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5152124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276.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2页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2页
亲,该文档总共2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062chyguojf15段庆喜.docx

062chyguojf15段庆喜

第五板块国际经济法的其它领域

一、国际知识产权法

(一)《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1.适用对象:

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原产地名称、厂商名称

2.国民待遇原则

(1)缔约国国民

(2)非缔约国国民:

在缔约国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

3.优先权原则

发明、实用新型12个月;外观设计、商标6个月

4.临时保护原则

优先权日自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而非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

5.驰名商标

不以注册为认定前提,使用也可以成为认定的依据(重点)

(二)《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1.适用对象:

(1)必须保护:

文学艺术作品、演绎作品、实用艺术、工业品外观设

(2)选择保护:

官方文件、讲演、演说、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2.双国籍国民待遇

67.假设甲国为《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乙国

为非成员国。

依该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作品可以享有国民待

遇?

(ABC)

A.甲国公民在甲国和乙国同时出版的文学作品

B.乙国公民首先在甲国出版的文学作品

C.在甲国有住所的乙国公民的文学作品

D.乙国公民在乙国发表的文学作品

3.自动保护原则

4.版权独立原则

5.保护权利内容

(1)经济权利  

(2)精神权利

(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1.TRIPS的特点(了解)

(1)首次将最惠国待遇原则引入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

(2)要求成员对知识产权提供更高水平的保护

(3)要求成员采取更严格的知识产权执法措施

(4)要求成员的知识产权获权或维持程序必须公平合理

(5)将成员间的知识产权争端纳入WTO争端解决机制,加强协议的约

束力

2.权利内容

(1)版权

例:

与以往公约相比,TRIPS在版权保护方面的改进之处表现为下

列哪些?

A在保护客体上,比《伯尔尼公约》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

的数据汇编

B在权利内容上,比《伯尔尼公约》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作品

的出租权

C与《罗马公约》相比,延长了权利保护期限

D将《伯尔尼公约》关于追溯力的规定比照适用于表演者权及录音

制品制作者权

答案:

ABCD

(2)商标

下列说法哪些符合TRIPS对商标的保护规定?

ATRIPS第一次给商标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

B与《巴黎公约》相比,TRIPS扩大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C将《巴黎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扩大适用于服务标记

D将对驰名商标的相对保护扩大为绝对保护

E商标首次注册以及每次续展,期限都不得少于7年

答案:

ABCDE

(3)地理标志

(4)工业品外观设计

成员可自行确定用工业产权法或通过版权法来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但

其保护期至少为10年。

(5)专利

例外:

疾病的诊断、治疗方法、外科手术方法,动植物新品种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未披露信息

秘密性、商业价值性、控制人已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3.各国应完善的执法措施

民事、行政、刑事、临时措施、边境措施都应具备

二、国际投资法

1.西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特点(2005-46题)

(1)承保机构:

政府性    

(2)承保风险:

政治风险

(3)合格投资者:

投保的投资者应当是本国人或主要资产为本国人拥

有的公司

(4)合格的投资:

东道国同意的、新的、股权投资

(5)合格的东道国:

一般应予投资者母国签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6)保险金额和期限:

90%的不足额保险,15-20年的长期保险

(7)索赔和代位求偿:

先赔,后取得代为求偿权。

2.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

(1)承保险种:

货币汇兑险;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政府违约险;战争

和内乱险。

(2)承保条件

 ①合格投资者:

a原则上:

东道国以外的人(自然人、法人)

b外国或外国人所控制的法人(即使是东道国法人)

c东道国的自然人、在东道国注册的法人以及多数资本为东道国国民所

有的法人:

东道国同意+用于投

资的资本来自东道国境外+投资者和东道国联合申请+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董事会特别多数票通过

②合格的东道国:

发展中国家

③合格的投资:

发展性、合法性;新投资;股权投资或股东为该投资

企业发放或担保的中长期贷款是

重要考虑的承保对象,此外还包括MIGA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形式的直接

投资。

但任何情况下,出口信贷均不在多边投资担保的范围内。

3.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国际化中心(ICSID)的管辖权

(1)主体

原则:

缔约国----------另一缔约国的国民(外国投资者);

例外:

东道国----------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双方均同

意)。

(2)争端:

直接因国际投资而产生的任何法律争端

(3)双方书面形式同意

(4)中心管辖权的排他性、代位求偿权

77.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解决国家与他国

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的缔约国。

A公司是甲国投资者在乙国

依乙国法设立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

乙国政府对A公司采取了征收

措施。

根据前述两公约,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遵循一定的程序,A公司有资格事先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申请

