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生产企业财务类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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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5、制定公司的基本财务管理制度;
6、根据总裁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7、决定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第07条董事长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权
1、根据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签署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或弥补亏损方案以及投资协议;
2、根据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签署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的有关法律文件;
3、根据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签署公司的对外担保、贷款、财产抵押和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4、根据董事会的决议,签署公司的基本财务规章制度;
5、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6、审批公司投资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资金调度;
7、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和其他财务职权。
第08条公司总裁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权
1、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组织好公司生产经营;
2、拟订财务预算方案、筹资决策、投资决策以及公司重大的财务事项;
3、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4、组织拟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5、提请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6、审批各项相关财务收支和费用报销;
7、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财务职权。
第09条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权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政策,拟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2、组织制定财务预算,负责财务决算,进行财务分析;
3、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包括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审核;
4、定期检查公司内部各部门、各下属公司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5、主管审核公司日常财务收支和费用报销事项等;
6、协调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与财务部门的关系;
7、负责向本公司领导和董事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财务资料;
8、对财务机构的设置、财务人员的配备和聘用提出方案,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10条公司财务部的职权
1、负责具体财务预算编制、检查,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2、具体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3、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报表;
4、按要求申购发票。
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管理,专人开票;
5、按规定妥善保管好公司的会计资料及有关帐册凭证。
未经批准的可拒绝他人查阅本公司的财务资料。
第11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权
1、密切配合财务部门,落实财务预算方案所确定的目标,检查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2、如实填报各种合法的原始记录,及时传递原始凭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3、各下属公司应及时报送财务部门要求的财务资料;
4、企管部应按劳动人事主管部门要求搞好劳动工资管理;
5、企管部应做好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工作;
6、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配合企管部做好固定资产的实物的管理工作;
7、投资部应及时编制公司的投资计划,列明投资金额、投资时间。
第12条正确处理公司与各方面的财务关系:
1、处理好与公司各股东单位之间的关系,按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向股东分配股利。
维护各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投入资本的不断增值;
2、处理好与银行、其他企业(客户)之间的关系,及时结清债权债务,保证债权权益不受损失,维护公司信誉;
3、处理好与税务部门之间的关系,按时足额地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章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13条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
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原始记录。
各有关部门应正确登记原始记录资料,及时传递原始凭证,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和及时。
第14条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和清查盘点制度
1、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必须有相应的验收和领用手续。
固定资产由企管部指定专人负责验收,设置固定资产台帐,搞好实物管理;
低值易耗品由企管部验收,建立低值易耗品登记卡,负责低值易耗品领发和实物管理。
2、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半年一次。
如发现有财产物资的盘盈或盘亏,应查明原因,填写盘盈、盘亏表,并写出书面报告,待批准后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15条做好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
1、财务预算由财务部负责编制,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共同参与。
编制的财务预算方案须经公司总裁审核报董事会同意后,由公司总裁组织实施;
2、年度财务预算应在上年年底或每预算年度初完成;
3、财务预算应根据预算年度公司的经营目标,在分析上年度财务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预测预算年度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化因素后编制;
4、在预算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一些重大的偏差,应向公司总裁汇报,并在不影响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前提下按时调整预算方案。
第16条建立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分析半年进行一次,年末做出全面分析报告。
必要时可针对企业经营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做出专题分析。
2、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有:
A、主要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包括收入、利润、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公司债权债务状况、以及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指标;
B、分析影响各指标变动的因素及其原因;
C、总结经验,揭示问题,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意见和措施。
3、财务分析报告的形式可以是文字式报告,也可以是图表式报告,或图表式与文字式相结合的报告。
第17条搞好内部稽核工作。
1、内部稽核工作的职责分工。
现金与银行收付款原始凭证由出纳人员审核;
记帐凭证由出纳以外的人员复核,但记帐与复核人员应分开;
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财务预算方案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2、内部稽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财务预算方案,审核各项财务收支,复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
稽核人员要对稽核的凭证,帐簿和报表署名,并对其负责;
3、内部稽核的方法,对原始凭证,要复核凭证合法性,内容真实性,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
对于记帐凭证,还要复核其记帐分录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对帐簿记录,要检查其帐户设置和核算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对会计报表,要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
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应通知有关人员更正和处理。
第四章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管理
第18条负债管理
1、负债包括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是指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
2、资金的筹措由财务部统一对外办理,根据公司预算年度的经营规模和发展趋势,本着“合理、节约、可行”的原则,搞好年度资金需要量的预测,分析不同筹资渠道的资金成本和筹资风险,选择最佳筹资渠道,促进资金结构的合理化;
对外筹资合同须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
