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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使教育成为善业

生命教育:

使教育成为善业

 

 

[摘要]生命虽然不是教育的基点,但教育有责任呵护生命,促进生命更高意义的实现。

教育对儿童的生命世界缺乏了解,对于生命的成长缺乏真正的关心和促进,以致有可能对生命和精神的发展造成扭曲。

本文从对生命的理解出发,认为护生、厚生是教育的使命,并提出了生命教育的原则:

热爱生命,维护生命尊严;关爱生命,实现生命共生;承诺生命,实现生命价值;德化生命,实现生命幸福。

[关键词]儿童成长 生命教育 学校教育

 

目前我们的儿童面临着生命成长得不到教育呵护的问题:

儿童在教育中的生命价值实现的品质不高,生活的幸福程度比较低,教育、学校、课程等对生命的关怀、保护和促进可能远远小于儿童的期望,小于儿童个体生命本身所蕴含的发展性和可能性。

我们的教育可能不仅对儿童的生命世界、精神世界缺乏了解,而且对于生命的成长也缺乏真正的关心和促进,以致对生命和精神的发展造成扭曲、破坏的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真正关注生命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行动来促进生命教育的发展。

 

一、现代教育迷失了生命关怀

 

在我们的时代,作为与生命成长和精神发展关系最为紧密的学校教育,缺乏对生命的整体关怀和引导,给生命的发展和存在带来了不少的伤害。

1.生命成为手段。

哲学家康德认为,道德的绝对命令之一,就是永远把自己的人性和他人的人性都当作目的,而不是手段。

现代性的表现之一,就是社会体制与教育把生命作为别的事物的手段,比如金钱的手段、权力的手段等。

这样,生命的价值一旦变成了别的东西的手段,生命价值就自然会失落。

生命迷失在权力、财富、占有之中。

我们可能想占有更多,但是却忘记了生命的存在性价值,或者说我们把生命的价值看作是占有,这就造成了沉溺于物、把生命物化的可怕后果。

我们的时代愈来愈是一个沉迷于财富、消费的时代,正如社会学家Zimmel所说,金钱成为我们时代的生活风格。

在这样的社会里,生命价值成为手段,物的价值超越了生命价值。

当代教育虽然一直在呼唤人的发展,但其实更注重发展人的工具性职能,也就是注重发展人作为人力资源的功能,但这种功能不是生命的创造力,不是生命的价值,而是人作为手段的能力。

当然人的能力是重要的,但是在迷失了生命意义和生命价值遭到扭曲的情况下,能力和知识就失去了价值的规范和根基,这种能力和知识也许是非常可怕的生命破坏力量。

2.生命价值的片面化。

当代教育中的唯知主义和功利主义,把生命价值片面化,使人的生活抽象化和单面化,造成对生命的任意强制和扭曲,学生对生命的积极体验和丰富多彩缺乏把握,生命的欢乐与幸福似乎不是生命的特征,倒是痛苦、挫折、失意等反而成为生命的特征。

3.生命的创造力受到局限。

教育中的管理主义、绩效主义、技术主义等造成对生命的控制和漠视,这是当前教育最为严重的问题。

教育实践的技术化和教师行为的程序化都把教育领域简约化为一种简单的过程,生命的活力受到限制,生命的精神得不到表现,生命的真正价值得不到实现。

4.生命利益受到侵犯。

特别令人不安的是,在我们的教育实践中,还有一些侵犯生命权利、蔑视生命利益、对生命构成侵害的行为,这些虽然是少数,但构成了对教育最为严重的影响。

在有些场合,不当的教育行为给生命带来极大的危害,给生命造成极大的痛苦。

教育本来是一种善业,但是当教育侵害生命利益时,教育就违背了教育的价值,教育也就没有教益,既不能做到护生,更不能做到厚生。

当前一些学校教育把惩罚等作为道德教育的重要方式,因而充斥这些学校的就是对所谓犯错儿童的各种形式的惩罚。

教育者好像在道德上永远正确和伟大,学校永远把儿童渺小化,永远不把儿童放在心上,于是道德教育被理解成一种管束和强制。

但是,这种教育是愚蠢的,用脱离生活的非人性的“清规戒律”束缚着儿童的精神,用繁杂空疏的无用规则、纪律、行为规范窒息儿童自由的心灵,用严苛的纪律虐待和摧残着儿童的身心,学校将成为损害儿童精神健康和牺牲童年幸福生活的樊笼。

