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贷公司贷审会工作规则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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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决策审议机构,对有权审批人起智力支持和制约作用。
第三条贷审会成员应按规定履行职责,对发表的决策意见承担责任。
第四条信贷业务经营管理事项,按本规则规定范围,提交贷审会会议审议。
第二章贷审会构成、职责和范围
第五条贷审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风控、信贷、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法律、合规等专业岗位人员组成。
信贷业务相关经办人,列席贷审会会议。
第六条贷审会主任员,由董事长担任;
副主任委员,由总经理担任;
贷审会办公室设在信贷风险控制管理部,由风控总监兼任主任。
第七条贷审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并签署审议意见;
主任委员因公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和签署审议意见,其中,超越审批权限的,应报送主任委员签署审批意见。
第八条贷审会办公室应当按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1、准备上会的相关资料;
2、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要求整理会议纪要;
3、根据审议情况,填制《审议表》、《表决表》,并呈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4、按档案管理要求,对贷审会资料进行整理、建档和妥善保管。
第九条贷审会委员应按以下要求,履行审议职责:
1、按时出席会议,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不得缺席;
2、对提交审议的材料,进行认真审阅;
3、依据相关政策、制度和条件,对信贷业务的政策符合性、安全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审议;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积极发表意见;
5、不得泄露审议情况和审议结论。
第十条以下信贷业务,应当经过贷审会审议:
1、首笔信贷业务;
2、客户年度信用评级、授信及年中调整;
3、单户、单笔新增额度50万元及以上;
4、单户授信额度内100万及以上的收回再贷;
5、信贷业务五级分类结果及年中调整;
6、重大贷款保全、追收措施;
7、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的其他事项;
8、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提交贷审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可以不经贷审会审议的信贷业务,由有权审批人依照相关规定、程序,按权限审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风控部门将拟上贷审会的信贷事项,按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并完成审查报告撰写或《审查表》填写,同时完成《审议表》、《贷审会签到表》、《表决表》等资料准备。
笫十二条提请主持人召开贷审会会议,征得同意后,向相关人员发出开会通知,并将信贷事项审查报告或《审查表》发送各委员。
第十三条参会委员签到,并达到2/3及以上人数,主持人宣布审议事项及要求。
第十四条审查人员汇报信贷业务审查情况,相关经办人作补充汇报,并回答委员提问。
第十五条参会委员就本笔信贷业务的主要方面和突出问题,进行审议。
第十六条审议完成,由委员对审议事项进行无记名投票。
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复议”三类。
2/3及以上相同的表决意见,为审议的表决结果。
委员表决时,不得表决“弃权”。
第十七条贷审会办公室负责对审议事项进行记录、投票统计等工作。
会议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审议事项、报告人、报告内容、委员审议发言要点等。
贷审会会议纸质、视频记录,应作为重要档案管理,列入移交。
第十八条贷审会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委员与列席人员、审议事项和结果,填制《审议表》,连同会议纪要一并呈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十九条有权审批人签署审批意见,对贷审会审议结论为“同意”的信贷事项,有权审批人可行使一票否决权或复议权,但对结论为“不同意”或“复议”的信贷事项,不得行使一票赞成权。
第二十条信贷部门依据有权审批人的审批意见,发放贷款或补充调查。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贷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对额度大、客户要求急的信贷业务,可召开临时贷审会。
第二十二条审议的信贷事项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的,会议纪要和《审议表》,由总经理签署会议审议的结论意见后,呈报董事长签署审定意见。
第二十三条部门负责人因公不能参加贷审会的,经批准,可委托本部门一名骨干例席会议。
例席人员应当发表意见,但不参与投票。
第二十四条贷审会会议结束,实行当场投票,不得弃权,会后不得补票。
投票结果按以下标准认定:
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同意”,审议结论经为“通过”;
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的“不同意”或“复议”,审议结论为“未通过”或“复议”。
第二十五条审议结论为复议,或主持人认为审议事项需进一步补充调查、查明相关情况或问题的,经补充、查实后,可以进行复议。
第二十六条复议的信贷事项,经调查、审查等程序后,再次提上贷审会审议,复议只限一次。
第二十七条审议事项涉及需查明、弄清专业性极强的问题,可外聘专家列席贷审会并发表意见,但不参与投票。
第二十八条贷审会会议进行情况,可进行视频记录,并列入信贷档案妥善保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经董事长审批后,发文实施,修改、完善亦同。
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零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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