投保征收或类似措施险

   B.如甲国投资者、A公司和乙国政府同意,A公司可以请求“解

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

C.甲国投资者本人不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

决该争端

D.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在向投保人赔付后,可以向甲国政府代位

求偿

【答案】AB

三、国际税法

(一)两种税收管辖权

1.居民税收管辖权

(1)居民的认定

自然人:

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居住时间标准

法人:

登记注册地标准、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总机构所在

地标准

(2)征税对象:

全球所得

2.来源地管辖权(仅对非居民纳税人来自境内的所得征税)

(二)国际重复征税解决(最重要)

3.国际逃避税

避税常见方式:

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跨国联属企业的转移定价、在避

税港设立基地公司

防止方法:

正常交易原则、总利润原则、禁止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基地

公司、禁止非正常利润转移等

※我国《海商法》的其他规定

考点:

(一)船舶物权关系(只讲了重点)

1.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登记对抗主义、书面合同、共有船舶抵押-

2/3、物上代位性)

第9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

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12条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

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13条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

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15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抵押人应当对被抵押船舶进行保险;未保

险的,抵押权人有权对该船舶进行保险,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

第16条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应当取得持有三分之二以

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船舶共有人设定的抵押权,不因船舶的共有权的分割而受影响。

(重点)第20条被抵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

由于船舶灭失

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没讲)例:

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

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

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

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答案A

A.无须经任何人同意B.须经乙、

丙、丁一致同意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D.须经乙、

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2.船舶留置权(第25条)

权利人:

造船人、修船人

3.船舶优先权(法定性、秘密性、粘附性—对船行使)(重点)

1)内容

第22条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

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2)清偿顺序

第23条

本法第21条第1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

但是,第(4)

项海事请求,后于第

(1)项至第(3)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

(1)项

至第(3)项受偿。

本法第21条第1款第

(1)、

(2)、(3)、(5)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

请求的,不分先后,同时受偿;不足受偿的,按照比例受偿。

第(4)

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后发生的先受偿。

3)消灭原因

第26条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

但是,船舶转让

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不行使的除

外。

第29条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

消灭:

(1)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

使;

(2)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3)船舶灭失。

前款第

(一)项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例:

某轮船所有人拖欠船员的工资,在船只进入某港口时又拖欠港

务费,该船舶所有人向银行贷款时办理了抵押该轮的手续并进行了

登记,在发生了工资和港务费的债项后,该轮遇难。

为救该轮又发

生了一笔救助费。

下列选项哪些不符合海商法的规定?

A.港务费应排在第一位优先受偿

B.如该轮船舶所有人将该轮转让,则上述优先权消灭

C.发生在工资债项之后的救助费应在船员工资之前受偿

D.船舶灭失,则船舶优先权消灭

答案:

AB.

(2)海上救助

·“人道主义原则”:

救人原则上不得要求报酬,但可从其他财产救助

人处获得合理份额

·“无效果无报酬”:

报酬不得超过获救价值,由获救各方按获救价值

比例承担

(没讲)例:

一艘油轮在进入我国某海港时因受海浪影响而触礁,

部分原油泄漏,我国某救助公司立即对其进行了救助,将其安全拖

带到港口并防止了原油的进一步泄漏。

关于此次海难救助,下列说

法哪些是正确的?

A.救助报酬不得超过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

B.获救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和船上所载原油的所有人应就救助报酬承

担连带责任

C.救助费用可作为共同海损费用由利益各方分担

D.获救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和船上所载原油的所有人应就救助报酬

按各自获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担。

答案:

ACD

例:

甲国货轮“太阳”号与乙国油轮“月亮”在我国黄海外公海水

域发生碰撞,碰撞中将正在路过的一艘日本海军巡逻艇撞翻,巡逻

艇被撞碎,艇上三名日本人皆被撞成半身残废。

碰撞发生后被我海

事打捞局救助,将有关船舶拖至上海港。

事后查明,“太阳”号与

“月亮”号的碰撞系不可抗力所致。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太阳”号与“月亮”号碰撞纠纷若在我国法院起诉,我国法院

应适用我国法来处理

B按照我国法规定,“太阳”号与“月亮”号对两船相撞造成的损

失应平均分担

C对日本巡逻艇的损失,“太阳”号与“月亮”号平均分摊损失

D对日本人的人身损害,“太阳”号与“月亮”号承担连带赔偿责

答案:

A

(4)其他(第2、3、4条)

第2条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

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

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

间的海上货物运输。

第3条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

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

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

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国籍船舶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

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

 三、国际税法

(一)两种税收管辖权

1.居民税收管辖权

(1)居民的认定

自然人:

