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措施基本流程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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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项目部印章管理责任书…………………………………………………12
附件2项目部印章启用和工程款指定账户确认函……………………………13
附件3总包合同评审表…………………………………………………………14
附件4内部承包施工经济责任合同……………………………………………15
附件5内包合同评审表…………………………………………………………25
附件6合同签订申请书…………………………………………………………26
附件7分包(材料采购、机械租赁)合同评审表……………………………27
附件8工程外欠款调查表………………………………………………………29
附件9采购合同执行表…………………………………………………………30
附件10工程款拨付申请单……………………………………………………31
附件11工程款使用计划………………………………………………………32
附件12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单………………………………………………33
附件13风险保证金退还申请单………………………………………………34
附件14承诺书…………………………………………………………………35
附件15关于在建工程资料收集要求的有关说明……………………………36
附件16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37
附件17在建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检查表………………………………………38
附件18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综合检查表…………………………………40
附件19项目派驻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42
为了进一步明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基本流程、注意事项及相关事务,公司特制定项目管理措施基本流程。
1、项目管理内容
项目管理内容包括:
印章刻制、合同评审、内包合同签订、管理人员派驻、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巡查、工程款审批、工程资料盖章、安全管理、资金管理注意事项、材料采购合同管理办法、项目派驻人员管理、项目部印章管理。
2、项目管理措施
2.1印章刻制
工程部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或议标项目协议书)后7日内会同综合部安排项目部公章等项目印章刻制工作。
印章启用时由领用人签字领用,并签订《项目部印章管理责任书》(详见附件1)。
向业主及监理单位发出《项目部印章启用和工程款指定账户确认函》(详见附件2)。
确认函中指定账户要与合同账户保持一致,送达业主、监理签字、盖章后移交给档案管理员存档。
2.2合同评审
2.2.1总包合同评审
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5日内,工程部要会同项目负责人(合作者)、业务经理、分公司、办事处、经营部等与业主联系,进行项目总包合同洽谈、协商,达成一致后填写《总包合同评审表》(详见附件3),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评审:
1)项目合作者与公司第一次合作的项目,评审顺序:
区域经理→合同员→法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2)项目合作者与公司第二次及以后合作的项目,评审顺序:
区域经理→合同员→法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
总包合同评审时,必须要有项目中标通知书(公开招标的项目)原件、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投标文件。
收集负责人:
经营部、办事处、分公司、业务经理,收集后书面移交给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员接到后通过OA通知工程部经理、各区域经理。
总包合同评审过程中,如各个部门在评审时提出异议,需要经评审人再次确认已经完成修改并签署同意意见。
2.2.2内包合同评审
在总包合同签订15日内,工程部要督促业务经理、分公司、办事处、经营部等与项目负责人(合作者)联系,对项目《内部承包施工经济责任合同》(简称“内包合同”详见附件4)进行签订前的洽谈、协商,原则上不得更改内包合同的相应条款(业务经理、分公司、办事处、经营部等应在项目投标前就内包合同及相关规定与合作者进行交流,避免在内包合同签订前发生分歧,若发生较大分歧,业务经理、分公司、办事处、经营部要负责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工程部配合与支持),达成一致后填写《内包合同评审表》(详见附件5),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评审:
项目内包合同评审过程中,如各个部门在评审时提出异议,需要经评审人再次确认已经完成修改并签署同意意见。
(注:
内包合同未签订的,工程款不得支付。
)
2.2.3项目分包合同及材料、机械采购合同评审
项目中标后,禁止项目负责人(合作者)将工程主体分包或整体转包给其它单位和个人,禁止项目部对外签订分包合同和材料、机械采购等合同。
因项目施工需要签订上述合同时,项目负责人(合作者)向公司提交《合同签订申请书》(详见附件6)后,公司对拟需签订的分包合同及材料、机械采购合同进行评审通过后签订。
合同评审时工程部填写《分包(材料采购、机械租赁)合同评审表》(详见附件7),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评审:
1)金额高于100万元(含)的分包合同及材料、机械采购合同,评审顺序:
2)金额低于100万元的分包合同及材料、机械采购合同,评审顺序:
3)与供水、供电、试验检测单位签订的格式合同,评审顺序:
区域经理→合同员→法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
分包合同及材料、机械采购合同评审过程中,如各个部门在评审时提出异议,需要经评审人再次确认已经完成修改并签署同意意见。
2.3内包合同签订
内包合同签订时项目负责人(合作者)必须亲自到公司总部签订。
项目内包合同通过评审后,工程部要组织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项目内包合同签字仪式。
参加签字仪式的人员有: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工程部经理、法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经营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综合部经理及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办事处负责人、业务经理和子公司负责人等。
内包合同签字仪式上,要放映PPT背景。
