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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监测方案

2017年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名称: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7年10月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现代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研制生产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致力于开发生产可填补国内技术空白的农药新产品,并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循环和市场竞争,以成就一流农化企业为目标,立志将公司建设发展为21世纪中国化学制药行业的一面旗帜。

为此,公司在位于南京化工园区,厂区北侧隔赵桥河路路为蓝星安迪苏、所在地,西侧江苏省农垦,东侧为园区长丰河路,南侧隔赵桥河南路为华狮化工所在地。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共有两个厂区:

分别为位于长丰河路309号的老厂区(现有厂区)和位于3B-3-2地块的新厂区(新建厂区)。

老厂区于2003年建成投运,新厂区于2016年8月开工建设。

老厂区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长芦片区长丰河路309号,占地约90亩,职工546人,年生产时间7200小时。

目前老厂区主要生产的农药原药品种有氯氟吡氧乙酸原药、20%氯氟吡氧乙酸乳油、炔草酯原药、虱螨脲原药、精噁唑禾草灵原药、69g/L精噁唑禾草灵水乳剂、噻虫胺原药等。

新厂区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的3B-3-2地块(位于中旗老厂区东南500m处),新厂区主体、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均独立建设,不依托老厂区设施。

新厂区已批复的产品有:

98%氟酰脲等11种农药产品、98%氯化钠等5种钠盐产品、99%氯化钾产品、88%氯化镁产品、98%硫酸氢铵等2种铵盐产品、99%DMF等6种溶剂产品、28%盐酸等3种酸类产品。

新厂区目前正在建设中。

(二)排污情况

1、废气排放及治理设施

我公司目前有生产主体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五车间、一车间南、中试车间、制剂车间,配套设施主要为公辅工程、污水处理装置以及废气处理设施等。

全厂共设废气排口合计11个,分别为FQ-01、04、09、11、12、14、15、16、17、19、20。

主要处理工艺技术包括了冷凝、吸收、吸附、旋风分离等。

以上各类排口除了2套烘干颗粒物(粉尘)排口,其余9个排口均已安装在线监测并与环保局平台完成了联网。

2、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我公司主要噪声设备为机械设备、空压机、离心机、各类泵循环冷却水系统、冷冻盐水系统、风机等。

将采用封闭隔声减振、室内装吸声材料等综合措施,再加上厂房屏蔽、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厂界噪声能够满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3、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

我公司废水主要是对含有机物的高盐废水先进入三效除盐,然后和不含盐含有机物的废水一并进入预处理(强化微电解+芬顿氧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和低浓度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设备清洗水和生活污水等一并进入生化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园区接管标准,通过污水排口WS-01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胜科水务),污水排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已联网。

4、固体废物

我公司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农药废物(HW04263-008-04)、污水处理危废(HW04263-011-04)、废活性炭(HW04263-010-04)、实验室废液(HW49900-047-49)、设备清洗废溶剂(HW04263-009-04)、废品(HW04263-012-04)、废包装材料(HW49900-041-49)、废机油(HW08900-214-08)以上所有危废公司建设规范化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环评文件、批复及周边环境监测要求

我公司环评监测计划要求,委托检测如下:

废水每个月监测一次、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为每个季度监测一次。

二、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说明

我公司自行监测手段采用手工监测+自动监测相结合,开展自动监测的项目有废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废水中的COD,其他未开展自动监测的项目采用手工监测。

我公司手工监测委托南京白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废气、废水和厂界噪声,具体内容见手工监测方案章节。

三、手工监测方案

(一)废气监测方案

1、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1。

表1.1废气污染源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污染源类型

监测

点位

监测

项目

监测频次

测试要求

备注

1

有组织

废气

FQ-01

粉尘(颗粒物)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2

有组织

废气

FQ-04

VOCs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3

有组织

废气

FQ-09

VOCs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粉尘(颗粒物)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4

有组织废气

FQ-11

VOCs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二氧化硫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氮氧化物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5

有组织

废气

FQ-12

VOCs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二氧化硫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氮氧化物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粉尘(颗粒物)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6

有组织废气

FQ-14

VOCs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7

有组织

废气

FQ-15

VOCs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8

有组织废气

FQ-16

VOCs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粉尘(颗粒物)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二氧化硫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9

有组织

废气

FQ-17

VOCs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粉尘(颗粒物)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10