3、对因业务发生的应付帐款,应按客户名称及时对帐,并每年至少与对方对帐一次;
4、因业务需要签发商业汇票时,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
财务部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登记票据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收款人名称等;
5、公司在业务发展需要时,可按法定程序申请发行长、短期债券;
6、需要支付利息的长、短期负债,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预提利息。
短期负债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长期负债的利息,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经营期间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计入清算损益。
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利息支出,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7、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和应交税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提、使用、解缴;
8、公司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另行规定管理办法。
第19条所有者权益管理。
1、资本金的管理:
A、本公司的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4,568万元,公司对上述资本金依法享有经营权,可用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B、在本公司经营期内,股东对投入本公司的资本金,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投资者对公司的净资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按公司章程规定有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权利和义务
C、公司需要增资或减资时,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2、资本公积金的管理:
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产生的资本溢价以及在经营中形成的财产重估增值差额,接受损赠的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3、盈余公积金的管理:
A、公司按规定提取税后利润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的50%时不再提取。
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用于转增资本金。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
转增资本金或用于分配股利后,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B、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并按规定要求使用。
4、未分配利润管理:
公司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A、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B、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C、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D、提取公益金;
E、支付优先股股利;
F、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G、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五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20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短期投资管理见第七章)。
第21条现金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现金使用范围。
现金的支付范围按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种款项的支付原则上均通过银行结算。
如确需现金支付,需说明原因,并经公司总裁同意后方可支付;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当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不得坐支;
3、建立现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负责人章)应分开管理,财务专用章由出纳管理,法人章(负责人章)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其他人员管理。
4、做好现金日常管理工作:
A、各种支票的签发和保管由财务部出纳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插手;
B、现金日记帐应由出纳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日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发生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属于个人责任部分由个人负责;
C、现金收付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各项手续要齐全,严禁白条抵帐。
现金收付完毕,应当即在所属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章,并及时编制记帐凭证,登记日记帐;
D、做好库存现金的安全工作,对暂不能存入银行的现金,应轧点清楚,锁进保险箱,严格保管;
E、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结算,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收取现金。
如确需以现金结算,为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出纳必须与缴款单位一并到银行解缴现金。
第22条银行存款的管理
1、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套取银行信用。
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结算手续;
2、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登记。
各种存款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进行序时核算,并由出纳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
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
对于未达帐款,要及时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报告财务部负责人;
3、建立健全银行存款内部控制系统:
A、因业务需要领用支票或汇票时,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
支票或汇票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并授权由出纳人员签发,未经财务负责人授权,其他人员不准签发支票或汇票;
B、银行支票由出纳员专职管理,支票购进,领用,应分类按号码正确登记,用后及时销号严加保管。
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支票使用情况;
C、现金支票限于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收票人必须签名盖章;
D、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
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
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
E、对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签发的支票或汇票因故作废,需交回原票据,由财务部办理作废手续;
F、支票遗失时,必须及时向财务部负责人报告,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遗失票据造成的损失,由票据领用人负责。
4、银行存款的使用:
A、为做好公司资金的供求平衡,妥善调度资金,各用款部门应提前提出资金的使用计划;
B、财务部应根据岗位职责严把经办、复核、审批三个环节,保证公司资金的合理、安全运转,杜绝差错事故;
C、用款必须证明用途、收款单位名称和帐号、明确支付金额,并按规定程 序审批;
D、使用资金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提出用款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裁或其授权人审批,财务部复核后支付。
超过权限由总裁转报董事长审批。
第23条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1、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资金等;
2、因业务需要确需在外地建立存款户,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与财务部协商,报公司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建立。
使用部门应设立外埠存款使用台帐,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清理,清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财务部;
3、信用卡视同银行存款管理。
公司信用卡的开设,必须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报董事长同意。
为防止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营私舞弊,必须由有关责任人定期地将其使用情况报送财务部,便于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以堵塞管理上的漏洞。
第24条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
1、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应收帐款、待摊费用、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计价。
其中,应收票据按面值计价,发生的贴现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2、为加强应收票据管理,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记录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和利息、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收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3、预付帐款应严格按照工程合同或购货合同规定支付;