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居住时间标准

法人:

登记注册地标准、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总机构所在

地标准

(2)征税对象:

全球所得

2.来源地管辖权(仅对非居民纳税人来自境内的所得征税)

           营业所得:

通过常设机构进行工商业经营

  征税对象 劳务所得:

纳税人(个人)提供劳动服务的所得

           投资所得:

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收益

            财产所得:

转让财产所有权收益

(二)国际重复征税解决(最重要)

3.国际逃避税

避税常见方式:

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跨国联属企业的转移定价、在避

税港设立基地公司

防止方法:

正常交易原则、总利润原则、禁止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基地

公司、禁止非正常利润转移等

※我国《海商法》的其他规定

考点:

(一)船舶物权关系(只讲了重点)

1.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登记对抗主义、书面合同、共有船舶抵押-

2/3、物上代位性)

第9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

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12条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

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13条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

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15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抵押人应当对被抵押船舶进行保险;未保

险的,抵押权人有权对该船舶进行保险,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

第16条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应当取得持有三分之二以

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船舶共有人设定的抵押权,不因船舶的共有权的分割而受影响。

(重点)第20条被抵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

由于船舶灭失

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没讲)例:

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

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

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

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答案A

A.无须经任何人同意B.须经乙、

丙、丁一致同意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D.须经乙、

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2.船舶留置权(第25条)

权利人:

造船人、修船人

3.船舶优先权(法定性、秘密性、粘附性—对船行使)(重点)

1)内容

第22条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

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2)清偿顺序

第23条

本法第21条第1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

但是,第(4)

项海事请求,后于第

(1)项至第(3)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

(1)项

至第(3)项受偿。

本法第21条第1款第

(1)、

(2)、(3)、(5)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

请求的,不分先后,同时受偿;不足受偿的,按照比例受偿。

第(4)

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后发生的先受偿。

3)消灭原因

第26条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

但是,船舶转让

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不行使的除

外。

第29条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

消灭:

(1)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

使;

(2)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3)船舶灭失。

前款第

(一)项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例:

某轮船所有人拖欠船员的工资,在船只进入某港口时又拖欠港

务费,该船舶所有人向银行贷款时办理了抵押该轮的手续并进行了

登记,在发生了工资和港务费的债项后,该轮遇难。

为救该轮又发

生了一笔救助费。

下列选项哪些不符合海商法的规定?

A.港务费应排在第一位优先受偿

B.如该轮船舶所有人将该轮转让,则上述优先权消灭

C.发生在工资债项之后的救助费应在船员工资之前受偿

D.船舶灭失,则船舶优先权消灭

答案:

AB.

(2)海上救助

·“人道主义原则”:

救人原则上不得要求报酬,但可从其他财产救助

人处获得合理份额

·“无效果无报酬”:

报酬不得超过获救价值,由获救各方按获救价值

比例承担

(没讲)例:

一艘油轮在进入我国某海港时因受海浪影响而触礁,

部分原油泄漏,我国某救助公司立即对其进行了救助,将其安全拖

带到港口并防止了原油的进一步泄漏。

关于此次海难救助,下列说

法哪些是正确的?

A.救助报酬不得超过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

B.获救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和船上所载原油的所有人应就救助报酬承

担连带责任

C.救助费用可作为共同海损费用由利益各方分担

D.获救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和船上所载原油的所有人应就救助报酬

按各自获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担。

答案:

ACD

(3)海上侵权关系(碰撞包括间接碰撞)(第165--170条)

例:

甲国货轮“太阳”号与乙国油轮“月亮”在我国黄海外公海水

域发生碰撞,碰撞中将正在路过的一艘日本海军巡逻艇撞翻,巡逻

艇被撞碎,艇上三名日本人皆被撞成半身残废。

碰撞发生后被我海

事打捞局救助,将有关船舶拖至上海港。

事后查明,“太阳”号与

“月亮”号的碰撞系不可抗力所致。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太阳”号与“月亮”号碰撞纠纷若在我国法院起诉,我国法院

应适用我国法来处理

B按照我国法规定,“太阳”号与“月亮”号对两船相撞造成的损

失应平均分担

C对日本巡逻艇的损失,“太阳”号与“月亮”号平均分摊损失

D对日本人的人身损害,“太阳”号与“月亮”号承担连带赔偿责

答案:

A

(4)其他(第2、3、4条)

第2条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

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

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

间的海上货物运输。

第3条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

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

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

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国籍船舶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

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

 

兰亭序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

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

虽取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

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

古人云:

“死生亦大矣。

”岂不痛哉!

    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

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

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

悲夫!

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

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