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以村(居)委会为责任主体,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运行模式
(一)机构设置
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以村(居)委会为基础,由村(居)委会具体履行,其中各村(居)委会负责行政管理,区环保分局与镇(街)、场负责业务培训、指导和考核。
(二)人员管理
1、人员配置。
根据各村(居)委会的企业数量、人口、面积等因素,各村(居)均配置1名兼职环保网格员,由各镇(街)、场聘请。
人员基本条件为:
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有机动车驾驶证,熟悉环保基本常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和使用智能手机软件。
2、人员经费。
财政供养人员不予补贴,非财政供养人员定额包干经费每年6000元/人,相关费用经区财政局核准后拨付至各镇(街)、场,由各镇(街)、场财经办拨付村(居)统筹使用。
3、业务考核。
人员上岗前各镇(街)、场应将其简历报至区环保分局汇总,由区环保分局组织岗位培训,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就职,否则由所在镇(街)、场重新聘用合格人员到岗。
每年由区环保分局及各镇(街)、场根据其工作量、业务执行情况对其进行一次考核;
考核通过者可留任,考核不通过者将辞退并由所在镇(街)、场重新聘用人员,保证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符合要求。
(三)工作制度
1、监管“五定”机制。
四级环保监管网格的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
镇(街)、场负责对四级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细化巡查报告,明确调查处理、沟通反馈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制作工作流程图,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
2、工作责任机制。
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
上级网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下级网格人员工作内容。
四级网格内部人员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
3、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公开的媒体包括相关企业、镇(街)、场或村(居)公告栏,网站、报刊、电视等。
(四)工作职责
1、负责配合镇(街)、场实施辖区内小型加工企业环保登记备案。
2、负责辖区内垃圾焚烧、扬尘污染的巡查和制止工作;
负责辖区农村环境、流域、农业面源、工业企业、餐饮娱乐业日常巡查,协助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3、了解核实环保信访投诉,实施拍照取证上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制止违法排污行为。
4、配合上级网格开展辖区环境统计、污染源调查及其它环保专项普查工作,健全辖区环保资料档案。
协调网格间工作交流,完成上级网格交办其他工作。
5、已建立城乡社区网格站的村(居)应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网格站工作职责。
(五)信息化管理
1、依托现有的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建立网格内污染源信息收集、汇总、公开机制,建立镇、村级污染源管理台账,利用网络、智能手机拍照取证及时反映监管信息,实现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
2、依托微信、QQ群等电子交流平台,建立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及时进行信息交流。
3、推进环境监管信息系统使用。
根据全市要求推进“智慧环保”服务平台系统的使用,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四、监督措施
(一)上级网格监督
上级网格(三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四级网格)日常运行情况,建立并落实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
发挥镇(街)、场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四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公众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宣传栏、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监督网格管理运行情况,参与环境保护。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排污者主体责任,四级环保监管网格应按时巡查,并及时上报违法排污单位,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协助掌握证据。
对四级环保监管网格中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及时上报环境违法情况的人员,依法依纪实施问责,不能达到年度绩效考核要求的将给予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