部被冲沟、排水沟所切,地表地下水浸入坡体,或开坡放炮将坡脚松动等原因,使斜坡坡度加大,破坏了土体(岩体)的内力平稳,使上部土体(或岩体)失去稳定而滑动或塌方。

(3)土体(或岩体)本身层理发达,破碎严重,或内部夹有软弱层(如软泥),受水浸后滑动或塌落。

(4)土层下有倾斜岩层,或夹层倾斜度较大,或土层下的岩层虽近于水平,但距边坡过近,边坡倾度过大,在堆土或堆置材料荷载和地表地下水作用下,增加了土体的负担,降低了土与土、土体与岩面之间的抗剪强度而引起滑坡或塌方。

(5)土工构筑物(如路堤、土坝)设置在尚未稳定的古(老)滑坡上,或易滑动的坡积土层上,填方增荷后,重心改变,在外力和地表地下水作用下,触发古(老)滑坡复活,再次产生滑坡。

处理措施方法

(1)排除地面水

1)做好泄洪系统,在滑坡的范围外设置多道环形截水沟,以拦截附近坡面的地表水。

为防止水沟被淤塞和减少地表水下渗,应做好截水沟上方坡面的整平和压实工作。

2)在滑坡区域内,修设排水系统,疏导地表、地下水,阻止其大量滑坡段内冲刷地基。

主排水沟宜与滑坡滑动方向一致,沟底设防渗层;支排水沟与滑坡方向成30。

-45。

斜交,防止冲刷坡脚。

无条件修筑正式排水工程,做好现场临时排水泄洪设施或保留原有场地自然排水系统,并进行必要的整修和加固。

3)处理好滑坡区域附近的生产及生活用水,防止浸入滑坡塌方地段。

(2)排除地下水

1)如因地下水的活动有可能形成山坡浅层滑坡时,可采用支撑盲沟。

盲沟应布置在平等于滑坡滑动方向有地下水露头处。

2)设置坡面拱形治水沟,各拱互相连接,使水路通畅。

亦可随边坡高度分层砌筑拱圈。

(3)滑坡体施工中的预防措施方法

1)加强地质勘察和调查研究,注意地质构造(如岩土性质、岩层生成情况、岩层倾角,裂隙节理分布等)及地表、地下水流向和分布。

认真规划,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避免破坏土坡地表的排水、泄洪设施,消除滑坡、塌方因素,保持坡体稳定,预防滑坡、塌方发生。

2)保持边坡有足够的坡度,避免随意切割坡体尽量削成较平缓的坡度或做成台阶形,使中间有1-2个平台以增加稳定。

土质不同时,视情况分削去,以减轻边坡负担。

以坡脚处有弃土条件时,将土方填至坡脚,筑挡土堆或修筑台地。

如整平时挖方时必须切割坡脚且不设挡土墙时,一般应按切割深度,将坡脚随原自然坡度由上向下削坡,逐渐挖至要求的坡脚深度。

3)尽量避免在坡脚处取土,在坡肩上设置弃地区,以免破坏原边坡的自然平稳造成滑坡。

在斜坡地段挖方时,应遵守由上至下分层的开挖程序。

位于斜坡层上的填土,应验算其稳定性,防止填土沿坡面滑动。

在斜坡上填方时,应遵守由下往上分层填压的施工程序,避免集中弃土。

一般还应在斜坡的坡脚处堆筑能抵抗滑坡体下滑的土堆体,并使堆填土的坡度不陡于原坡体的自然坡度,使之起反压作用,以阻挡坡体滑动增加边坡稳定。

4)对可能出现的浅层滑坡,如滑坡土方量不大时,最好将滑坡体全部挖除;如土方量较大不能全部挖除,且表层破碎含有滑坡夹层时,可对滑坡体采取深翻、推压,打乱滑坡夹层,表面压实等措施,减少滑坡因素。

5)发现滑坡裂缝,及时填平夯实;沟渠开裂漏水及时修复。

9.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邻基坑(槽)和管沟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并应及时作好基础。

2)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隔一段时间,再对称开挖,在密集群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桩基移位。

3)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1-0.3m土层不挖,待作基础挖除。

10.在膨胀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后,基土不得受烈日曝晒或雨水浸泡,必要时可预留。

2)采用砂地基时,应将砂浇水至饱和时再铺填夯实,不得采用向基坑或管沟内浇水使砂沉落的施工方法。

11.雨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片逐段的分期完成,重要的或特殊的土方工程,应尽量在雨期前完成。

2)雨期施工中应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并应随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

3)雨期施工前,应对施工场地原有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和加固,必要时应增加排水措施,保证排水畅通,在施工场地周围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场地。

4)雨期施工前,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畅通,道路路面应根据需要加铺炉渣砂砾或其它防滑材料,必要时应加高加固路基,道路两侧应修好排水沟,在低洼积水处应设置涵管以利泄水。

5)雨期开挖基坑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

6)雨期开挖基坑或管沟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

12.冬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方工程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施工前应周密计划,做好准备,做到连续施工。

2)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

3)松碎冻土VS机具和方法,应根据土质、冻结深度、机具性能和施工条件等确定,当冻土层厚度较小时,可采用铲运机、推土机、或挖土机直接开挖。

当浆土层厚度较大时,可采用松土机,破冻土犁,重锤冲击,或爆破法松碎。

4)融化冻土应根据工程量大小,冻结深度和现场条件选用锯末(或谷壳)焖火烘烤法、蒸汽(或热水)循环针法和电热法等。

融化时应按开挖顺序分段进行,每段大小应适用当天挖过的工程量。

5)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如基坑(槽)开挖完毕至地基与基础施工或埋设管道之间有间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它保温材料覆盖。

6)冬期开挖土方时,如可能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或其它地下设施产生冻结破坏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7)在挖方上侧弃置冻土时,弃土堆坡脚至挖方上边缘的距离,应以常温条件下规定距离,再加上弃土堆的高度。

8)冬期施工时,运输机械和行驶道路均应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证安全。

因冻结可能遭受破坏的机械设备、炸药、油料和降低地下水位措施等,应采取保温或防冻措施。

四、质量标准

(一)保证项目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五、成品保护

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

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测量和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

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线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基底超挖。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2.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注意的问题。

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

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基坑(槽)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桩基位移。

3.基底未保护。

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

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3m土层不挖,待作基础时再挖除。

4.施工顺序不合理。

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得排水。

5.开挖尺寸不足。

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

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宽度。

6.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的缺陷。

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七、土方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1.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2.挖土方不得在危岩、孤石的下边,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建筑物的下面进行。

3.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

4.机械多台阶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挖土机离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坍方,造成翻机事故。

5.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

6.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应离开坑边一定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坍方。

八、施工注意事项

1.在土方开挖的过程中,如出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撤至安全地点。

2)通知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措施。

3)根据滑坡迹象设置观测点,观测滑坡体平面位移和沉降变化,并作好记录。

2.土方开挖过程中要保护好,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地。

3.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的变化。

4.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核对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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