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桩监理实施细则.docx
《管桩监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桩监理实施细则.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管桩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细则
工程名称:
慈溪出口加工区标准厂房项目
专业:
预应力管桩基础
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专业工程特点
二、监理工作依据
三、监理工作流程
四、监理工作要点
五、监理工作法及措施
慈溪出口加工区标准厂房项目
桩基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采用PC-500(100)先法预应力管桩。
设计总桩数为754根,其中厂房一为386根(A区为339根,B区为47根);厂房二为368根(A区为321根,B区为47根)。
A区有效桩长为8米,单桩竖向承载力为550KN,B区有效桩长为10米,单桩竖向承载力为630KN,本施工图正负零相对于地质报告绝对高程为4.150,桩顶标高除图纸另注明外为-1.35M。
管桩选用图集《2010浙G22》,打桩工艺采用锤击沉桩。
二、监理依据
1、慈溪出口加工区标准厂房项目桩基施工图;
2、慈溪出口加工区标准厂房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阶段);
3、慈溪出口加工区标准厂房项目监理规划;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2-2002;
5、批准的桩基工程施工专项案。
6、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三、监理工作流程
1.
工作流程
编写监理报告
审签计量支付凭证
2.监理工作要点
序号
监理工作容
技术质量要求
检测工具和法
1
施工流程及
进度安排
打桩顺序有平面布置,流程合理,避免挤土影响成桩质量和环境;
进度计划满足总进度计划要求,日打桩量有计划和控制;
与地勘报告、设计要求对照分析比较;
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比较,留有富余时间;
2
成品桩进场检查
审查成品桩出厂合格证书;
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进行外观质量全数检查,要求桩身无裂隙,桩端钢板护圈完整;
查生产和出厂日期、规格型号、数量;钢卷尺;观察
3
施工机具性能
桩机性能良好,
功能满足施工要求;
对施工单位报验的进场施工机具进行审核;
观察机具运转状况。
4
劳动力配置
焊接人员有焊工上岗证;
现场施工员、质量员上岗证书及到位情况;
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满足施工作业计划运转人员安排;
审核劳动力计划;
检查上岗证书;
5
桩位放线
按规划红线;符合设计要求;
用经纬仪技术复核;用水平仪复核场地标高;
6
试桩报告
验证地勘地质状况满足设计要求;
旁站观察,核对地勘报告,比较设计要求,四共同确认。
7
桩机就位
按工程桩施工流程,桩机就位准确
观察、卷尺
8
管桩起吊
吊点设置准确;无碰撞;不在沉桩过程中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观察
9
垂直度
垂直度<0.5%/L
2台经纬仪90度检查控制;旁站巡检;
10
贯入度
最后10CM锤击数不少于3击
观察,计数
11
标高
按设计要求
水平仪检测记录
12
成桩
达到设计贯入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同设计院联系处理;
观察,与设计联系处理
13
完工验收
桩位复核,轴线偏位符合规要求
经纬仪、钢卷尺
四、监理工作法及措施:
坚持以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根据监理、施工规的要求,坚持质量标准,格进行检查,在处理质量问题时,应调查研究,尊重事实,公平、公正,以理服人。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对本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见安全监理细则)、组织协调的深度,采用以下工作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法
(1)、质量控制
.a、质量的事前控制
1熟悉和掌握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包括设计图纸和本工程所用技术规,并参与桩基技术交底。
2检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状况;审查桩基施工主要上岗人员资格,审查承包商提供的桩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及流程,打桩路线,施工技术措施,劳动力、施工机械配备,质量控制措施、进度计划等,检查其是否能够满足本阶段工程实际的需要和有关设计规定,且能指导实际施工。
3根据建设部门提供的定位放样基准点,在承包商放线结束并自检后,现场监理人员对工程定位放样和场地标高结果进行复核,并签署有关复核资料。
同时对建设部门提供的定位放样基准点指示施工单位作好妥善保护。
4参与试成桩。
试成桩施工技术数据作为工程桩的施工依据
5落实进场材料报验制度:
用于本阶段的进场材料均按报验程序进行。
每批进场材料均需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合格预以确认。
对成品管桩:
要检查出厂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管桩进场后应进行外观及尺寸全数检查,允围:
长度:
+0.7%/L—0.5%/L端部平面倾斜:
0.5%/D
外径:
+5-4壁厚:
(PTC)-2
桩弯曲矢高:
0.1%/L
不合格一律清退出场。
6施工单位对施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应向现场监理人员提出书面报告,经监理人员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正式施工;对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上岗资历格证书;供桩单位生产可证、资质经审查批准后,管桩可用于工程。
b质量的事中控制
1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2检查当天进场各种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数量及质量;
3对当日计划完成任务进行全过程施工工序查检,并作记录;
4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本阶段监理的重点,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能够及时发现并得到处理。
监理人员要求从以下几面做好控制:
桩位放样:
在建设部门提供的基准点(桩位和高程)基础上,对施工单位的引测点,桩位放样进行复核,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填写技术复核记录,施工中桩机应就位准确。
桩位放样时基准点应经常复核,以免打桩挤土、施工机械移动等引起的偏位。
探障:
为保证桩段入土时垂直度,打桩前应进行探障。
送桩(探障)应保证桩位准确及桩垂直度。
桩段就位:
根据打桩顺序和进度,打桩单位应将所需数量及设计长度提前通知管桩厂,合理安排管桩进场堆放,避免场长距离拖桩,吊桩时避免磕碰桩架。
沉桩:
沉桩时桩身应垂直,桩尖对准放样点,垂直偏差应<0.5%/L,用二台经纬仪成90度,双向控制每根桩垂直度,沉桩时监理人员必须观察记录。