这样的教育,只能残害儿童的心灵,消解儿童实现自我价值的自尊,只能摧毁儿童积极创造生活的热望,败坏儿童的道德。

道德教育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在人性化的基础上,学校教育中的不人道只能养成儿童的怯懦、屈服、虚假和奴性,残酷的惩戒和苛刻的纪律把学校变成了地地道道的樊笼,儿童的心灵在其中受到无情的摧残。

在这样的学校中,儿童不是去面对美好生活的教导,而是面对恐怖和残酷,不是去得到心灵的陶冶,而是养成固执、残忍和暴虐的性格,不是去学习生活的真正智能,而是学习服从、盲信和狡诈。

不人道的教育只能训练出不道德的人。

5.生命的终极价值的失落。

现代人在追求世俗的享乐生活中,不再具有超越的精神,这就使得生命失去了终极价值的支撑。

生命缺乏超越性的追求,这表现为生命的超越和发展受到阻碍。

生命失去终极的目的,满足于鄙俗、低级和无聊。

生命价值的失落,使得我们对他人的生命冷漠,对自己的生命不以为然,对世间的痛苦无动于衷,我们的生命感觉变得越来越麻木了。

6.生命的孤立化。

现代学校教育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学校成为人生的竞技场,生命成为争夺更多的利益、占据更高的社会地位的手段,生命失去了共享和共生,每个生命都可能唯我独尊,他人的生命或者另外的生命成为“我”实现自己利益的手段,他人成为我盘剥、利用、钻营的对象。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学校教育体制与社会共同生产了考试升学的竞争结构,神话了学习应试知识在人的成才中的重要性,学校和社会不仅对考试分数过分推崇,而且往往把分数作为人的好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消释了生命价值。

对学科知识与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毁灭了儿童自然的生命发展的倾向,把儿童引向远离德性品质建构的方向,诱惑儿童去追求学校分数以及分数带来的利益,遮蔽了儿童的生命追求。

学校的日常活动没有生命教育的氛围。

并且,学校的知识教育可能也是在违背学生的生命权利中进行的,这本身是不利于生命发展的。

7.生命的物化。

我们今天的科技以及社会科层结构都把人的生命当作像物体一样的对象进行处理,生命成为任意宰割、分析、制作、克隆、处置的对象,破坏了生命的完整性和严肃性,生命成为了物。

我们今天的教育其实也是把生命当作物的,把生命当作可以任意塑造的对象,可以像物一样随意处置,从而为轻视生命打开了大门。

然而,教育必须永远敬畏生命。

鉴于以上问题,我们的学校和教师有必要推进生命教育,在理解生命的基础上引导生命的自我发展,促进生命的精彩和辉煌。

护生、厚生,这是教育的使命。

 

二、生命及生命教育的内涵

 

我们需要把握生命的价值,把握生命成长的路向,这样我们才能通过教育为儿童的生命成长提供基于生命发展的引导。

1.生命通过追求本真的意义而实现发展,因此追寻生命的意义是生活的本性。

生命表现在意义的追求之中,生命的意义就是生活意义,人的生活即人的生命求得意义的活动。

在追求意义中,生命实现超越与升华。

追求生命的意义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结果,这个过程表现为对自己生活的审视,对自我的审视,考虑自己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理想值得去追求,在这样的追寻过程中,生命就把握和理解了生命的意义。

生命本身不是最高或终极的价值,因为我们每个人享有生命是为了实现生命的意义。

2.生命在自主的生活中实现生命价值。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是被恩赐给我们的,我们要把这生命活好,就要追求价值。

生活是对生命恩赐的承诺。

生命表现在生活中,过什么样的生活是我们自主选择的,生命的过程是否选择善的价值,是生命的大问题。

当一个人成为一个理智、美德的实践者及真、善、美等价值的追求者,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和有价值的人,生命价值也就实现了。

