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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经济法概论答案

新科教育2015年4月经济法概论习题册参考答案

第一章绪论

真题链接

一、单项选择题

1.A

二、填空题

1.消灭2.人民法院

三、名词解释

1.法人: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代理:

代理是指某人(代理人)依法或依委托在一定权限内代他人(本人)向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而达成法律关系的行为。

3.法律关系主体:

指依法在具体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它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主体。

四、简答题

代理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答: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活动。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本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代理一经成立,立即对被代理人生效。

补充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4DBDB

二、填空题

1.社会与市场利益平衡关系  2.权利与义务3. 法人 4.物    

5.法律事实6.独立 7. 工商行政管理局   8.表见代理   

三、名词解释

 1、经济法律事实:

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情形。

 2、法定代表人:

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3、委托代理:

指当事人一方以本人的名义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由委托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关系。

四、简答题

1、简述经济法律行为的分类及有效条件有哪些?

答:

 

(一)经济法律行为的分类主要为:

(1)单方法律行为与双(多)方法律行为。

(2)无偿法律行为与有偿法律行为。

(3)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

(4)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

(5)独立法律行为与附属法律行为。

(二)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1)行为人具备从事某一法律行为所必需的资格,具备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应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原。

(3)不违背法律与社会公德。

( 4)合于法律规定的形式。

2、简述债的构成与分类?

答:

债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与客体三要素构成。

(1)债的主体是指债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分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2)债的内容是指债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即债权与债务。

(3)债的客体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债的分类主要包括:

(1)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

(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3)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4)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3.简述法人的特征。

答:

(1)法人是按照法定程序设立,是法律认可的社会组织。

(2)具有独立的或可供支配的财产。

(3)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五、案例分析题

答:

A可以不收回MP4,而由B自行处置。

因为A为B代买MP4的行为虽属无权代理(超越授权范围),但B收下MP4时并没有表示反对,表明B对A的行为予以认可,A购买MP4的行为对B发生效力,该MP4已为B所有,应由B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自行进行交涉。

第二章:

公司法

真题链接

一、单项选择题

1-5ADADB  6-10 DCDBD11-15ABACD

二、填空题

1.有价证券 2.注销3.临时会议4.公司章程5.50  6.3  7.法人8董事长

9.入伙协议

三、名词解释

1.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国有独资公司:

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四、简答题

1.简述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答:

(一)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的特征  

1、公司是股权制企业法人

2、公司是负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3、依法定标准和程序设立、活动。

2.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答:

合伙企业设立应具备的下列条件:

(1)有2个以上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等。

五、论述题

1.论述我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答:

股东会的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试述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答: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消极资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案例分析题

1.

(1)王某、李某、张某三人在中国境内都无住所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因为发起人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本案中有五位发起人,要求至少要有三位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公司注册资本400万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本案中的400万不符合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3)五个股东推选周某为公司总经理不符合公司法的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此外,因周某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没有清偿,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

(1)甲乙丙三人拟出资设立一个房地产估价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因为法律规定,从事房地产估价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200以上。

(2)甲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30万元,乙以办公设备出资,丙以商标权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

因为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因为此类公司的注册资本须在200万以上,30万元的货币出资不能达到30%的比例。

(3)本案中注册资本不足部分,由三人于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公司法规定出资不足的部分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补充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5DBCDC   6-10DACDD11-13BCA 

二、填空题

1、50 2、吸收 新设3、10万元4、3万元 5、20% 2  5 6、30% 

7、3人、公司职工代表8、全部或部分、过半数股权股东 、优先  9、200、 半数 、50010、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11、3-13人 5-19人12.股东大会、董事会

13.一年内、 25%、一年 14.对抗  15.全体合伙人  

三、名词解释

1.公司: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

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四、简答题

1、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组织机构。

答:

a、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股东条件:

(1)自然人股东。

(2)法人股东。

b、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资本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c、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出资形式条件:

出资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会

(2)董事会 (3)经理 (4)监事会

2、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发起人和设立方式?

答: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是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制定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的人。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为具有完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

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

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六、案例分析题

(1)不能。

甲和乙不能以丙越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依照法律规定,不论合伙人之间内部如何约定,均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丙不执行合伙事务,是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不知情的某食品公司,不能以此主张合同无效。

(2)协议中关于乙丙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只管分享利润,不承担企业亏损是违法的。

无论是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事务还是委托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每个合伙人都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享有同等的企业参与权。

乙丙不承担企业亏损违反了法律规定,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章合同法

真题链接

一、单项选择题

1-5 CBABD6-10CBCBD11-13、BDC 

二、填空题

1.义务  2.受要约人3.意思表示4.仲裁机构 5.主营业地6.按债权比例清偿

7.同时履行8.债权人9.仲裁机构

三、名词解释

1.要约:

当事人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建议,表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明确提出合同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是否同意签订合同。

2.格式条款:

是合同订立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3.留置:

是指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4.撤销权:

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他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此行为的权利。

5.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是指非人力所能抵抗的外界力量,如地震、飓风等。

四、简答题

1、简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答:

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

(l)合同是多方民事行为,即合同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行为。

(2)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3)合同依法订立,立即具有法定约束力。

2.简述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答: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不相适应的合同。

(2)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3.简述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答: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主要包括: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显示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4)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撤销,但应当报高级法院审核。

五、案例分析题

1.