签字过程中要配音乐,签字完成后要邀请双方代表拍照留念,项目负责人(合作者)要谈一下感受及下步的打算,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出项目实施及合同要求,最后全体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2.4项目管理人员派驻
2.4.4派驻人员专项管理费的确定
项目派驻人员专项管理费扣款标准
序号
岗位、职责
工资标准(元/月)
1
不参与施工管理只负责印章、资金、安全风险监管
不低于4000
2
资料员
不低于4800
3
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
不低于5500
4
施工员
不低于6500
5
技术负责人
不低于8000
6
项目经理
二级建造师
不低于8500
一级建造师
不低于12000
2.4.4.3的基础上,首先要与工程派驻人员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责任人负责与合作者进行协商确定,在协商确定过程中,要和合作者讲明派驻人员专项管理费的组成,并说明派驻人员的工作经验与技术能力,表明派驻人员可担任项目的岗位范围,便于合作者妥善安排。
2.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工程部要高度重视第一次工地会议。
对于重要的项目(技术难度大,安全管理难度大的项目如涉及到隧道工程、顶管工程、深基坑工程等)或是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派驻人员、区域经理必须参加工地第一次会议,以了解业主需求、施工准备、项目技术管理班子构成、人材机进场、安全文明施工等,重申公司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要求等。
2.6工程巡查
附件8)、是否编制了《采购合同执行表》(详见附件9)、对现场发生的异常情况有没有及时发现、及时汇报,是否在现场采取了有效的处置等。
对于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场开具限期整改通知单,并由项目部责任人(合作者)亲笔签收,区域经理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同时做好影像或照片记录带回公司存档。
2.7工程款审批
附件10)和《工程款使用计划》(详见附件11)并亲笔签字确认,有工程派驻人员的,派驻人员要签字确认并说明意见。
无派驻人员由业务经理、分公司经理、办事处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并说明意见。
项目负责人(合作者)亲笔签字。
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要采用正楷字体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财务部收到《工程款拨付申请单》原件后方可支付。
根据工程部的《项目分级制度》,分设签字权限如下:
附件12)和《风险金保证金退还申请单》(详见附件13),在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交竣工项目无潜在债务和纠纷承诺书(详见附件14),由档案管理员依据“关于在建工程资料收集要求的有关说明”(详见附件15
2.8工程资料盖章
附件16)。
→区域经理→工程部经理的顺序审批。
→区域经理→工程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的顺序审批。
2.9安全管理
‰。
—2%。
详见附件17)和《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综合检查表》(详见附件18)内容进行逐项检查,每个项目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2.10资金管理注意事项
—3个月未收到工程款的项目,及时与业主、监理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并做好沟通记录,保证工程款的到位率。
—2笔工程款到位时,全部收回。
2.11材料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2.12项目派驻人员管理
附件19)
2.13项目部印章管理
项目派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6)进行印章管理。
3、执行
3.1本措施2010年5月制定,自2010年5月10日起执行,2011年3月第一次修订。
3.2公司各部、各分支机构、各施工项目部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向公司工程部提出,将作为下一次修订的重要参考。
附件1:
项目部印章管理责任书
本人作为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的派驻人员,负责保管该项目部的印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公章、项目部技术章),为了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本人慎重承诺:
1、本人已经认真阅读《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并且完全了解印章保管员的责任和印章使用制度及流程;
2、本人将严格依照《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好使用好项目部印章;
3、如因本人保管不慎或者没有按规章制度使用印章的,愿意接受按公司相应制度给予的处罚。
4、本人于年月日收到(部门)交付的印章共计枚,印样如下:
附:
《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项目派驻人员(签字):
年月日
印章交付人(签字):
附件2:
项目部印章启用和工程款指定账户确认函
尊敬的: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由我司承建的工程已于年月正式进入施工阶段,为了便于我公司项目部在现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进行高效便捷的有效沟通,特由我公司统一刻制并正式发文启用工程项目经理部印章和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印章。
该印章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已在鲲鹏政发【】第号文件中明确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部印章的使用流程,同时也防范他人私刻项目部类似印章导致对该工程的施工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和法律纠纷,我司特恳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本工程项目部启用的印章印样及工程款开户行账户予以确认并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鲲鹏政发【】第号文件)
项目经理部章印样:
工程款指定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户:
建设单位:
现场代表人:
联系电话:
财务部负责人:
监理单位:
代表人:
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确认函一式四份,分别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建设单位财务部、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保存。
附件3:
总包合同评审表
评审记录编号:
归档日期:
审核人
审核意见
签名
修改后的意见
合同内容摘要
业主单位名称:
承包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和主要工程量:
合同价格:
合同开竣工工期、奖惩条款:
工程款拨付条款摘要: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要求:
合同质量约定等级:
承包人身份证号码及电话:
年月日
合同员审核
资料是否提供齐全[招标文件(含答疑)、中标通知书、商务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标]
法务部经理审核
法律风险综合审查:
提请注意的事项:
工程部经理审核
履约能力审核:
要补充的合同内容:
报请最终审批的人员:
财务部经理审核
工程款拨付条款审核:
工程款结算条款审核:
保证金税费交缴:
副总经理审核
7
总经理审核
附件4:
(合同编号:
)
内
部
承
包
工
经
济
责
任
合
同
工程名称:
总包人:
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包人法定代表:
张东波
内部承包人:
内部承包人建造师:
;
责任代表:
内部承包施工经济责任合同
总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内部承包人(全称):
(责任代表: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和(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为了全面履行该合同条款,甲方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按项目法施工模式在企业内部根据权、责、利对等的原则指派给乙方施工。
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各项工程管理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经济责任合同。
一、承包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发包人:
工程承包范围:
总包合同约定的施工图范围;
工程承包方式:
实行“包工包料、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指标考核、合理上缴”的项目法施工模式。
二、合同工期及质量标准:
以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工期、质量标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根据公司制定的《项目三级管理体系》对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实行统一管理,重点是“三控”(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技术指导、资金监管三大方面。
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负责参与项目部的现场管理;
甲方工程部工程区域经理负责对项目部的安全、质量、进度、资金等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落实并提供服务工作;
甲方各职能部门对工程的正常运行实行对口服务与监管。
3.2、甲方对乙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行为和拒绝服从公司管理的行为有下达限期整改的权利和经济处罚权,若乙方对甲方提出的限期整改意见或发包人提出的强制性要求置之不理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生产任务及进度,增加施工力量,其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在乙方工程进度拨款中扣除并给予经济处罚。
3.3、因乙方拖欠劳务工人工资,导致公司受到主管部门(主要指:
建设主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等)投诉时,公司凭有效投诉证据可行使代为支付权,直接从本工程进度款中代为支付欠薪工资,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认可。
其他因本工程债务纠纷导致仲裁或诉讼时,甲方凭法定判决依据可行使代为支付权,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认可。
3.4、甲方对乙方提交公司盖章的工程采购合同(包括:
人、材、机)有合同评审修改的权利,对乙方未履行合同支付义务时,甲方保留代为支付权,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认可。
3.5、甲方特指派工程部一名区域工程经理(姓名:
,联系电话:
。
)负责全权处理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现场与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的各项协调事宜(包括月报、拨款审批、资料管理、缴退保证金等所有日常联系工作)。
乙方在项目承包期内需要甲方各职能部门提供服务的所有事宜均可直接与其联系。
该人员如有变动,甲方将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3.6、乙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所需的项目部公章或资料专用章由甲方统一刻制并发文启用(且经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并派专人保管使用。
项目部的印章仅限于与业主、行政主管部门、监理、质监站、设计院联系工作或编制工程资料时使用,不得用于签订各项经济合同及法律义务合同。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项目部印章,项目部印章必须按公司《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对在建工程的安全、进度、资金、质量、施工班组等管理有决策权,但明显违反施工规范的决策行为必须接受公司的监督。
甲方对在建工程例行监督管理过程中不得擅自干预乙方的正常施工管理活动。
4.2、乙方对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派驻人员(包括:
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等)有工作调配权、考评权和投诉权,对甲方总部负责项目管理的区域工程经理或各职能部门员工均有投诉权。
凡是甲方派驻人员或总部各职能部门人员在为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态度恶劣、吃拿卡要、消极怠工、无故刁难、违反制度等违规行为的,乙方可以直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高层投诉,一经查实,甲方对违规员工将严惩不贷(公司投诉电话:
0571—
4.3、乙方管理的在建工程有向甲方申请创优评杯奖励的权利。
乙方在准备工程创优评杯之前必须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审核同意后与乙方签订《工程创优评杯奖励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的约定,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会分期向乙方投入创优专项奖励资金,一旦创优评杯成功,甲方将按照协议给予奖励。
4.4、乙方已对本工程的总包合同及前期招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予以认同,凡总包合同中对甲方的所有约束条款均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并且乙方对本工程现有条件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都已充分预见并愿意独立承担。
现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在完成本工程各项施工任务的过程中,严格履行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中甲方的所有义务,并愿意独立承担总包合同中对甲方约定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的责任代表人全面代表乙方行使本协议赋予乙方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
4.5、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工程的各项施工任务,除个别特种专业分部工程可分包施工外,工程主体部分不得擅自转包,如需整体转包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工程施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涉及的主要规章制度包括:
《承包项目施工管理办法》、《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项目派驻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项目部帐户管理办法》等。
4.7、乙方派驻工地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到位率必须达90%以上。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情况应在开工前报甲方。
经审批,乙方除责任代表人外,派驻施工现场的负责人为:
姓名:
联系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竣工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施工许可证、整套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核定证书、竣工备案表、竣工图、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可延后)、工程移交证书、每分部不少于10张的施工现场照片、工程竣工影像实录等档案资料),并负责收回所有扣押在主管单位或业主单位的项目投标人员的岗位证书(包括:
建造师证、工作手册、五大员证、三类人员证书等),并负责盖好主管部门工程竣工备案章(如有需要时)。
否则甲方有权延期退还或扣留工程履约保证金。
4.8、乙方每月在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必须向甲方工程部提交工程款拨付申请单和工程款使用计划,甲方工程区域经理负责核实进度款的使用计划是否落实到位,对乙方瞒报、虚报、漏报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4.9、乙方的责任代表无权代表项目部(即乙方)对外签订劳务、租赁、主要材料购销等经济合同,项目部对外发生的前述经济合同关系必须由公司(即甲方)出面签订,并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确认方可有效。
乙方的责任代表私自以个人名义或私刻项目部印章对外签订的任何经济和法律合同(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仅代表其个人行为,由其本人自行负责。
甲方对乙方责任代表的个人行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劳务、租赁、主要材料购销等款项,乙方同意由甲方代为支付。
针对本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主要材料的采购由甲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代为支付材料款项,但由乙方选择材料的供应商和品牌,并对其材料质量、数量及其它风险承担责任。
主要材料的范围包括:
4.10、乙方必须根据规定与有资质的工程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法使用劳务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工程进度拨款挪做它用。
必须按时清算劳务工人工资、材料款、机械款以及其他相关款项,不得无故拖欠。
五、内部承包资金核算条款:
5.1、本工程乙方承包总额暂定为总包合同价款元(人民币)¥元。
该项目所有工程结算款(包括变更增加部分)必须由工程发包人直接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专用工程款结算账户,然后由甲方核算后拨付给乙方。
5.2、本工程乙方按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的向甲方上缴项目综合管理费(主要包括:
集团项目管理成本、经营成本及合理利润),项目综合管理费随本工程进度拨款(或开票金额)同步扣除。
5.3、本工程涉及国家规定缴纳的所有税、费(主要包括:
在甲方企业注册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在本工程所在地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等)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自行缴纳或由甲方代扣代缴,其中:
企业所得税为本工程结算价款的0.66%、印花税据实一次性结算,必须由甲方代扣代缴并随本工程进度拨款(或开票金额)同步扣除。
乙方在开据外出经营许可证时,需向甲方缴纳5000元的押金,待外出经营许可证交回甲方时可申请退还。
5.4、本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办法:
甲方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本工程的进度款后,向乙方承诺无特殊情况下,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度款的拨付任务。
若有特殊情况(仅指:
乙方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发生债务纠纷导致甲