4、对应收款原则上要及时结清。
对于其他单位(或客户)拖欠的款项,业务部门经办人员应积极催讨,及时回笼资金;
5、财务部应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
应收帐款应按其帐龄长短逐项进行分析。
对帐龄较长的应收帐款,应设法积极催收;
对超过三年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应由经办业务员提出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据,报总裁同意,超出5万元应报董事长同意后报财税部门批准确认,作帐销案存处理;
6、对发生的坏帐,采用冲销备抵账户核销;
7、收取非往来单位的货款归还往来单位的货款,必须取得非往来单位的委托证明,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8、各业务部门不准以任何名义出借资金,如有出现,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财务部将从严控制资金使用。
第25条存货的管理
1、存货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销售、耗用而储备的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材料物资等。
存货计价从国家有关规定;
2、库存材料的管理:
A、业务部门应根据业务需要采购材料。
在采购材料时,要加强市场信息调查,签订经济合同,以明确经济责任;
B、财务部门应设置库存材料帐,按数量与金额核算;
业务部门应设置业务台帐,登记数量帐;
C、购入材料抵库后应办理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凭据(进入仓库储存的由仓库提供入库证明,直发材料由收货单位提供验收证明)填制入库单,直发材料必须在入库单上证明“直发”字样。
入库单中的财务联报财务部登帐,业务联由业务部门自行登记业务台帐。
对未取得对方发票的抵库材料或未取得对方发票但已开票销售的材料,应于月末暂估成本入账,以掌握库存材料情况;
D、购进材料验收时,如发现材料损耗,经办人员应及时处理。
如果造成的正常损失应由公司承担的,经办人员应写出书面情况并附相应证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总裁审批,财务部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办理报亏手续;
E、入库材料出库时,业务部门应填制出库单。
为杜绝未收款先提货,公司刻制“提货专用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若未收款先提货,必须经过总裁审批后,财务部加盖提货章;
F、对于购进材料需进一步加工的,报公司总裁批准,与受托加工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报财务部备案;
G、财务部应定期与业务部门核对帐,每月核对一次,以保证帐帐相符。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劳动资料,包括工具、器具等。
其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A、因工作需要添置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总裁同意后,由企管部指定专人负责购买。
购买后凭发票及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总裁)的签字,经财务部审核后报销;
B、低值易耗品实行一次性摊销办法,由公司企管部建立低值易耗品台账,负责收、发、存的数量管理;
由财务部负责对其价值进行核算;
C、无法继续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应及时向企管部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D、存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报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财务部审核,公司总裁批准,报税务部门后审批,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和毁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
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26条备用金和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1、备用金是公司内部或职工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或零星开支等使用的款项。
备用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挪作他用。
支用的备用金,应在使用后一周办理报销和结算手续,前帐未清,后帐不得继续支付。
备用金应在年底结清,年初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2、其他应收款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及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其他应收款按其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帐,财务部应会同有关人员及时清理,以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用;
3、员工因工作需要借支时,填写借据或支票领用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总裁或其授权人批准,由财务部予以审核支付。
如借支金额超过叁万元,须提前与财务部预约。
第六章 固定资产及递延资产的管理
第27条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计价按国家有关规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如下:
A、房屋建筑:
25年
B、运输设备:
7年
C、办公设备:
3、需要添置固定资产时,由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企管部和财务部审核,公司总裁批准后,按有关手续办理。
一次性购置固定资产超过5万须由董事长和总裁联名签字批准,属于国家规定的专控物品,统一由财务部按程序申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置或自行加工制作;
4、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
企管部统一对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管理,各使用部门配合。
购置固定资产时,应由企管部审核签字,并据以登记实物帐,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的核算和管理;
5、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计算。
对国家允许一次性折旧或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公司应采用。
折旧完毕但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视同在用固定资产管理;
6、主要固定资产维修应编制维修预算,按一定程序审批。
财务部负责修理费用开支的审查并监督其使用。
发生的修理费用一般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或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的方法,发生的修理费用在1-2年内平均摊销。
或采用预提的方法,预提的修理费用列入当期管理费用。
发生的修理费用从预提费用中列支,不足部分列入当期管理费用。
超过部分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7、企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定期核对,保证帐卡相符;
8、因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到期、技术进步、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报公司总裁批准后予以销帐。
残值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
9、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
对需要税务部门审批的损失,财务部应规定程序报批。
第28条在建工程的管理
1、在建工程支出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或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在尚未交付前发生的支出,包括工程设备、材料等专用物资、预付工程价款、未完工程支出等。
专项工程支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2、公司的工程部为在建工程管理部门。
工程管理部门应把项目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
财务部专门负责项目的审核、资金的筹集和价值管理;
3、工程项目在立项前有投资部进行可行性分析。
财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及公司总裁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参与;
4、公司应在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制定项目建议书,报董事会审批;
5、在建工程的预决算由工程部、财务部组织制定和实施,并定期检查预算投资额及工程进度情况;
6、在建工程完工移交使用时,公司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财务部监督,工程部组织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对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财务部要合理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待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整原估价折旧数;
7、在建工程的报废或毁损,必须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财务部办理清理及转帐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第29条长期待摊费用的管理
1、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开办费、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璜的净支出等。
超过1年的待摊费用也列作长期待摊费用管理;
2、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应当在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的损益。
筹建期间应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