控制桩顶标高:
桩顶标高必须采用水准仪格控制。
为防止桩身回弹可在送桩时酌情多送2-3cm。
如遇特殊情况桩压力不足时,与设计单位联系。
c.质量的事后控制
1桩机工程施工结束后,按设计或规要求对桩基进行静压、动测等检测试验;并将偏位数据及检测报告提交设计院,由设计院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技术联系单,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监理机构写出桩基工程监理报告。
盖有基础深桩
垂直基础梁中心线
mm
100+0.01H
沿基础梁中心线
mm
150+0.01H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
mm
100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心桩1/2桩经或边长
(2)、进度控制
1、审核、认可由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条款约定的工期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批准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分月制订具体执行计划。
3、监理人员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和月计划,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情况,并记录在案,实行动态控制。
如有延误工期,监理人员应进行调查研究,分清责任,并及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再报建设单位审定。
4、监理工程师及时填写进度检查表,每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向建设单位通过月报报告施工进行情况,并绘制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施工对照表,上墙公布;
(3)、投资控制
1、熟悉施工单位与在投标时的清单报价,了解施工单位的工程量计算法、清单项目特征包含的工作容。
2、审核施工单位按月做出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的报表,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不合格不计量),后报总监理工程师。
3、施工单位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不予计量,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尚待处理的暂不计量。
4、协助建设单位从施工、工艺、材料等多面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
(4)、信息与技术档案管理
1、项目监理部设置专职人员负责信息与技术档案管理,信息做到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并及时提供给有关人员,利用信息资源做好监理工作。
(5)、合同管理
1、熟悉建设单位与施工证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条款。
2、当发生合同纠纷时,要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可靠证据。
(6)、组织协调
施工阶段组织协调工作,围广、任务重、关系复杂,因此本工程采用以下工作法进行组织协调;
1、于始终。
组织协调工作从工程监理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始终坚持格要求。
2、晓之以理。
在工作中要以理服人,不能强迫命令,不能以权势压人。
组织协调时,一定要向大家说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让大家听明道理,要相信大家会通情达理的。
3、治之以法。
在工作上治理要有依据,协调工作中要凭依据办事,依据就是图纸、技术资料、规、规程、规定和有关理论与实践面的经验,以法办事能分清是非,分清责任。
4、持之以恒。
是对上述三点坚持不懈,监理人员必须在监理工作中坚持上述三点,相信组织协调工作的效果一定是比较好的。
(二)、监理工作措施
1、旁站监理:
监理人员在承建单位施工期间,用全部或大部份时间在施工现场对承建单位的施工活动进行跟踪监理。
发现问题及指令承建单位予以纠正。
以减少质量缺陷的发生,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测量:
监理工程师利用测量手段,在工程开工前核查工程的定位放线;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工程的轴线和高程;在工程完工后验收时测量各部位的几尺寸、高度等。
3、试验:
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或材料的质量评价,必须通过试验取得数据后进行,不允采用经验目测或感觉评价质量。
4、格执行监理程序:
如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申请的项目不能开工,这就强化了施工单位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工作;没有总监的付款证书,施工单位就得不到工程付款,这就保证了监理工程师的核心地位。
5、指令性文件:
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对任事项发出书面指示,并督促施工单位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
6、工地例会:
是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讨论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必要时,可邀请业主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在会议上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具有书面函件与书面指示的作用。
因此,监理监理工程师可通过工地例会式发出有关指示。
7、专家会议:
对于复杂的技术问题,监理工程师可召开专家会议,进行研究讨论。
根据专家意见和合同条件,再由监理工程师作出结论。
这样减少监理工程处理问题复杂技术问题的片面性。
8、计算机辅助管理:
监理工程师利用计算机,对计量支付、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合同条件进行辅助管理。
9、停止支付:
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合同赋予的支付面的充分权力,施工单位的任工程行为达不到监理工程的满意,都应有权拒绝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
以约束施工单位认真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各项任务。
10、会见承包单位:
当承包单位无视监理工程的指示,违反合同条件工程活动时,由总监理工程师邀请承包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指出承包单位在工程存在的问题的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提出挽救问题的途径。
如仍不听劝告,监理工程师可进一步采取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