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双河镇方斗中心校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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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双河镇方斗中心校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

冬季上午8:

40-11:

30下午2:

00-4:

10

夏季上午8:

20-11:

30下午3:

00-5:

00

三、严格出勤管理

1、在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内要离开岗位必须具备书面假条,由本人事先填写好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因病请假还必须附上医院诊断书。

请假批准后,持假条到教导处登记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调课。

2、教职工请假二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村小教师请假一天以内由村小校长审批);

请假三天由校长审批;

请假三天以上的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审批;

校长请假,一天以内的向校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教育局请假。

假期后,必须返校上班并到教务办公室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假期满后不能上班需要续假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除特殊情况(如突然身体不适、发生意外情况)外,凡用电话请假、请人代办请假以及事后请假一律无效,不得私自请人代课、代班而擅离职守,否则作旷工处理。

确因情况非常特殊来不及请假的,必须在返校1天内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作旷工处理。

3、关于迟到、早退、缺席、旷工的规定:

上班时间已到而无故未到岗(半小时内)即为迟到;

未到下班时间而无故提前离校(半小时)即为早退;

凡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则算一次缺席;

事先未经学校同意而无故上班达1小时以上即为旷工,两次缺席算旷工半天。

4、学习、开会、集合出勤规定:

教职工政治学习、开会、集合等集体活动以事先通知的时间为准,除因公事先请假以外,点名时未到现场即为迟到,半小时后才到算缺席,整个领会一直未到算旷工半天,提前离开会算早退,提前离会时间超过半算缺席。

5、上课出勤规定:

上课铃声已响时,该上课的教师未到课堂即算迟到;

上课10分钟后才到课堂算旷课;

中途无故离开课堂超过10分钟算旷课;

未到下课时间提前下课算早退,超过10分钟算旷课。

6、下列情形只办请假手续,不扣钱:

(1)教师在上班时间要离校参加函授进修、学习培训与考试等视为函授假,必须事先凭学习、考试通知单在学校请假,待批准后方可参加,不算事假。

(2)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公伤要有医院的公伤证明,并要办理请假手续。

(3)教师子女高考准假3天。

(4)流产:

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而引起流产的一次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产的以病假对待,一年内流产请假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5)做上环手术可休息1天。

(6)一月中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病可请假2天,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父母生病准假2天。

(7)教职工子女若有在外服兵役回家探亲时,准假1天。

(8)教职工子女结婚准假2天。

(9)女教师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男教师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每月因病可准假1天(出示乡卫生院及以上处方证明),不扣钱。

7、教职工缺勤情况以校为单位在周前会上公布。

四、教职工出勤的奖惩办法:

1、连续住院治疗15天的不扣,超过15天的工作日每天扣5元,未住院治疗病假,每天扣8元(出示医院诊断和治疗证明,原则视为事假)

2、事假按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执行。

3、迟到、早退每次扣2元,缺席一次扣5元,不请假每次扣10元,旷课每次扣20元。

4、开会、政治学习病假一次扣2元,事假一次扣5元,不请假每次扣10元。

5、住院病假超过15个工作日的,根据请假时间和工作时间的比例,扣发校内福利津贴。

6、全学期连续累计5在以上者,病假累计10天以上(住院请假累计两月以上),旷工旷课者,均不得参加评优晋级;

凡全年病假6个月以上、旷工旷课2天者,不得参加该年的年度考核。

7、全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者,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发办[2002]40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与之解除聘用合同,并上报教育局。

五、此制度从2009年施行,凡以前有与本制度相违背的,以本制度为准。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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