3.生命是共生的。

只有在生命的共存、共同发展与平等的互利、互爱中,生命才展现自身,生命才能取得正果。

为他人造福,为别的生命造福,才是自己生命的精彩。

生活是与他者生活在一起的,这个他者包括自然、世界、他人、社会等,因此生命的和谐是生命健全的表现。

生命是休戚与共的,没有一个生命是绝然单独生存的,而是与他种生命共在的。

我认为,生命的价值表现在公共生活的领域,也就是共生的领域,如果一个人仅仅过一种自私自利的生活,不仅在道德上不是高尚的生活,而且其生命价值也是非常有限的。

共生意味着对世界、对他人、对他物的关怀。

敬畏生命始终促使个人与其周围的所有生命交往,并感受到对他们负有责任。

4.生命是追求幸福的。

生命是以生活的幸福为取向的,尽管在生命的历程中可能会遭遇挫折、困难,甚至不幸和痛苦,但是生命本身是值得的,是有价值的,因为生命是走向希望的,是希冀美好的。

什么是幸福?

就是过道德高尚的生活,它是以德行为根本特征的。

因此透过德行才能表现生命的意义,生命的美好、生命的昂扬、生命的尊严都是在有德行的生活中实现的。

敬畏生命就包括实践所有这些能想象的德行:

爱、奉献、同情、同乐、共生、互利互惠和共同发展、和谐、和平、健康的生活方式、勇敢等。

善是生命的构成性价值,没有善的追求,生命的价值就是不完满的。

敬畏生命、珍视生命、关怀生命、改善生命、以德行促进和美化生命,这是生命获得意义的唯一方式。

随着对其他生命痛苦的麻木不仁,自身也失去了同享其它生命幸福的能力。

尽管我们在世间见到的幸福是如此之少,但是以我们本身所能行的善,共同体验我们周围的幸福,是生命给予我们的唯一幸福。

5.生命表现出精神力量,精神生活是生命表现的领域。

人的义务和特权便是以积极态度不断地追求精神生活。

精神生活是内在的,是植根于人心的;精神生活是高尚的、深邃的,也是艺术的、智慧的,表现为人的内在的对更高的精神境界的追求。

6.生命是庄严的价值承诺。

我们享受着生命的恩赐,因此不论面对生活中的任何艰难,我们都要对自我的生命负起责任,同时因为他者的生命与我们的生命是一样的,我们同样应具有敬畏的神圣感,对他者的生命也要负起责任。

