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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认定标准资料

“三违”认定标准

“三违”认定标准

一、采煤专业:

(一)严重“三违”

1、检修机组不停电、不闭锁的

2、无水开机割煤的

3、机组割煤时滚筒5米范围内有人工作的

4、更换大型配件、放炮、烧焊、运输机运大件无措施的

5、运输机不停电或运行中打眼或跨溜作业的

6、在三机运行中跨机作业或行走的

7、转载机不使防护链或防护链失效时作业的

8、移架5米范围内有人工作的

9、用支护锚杆、锚锁等起吊重物的

10、不先支后回的

11、单人回柱的

12、泵站压力严重不足小于28MPA

13、支柱连续三柱失效或三个连续大档的

14、抬棚或长梁出现单柱的

15、提前回撤密集、缺密集、密集拖后的

16、空顶作业的

17、甩掉保护强行开机的

18、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严重违章的

(二)一般三违

1、连续三棵支柱不合格而不及时整改的

2、能挂顶梁的地方而缺顶梁的

3、溜头、尾缺压柱而开溜子的

4、连续2路顶梁不交接的

5、托梁不迈步使用的

6、支柱、回柱平行作业的

7、有伞檐不处理而工作的

8、贴帮柱、临时柱支设不及时的

9、全面出现3棵失效支柱的

10、不使用专用工具回柱的

11、顶梁上有多处背顶不实的

12、割煤超过规定距离的

13、乳化液配比达不到要求的

14、有2处漏液不及时处理的

15、连续三棵支柱初撑力不足的

16、顶板控制不利而在本区域工作的

17、设备缺油而运转的

18、圆肖连续三个打不到位的

19、软底工作面未垫铁鞋的

20、开机不开水的、停机不停水的

21、连续三棵支柱活柱超高的

22、不按规定派够放煤工的

23、后部浮煤多看不见后部输送机的

24、工作面支柱不栓绳的

25、工作面或转载机路有积尘不及时冲刷的

26、机组锚链连接环不合格的

27、不按规定使用防尘设施的

28、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一般违章的

二、掘进专业:

(一)严重三违

1、空顶作业的

2、迎头未配备前探支护或配备了不使用的

3、一次装药分次放炮的

4、不按规定设置、使用安全设施的

5、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

6、打干眼的

7、在扒斗行程内有人而开机扒装的

8、小绞车司机无信号松、拉车的

9、小绞车回头轮不按规定固定的

10、迎头边打眼边装炮的

11、小绞车安装不合格、闸把不合格而使用的

12、扩修时不先支后回的

13、独头工作面巷道扩修时扩修地点以内有人或多处同时作业的

14、架棚巷道连续3架棚腿高吊的

15、锚杆、锚锁截断使用的

16、少使锚固剂降低支护质量的

17、检修掘进机不停电闭锁的

18、不按规定处理瞎炮的

19、上下山移扒装机时下方有人的

20、上下山行车时行人的

21、巷道贯通时不按规定加固支护好贯通侧发生冒顶的

22、用支护锚杆、锚锁等起吊重物的

23、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严重违章的

(二)一般三违

1、扒装机无栅拦而开机扒装的

2、打眼时上下平行作业的

3、挑杆缺环或多数没加固的

4、连棚器加固不牢而放炮的

5、二人以上工作时没有指定安全负责人的

6、小绞车绳跑偏而开车的

7、不按规定检查小绞车绳和刹车装置的

8、迎头有二架棚加固不牢而工作的

9、有三条锚杆角度小于70度的

10、迎头三米内有3条锚杆失效或4个锚杆盘没上紧而继续工作的

11、初喷拖后超过规定而继续打迎头的

12、装炮撤人不及时、超员或有人干其它工作的

13、扒装机卡轨器有松动的

14、扒装机不按规定固定的

15、摘挂地点不及时躲避的

16、信号按钮、铃、灯不完好、不灵活、不可靠的

17、连续二架棚或二排锚杆超过规定间距要求的

18、放炮前后未洒水降尘的

19、打眼、架棚及维护巷道时单人作业的

20、挑杆、连棚器、抗棚橛子不按规定使用的

21、架棚巷道连续三架棚缺撑杆或不合格的

22、开机割煤不开水幕或除尘风机的

23、挑杆、连棚器、抗棚橛子材质不合格的

24、用一般皮带倒料的

25、扒装机操作侧安全间隙不够而扒装的

26、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一般违章的

三、机电专业:

(一)严重三违

1、带电作业、带电迁移设备的

2、严重失爆的

3、检漏继电器甩掉不用的

4、电器保护保险丝用铜丝、铁丝代替的

5、风电闭锁不安设或安设不起作用的

6、大绞车过速、过卷等保护甩掉不用或不起作用的

7、大绞车提升钢丝绳空班、漏检的

8、泵房司机脱岗、睡觉的

9、乘坐皮带的

10、不按规定停、送电的

11、主要泵房、主提绞车房单岗作业的

12、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

13、空压机安全阀不起作用的

14、停电后不挂牌上锁、不站岗、不检电放电、不挂接地线的

15、在井下无故私自拆卸矿灯的

16、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严重违章的

(二)一般三违

1、维修工不带停电牌、不带检电笔的

2、不按规定时间试验各种保护装置的

3、不带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不站在绝缘台上进行高压停送电的

4、标志牌电流整定值与实际不符

5、电缆外皮检验有电的

6、设备带病运转的

7、绞车司机监护不到位的

8、保护装置试验不灵敏或不起作用的

9、主副接地极、接地线不合格的

10、操作高压不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

11、各类电工不穿绝缘鞋的

12、不按时填写各种记录的

13、电器设备不上台、不上架的

14、操作不认真造成一般性机械事故的

15、存在失爆现象的

16、未经批准随意停、送电的

17、人车不按规定时间检查、维修、无记录的

18、其他经分析属于一般违章的

四、运输专业:

(一)严重三违

1、在斜巷使用不合格连结装置的

2、把勾工发出升降罐笼信号后,再进出罐笼的

3、斜巷行车行人、行车作业的

4、斜巷提升超挂车辆的

5、运送物料超宽超高的

6、斜巷提升扒车、蹬勾、跳车或坐矿车的

7、小绞车司机吊车脱岗的

8、皮带跑偏用铁棍、托滚等强行调偏的

9、电机车司机在运行中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的

10、电机车车闸不起作用开车的

11、不按规定设置、使用安全设施的

12、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严重违章的

(二)一般三违

1、电机车照明灯不亮不及时更换而开车的

2、电机车在拐弯、门口处不发信号的

3、不按规定设置绝缘夹板的

4、坐人车不挂防护链的

5、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的

6、斜巷底车场用大滑头带车的

7、摘挂工违反摘挂操作顺序的

8、轨道失修连续超过20米的

9、道岔严重不合格的

10、手拉吊梁、卧闸使用不到位的

11、挡车棍窝不够深、不牢固而继续工作的

12、小绞车固定不牢而开车的

13、电机车司机离开电机车时不取下把手和刹住车闸熄灭照明灯的

14、电机车司机超速开车的

15、电机车长距离顶车运行的

16、斜巷提升有多处地滑子不转的

17、送拉大料时摘挂工不认真检查而有问题的

18、信号不清而开车、开溜子、开皮带的

19、信号离工作地点超过20米而松拉车的

20、使用不合格连接绳起吊重物的

21、铁路打撑杆的

22、安设的安全设施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3、用溜子、皮带运大料没有措施的

24、平巷一人推2个矿车的

25、平巷推车在接近拐弯、巷道口、风门口、峒室出口时不发出警号的

26、推车时放飞车的

27、推车时蹬坐车滑行的

28、声光报警装置不起作用而继续开车摘挂的

29、在巷道拐弯处钢丝绳磨棚腿、巷道时不设站滑子的

30、人车信号工不吹哨、不挂防护链就发信号开车的

31、坐架空人车不按规定地点上下的

32、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一般违章的

五、通防专业:

(一)严重三违

1、瓦检员不按规定交接班的

2、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的

3、不按规定次数、间隔时间检查瓦斯的

4、同时敞开二道风门、用矿车撞坏风门的

5、损坏通防设施的

6、长时间支起风门不关的

7、人为造成瓦斯超限的

8、不执行瓦斯强化管理措施的

9、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

10、造成局部通风机循环风的

11、放炮不执行“三级信号”“三保险”制度的

12、放炮拉线距离不够的

13、放糊炮、放明炮的

14、炮眼封泥长度不够的

15、火药、雷管箱不上锁的

16、火药、雷管乱扔乱放或私藏丢失的

17、监测系统不设置断电装置或人为甩掉不用的

18、不按规定封闭独头盲巷的

19、携带点火物品和烟草下井的

20、不带自救器下井的

21、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严重违章的

(二)一般三违

1、瓦检员不执行“请示报告”“三签字”“三对口”制度的

2、瓦斯记录牌板、日报表、手册填写不清楚或涂改的

3、局部通风机未实行挂牌管理的

4、局部通风机牌板内容不全或数据不准确的

5、局部通风机未采用双风机、双电源或不可靠的

6、不按规定携带瓦斯便携仪的

7、瓦斯便携仪悬挂位置不当、超差、不显示数字的

8、瓦斯监测传感器悬挂位置不当、超差、不显示数字的

9、损坏通风仪器、仪表的、仪器、仪表不完好发放的

10、爆破工火工品领用手册中领、用、退数字不相符的

11、爆破工与运送火药人员不一起行走的

12、爆破工不自己装配引药、连接母线、角线而爆破的

13、爆破工不按规定处理拒爆、残爆的

14、爆破工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的

15、爆破母线有明线接头的

16、装炮不使用水炮泥或使用不符合规定充填物而充填的

17、掘进工作面不执行爆破喷雾或喷雾装置不就位的

18、掘进工作面扒装前不洒水的

19、各转载点不安设喷雾装置的

20、喷雾装置不就位、不喷雾、不正常使用的

21、防尘管路不按规定设置三通阀门的

22、不按规定要求设置隔爆设施的

23、不按规定要求冲刷巷道积尘、造成煤尘堆积的

24、将设备物料堆放于风门、密闭墙前后5米的

25、瓦斯监测传感器无电而组织生产的

26、瓦斯报警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的

27、未按规定安设通防、监测设施就擅自组织生产的

28、未经批准随意将通风专线停电的

29、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30、通风设施达不到质量标准的

31、在停风区域或瓦斯超限区域内作业的

32、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未经检查瓦斯就擅自开通风机的

33、风筒跑漏风严重不及时处理而继续生产的

34、掘进迎头风筒出风口距离超过规定的

35、损坏、断开、划破、砸断风筒,造成迎头风量严重不足的

36、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一般违章的

六、综合管理:

1、违反劳动纪律的、

2、早上井的

3、晚下井的

4、班中干私活的

5、班中睡觉的

6、班中脱岗的

7、特殊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

8、被集团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一般性违章的

9、新工人不签师徒合同下井的

10、酒后下井的

11、混岗作业的、

12、岗位工不在现场交接班的

13、不签“六不准”下井的

14、集体违章(3人以上)或当班出现5人次以上违章的班组长

15、根据现场情况分析认定的其他严重“三违”

兴隆庄煤矿对“三违”人员的处罚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力度,强化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对“三违”人员的处罚,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要求:

“三违”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首要因素,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

对“三违”人员加大处罚力度,使“三违”人员既丢面子又丢票子,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三违”的危害性,切实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提高遵章作业意识,最大限度的杜绝“三违”现象。

把“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安全氛围,形成“金钱可计、生命无价”的安全价值观。

二、对“三违”人员的处罚:

1、“三违”人员界定标准另行公布。

2、一般“三违”在填卡的同时罚款10-50元。

3、严重“三违”在填卡的同时罚款50-200元。

4、安监处信息站设有“三违”人员台帐,月底由安监处统一出具罚款证明,交工资科统一办理。

5、“三违”人员罚款只影响本单位的形象,原规定的经济连挂不再执行。

三、对“三违”人员除执行罚款处罚外,根据“三违”性质实行分类教育:

1、当月第一次严重“三违“人员和一般“三违”人员由安监处通知其单位,由单位队长、书记或值班领导进行“双关”教育。

①班后分析关对当班查出的“三违”由区队值班领导负责组织“三违”人员当班职工、班长跟班队长在班后会上进行分析,找出“三违”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由值班领导负责填写《“三违”分析记录表》。

②定立保证关区队值班人员在班后会分析后要安排“三违”人员写出保证书,不少于200字,贴在区队亮相台上,使全队职工都受到警示。

2、当月出现第二次严重“三违”人员或有下列情况者要过“三关”下岗脱产教育。

被矿管理人员及安监人员查出的空顶作业、带电作业、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作业、绞车道行车行人、随意停开局扇、同时开启两道风门、损坏通风设施、违章放炮、瓦斯检查空班漏岗、蹬车趴车、坐滑头、携带明令禁止的物品下井、下井不带自救器、班组长不负责任、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安监人员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因违章造成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严重“三违”人员、以及矿领导、安监人员认为有必要进行重点教育的有代表性的违章人员或一个月出现两次严重“三违”、三次一般“三违”人员,由教培中心、安监处进行脱产教育,教育时间3-30天。

时间服从质量,教育对象在教育期间由所在区队每天发放10元生活费,不作为出勤天数,只做事假考核。

职工被查出并被认定为严重“三违”后由安监处集中下达严重“三违”人员下岗教育通知书,到教培中心报到,接受下岗脱产教育。

①下岗脱产学习关对违章人员进行下岗脱产培训,学习岗位工种应知应会知识,有关操作规程和矿有关规定以及安全法律法规等,并进行考试,由教培中心负责。

②下岗脱产检查关违章人员必须写出不少于600字的检查认识书,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进行深刻反思,然后到井口喊话或亮相,时间1-3天,以达到教育自己警示他人的目的,由安监处负责。

③下岗脱产帮教关采取家庭联合帮教的形式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

“三违”人员在接受完学习关、检查关的教育后,要请违章人员的妻子或父母共同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然后由违章人员与其家庭共同在安全协议上签字,保证不再出现“三违”现象,由家委会负责。

下岗脱产教育结束后,向区队下达职工返岗通知书,下岗脱产教育对象方可上班。

严重“三违”人员拒不接受教育的,按欠勤处理并罚其单位,每天500元(迟报到下岗脱产教育,负有教育管理责任)。

四、程序考核标准:

1、一般“三违”人员区队教育后,填表做好记录,建立好台帐作为本单位职工的诚信档案。

无记录或填写不认真每人次罚队长、书记各50元,双基考评中减发单位1000元。

2、安监处集中下达下岗脱产教育通知书,送到区队、工资、教培中心。

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做好记录,环节出现问题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50-100元罚款。

3、安监处建立违章人员台帐,作为全矿员工的诚信档案管理。

4、同一路线人员抓住“三违“,可每人算一指标;不同路线地点人员凑指标,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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