有组织

废气

FQ-19

VOCs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11

有组织

废气

FQ-20

VOCs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粉尘(颗粒物)

1次/季度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表1.2废水污染源监测内容一览表

1

废水

WS-01

COD、氨氮

2次/日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且排水时

2、监测点位示意图

3、无组织废气的监测

参照标准,无组织废气根据当天监测空气情况,厂界上风向一个点、下风向三个点进行连续取样监测,主要监测污染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挥发性有机物。

与有组织监测同样的,每季度进行监测一次。

4、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要求

废气污染物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2。

 

表2废气污染物监测方法一览表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及依据

备注

1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定位电解法HJ/T57-2000

2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定定位电解法HJ693-2014

3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4

VOCs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734-2014

5

COD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

6

氨氮

水质氨氮的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

5、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3。

表3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源

序号

标准名称

执行标准限值

其他信息

有组织

废气

1

二氧化硫

55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

氮氧化物

240mg/m3

3

粉尘(颗粒物)

120mg/m3

4

VOCs

80mg/m3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废水

5

COD

1000mg/L

南京化工园接管标准

6

氨氮

50mg/L

南京化工园接管标准

(二)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1、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4。

表4厂界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点位布设

监测项目

监测

频次

监测方法及

依据

仪器设备名称和型号

备注

厂界四周

Leq(A)

每季一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AWA5688型多功能声级计

2、监测点位示意图

3、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要求

噪声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5。

表5噪声监测方法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监测依据

使用仪器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测量方法

GB12348-2008

AWA5688型多功能声级计

4、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

65dB(A),夜间55dB(A)。

表6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源

序号

监测因子

执行标准限值

执行标准

厂区设备

1

厂界噪声

昼间:

65dB(A),夜间55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

(三)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1、机构和人员要求:

我公司委托南京白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手工监测,具有监测资质。

2、监测分析方法要求:

首先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在没有国标方法时,采用行业标准方法或国家环保部推荐方法。

3、仪器要求:

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环境空气、废气监测要求: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中的要求进行。

5、工业废水监测要求:

按照《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代替GB11914-89)和《氨氮的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中的要求进行。

6、噪声监测要求:

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7、记录报告要求:

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四、自动监测方案

(一)自动监测内容

自动监测内容见表7。

表7自动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自动监测类别

监测项目

安装位置

监测频次

联网情况

是否验收

1

废气

排口烟道

全天连续监测

已联网

已验收

甲苯

排口烟道

二甲苯

排口烟道

非甲烷总烃

排口烟道

2

废水

COD

排口管道

排水时连续监测

已联网

已验收

(二)自动监测质量保证

1、运维人员要求:

我公司委托南京天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运维工作。

2、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要求:

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校准与维护。

3、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要求:

按照《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HJ/T352-2007)和《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

4、记录要求:

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内容应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签字,保存三年。

五、信息记录和报告

(一)信息记录

1、监测和运维记录

手工监测记录和在线设备运维记录分别由监测单位和运维单位提供。

2、生产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

(1)按照要求记录每日巡查内容(PH值、换水量、风机运行状态等);

(2)及时记录车间停车、开车情况;

(3)记录水吸收的浓度;

(4)自动监测记录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浓度,以及排气量等;

(二)信息报告

每年年底编写第二年的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包含以下内容:

1、监测方案的调整变化情况及变更原因;

2、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至少涵盖废气主要污染源相关生产设施)全年运行天数,各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全年监测次数、超标情况、浓度分布情况;

3、按要求开展的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监测结果;

4、自行监测开展的其他情况说明;

5、实现达标排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应急报告

1、当监测结果出现超标,我公司对超标的项目增加监测频次,并检查超标原因。

2、若短期内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我公司向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环保分局提交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减轻或防止污染的措施,以及今后的预防及改进措施。

3、若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我公司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向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排水部门和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环保分局报告。

六、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一)公布方式

自动监测和手动监测均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统计发布系统(网址:

http:

//218.94.78.61:

8082/xxgk/)进行信息公开。

(二)公布内容

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委托监测机构名称等;

2、自行监测方案;

3、自行监测结果:

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5、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三)公布时限

1、企业基础信息随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一经审核备案,一年内不得更改;

2、手工监测数据每月底前公布;

3、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公布,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产生的数据为每1小时均值;

4、每年元月底前公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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