负起责任是过严肃的生活的方式,只有在严肃的生活中,生命才不至于被轻易地虚度。

因此,生命的价值承诺是生命自我治理的基础。

我们怎样管理好自己的生活,这是自我治理的问题,一个人对自己的生命没有价值承诺,就不会自我治理,也就是不会担当起生命的责任。

7.生命以德行为表征。

生命通过德行而使自身成为积极的体验。

生命在德行中实践,透过德行塑造自我是生命的方式。

生命因德行而精彩,因德行的实践而升华,因德行的实践而幸福。

如果离开了德行,生命就失去了价值。

参与、合作、理智、豁达、勇敢、正义、节制等德目都是生命所必需的德行,这些德性品质都使生命表现出尊严和价值。

8.生命表现为追求优秀的人格品质。

生命表现在生活中,在生活中实现精彩意味着生命追求实现了人格品质的优秀。

生命价值的实现带来了自我内在的利益、内在的成果,即个人人格品质的优秀。

如果说生命具有强烈的存在愿望,那是因为生命在追求人格的优化,生命的优化其实就是人格的优化,这是我们生活中实现的内在的自我收获。

如果说我们的生命价值主要表现在对公共福祉的造福,那么这一过程给个人带来的人格品质的提升就是生命幸福的根本。

9.生命感表现出人文情怀。

这是个体对待自我生命的基本态度,以及由此而发生的对待其它生命的态度。

生命情怀是个体对生活价值的体认、肯定、接纳、珍爱,对生命意义的自觉探寻和追求,以及对他者生命乃至整个生命世界的同情、关怀与钟爱。

个体通过追求生命的意义,追求自己值得过的生活,萌生生命情感。

积极的生命情感使人振奋、达观、昂扬向上、富有活力、充满勇气、富于爱心,并建立与周遭世界的伦理关系。

生命情感的充沛、丰盈、活泼、博大,奠定幸福人生的基础。

没有积极的生命情感,则意味着生活的消极,以及由此而生的生命状态的沉沦,表现为阴郁、沮丧、悲观、冷漠、孤傲、自负、漠视、仇视等,从而导致不幸的人生。

以上是对生命与生命教育的一点肤浅的理解。

生命是无限的、神秘的,也是深邃的,我们的理解永远无法企及生命的神圣和博大。

 

三、生命教育的目的

 

生命教育不仅是一项专门的教育项目,还应该是渗透在整个教育中的一个理念。

或者说,在所有的课程、学校活动、教育计划中都应该贯穿生命教育的目的,都必须把生命教育当作自己的任务。

教育、学校、课程要为生命造福,以弘扬生命价值、提升生命精神品质、陶冶生命情感、养育生命态度为自己的内涵。

我认为,生命教育的目的是使每个人都能够:

1.热爱生命,维护生命尊严

热爱生命,即在生活的任何一个阶段、任何一种境况下,都能够以生命为贵,珍惜生命,维护生命的尊严,以顽强的毅力和精神坚持生命的活力与理想,坚持生命的追求。

一般情况下,每个人在生命的历程中,都会有自我保存的欲望,这是生命的自然力。

但是,在生命面对挫折、困难、疾病、不幸、诱惑的严峻条件下,是否能够坚持生命的理想和尊严就是十分关键的。

维护生命尊严的另外一面就是严肃地对待自我、对待生命的选择,这就是生命教育应该培养的生命尊严的意识。

2.关爱生命,实现生命共生

当代社会特别注重人们自我利益的实现,这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生命是休戚与共的,如果我们仅仅看重自己的利益,而无视与我们共同存在的他人的生命、其它动物的生命,我们生命的境界还是有限的。

生命教育需要培养儿童与其它生命和谐成长的精神。

因为我们有共同的、平等的生命尊严和生命权利,因此生命必须彼此相依,生命教育应当培养学生的生命共生意识,关爱他者的生命。

3.承诺生命,实现生命价值

热爱生命,就是热爱生活。

教育要培养儿童的生命价值意识,通过儿童容易理解和接受的形式,使其了解生命价值在生活中的表现,其实生活丰富的价值追求就是生命的追求。

热爱生活,就是以开放、达观、积极的态度处理生活中的问题,积极探索自己的生活兴趣和个性化的独特的人生目标,探寻自己人生的可能性,丰富自己的生活,美化自己的生活,提升生命品质。

在社会的公共生活领域中,通过思想、言说和行动表现自我,这不仅是塑造自我的方式,更是一种在公共生活里面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是热爱生命的表现。

公共生活使生命的价值更具有道德性。

一个人积极地参与公共生活,为公共福祉贡献自己的思想、行动,是一个人有价值生活的表现,是生命真正有创造活力、有价值、睿智的生活方式。

4.德化生命,实现生命幸福

以德行来提升生命,是生命弘扬自身的根本。

生命通过道德追求实现自身的升华,使自身具有道德价值感,因此生命的自我塑造就体现在道德品行的自我塑造上。

生命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通过适当的方式引导儿童追求道德价值,塑造他们的德性品质。

德性品质是生命最为重要的收获,也是生命实现和谐、共生和幸福的重要条件,是一个人在生命历程中持久表现出来的个人人格品质。

一个人知道什么是美好的事情,并去热爱这些美好的事情,同时尽量去做美好的事情,就是在过美好的生活,就是幸福。

比如,尊重和自尊、公正与正直、关心与自爱、团结与协作、诚实与真挚、宽容与豁达、节制与勇敢、明智与智慧等德性都是生命实现价值、追求幸福必不可少的。

生命的幸福就意味着过道德高尚的生活。

 

四、生命教育的一般原则

 

1.厚生的原则。

这是生命教育的根本原则,也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活动、任何处境下,教育或学校都必须把学生生命的安全、生命的权利、生命的幸福放在第一位。