(1)百货公司的信件属于要约行为,因为信件中提出了订立合同的要求,有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明确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格、时间、质量等。

电冰箱厂的回信属于反要约,因为电冰箱厂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如价格、交货时间变更。

因此不是承诺,而是反要约。

(2)双方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双方之间只有要约,没有承诺,不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

(3)拒收理由成立。

因为双方之间的合同并未成立,不存在合同的履行。

2.

(1)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

(2)可以。

根据《合同法》规定,发生不安履行抗辩后,抗辩人应及时通知对方,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如对方提供担保后,应恢复履行。

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适当担保,则抗辩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3.(1)有效。

根据《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的合同不属于上述情形。

(2)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

本案中,未明确约定保证责任,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

补充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5DCBBD6-10CCACA 11、B

二、填空题

1.撤销2.反 3.承诺 4.主营业地 5.一年

6.诚实信用  7.有权拒绝履行8.留置9.债务人 

三、名词解释

1、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要约邀请: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3.承诺:

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款,并愿意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4.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5。

定金: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订立合同时预先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四、简答题

1、简述要约失效的情形。

答: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或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失效。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原要约失效。

2、简述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简述合同履行的基本义务。

答:

(1)全面履行义务;(2)及时通知义务;(3)协助义务;(4)保密义务;(5)防止损失扩大。

4.不安抗辩权的含义及行使?

答:

(1)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行使:

因上述情形而发生先不安抗辩后,抗辩人应及时通知对方,而如对方能够提供适当的担保措施时,则应恢复履行。

5.论简违约责任的特征及承担方式有哪些?

答:

(1)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2)违约责任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

(3)违约责任包括法定违约责任与约定违约责任。

(4)违约责任具有惩罚和补偿双重作用。

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

(1)强制履行或继续履行

(2)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

(3)赔偿损失。

(4)违约金     

五、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

1.答:

此二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本案中,李四、张三都对对方的要约做了实质性的变更,为新要约,均未作出承诺,因此合同不成立。

2.答:

(1)甲与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甲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乙之前到达要约人。

(2)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甲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乙之后一天到达乙。

要约已生效,且乙于9月5日发出承诺,所以合同生效。

(3)不能撤消要约,因为该要约注明了“不可撤消”。

9月5日要约已到达受要约人,该要约已经生效,不可撤销。

3. 答:

(1)李某的请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2)某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合同的内容不合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法院对某公司要没收和追缴假冒兽药,并对某公司和李某追究法律责任。

4.答:

(1)商场不违约。

因为按合同法规定,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行使不安抗辩权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2)因合同纠纷造成损失由批发公司承担,因为商场中止履行合同合法,而批发公司不能履行合同属实,又不能提供担保应承担相应责任。

造成的损失应由批发公司承担责任。

5.答:

工商银行不同意的做法有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规定:

债务人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6.答:

乙公司拒绝丙公司的提货有法律依据。

依《合同法》规定: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本案中,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因而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

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

丙公司的履行要求被拒绝,应当由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章   工业产权法

真题链接

一、单项选择题

1-5ABDBD   6-10AADCA 11-13 CAC  

二、填空题

1.物质技术条件2.创造性3.20 4.标记 5.其他组织 6.许可权7.6 8.商标局

三、名词解释

1.工业产权:

是指特定人以特定知识产权为内容,通过法定程序而取得的在授权区域和时间内享有的专有专用的权利。

2.专利权:

国家专利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专用权。

3. 职务发明: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4、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5、外观设计: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6.集体商标:

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7.联合商标:

是指一个企业在相同商品上注册几个类似的商标或者在同一类商品上注册几个相同或相近的商标,目的是为了防止类似商标由不同所有人使用,防止别人假冒。

四、简答题

1.工业产权的特征有哪些?

答:

工业产权的特征:

(l)工业产权是无形财产权 

(2)工业产权是专有权(3)工业产权具有地域性(4)工业产权具有时间性

2.试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论述题)

答: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3.简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种类。

答: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好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五、论述题

试述专利权的取得程序。

P71-73

答:

(一)专利的申请

 权利申请人申请专利权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

这些文件主要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二)专利的审查与批准

专利的审查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必要时进行复审。

1.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是指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

2.实质审查,是根据专利法及其细则的规定,对取得专利权的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以最终决定驳回专利申请或者授予专利权。

3.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六、案例分析题

(1)可以作为商标使用。

阳光商标不属于商标法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

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补充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5ADBBC   6-9CCDB  

二、填空题

1.专有专用权 2.产品  3.3个月4. 10、6个月、6个月、10年 

5.一并转让 6.30日内

三、名词解释

1.发明:

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商标:

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的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3.证明商标:

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四、简答题

1.简述工业产权保护的原则。

答:

(1)国民待遇原则 

(2)优先权原则  (3)独立原则(4)专利强制许可原则

(5)商标实际使用原则(6)驰名商标的保护。

2.依照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哪些?

答:

(1)科学发现不授予专利权。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4)动物和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

(5)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

(6)对平面印刷的图案、色彩或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

3.简述商标权的客体和商标权的内容?

答:

1.商标权的客体:

(l)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

(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3)商品商标、服务商标(4)驰名商标(5)联合商标

2.商标权的内容:

专用权; 转让权;许可权;标记权。

五、论述题

试述取得专利权的条件?

答: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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