学校或教育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把学生作为实现自己利益和目的的手段,不能伤害儿童的生命,不能侵害儿童的生命权利。

所谓教育是善业就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并引导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教育最大的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

教育就是通过厚爱和知识教化激荡学生的生命才智,这是“厚生”的第一层内涵。

同时,引导学生以“厚生”的精神造福于社会和他人,这是“厚生”的第二层内涵,这两个方面深刻地表达了教育的责任。

2.爱、望、信的原则。

教育要以爱、望、信为基础。

除非有爱心、希望、信仰的滋润,否则真实的教育是不可能兴盛的。

教育不仅要尊重生命,更重要的是平等地爱和关心每一个人,把对方当作完整的人来接受,因而教师最为重要的就是要拥有爱心、信心和希望的情怀。

师生一同实践爱、望、信,教室里就会充满生命、成长、合作、团体精神。

如果学校充满了这些伦理的气氛,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生率就会降到最低程度,进而形成参与、互助、宽容、鼓励、支持等良好的校园氛围。

认真考虑学校的伦理价值,坚定实践爱、望、信三德,学校才会培养出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健全的自信心。

3.欢乐的原则。

教育的过程应该是欢乐和愉悦的,而不是痛苦和难受的。

中国的文化传统是通过痛苦、不幸、挫折、困难而实现教育行动的,因为我们认为这样才能真正磨练一个人的意志。

一般说来,生命的过程自然具有困难和挫折,这是人生不得不面对的事实。

但是,当教育人为地制造不幸、打击、困难和挫折时,教育本身的人性化价值就难以表现了,况且,这样也会给教育带来滥用不良措施,如坏的惩罚的借口,给教育中的恶提供机会与空间。

为此,我们断言,通向生命至高境界的道路绝不是充满痛苦、泪水和鲜血的路,愉悦、健康、积极、幸福是生命发展必不可少的因素。

4.公正的原则(生命利益平等考虑的原则)。

不正义或不公正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方式给生命带来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这样的教育本身就是对平等的生命的不尊重。

对人的生命发展设难、打击、阻碍、威胁等构成了不正义或不公正,这些都必须在教育中加以有效避免。

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的学生,考虑所有学生的平等利益,是教育最基本的原则。

教育如果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并给予歧视性的对待,就会给学生的生命发展带来伤害。

生命的尊严、价值感建立在被公正对待的基础之上,因为公正地对待学生使其不会因任何原因受到歧视,他们的自我价值就不会受到打击,他们的自我尊严也不会受到伤害,这样他们的生命就会保持发展的价值感,就会倾向在社会的公共生活中积极地表现自我价值。

5.鼓励的原则。

生命在不断受到鼓舞的情况下,会具有奋发向上的意志力量,因而鼓励生命不断尝试新的可能性是生命实现价值的重要条件。

在支持性的条件下,生命的发展才具有更强的意志力。

学校教育必须努力创造实现生命价值的可能性,因此应创设一种支持性的、鼓励性的文化条件和心理条件。

6.宽容的原则。

生命成长需要在不断地尝试错误中获得经验,因而错误是非常重要的教育力量。

生命所具有的可能性是难以估量的、不可预定的,生命的发展是无止境的,尝试错误是生命成长的方式,因此教育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宽容学生,对学生的生命发展抱有信心,以信任的态度和方式处理教育中的错误,处理学生的个人独特性,为学生的自我发展营造最为宽广的自由天地。

宽容是尊重生命的最为重要的内容。

7.情感体验的原则。

积极的情感能充分地展示人性的品质,因而在实施教育时要关注个体作为活生生的生命体的存在,关注个体内隐生命情感的化育,积极创造生命情感化育的空间。

8.落实到生活行动中的原则。

生命教育的一切价值都必须落实到儿童的生活行动之中,这是生活实践的特点。

教育的良好愿望、共同生活的愿景、生命价值的追求、德行的追求等都要落实到儿童的生活过程中,即必须通过行动来养成儿童的品格和个性。

因此,生命教育必须转换成生活的一系列活动,让儿童在生活行动中学会尊重生命、爱惜生命,实现生命的价值。

 

五、让学校成为实现生命价值的家园

 

学校为儿童提供人格的互动环境,为他们奠定人生的基础,在儿童生命的健全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接受学校教育是儿童生命成长的重要方式之一。

从这一点来说,学校应该审慎地思考教育儿童的方式,反思学校本身作为教育影响力量的合理性、价值性和道德性,真正把学校办成一个生命成长的家园和乐园。

但是对于我们目前的学校状况而言,学校本身的许多方面存在着对生命不道德的地方,学校整体的伦理价值气氛比较薄弱,学校教育本身存在着不道德的规范、规矩和行径,对待教师和学生的许多方式是不道德的,是与他们的生命福祉、与教育的目的完全相悖的;学校所奉行或者实行的许多原则与生命原则相冲突。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学校的某些方面对儿童的生命成长产生了消极影响,如学校不平等的分层体制和竞争制度、学校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学校对学生的体罚、学校文化的鄙俗等,所有这些都对学生生命品质的建构造成了严重的障碍。

学校的发展导向了一种违背人的生命利益的道路,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校的价值失落是必然的。

有些学校实际上以获得经济效益作为学校的第一追求,教学等都是为这第一追求服务的,学校必然把学生作为实现“经济资本”的工具,把教师、教学等作为手段,其结果是在许多方面忽视了儿童的生命权利和生命利益。

这样的学校是不正派的。

学校是否是对学生进行管制和改造的地方?

如果是这样,学校和教师必然动用能够应用的最严厉的处罚手段,必然会无法容忍儿童的错误和对学校规矩的任何挑战。

如果学校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那就会不择手段地维护自己的权威,就会以编造的“真理”和虚假的知识欺骗、窒息儿童的理性和道德,就会严重地践踏儿童的基本权利。

我们的学校教育是否存在着非人性?

如果教育伴随着强制和压迫,伴随着痛苦和恐惧,伴随着体罚和叱责,伴随着灌输和愚弄,伴随着对儿童权利的侵害,如果学校本身把育人当作获得经济资本的工具,那么,学校就是不正义的、不道德的,就是美好心灵和健全人格的屠宰场。

儿童生命的健全发展意味着我们未来的人性文明的全部。

面对儿童,学校应该有一种面向自身的反省与面向儿童的审慎,应该有一种对教育实践的道德责任以及对儿童现实生活的生命关怀。

学校是儿童生命成长的重要条件,教育本身的性质决定学校作为一个伦理结构的特征,学校必须保证各个方面符合生命的价值。

为了使学校真正具有教育性,成为生命健康成长的善业,我们需要毫不留情地治理我们的教育,改造我们的学校。

学校必须是一个道德学校,应当为所有儿童的生命造福,应当成为生命的家园。

进行生命教育,要想取得积极的教育效果,学校的各个方面必须首先是道德的,不仅学校本身的管理、运行是道德的,而且学校针对儿童的一切也必须是道德的,不仅要进行真正具有道德价值的道德教育,而且学校教学、课程、教师的行为等也必须是符合道德价值的。

一句话,学校整体上必须是道德性的机构。

学校的道德性或者说学校道德文化的塑造是对儿童进行生命教育的先决条件。

如果学校高喊着生命教育,但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却存在不道德现象,仅仅是通过处罚和批评把儿童驯服,儿童的生命就是扭曲的。

学校教育要有利于儿童的生命成长,必须对学校进行道德改造。

学校道德文化的塑造以及学校作为教育共同体对道德精神、道德氛围的追求和营造,都先于对儿童的生命教育,也就是说,我们必须事事想着学校的道德文化本身是进行生命教育的重要前提条件,只有完善了这个条件,儿童的生命发展才具有现实的支撑,学校也只有在成为具有道德文化的道德共同体之后,儿童才能获得人格的熏陶。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必须不断地对作为伦理结构的学校的所作所为进行怀疑和批判,创造学校的道德精神,塑造学校的道德文化,实现学校道德的卓越,使学校成为一个具有良好道德氛围的生命家园。

 

参考文献:

*[法]利奥塔.非人——时间漫谈[M].译者:

罗国祥.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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